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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开始撰写研究报告,那就意味着你的研究工作已接近尾声。有的同学很怕做这一工作,以为撰写研究报告是个高深的工作。实际上,这个工作只是你的一篇带有研究性质的作文而已,只要你牢记这样一个宗旨:中心突出、简洁明了,那么无论你撰写哪一类型的研究报告,你都会成功。
研究报告不是写日记,这个报告是写给别人看的。所以,你应该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把你所做的工作表述清楚。你应该让读者很快地明了你所做的工作是个什么样的工作,你为什么做这件事,你所采用的研究步骤是怎样的,你遇到了哪些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你的结论是什么。 研究性学习的研究报告可以有多种,这根据你所研究的内容而定。不同类型的研究,其报告的写法也略有差异。
在高中阶段,你们所进行的各种类型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种:
科学实验类型
科学实验类型的研究报告,实际上是一种实验报告。在这一类研究报告中,你必须向读者表明:你的实验目的是什么?实验材料是什么?实验过程如何?由实验得到哪些数据?你是如何处理这些数据的?由数据的分析中得出什么结论?如有必要,再向读者阐明有待要讨论的问题。
读书报告类型
中学生的读书报告类型的研究报告不应该受到太多的限制。你对你感兴趣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去查找资料,汇编成文,并在其中谈一些自己的体会。这也是一中研究,只是采用的方法不是实验验证的方法罢了。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去限定读书报告的程式,但有一点必须强调:你的报告内容必须和题目贴切,内容的阐述必须围绕题目而进行,每大段之间最好加一个标题,不同的内容放在不同的大段标题之下,使读者能一目了然。 社会调查研究类型
社会调查的范围很广,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可以作为我们研究性学习的内容。然而,社会调查报告还是有着一定的程式。一般来说,社会调查报告应该包含以下一些内容:调查的目的、调查的方法、调查的时间、样本的情况、调查的内容、调查表的分析、分析结果、提出自己的看法等等。
怎样写研究调查报告?
一旦你开始撰写研究报告,那就意味着你的研究工作已接近尾声。有的同学很怕做这一工作,以为撰写研究报告是个高深的工作。实际上,这个工作只是你的一篇带有研究性质的作文而已,只要你牢记这样一个宗旨:中心突出、简洁明了,那么无论你撰写哪一类型的研究报告,你都会成功。
研究报告不是写日记,这个报告是写给别人看的。所以,你应该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把你所做的工作表述清楚。你应该让读者很快地明了你所做的工作是个什么样的工作,你为什么做这件事,你所采用的研究步骤是怎样的,你遇到了哪些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你的结论是什么。
研究性学习的研究报告可以有多种,这根据你所研究的内容而定。不同类型的研究,其报告的写法也略有差异。
在高中阶段,你们所进行的各种类型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种:
科学实验类型
科学实验类型的研究报告,实际上是一种实验报告。在这一类研究报告中,你必须向读者表明:你的实验目的是什么?实验材料是什么?实验过程如何?由实验得到哪些数据?你是如何处理这些数据的?由数据的分析中得出什么结论?如有必要,再向读者阐明有待要讨论的问题。
读书报告类型
在中央政法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也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对法院而言,如何解决依法受理的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法院的法律责任,也是法院的政治使命。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应在能动司法中,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
一、以定纷止争调和矛盾纠纷,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
司法自身的规律性决定了能动司法的必然性,司法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运用其职能,明是非、断责任、解纠纷。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指出,“江苏作为经济发展快、改革力度大、开放程度高的东部沿海省份,社会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来得早、来得多、来得快。”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苏州,在经济快速转型升级,城镇化、市场化跨步发展,各类群体、人员流动不断加快,各种社会利益不断冲撞,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逐年上升,矛盾冲突愈发激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通过能动司法,以积极的姿态主动介入社会,解决、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去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根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
以能动司法打牢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一是要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二是要构建“三全”调解格局。围绕“以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以案结事了促社会安宁”的矛盾化解目标,落实全程调解,将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中;落实全面调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端;落实全员调解,办案人员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工厂开展就地调解,邀请当地居委会、社区、乡镇基层调解干部一起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三是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联动调解工作网络,注重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突发性、群体性案件,联合公安、消防、、劳保、城管、规划、工商、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动,形成合力。
二、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护航
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守护法律规范、调控社会秩序是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的运用解决社会纠纷,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司法目标,这也正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核心。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民商事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来调整和规范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运用司法审判手段。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开展和谐共建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或联系点,对当地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司法效果。二是探索建立流动人员的案件审理机制。通过设立审判点的方式,灵活采取多种审判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为流动人口提供诉讼便利;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城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有关社会管理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要加强工作监督。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三、以司法创新服务经济发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
在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担负起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省高院公丕祥院长认为,“坚持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它不是人民法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时之需’,而是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长久之计’。”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必然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之一。在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和特色经济,加强对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外贸金融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手段,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新平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经济发展平台,一是要加强送法服务。针对本辖区重大经济项目,为地方政府部门、建设部门、招商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二是搭建联系企业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商业组织的桥梁和辐射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的深度。及时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作者简介:李健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39-02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此款规定旨在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是刑罚个别化的具体体现。这一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概括性,学界和实务界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许多问题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这些分歧不仅无助于统一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构建,也影响到司法实务中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运用。有鉴于此,笔者试图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学界研究现状
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属于证据,学界之间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属于证据,但对于该证据属于何种类别,学者的意见又表现出差异。罗芳芳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具有相关性、专业性和科学性、应用性,属于专家证据; 张静、吴燕、杨飞雪等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具备了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应当被视为证据,其属于品格证据; 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证据,而仅具有参考作用。 皮艺军认为,“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然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多指向犯罪原因,与案件事实并不存在客观、必然的联系。因此不应被采纳为证据。 郑圣果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与刑事证据的概念、本质等不符,只能作为办案时的参考。 对此,笔者较为赞同后者的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刑事证据之列。
二、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分析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刑事证据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一)从证据的定义考察
摘 要:为了更好的解决如何做好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这个问题,故开展此次研究,以期寻找到一条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共同做好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的途径,帮助大学生更好的进行社会调查活动,对此,我们将用调查问卷的形式搜集数据,并以教育性因素、激励性因素等作为主要研究方向,找到解决的办法及措施。
关键词:社会调查;调查问卷;问卷设计;结果分析;解决方法
项目组针对影响我国大学生社会调查开展的主要因素设计了《大学生社会调查情况调查问卷》,并按比例在各个年级发放共500张调查问卷,但是实际情况只收回了423张,回收率为84.6%;其中回收问卷情况如下:大二学生共220人,其中男生100人,女生120人;大三学生共145人,其中男生54人,女生91人;大四学生共78人,其中男生33人,女生25人;并将回收的问卷进行了数据统计汇总总结。
一、问卷
主要从自身因素、政策性因素、教育性因素、激励性因素这四个方面设计,问卷设计与预期计划和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设计时有两大困难值得我们关注,一方面是问卷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调查结果的好坏,比如问卷调查的回收率难以保证,导致了资料的代表性受到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问卷设计是否简洁、清晰易懂也会影响调查结果质量,所以我们在设计时力求简明;另一方面是被调查者对待调查问卷的态度,我们在进行数据统计的过程中,发现有一小部分问卷的填写是乱写的,比如客观题选择时全部选某一个选项,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统计,所以,这部分问卷已经被我们作废了。对于已回收的问卷进行结果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自身因素、教育性因素和激励性因素在大学生社会调查中的重要性。
二、自身因素
其中调查问卷1、2、3、4、14、18题是关于自身性因素的,例如第4题:如果有社会调查的机会,在不耽误您学业的情况下,您愿意去吗?有80%的同学选了A、愿意答案,表明大部分的同学积极性还是很强的,只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使得社会调查无法顺利进行,还有第14题:您参加的社会调查一般持续多久?其中46%的同学选了A、一周以内,有31%的同学选B、两周内,由此可以看出同学们对社会调查并不了解。据有关资料表明,一个月是社会调查的最适持续时间。造成大学生对社会调查的不了解,学校和老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自己也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并熟悉大学生社会调查的流程,归根结底是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强造成的。
三、教育性因素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此款规定旨在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是刑罚个别化的具体体现。这一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概括性,学界和实务界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许多问题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这些分歧不仅无助于统一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构建,也影响到司法实务中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运用。有鉴于此,笔者试图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学界研究现状
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属于证据,学界之间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属于证据,但对于该证据属于何种类别,学者的意见又表现出差异。罗芳芳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具有相关性、专业性和科学性、应用性,属于专家证据; 张静、吴燕、杨飞雪等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具备了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应当被视为证据,其属于品格证据; 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证据,而仅具有参考作用。 皮艺军认为,“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然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多指向犯罪原因,与案件事实并不存在客观、必然的联系。因此不应被采纳为证据。 郑圣果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与刑事证据的概念、本质等不符,只能作为办案时的参考。 对此,笔者较为赞同后者的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刑事证据之列。
二、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分析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刑事证据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一)从证据的定义考察
法谚有云:“不明白某学术上之用语者,亦不明白该学术”。由此可见概念之重要性,因此欲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证据进行判断,必须从证据的定义入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而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一般包括未成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监护条件、平时表现等内容,这些内容虽然能够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一定的评估,但是和案件事实却没有必然的关系,即不能证明未成年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实施犯罪的地点、手段、场合等案件事实,因此难以称之为证据。对此,药家鑫案件或许是最好的说明。案发后根据法庭调查,药家鑫出身知识分子家庭,药家鑫平日在校表现非常好,学习优秀,得过13次奖励,在老师和同学眼中内向平和,是个好学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学生”,却在被害人毫无还手之力时对其痛下杀手最终致其死亡。在这一事件中,药家鑫平日的获奖证书、老师和同学对他的评价都不属于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因此不应以证据来认定。
(二)从证据的形式来看
从1997年开始,依据“为谁服务,由谁评价”的原则,我市在三个区、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个体私营工商户、居民中对列入实绩考核范围的各部门,特别是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了社会满意度调查,并把调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1997年社会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逐年进行改进,增大了社会满意度调查在最终得分中所占权重。几年实践证明,社会满意度调查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促进政府各部门转变作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我市社会满意度调查的具体做法和存在的不足
2002年,为了进一步客观、真实的评价领导班子,更能体现“为谁服务,由谁评价”的评价原则。我们对实行了五年的社会满意度调查方法进行了较大的改进。
一是委托市统计局城调队按照科学抽样的方法开展调查;
二是调查表中列出每个调查对象的主要职责;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评价档次,设置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评价档次;四是对列入调查对象的部门按其社会服务职能的强弱分为A、B两类,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选取不同的调查范围,按照不同的比例抽选调查对象。
五是抽调专门调查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查。
通过以上措施的采用,使被调查对象对各部门的职责有了深入的了解,评价更有针对性,评价意见可以选择的余地增大;分类调查,突出重点人群,增强了调查结果真实性;面对面调查,增强了评议人的责任心,避免了被调查人不负责任乱填,也保证了调查表的回收率。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和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及肇庆市的瑞州区、鼎湖区、高要、四会等地。全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23.4%,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1.4%(1994年),近年来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0%左右。珠江三角洲是全国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地区的社会发展呈现出农村工业化程度高、城乡一体化进程快等特点。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级团组织以当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根据当地青年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办公厅赴广东调研组对该地区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中感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团组织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作的探索,从思路上可以归结为:社会化运作,事业化发展。
一、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
1.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1980年到199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7.8%,不仅高于全省14.5%、全国9.7%的同期平均增长速度,而且高于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阶段的平均增长速度。
2.外向型经济总体水平较高。珠江三角洲地区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侨胞遍及世界各地的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国内市场为依托,推动外向型经济高水平、快速度发展。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出口贸易总额高达384.6亿美元,占全省当年出口贸易总额的76.6%;实际利用外资87.9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全国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8%和24%。
3.产业结构优化合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完成了从传统的农业经济向重要的制造业中心的转变,并成功实现了第二、第三产业双重主导的经济社会全面联动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25.8:45.5:28.9发展为1994年的8.8:51.2:40。总体上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到工业化,再到产业多元化发展的转变。
4.农业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该地区农业的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格局很快形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了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种养业为支柱,农工技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5.城乡协调均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加速城镇化。70年代末只有几十个城镇,80年代中期增加到200个,1992年达到406个,1994年达到597个。15年增长近10倍。中山、东莞两市,只辖建制镇,而没有县和乡的建制。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45.2%,比全省比例高出16个百分点。现在,该地区平均每65&127;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城镇。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将现代城镇的服务功能优势与现代乡村的田园风情优势相互补充、结合,推动了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融合区。
6.社会流动走向健康有序。珠江三角洲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外来工聚集地。现在,在该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有数百万,形成了规模庞大、富有特色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动群。这种社会流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逻辑,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自然体现。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务机构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依法管理,使社会流动从无序走向了有序。
经过17年的建设,三峡工程主体工程将于今年全面竣工,三峡库区进入以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任务的“后三峡工程时代”。长江三峡是世界级品牌,国际社会永远关注三峡库区的移民人权问题、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后三峡工程时代”,库区人地矛盾、就业矛盾突出,移民收入低下,经济发展缓慢,生态安全受到威胁。站在党和国家的高度,要牢牢把握库区在西方世界的“话语权”,就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以文化生态旅游业统筹库区三次产业要素,发挥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优势,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相关产业群落,改变库区以传统农业为支撑的落后面貌,扭转库区现有工业的被动局面,建立起适应库区条件的新兴产业体系,让库区以“经济发达、环境优美、富裕文明、人民安居乐业”的崭新面貌赢得世界。本文就以文化生态旅游业解决“库区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大胆思考。
一、“后三峡工程时代”库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本原因
目前,三峡移民搬迁已经结束,移民安稳致富才迈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任重而道远。在这个艰难的征程中,我们面临着许多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库区问题”。
(一)主要问题
1、农村移民人地矛盾突出
库区移民人均耕地只有0.58亩,已超过联合国最低土地承载力警戒线(即人均耕地最低不能少于0.8亩),6.3万后靠移民人均耕地不足0.5亩,人均不足0.3亩的还有2.8万人。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加上中央惠农政策的刺激,大量外出农民工返乡“重操旧业”,使原本山地多、平地少、自然生态脆弱的库区承载力大为吃紧,人口多与承载力有限的矛盾更加紧张。
2、城镇移民失业率高
底,库区城镇调查失业率达8.5%,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其中有就业能力而未就业的城镇移民超过11万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农民工回流返乡,加剧了本地就业矛盾。全球金融危机必将引发全球产业革命,无论是技术升级,还是产业转移,都会压缩就业机会,加上等待就业的大学生,库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情况;加强**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开发的对策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分布广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极少,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也很少、社会事业逐步发展、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不断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明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总书记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传递者,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维护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传播者,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重要使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需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措施;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民政领域和民政范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州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组织对我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培养开发对策进行了研究。
一、**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分布广泛。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一部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是指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所有人员,而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人员。我州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教育、卫生、公安、司法、、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团体,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就民政系统调研显示,主要涉及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艾滋孤儿救助、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城乡社区建设、精神病患者康复、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目前,我州现有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17个、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117个、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15个、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14个、慈善事业(包括慈善类事业单位、民间组织)27个、减灾救灾类事业单位5个、家庭生活服务类事()业单位(包括婚姻登记、婚介服务、家庭教育、婚育服务等)59个、殡葬服务类14个,城乡社区单位2609个,共2877个单位。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152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2092人,36—50岁的8785人,51岁以上的1275人;从学历结构看,初中以下的2457人,中专(高中)的8015人,大专的1481人,大学及以上的199人;从专业结构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极少,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也很少。
(二)社会事业逐步发展。“十五”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不断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政策优惠为辅助、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兴办了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成了一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全州城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后,床位达到1500多张,每个乡镇都建设了中心福利院,共收养近万名院民,全州福利救助类机构达到134个,设置床位15000多张,还有服务类事业单效发挥而不愿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是人员编制受到限制。以州、县民政部门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为例,工作人员只有19人,而面对的是全州25万多名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其它70余万名困难对象;州老龄办长期只有1人,而全州老年人服务对象(60岁以上)却有45万多名,编制、人员、经费多年来都没有等到较好解决,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开发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