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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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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少数民族体质,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口,是体育运动的重要群体。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是少数民族群众强身健体和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需要,是在体育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实际举措,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对西部大开发和各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二)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形成了四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把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纳入了各省(区、市)的民族体育工作规划;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经过发掘整理,内容不断丰富,规则不断完善,水平不断提高,人才不断涌现;群众性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日益活跃,一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作为全民健身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增进交流,推动民族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现状与民族地区发展要求和国家群众体育形势相比仍然滞后,还不能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经费投入太少,项目挖掘整理工作不够系统,缺少培训基地和专门人材,项目的宣传、普及、规范、提高等都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性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还需要努力扩展和积极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行机制还在探索之中。

(四)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经过艰难的起步阶段,现已进入发展期。抓住机遇,巩固成果,创造条件,大力推进,这是当前民族体育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

二、民族传统体育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把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相结合的方针,立足于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体育部门与民族工作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民族地区的各级体育部门,应有专门负责民族传统体育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还应设立民族传统体育工作机构。在民族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族传统体育指导员。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协助政府做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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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活动管理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我党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团结、无私奉献的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为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帮扶解困,用五年时间实现我市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繁荣。

二、脱贫目标

根据省确定的年人均收入在1900元以下为贫困户的标准,经辖市、区民族事务部门的统计,全市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共有829户,计1148人,按照省每年脱贫30%的要求,争取从今年起至年使全市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基本脱贫,60%的农村少数民族家庭收入要达到当地农民的平均水平。

三、扶贫职责

1、市扶贫办要将辖市区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2、各级党委统战部、政府民族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列入同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订促进少数民族村组和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生产示范基地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扶贫项目、资金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照顾;3、市农林局要负责研究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和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农业、农村、林业发展和少数民族村民增收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少数民族生产方式改革、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及婚进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4、市交通局对民族村组公路、水路等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要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协调处理民族村组在公路、水路建设中的特殊问题,对民族村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给予倾斜和帮助;5、市文化局要积极扶持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解决他们在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的特殊问题,在拟定文化艺术方面的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的特殊情况,予以照顾;6、市卫生局要积极扶持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类、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医疗扶贫,对持有少数民族身份证和政府民族部门发放的特困证的农村少数民族家庭中的少数民族成员就医免收挂号费,减免30%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住院费,研究民族村组卫生方面的特殊问题,制定改善民族村组卫生状况的政策、措施等;7、市教育局要负责协调对民族村组的教育援助,解决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接受教育中的特殊问题,特别是特困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部门要减免其杂费,交纳代办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助学金,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杂费,建议由市帮困助学办予以解决,要大力开展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的成人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8、市科技局、科协要加大对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的科技投入力度,解决农村少数民族在科技发展中的特殊问题,在实用技术的引进开发与推广、科普工作,少数民族科技人才培训方面给予重点倾斜;9、市财政局要拟定支持民族村组、少数民族生产示范基地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建议,指导辖市、区对民族村组的财政支持,加大对农村少数民族婚进妇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投入等;10、市广电局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规;传播民族知识,报道民族工作,积极扶持农村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11、市体育局要研究制定发展农村民族村组民族体育事业的措施,支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促进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12、军分区、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及工青妇组织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与农村少数民族特困户家庭结对帮扶,促进全市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党政机关定点联系、支持贫困地区开发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为此,今年的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拟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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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管理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我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人口为15400多人;现有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2个、组3个。多年来,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下,我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基本脱贫,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市少数民族仍有一部分在生活上还处于贫困状态,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全市的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以使少数民族尽快走上富裕之路。这是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实践,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努力在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少数民族的脱贫就没有全市人民真正意义上的脱贫,没有少数民族的小康就没有全市人民真正意义上的小康。“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加快少数民族的全面发展,不仅是逐步缩小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差距、最终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迫切要求,而且也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领导,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我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到年,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基本脱贫,60%以上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民族聚居地方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这是全省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总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快全市少数民族的扶贫开发工作,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均生活水平不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是我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目标。从年开始,在全市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千户扶贫工程”,每年争取使现有的1644户贫困家庭中有500—600户脱贫,力争到年,使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基本脱贫,60%以上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各县(市、区)在“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努力在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和适度倾斜”的原则,对尚未脱贫的少数民族贫困户,要继续组织脱贫攻关;对刚刚解决温饱的,要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实现小康步伐;对已基本实现小康的,要帮助他们努力实现宽裕型的小康。各地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始终把民族聚居村、组地方和婚嫁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作为帮扶重点。同时,要关注城镇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在实施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照顾。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建立全市少数民族扶贫基金,支持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各县(市、区)要确保省拨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不断增加对少数民族扶贫开发的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4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制定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确保民族教育优先或与当地教育同步发展。少数民族聚居村、组所在地新建、扩建学校(包括民办公益性学校),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除上交国家的税费外,免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企业捐赠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计入成本。纳税人向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8号文件精神,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要充分利用小额扶贫贷款的优惠政策,扩大对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的贷款规模和收益面。各单位、各部门在进行对口帮扶活动中,要把少数民族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强化领导,增强合力

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是全市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特别是民族聚居村、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当地扶贫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司法等多方面对少数民族进行帮助和扶持。发展计划部门要会同民族工作部门,制定少数民族扶贫开发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好少数民族年度扶贫资金,落实好扶持项目,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民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提高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先改造少数民族草危房,改善民族敬老院设施条件。水利部门要帮助民族聚居村、组兴修水利设施,扩大旱涝保收面积,改善生产条件。交通部门在推进农村公路等级化工程和交通扶贫工作中,要对民族聚居村、组的公路建设给予适当倾斜。卫生部门要改善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的饮用水条件,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减少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现象。科技部门在科技攻关、成果示范推广、“星火计划”、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活动中,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力度,通过“星火培训”、“科技三下乡”、“科技大篷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推广应用。教育部门要改善民族聚居地区的办学条件,全面改造教学条件薄弱的民族学校,确保现有的学校达到同类学校标准;减免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的学杂费,确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子女的入学率、普及率“十五”末期均达到99%以上。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拐买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的犯罪行为。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发挥各自的优势,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支持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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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初中学生的英语自主学习意识之我见

【摘 要】《新英语课程标准》指出: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发展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合作精神。”英语教师将培养学生自主学生能力视为英语课的课程的灵魂,帮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为其终生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初中英语 少数民族地区 自主学习意识培养

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英语教学已经多年了,感觉在孩子们眼中,英语应该是他们的第三门语言,难度可想而知。从自主学习的角度来看,我有一些浅薄的看法:

英语新课程改革下的课堂教学正是强调教师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学到而是仅仅让学生学。那么,在英语新课程的实施中如何使学生的学习方式从被动学习向自主学习转变呢?

本人在少数民族地区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在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培养学生学好英语的责任心,激发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布鲁姆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带着积极情感学习课程的学生,应该比那些缺乏热情、乐趣或兴趣的学生或者比那些对学习材料感到焦虑和恐惧的学生学习得更加轻松,更加迅速。”在教学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学生感兴趣的东西,他们才乐于接受,并且主动接受。在每节新课进行的时候我都将课前三分钟交给孩子们,他们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展示自我:1.将上节课所学以2人对话或多人表演的形式呈现给大家;2.介绍自己从网络或课外书中了解到的不同国家文化、民族风情等等;3.讲述一则小笑话或简单易懂的小故事……总之,只要用英语呈现即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甚至部分孩子将上英语课视为一种“期待”!

二、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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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务运作论文

一、设置合议庭的内在机理及其功能

(一)追求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

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无疑应当以裁判基础的真实性为基本前提,裁判基础(对事实的认定)的真实程度越高,裁判的公正性也就越高。尽可能地克服法官在认定事实中的“意志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接近案件的客观真实,使法院裁判客观化,是设置合议庭制度的内在根据之一。因为在合议庭共同认定事实的情况下,每一个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逻辑思维过程中,既包括有客观的、合理的成分,同时也必然含有法官的“意志性”和“创造性”。在许多情况下,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中所包含的主观成分和客观成分并不是完全相同的,由于客观的东西更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因而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法官认识案件事实中所包含的客观成分会相互重叠、补充,从而强化对案件事实认识的客观化。与此同时,法官认识案件事实中所包含的主观成分则相互“碰撞”,其结果必然是相互抵消各自的主观性,使得对事实的认定更趋于客观化。

(二)抑制主观偏见,把握法律精神,统一适用法律

在已经认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法官理解和适用法律作出裁判,同对事实的认定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主观性和创造性。不同的法官因其所受的教育程度、思想品德、思维方式、意识形态和潜在的好恶心理等个人因素不同,对同一法律条款都或存在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凯尔瑞斯认为“先例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既没有导向作用,司法判决最终仍然是基于法官的价值取向而作出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因法官不同而不同,法律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政治”。(注:王晨光:“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载《法学》,1999年第3期。)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在分析个人特质对判决的影响后,甚至认为个人的经历、社会环境乃至潜在意识、预感、直觉等决定了其在判决中的倾向性,而这些因素都难以归入“理性思维”的范畴。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以实用主义为指导,指出了法律的不确定性,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始终在于经验而从来不是逻辑”。(注:刘全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1页。)可见,法官理解并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过程中,由于其个体因素和主观性,使得裁判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实行合议庭审判,依据多数法官的意见裁判,尽管不能完全排除理解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或限制这种不确定性,抑制主观偏见,使裁判尽可能地体现出法律的精神。

(三)权力制约,防止滥用

法官是经过严格程序遴选出来的社会精英,一般均具有精深的专业技能,渊博的学识,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良好的个人品行,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倍受世人尊敬,被喻为“法律的保管者”、“活着的圣瑜”。可以说,在社会生活中,法官是公正的象征,法官通过其对审判权的行使所作出的裁判,向社会公众昭示着正义,导向人们的行为。在审判中,法官是独立行使其审判权,任何外在力量都不能影响法官对其审判权的行使。即使外界认为法官行使审判权不当,也只能在法官作出裁判以后,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等救济途径纠正不当的裁判,而不能在法官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施加影响。然而,法官也是普通的人,具有人的本性,也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影响,或者在某种情况下不当行使其审判权,甚至滥用审判权。因此,对可能出现的审判权的滥用和不当行使,只能通过合议庭成员平等行使审判权所产生的制约力量来防止。

二、合议庭评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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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人的力量

少数人的观点常常会挑战多数人的想法,却能在老板头脑中激起思考的涟漪。一旦思考的结果使他们看到“少数意见”的合理性,反而更可能从内心深处接受“异端邪说”。

我们对以下的情景并不陌生:你是公司招聘委员会的成员,你们正在开会讨论一项重要的人事议案:是否要聘请一位意欲从另一家公司跳槽的销售明星。这位“明星”是公司的一个副总推荐的,但最后是否聘用则需要通过招聘委员会表决。你个人曾经从其他渠道了解过该“明星”在那家公司的表现和声誉,发现此人在原公司口碑并不理想,所以心里有点打鼓。但你从其他成员的发言中发现,大家对聘用该“明星”的热情都比较高,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你是选择直言还是保持沉默呢?

美国心理学家阿西很早就做过这样的研究。阿西的基本假设是,美国社会是一个以个体主义为导向的社会,强调个体的独立精神。因此,如果让一个普通人与一群陌生人坐在一起,共同面对一个简单的任务,这些人彼此应该会给出独立的、正确的答案。为了检验这个假设,他设计了一个判断线条长度的简单任务。他先让被试者看一张图,上面画了一条线段,然后再展示一张图,上面画了三条长短不一的线段。被试者的任务是判断第二张图中的哪一条线段与第一张图中的那条线段具有相同的长度。经过反复的实验,阿西发现了:虽然有四分之一的被试者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够坚持自己的正确答案,但仍然有四分之三的被试者在整个实验过程中起码有一次会随波逐流,给出错误的答案。

如果我用这个实验的结果来预测你在会议上的行为,大概十有八九你会选择沉默。

这个结果本身不足为奇。但有意思的是,阿西在进一步对从众现象的边界条件,特别是“众口一词”的效应进行探索时,却发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

他发现,在所有的成员之中,只要有一个人表达不同的意见,其他人从众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更有意思的是,这一成员即使一言不发,其效果也同样显著。与此同时,“持不同意见者”的表态能够冲击甚至毁掉大多数人所建立的共识,从而对后来敢于表达自己真实想法的人起到极大的鼓励作用,由此显示了与从众正好相对立的效应,即“一个人的力量”。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少数人的声音能够真正被多数人“听见”并得到重视呢?有两条非常关键:1.少数人表达的意见存在很高的内部一致性。比如,你觉得公司决策层对市场分析过于乐观,别人没有看到很多潜在的问题,而你看见了。你第一次跟高层提出时,其他人都觉得你过于悲观,不予理会。在第二次、第三次你又提出同样的质疑,并予以更多的佐证,这时别人再不理睬你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因为你的观点一致性很强。反之,如果你发现第一次大家对你提出的问题完全不予理会,于是在第二次、第三次,你又提出新的意见表示你的怀疑,那么,你影响他们的可能性就会降低。2.少数者的姿态不能够太显固执。如果你在某项决议中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意见,但别人当即对你提出的异议做出了应答,这时候如果你表示出对他们的解释完全不能听取,那么你的意见对他们的影响程度就会相当有限。反之,如果你能够客观地承认他们的分析,但同时又强调你立场的合理性,你对他们的影响就会增加。

另外一个更有意思的研究结果是,从众现象虽然经常发生,但在多数情况下,个体只是为了“合群”。一旦这种社会压力去除或者不存在,人们就会重新回到自己原有的立场。而在少数人影响多数人的过程中,少数人本来“势单力薄”,即使多数人中有人同意他们的观点,也常常不敢表达,以便划清自己与他们的界限。但是,少数人的观点却常常会挑战多数人的想法,却能在老板头脑中激起思考的涟漪。思考是需要过程的,一旦思考的结果使老板看到“少数意见”的合理性,反而更可能从内心深处接受“异端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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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中“反沉默螺旋”现象浅析

“沉默的螺旋”与“反沉默螺旋”现象

“沉默的螺旋”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大多数人在用自己的态度作出选择时会有一种趋同的心态,当个人的意见与其所属群体或周围环境的观念发生背离时,个人会产生孤独和恐惧感,于是便会放弃自己的看法,转变支持方向,与多数意见一致。这个过程不断把一种优势意见强化抬高,从而形成“沉默螺旋模式”。

然而在网络传播时代,受众的参与性大大提高,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受众可以自由发表或支持“少数”意见,此种“少数”意见被更多的网民接受,可能发展为与“多数”意见势均力敌甚至超越和改变“多数”意见的情况――这种与“沉默螺旋”相反的现象即为“反沉默螺旋”。2008年4月的“家乐福事件”是一场由网络议题引发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抗议和抵制运动,并成为媒介与公众的焦点话题。整个事件的传播分两个阶段:

“沉默的螺旋”再现:最初,网民们获得的“家乐福支持‘’,法国人破坏奥运圣火传递”等信息对他们产生一种心理刺激,引发了他们对法国、法国品牌及家乐福的敌意和一种因受到伤害而越发强烈的爱国情绪。在这一时期,人们被极富煽动性的“抵制”口号所吸引,将抵制与反对“”、热爱国家等行为对等起来。因此支持“抵制家乐福”成为最强音――沉默的螺旋再次实现。

“沉默的螺旋”渐次失效:随着讨论的深入展开,口水式的发帖在不断重复中失去了新意,而反对抵制的帖子因为包含了更多的理性思考,显得更具说服力。一部分支持抵制的人,在经历了最初的心潮澎湃后,开始认识到抵制行动可能引发的系列负面效果。加之公众人物与媒体的理国呼吁,沉默的螺旋开始渐次失效,反而出现“理国”的舆论一致,呈现出“反沉默螺旋”现象。

网络传播中“反沉默螺旋”现象产生的原因

第一,网络的虚拟性使“从众心理”被“勇于表达”甚至“自我炒作”代替。在“沉默的螺旋”假说中起重要作用的“从众心理”,由于网络传播的虚拟性而产生了变化。由于网络上的虚拟个人与现实中的人格主体存在分离,人们发表自己特殊观点所可能承受的环境压力因而要比传统社会减轻了许多,从众心理的表现也因而减弱,换之以“勇于表达个人观点”。排除了惧怕孤立的心理,“沉默的螺旋”的理论前提在网络传播中便消失了,自然不适应网络传播。

而希望能保持自我是人类共通的性格,每一个人都不甘做别人观点的应声虫,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个体为了张扬个性,表现自己特立独行的一面,甚至会表现出偏要与主流观点相抗衡的心态,发表一些与主流观点相悖的言论。因此网络传播中实际上表现出一种“自我炒作”心理――无人理会、没有回复的发言,将为发言者带来一种真实的窘迫与尴尬;倘若发言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点击量)与回应(跟帖),即便观点很偏激,发言者也会因为受到关注与重视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与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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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之窗 第8期

上期我们介绍了血常规中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这期,我们一起了解白细胞:

人体防御卫士:白细胞(WBC)

白细胞是人体的防御卫士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将侵入人体的病原微生物杀死、吞噬、分解,最后清除体外。临床上,医生通常先根据白细胞的数量来判断身体是否有感染发生,然后再根据白细胞分类来判断是什么类型的感染,应该使用什么药物治疗。

白细胞数量:

参考值:

成人(4~10)×109/L(升)

儿童(5~12)×109/L

新生儿(15~20)×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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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及多元文化教育探究

论文摘要:通过在“少数民族高层次硕士研究生培训班”中进行的多元文化意识调查,以及学生对文化类英语选修课程的需求调查和分析。阐述了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开展多元文化教育的意义.探讨了在英语教学中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途径扣方法。

论文关键词: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多元文化.意识;多元文化教育

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2006年起开始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的任务。三年多共有来自30多个少数民族的一千余名研究生走进了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的大门。通过一年时间的民族理论、文学欣赏、英语等基础课程培训,学生进入20余所京津地区重点高校接受正式研究生教育。

一、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及意义

少数民族研究生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未来民族地区建设的骨干人才。将担负着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文明的历史重任。

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培训班的多元文化背景为开展多元文化教育,实施创新教学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和资源。在多民族学生聚集的课堂里,如何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意识,教育学生抱着宽容的态度对待异域文化,学会汲取不同文化的精髓,塑造开放的民族心态;使学生通过英语学习加深对世界多元文化、多元意识的理解,同时学会利用英语这一媒介对外宣传本土文化,弘扬民族文化,这是非常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二、研究设计

为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开展多元文化教育,我们设计了以下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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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螺旋”在网媒中的消解

生活中有时会有这样一种现象:因为一个有争议的议题的出现,人们就会对此众说纷纭,在这些不同的意见中,可能就有一种占据上风的观点,经过几次公开表达后,其他的声音在逐渐弱化,最终就可能只听到一种意见。

德国女传播学家伊丽莎白・内尔・纽曼在对历史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又经过多年的民意调查实证研究,提出了一种描述舆论形成的理论假设――“沉默的螺旋”。

“沉默的螺旋”理论假说

沉默的螺旋模式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是晚期强效果理论中的代表。1974年,伊丽莎白・内尔・纽曼在《传播学刊》上发表了论文《沉默的螺旋――一种舆论学理论》,首次提出了“沉默的螺旋”这一概念。1980年,在《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社会的皮肤》一书中,纽曼对沉默的螺旋理论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和总结。

在对德国大选及一系列舆论进行调查之后,纽曼发现,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也具有类似的对孤立的恐惧,以此为基础,她提出了沉默螺旋的五个假定:

1.社会使背离社会的个人产生孤独感;

2. 个人经常恐惧孤独;

3.对孤独的恐惧感使得个人不断地估计社会接受的观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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