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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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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程资金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扶贫项目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重大扶贫政策措施、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为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质量,确保扶贫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各项扶贫开发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省市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

(一)严格项目的选择管理

扶贫项目的选择必须按照参与式扶贫的理念,遵循群众公选、项目公开、程序透明、科学有效的原则,实施议、推、选、申、示等五步工作法,严格操作。即:“议”就是扶贫部门、乡镇、村干部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初步议定项目建设内容。“推”就是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共同对议定项目推举备选。“选”就是对村内群众骨干推选的项目组织全体村民实行豆选,以充分体现民意。“申”就是对村民豆选确定的项目,由乡镇项目办会同村委会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向县级扶贫部门申报。“示”就是县扶贫部门对乡镇村申报的的项目计划审定批文,在乡镇收到批文后必须立即送达到申报实施村向村民公开公示。对末按“五步工作法”履行申报程序的项目计划,扶贫部门不得下达实施项目计划批文。对已申报批准的项目计划,除特大自然灾害和特殊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可按程序申报项目调整外,其它一律不得随意调整,凡自行调整者,项目计划一律取消。

(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1、签订施工合同。各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除省、市扶贫搬迁、贫困户帮扶、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外,其它都应当与负责施工责任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不得以村干部分工负责代替施工责任主体),并且在实施合同中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建没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预期效益和违约责任等。扶贫及财政部门在验收建设项目时对凡没有按上述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不得评估验收。

2、加强质量管理。扶贫项目工程,乡镇是负责实施的主体,为了防止前建后垮的劳民伤财工程出现,乡镇、村必须派驻工作得力的工程监管责任人,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必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理,扶贫及财政部门应及时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以保证扶贫开发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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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险酿大祸

2014年8月11日,北方某县人民法院内,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科科长吴某身处被告席,心中五味杂陈。此时,公诉机关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公诉书直指吴某涉嫌罪。

这起案件缘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该县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在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交办函》,经反贪局初查,决定对吴某立案侦查,该局电话通知吴某到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6年至2014年5月16日退休前,吴某任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科科长,主要职责是扶贫项目的收集、筛选、申报、验收以及资金拨付、报账审核、监督管理。

2009年2月份,该县某食品公司在县2008年度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的报账过程中,以一份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2007年10月20日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据(编号0014561)的第五联作为报账材料,成功通过审核并获得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0万元。2009年,该公司又成功申报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批复的贴息资金为60万元。2010年3月份,报账资料由A镇扶贫办审核后,送项目主管部门县扶贫办审核。看似正常的扶贫贴息贷款流程,问题却出在了这两份报账资料上。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该食品公司2008年、2009年度贷款贴息报账资料复印件,证实2009年2月份,该食品公司在县2008年度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的报账过程中,以一份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据(编号0014561)的第五联及2008年1月20日至10月21日共10张利息支付凭证作为报账材料,通过审核并获得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0万元。

2010年3月份,该食品有限公司又将这份借款借据(编号0014561)的第一联及2009年1月至12月共13张利息支付凭证,作为报账材料欲再次获得国家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同年3月22日,被告人吴某在《县财政扶贫项目投资预算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栏签署了“同意拨付。吴某代”,加盖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印章;在《县财政扶贫资金拨款申请书》“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了“同意拨付。吴某代”,加盖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印章;在《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清单》“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栏签了名,致使该公司使用重复的报账材料通过审核,从县财政局获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60万元。

该食品公司一张票用两次,作为审核人的吴某居然没有察觉到,这让人匪夷所思,而更大的骗局也在庭审中被揭开。

李某甲时任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行长。他证实,该食品公司用于报账的2007年10月20日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据(编号0014561),2008年10月28日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借款借据(编号0014159)都是应食品公司负责人夏某的要求,安排时任信贷部主任刘某签名的,但签字同意后银行并没有发放贷款。

“利息支付凭证是我打电话安排营业部主任王某甲加盖的银行业务专用三角章。我们当时的本意是为了帮助企业拿到扶贫资金,减轻企业负担。”李某甲这样为自己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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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官侵吞扶贫款被抓

2013年7月上旬,南方某县纪委

接到某村多名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群众举报,遂组成调查组前往该县某镇某村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了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房某甲,村委会原主任唐某甲,原村委委员房某乙、房某丙涉嫌侵吞扶贫款等违纪违法线索。

2013年8月8日,线索被移交该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侦查。8月12日,四人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2014年1月6日,该县人民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

据悉,房某甲等四名村官都是土生土长的瑶族青年农民,均是初中文化水平,从学校到农村,信息闭塞,视野狭窄,没有社会实践经验。作为村官,本应是“富一地百姓,保一方平安”的带头人,但他们新当选仅10个月就开始“伸手”作案,在涉农低收入住房改造、购买猪苗等项目申报表上虚假、冒名领款签字,合伙贪污。

办案人员曾问房某甲:“你和村委3人第一次虚列支出、套取扶贫款时,才上任10个月,一次、两次……频频得手,你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他竟说:“不知道违法。”房某甲说,这些钱是挂扶单位根据村里的上报数据、项目方案同意后把扶贫资金直接划入村里扶贫账户的,至于怎样用这些钱,有两个印章,他保管一个,另一个由挂扶单位驻村干部保管。只要村里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报挂扶单位同意后实施,两个印章一盖,几万元、几十万元就可拿出来搞饮水工程、街道改造等建设。而组织执行这些项目方案时,四个村官的“机会”就来了,他们通过报高价、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项目资金。他还认为:“工作合力做,有钱大家分,四人不说,谁也不知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房某甲、唐某甲、房某乙、房某丙在分别担任某县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委委员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共同侵吞省级挂扶单位某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和该村所在镇财政所下拨经费共计358000元;上述四人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及发包扶贫帮扶项目工程的职务便利,各自非法收受承包扶贫帮扶项目工程老板唐某乙赠送的财物,其中房某甲共收受32500元,唐某甲共收受20000元,房某乙、房某丙各收受7000元。

2012年初(农历春节前),房某甲等四人通过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某挂扶单位划拨的低收入住房改造扶贫资金共计96000元予以侵吞,其中房某甲、唐某甲各分得25000元,房某乙、房某丙各分得23000元。四人将该笔96000元的扶贫资金未发放给农户,而是由唐某甲从村委账户上取出,并由其四人虚制了48户农户的签收表和48张有农户签名的收据,以及一张由唐某甲写的发放低收入改造户96000元的收据交给镇政府报账。

2012年上半年,房某甲等四人通过报高单价、虚增支出的手段,套取某挂扶单位划拨的购买猪苗扶贫资金共计34000元予以侵吞,其中房某甲、唐某甲各分得9000元,房某乙、房某丙各分得8000元。这笔34000元的款项由房某丙于2012年2月23日从村委账户中取出,在购买了猪苗和支付了其他相关支出后剩余34000多元,该笔款项被四人所分,四人以村委名义与房某乙虚假签订了一份购猪苗合同,且虚开了一张支付证明以及三张收据以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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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促进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全县新时期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国家新时期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

(一)明确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

计划编制总的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巩固温饱、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突出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按照“产业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到村到户”的总体思路编制计划。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有贫困村群众的广泛参与,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好充分的考查论证,保证项目计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扶贫开发项目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基础性建设投资不能超过30%),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等。

扶贫开发项目选择应立足地方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按照面向市场、效益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逐步形成产业化机制,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低收入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收入,加快产业扶贫的实施步伐,提高扶贫效益。

(二)规范项目计划的编制内容

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内容应包括:一是计划扶持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条件、区位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贫困状况及原因;二是项目计划的任务目标,包括项目覆盖的贫困村、户的范围和数量,解决的贫困人口,社会经济效益;三是项目计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质量标准;四是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五是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六是项目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七是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八是各类相关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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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一)

市自实施千企进千村、结穷亲、帮穷户、拔穷根精准扶贫工程以来,众多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继深入到定点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那么,贫困村的现状如何、扶贫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怎样实施精准扶贫、又有哪些保障措施?近日,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专程到商会常务副会长、集团公司董事长定点联系的扶贫村县镇xx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现状

xx村位于城关镇西部,与县最边缘的乡相邻,版土面积8.6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410户,1806人,其中,区移民 235户,耕地面积2700亩,其中,旱地2050亩,水田650亩,林地1400亩。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260元。根据国家贫困标准(xx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统计,该村现有贫困户232户,966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3.5%。

有史以来,xx村始终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但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水平低、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增收门路单一、农民观念落后、因灾、因病返乡较多,是该村贫困现状的集中体现。

二、扶贫目标及对策

针对xx村贫困现状,子胥湖集团公司扶贫工作专班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与村两委会多次商讨,初步拟定了扶贫发展规划,力争在2020年前,通过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包户促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把xx村打造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文化事业兴旺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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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提标扩面精准识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扶贫开发提标扩面精准识别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标准范围,认定贫困户名单,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测,为精准脱贫、精准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户标准及规模

我县农村扶贫标准为3600元。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要以村为单位控制贫困人口规模,以年人均纯收入3600元为标准,原则上按4%的贫困发生率进行识别,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根据实际,可确定不同的识别比率,有些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可以没有贫困户。要做好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用好低保等精准识别成果。

三、工作方法步骤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办事处、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要认真学习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保证每个村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识别标准,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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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扶贫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涉及我乡的有晏如村5、7组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为30万。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实施开展,目前项目已经验收完工,工程款已支付27万元,还有3万质量保证金未支付。

(二)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方面,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基金存在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基金存在问题自查,并整改落实相关问题,现就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做如下报告。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上宣传不够到位。我乡没有把农业产业扶贫基金的相关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完全的给贫困户宣传,导致部分贫困户对农业产业扶贫基金没有概念,不知道这个惠民政策。我乡农业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超过方案规定的范围,直接将资金投入国资公司。

2、整改落实情况

在经过前一阶段的自查和对照检查后,及时的发现了我乡产业扶贫基金使用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一)在政策宣传上加大力度,在贫困村中利用村村通广播不定时的给老百姓宣传相关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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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贫困村的现状如何、扶贫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怎样实施精准扶贫、又有哪些保障措施?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扶贫办的要求,我镇对2016年的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镇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办、财政所、民政科、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2、组织培训。我镇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我镇的贫困人口数为3377人,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召开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农户申请。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4、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机关包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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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显示产业财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平板显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我省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液晶电视集成制造示范生产线、OLED显示屏示范生产线(以下简称示范线)资金的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根据省政府决定,*年至*年省财政专项安排用于发展液晶平板显示产业的扶持资金。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省财政厅会同省信息产业厅,共同负责对扶持资金进行管理。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扶持资金预算管理,配合省信息产业厅会审、下达扶持资金项目计划,负责下达扶持资金计划,办理扶持资金拨付手续,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项目管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评审、下达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章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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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虚乌有的富民藕塘

2012年6月13日,中部某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实施意见》,该项目系国家对低收入人口的一项扶贫政策,意见明确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实施以家庭为单位,每户示范户获得的扶贫资金原则上在4000元左右,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可有人却在财政扶贫资金上动起了歪脑筋。

2014年7月28日,该省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干部编造70户贫困户产业发展虚假资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其中15万元被个人据为己有的刑事案件。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商某甲、商某乙犯贪污罪。

A村是坐落在该县某乡的一个行政村,由5个自然村组成,全村共有2300余人,在册耕地面积3327亩。自2011年开始,商某甲任A村村长一职。2012年3月,商某甲以土地流转方式在A村下辖的一自然村承包了369.37亩土地发展莲藕种植,约定以每年每亩小麦800斤的标准支付租金。商某甲坦言:“藕坑前后共投资了120多万元,自己出资80多万,在乡信用社贷款40万元,当年便赔了20多万元。”

20多万的亏损让商某甲很是着急,他四处想办法筹钱。恰巧,当时商某甲和村支书杜某某、会计商某某在乡政府参加了扶贫开发的相关会议,会上商某甲得知县里要求各村搞扶贫资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申报,这项工作由村里统一组织,各村干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当场发了项目申报表。

“当时莲藕种植项目处于亏损状态,我正发愁没钱往里投,就想利用这次机会套取扶贫资金支撑我的项目,所以在散会后我就将扶贫项目申报表拿走了。”商某甲说。

在A村,经县扶贫办认定的贫困户共有160多户,且扶贫办在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审核过程中,还需要对上报的农户审核、照相。为了不让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对这个假项目产生怀疑,当年9月,商某甲与村党支部委员商某乙从全村100多户里挑了70户能“控制住”的农户,并以每户出资12500元合作种植莲藕项目向县扶贫办申报。

商某乙在供述中说:“2012年,乡政府在发给村里的通知中提到,国家对贫困户有补贴,商某甲就让我帮他填一些材料,随后我们俩就根据项目要求伪造了70户的申请书和《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建设协议书》及每户出资表等材料,让乡扶贫专干马某某领着去了县扶贫办交材料。”

为了应付县扶贫办的实地核查,商某甲和商某乙事先要求70户村民好好配合。“2013年9月,商某甲让我好好跟这70户农户谈,让他们按照要求好好配合,等出资入股后,就能得到3500元的补贴款。”商某乙说,商某甲还向农户们允诺:“到时候这笔扶贫款批下来后,不会亏待你们!”验收时,商某甲带领扶贫办工作人员以其个人莲藕种植项目冒充村里申报的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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