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市,县(市)、区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助监察机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形式明确本级政府机关和下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责任。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机关,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的正职负责人是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全文阅读

实施工商所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

实施工商所综合监管,可以有效地推进基层转型,将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监管与维权有机地统一起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监管中许多问题在基层工商所难以解决。近年来,连云港工商局海州分局从实际出发,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工商所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一、实施综合监管给基层工商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全文阅读

代表联络室工作有声有色

塘桥有区人大代表11名,分别来自党政机关、集团公司、金融、教育、医疗、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基本涵盖了塘桥社区各行业、各系统。塘桥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紧紧围绕“依法履职、表达民意、服务民生”的工作主线,注重功能拓展,延伸工作手臂,健全工作制度,丰富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强化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塘桥特色的人大工作。

一、服务社区 让代表发好声音

1、推动民生改善。塘桥联络室建立了以民生为主的调研机制,并建立督促调研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流程。根据代表的职业特点,设置与民生相关各领域问题,为社区推进民生问题改善提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依据。每年街道近3000万的实事项目经费预算、民生项目和实事工程都让人大代表与社区代表一道参与酝酿、审定、决策。推动“停车难、买菜难、就业难、就医难、物业难、养老难”等社区民生问题有效推进。目前,代表总共开展各类调研2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20份,形成议案、书面意见3份,其中1011社区巴士、限时菜场、潮汐式停车等6项调研成果已被社区采纳并实施。

2、服务社区共治。塘桥人大联络室承担起了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职能,建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社区共治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人大代表社区共治专题研讨机制,代表先后参与多项课题调研;二是推进代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以文件形式规定人大代表成为社区公共事务议事机构——塘桥社区委员会的委员,让代表分别参加社委会中的民意征询、协商议事和监督评议三大专委会工作。三是组织代表参与社区实事项目调研和监督,组织代表参与听证会、协调会等。代表把一些涉及到新区层面的社委会形成的决议通过代表议案的形式提交到新区人大,为社委会工作推进提供法定渠道。

二、服务选民 让代表更好履职

1、畅通民意渠道。一是创新“三位一体”接待机制。进一步拓展经常性联系群众机制化平台,建立代表与居民结对助学、助困机制,建立代表集体与街道党政领导定期交流机制,建立代表走访社区单位的长效机制等。二是信息化民意渠道。在塘桥热线上设立人大代表服务之窗,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找到代表、联系代表。建立塘桥人大微博,及时联动代表,及时有关信息。三是建立“选民约见”机制。出台《塘桥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采取预约登记制,选民约见所要见的人大代表。目前已经有3名人大代表接受三批次选民约见,选民就小区孩子就近入学、小区设置公交站点、小区附近工地扰民等问题分别与张瑞芳代表、万添杰代表、施引华代表进行约见,代表就选民关心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持续跟踪问题解决。

2、开展“代表进社区”活动。塘桥着力打造人大代表社区行主题活动,代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讲座、民生咨询、便民服务等;建立人大代表进社区项目化管理机制,落实每个代表为社区和居民解决一到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代表军营一日”活动,开展人大代表拥军活动。

三、服务代表 让代表提升能力

全文阅读

浅谈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设计

【摘要】 文章根据项目设计的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设计实证检验模型、筛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项目之后,从三个方面设计了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包括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全文阅读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度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保障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是指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存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一)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本部门(单位)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二)动物和动物产品饲养、屠宰、加工、经营等场所的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以下简称场所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为该场所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包括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情报告以及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措施等。

(四)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国家和省要求强制免疫的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隐患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防控工作职责,导致存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可能。

(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发现重大动物疫情隐患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全文阅读

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依法〔*〕1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的监督,实现《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式,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监督的自觉性;有助于贯彻《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二、乡镇政府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纲要》的基本情况;

2.本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包括建立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内容;

全文阅读

长宁:老委员,请把经验留下

今年1月18日,曾连任长宁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吴勇收到一封《给离任代表的信》。信中写道:长宁人大是你们的家,希望你们常回家看看。时隔仅半月,2月9日,长宁人大在本市率先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贤训作辅导报告。吴勇、顾天天2位已离任的“老委员”应邀出席,将宝贵的履职经验交棒给“后来人”,作为“接棒人”的代表,王玮华委员道出了所有新委员的收获和决心。

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言文介绍,之所以赶在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举行之前就召开学习会,是因为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受命于长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习抓紧抓早,有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尽早做到思想准备、知识准备、工作准备,尽快“进入角色”,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会上,“老委员”和盘托出履职经验。顾天天,长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作室主任。曾在区政府部门任职的他坦言不必因为被监督者都是“老熟人”而拉不下情面,因为人大和“一府两院”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只是分工不同,人大行使监督权,推动“一府两院”恪尽职守,就是履行好了自己的法定职责。吴勇当过两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本身从事经济工作的他尤为关注预算审查和监督。他认为,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作审议发言,就容易讲到点子上,也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一条“捷径”。

在传授经验的同时,“老委员”也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希望“新委员”能在继承经验的同时,有所创新突破。比如,代表联系社区是帮助代表知情知政的有效平台,若能研究出一套更科学、更高效的代表联系选民的机制,通过这一平台,每年推进解决几件居民呼声较高的事,将有助于提升人大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地位,也有助于代表联系社区活动持续地开展下去。又如,以往区人大常委会较多地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监督,今后可以在加强法律监督,如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进行适当的探索。

“新委员”感到,当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多了一项职务,更是添了一份责任。身为团区委书记的陈颖委员一直心系百姓,她认为,选民将权力委托给区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又将权力委托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双重委托”的她更有义务做好“民意代言人”。徐振宇委员认为,作为决定地位,人大工作者有所作为,才能彰显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在卫生系统工作的许荣委员感到,要在发挥专业优势的同时,努力站在区级层面思考问题,还要拓宽视野,对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有所涉猎。

新闻链接

区县人大陆续开展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

为加强和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活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今年2月—3月,静安、崇明、松江、闵行、浦东、虹口等区县人大常委会以履职培训会、新老同志交接会、人大工作会议、学习务虚会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学习活动。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亲自给常委会组成人员授课,闵行人大邀请“老委员”就如何保持常委会高出席率、积极做好审议发等作履职经验介绍。(赵芳婷、杨绵宜、刘佳丽等)

全文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经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二条下列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失职、渎职领导责任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一)签订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属公司(以下统称履约单位);

(二)未签有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

(三)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或者经济责任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

全文阅读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旨在提高人们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正确认识,并以此作为注册会计师、被审单位、司法部门等有关各方指导实践的依据.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既联系紧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实务中,对于二者及其关系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理论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加以辨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但会计报告所表述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属实,客观上需要由独立的第三者予以证实,这样产生了另一种受托关系—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审计准则,对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予以证实,履行审计责任,可见,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但由于审计活动是要对会计责任履行情况予以审查证实,因此,审计责任的履行对会计责任主体履行会计责任是一种约束和促进。二是广泛的责任对象是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共同特征。责任对象即对负责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资料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基础,是评价管理水平和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检查和监督经济行为的依据,会计责任主体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而且要对债权人、政府部门、职工团体和个人以及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尽管法律保护的责任对象主要是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它才可以在人才招聘,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为此,向社会各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以求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就显得非常重要,因而,企业职工、一般社会公众、原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财务分析和咨询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可能成为会计责任对象。

同样,审计责任对象不仅局限于客户,还包括依赖和利用会计资料和审计意见进行决策的第三者,即债权人、政府部门、企业及职工、保险商、咨询服务机构等社会公众,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有句谚语:“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唯一委托人”莫茨.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阐述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理应对经济社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恰当地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显著特征,在国外及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对多元的审计责任对象都有相关的规定,实务中,由投资者以外的第三者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及其判例已司空见惯,可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具有相同特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责任主体不同。会计责任是由各单位承担的,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等,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责任是由依据约定承办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其次,责任性质不同。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报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承担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全面完整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责任。审计目的是评价被审单位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恰当,从而评价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主要承担评价鉴证责任,前者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负责组织目标产品的生产,后者是会计信息的检验者,负责目标产品的审验,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责任。

再次,责任内容不同。会计责任的内容包括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其中,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法性指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被审单位责无旁贷。审计责任的内容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中,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证实性和不偏不倚三个方面含义,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可证实性是指事后可以验证,要求有根有据、脉络清楚,其他注册会计师需要时都可按既定程序与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重新处理,并获得相同的结论;不偏不倚是指审计意见的表达应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信息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均予披露。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可见,二者是两种不同内容的责任。最后,责任衡量标准不同。衡量判断会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会计法、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会计法规,衡量判断审计责任履行程度的法律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辨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现实意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表明,虽然二者具有相同特征,但相互不可替代,我们既不应该由于其共性而将其混淆,也不应该由于其差异而过分强调一方忽视另一方。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对于消除有关各方认识误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被审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近年来,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会计造假足以让人瞠目,其中原因不乏被审计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上的模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琼民源原董事长马玉和对公司造假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仍然不服,认为“大家都这么干,为什么单单抓我”可谓代表了造假者的典型心态。2000年7月1日,尽管国家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会计责任,然而会计造假的大案仍有发生,表明会计责任主体意识在当事人心目中的淡漠。此外,有的被审单位存在转嫁责任的不良心理,认为产品(会计信息)合格与否,全靠检验员(注册会计师)的检验,只要检验过关,产品出厂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在于检验员失职,大家会追究检验环节的责任。这种转嫁责任的心态会使其利用审计的自身局限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疏漏挺而走险,助长其造假之风。正确认识和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助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自觉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水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全文阅读

外侨办副主任年度个人述廉报告

2010年来,根据组织安排,我负责区外事侨务、区长公开电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区领导联系人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方面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能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五是强化协调沟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面对各类疑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把基层反映的情况向上汇报,确保下情上达,最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工作中,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着重点,敏行于事,做到立即办、马上办,确保工作有效运转。

做到热情接待,一是妥善处理等突发事件。对于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群众陈述,把握纠纷的实质,理顺问题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进行协调与处理。一年来接待来访来电100余人次,现场协调50余次,参与处理集访40余次。特别是处理拆迁方面,能够面对面地做拆迁户工作,深入拆迁现场和拆迁户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实事求是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二是外事侨务工作成效显著。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审查、审核和协助市外办办理我区人员因公出国(境)有关手续,努力在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两个方面提升工作水平。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重大对外经贸活动为平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商、侨商项目的洽谈与对接,邀请外商和港澳同胞来商务考察、投资兴业。积极参与“2010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淮安段活动,协助承担第二届海外侨领侨商“伟人故里”淮安行活动。为侨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外侨办部署,选聘9名兼职侨务干部,有效推动基层侨务工作开展。此外,还为一名归侨积极协调落实政策,帮助一名侨眷妥善处理拆迁问题。

能够积极贯彻领导意图,三是尽心尽力做好联系人工作。积极履行好以文辅政、沟通联系、参谋助手职责。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迅速开展工作,想方设法予以完成。如在服务分管区长新区创建省级生态园区、处理拆迁遗留问题等重点工作中,能够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能够主动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做好上下沟通联系,及时反映问题,促进工作开展;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领导水平。维护好领导形象。

严把办理时限关、答复关和落实关,四是积极主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与代表委员联系。与承办单位保持经常联系,认真进行督办催办,掌握工作进度。今年以来共处理市、区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69件,办结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二、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