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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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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一、权益法核算适用范围的变化

依据对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其中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投资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但同时又规定,若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该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可见,新准则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适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更强调了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运用。

二、引入了可变现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

新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从而确定是否应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新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引入的一个全新的计量理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为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资产或债权价值”。可变现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企业的所有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这里的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企业用投资者占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来反映其所占有该企业的份额,同时强调了净资产必须是可辨认的且应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这样就更能反映其所占的真实价值,有利于进一步评估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

以公允价值计量可变现净资产,能够使熟悉情况的投资双方在公平交易中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金额的计量,这样就有效地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同时为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更加有助于其进行决策的科学依据。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企业滥用公允价值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新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有一定前提的,即公允价值应该是“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根据企业的需要随便估计出的数值,这样就能保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和合理性。随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趋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标志。

三、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变化

新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面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方面。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旧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一定年限摊销;为了更好地遵循谨慎性原则,防止某些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差额调节利润,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用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来反映其所占有该企业的份额,并规定,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假设A企业以300万元对B企业进行投资,占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30%,对B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权。投资时B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负债总额为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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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为更客观地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在权益法情况下,投资企业应将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购买日本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中所占的份额进行调整。在此,假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为A,购买日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乘以投资方持股比例的金额为B。则:当A>B时,其差额可以理解为所花费的“代价”大于所获得“价值”形成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当A<B时,其差额可以理解为所获得“价值”大于所花费的“代价”形成的利得,应将该差额在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的同时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当A=B时,不调整。[例3]承例1,A为1171万元,B为3000×40%即1200万元,A<B,应将其差额29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9贷:营业外收入29作以上调整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171+29即1200万元。[例4]承例2,A为1171万元,B为2800×40%即1120万元,A>B,其差额51万元为商誉的性质,在该情况下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二、投资损益的确认

(一)投资收益的确认在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的确认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所造成的每年折旧或摊销的差额;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内部购销商品所形成的内部未实现利润;减值准备的影响等。(1)基于折旧因素的调整。假定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提的年折旧分别为D1和D2,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为R,被投资企业在某年形成账面净利润额为E,不考虑所得税纳税调整因素。当D1>D2时,其差额为被投资企业按照账面计提折旧大于按照公允价值计提折旧的部分,其实质为账面利润相对公允价值利润的少计部分,则投资企业应在被投资企业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增该差额后乘以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E+(D1-D2)]×R当D1<D2时,其差额为被投资企业按照账面计提折旧小于按照公允价值计提折旧的部分,其实质为账面利润相对公允价值下利润的多计部分,则投资企业应在被投资企业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该差额后乘以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E-(D1-D2)]×R[例5]承例1和例3,购买日,乙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元,公允价值1180万元,乙公司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应计提的年折旧额分别为60万元和70万元;乙公司2010年实现账面净利润为2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调整。结合上述分析,D1<D2,则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70-60)]×40%=76(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76贷:投资收益76确认该投资收益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00+76即1276万元。(2)基于内部未实现利润及减值准备因素的调整。权益法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内部转移可分为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两种情况,其中顺流交易为投资企业向被投资企业的销售,逆流交易为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的销售。但无论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购买方未向两企业之外的第三方销售部分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均为未实现的利润,该差额应结合持股比例在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其实质相当于“自己人赚自己人的钱”,就两企业整体来看,整体财富并没有增加,所以双方均应按照成本计量。若假定内部转移货物的售价为S,成本为C,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为R,则应在被投资企业账面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基础上调减的金额为(S-C)×R。如果所转移的货物购买方作为固定资产,还应考虑折旧的影响。对于减值准备因素,若为内部转移的货物,无论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如果购买方按照内部转移的售价计提了减值准备,而按照成本不应计提或计提金额小于该准备的金额,则投资企业应在被投资企业账面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持股比例调增;若与内部转移无关,则只考虑被投资企业资产的减值准备,如果被投资企业以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计提了减值准备,而按照公允价值不应计提减值准备,则投资企业应在被投资企业账面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持股比例调增,相反,应调减。[例6]承例1、例3和例5,乙公司2011年实现账面净利润为3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调整,2011年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库存商品一批,该批商品成本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50万元,至当年末,甲公司已将该批存货中的70%出售给第三方,剩余30%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折旧年限为5年,无残值,平均年限法折旧。[300-(70-60)-(150-120)×30%+(150-120)×30%÷5]×40%=113.12(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13.12贷:投资收益113.12确认该投资收益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76+113.12即1389.12万元。若例6中,甲公司将剩余的30%作为存货核算,至当年末,该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0万元,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了5万元(150×30%-40)的存货跌价准备。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00-(70-60)-(150-120)×30%+5]×40%=114.4(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14.4贷:投资收益114.4在例6中,若为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调整方向仍一致。

(二)投资损失的确认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时,投资企业在考虑上述折旧、内部未实现利润、减值准备等调整因素对被投资企业亏损调整之后,结合持股比例确认应承担的投资损失应按照以下三个顺序处理:(1)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损失;(2)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若有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权益,应减记该长期权益,确认投资损失;(3)长期权益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若仍有额外的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确认投资损失。若按照上述顺序冲减后仍有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投资企业应在备查薄上登记,待被投资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盈利时,先扣除该部分后,再以确认投资损失时相反的顺序依次冲回预计负债、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例7]承例1、例3、例5和例6,2012年,甲公司和乙公司间未发生内部转移,至2012年末,甲公司应收乙公司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万元,乙公司在2012年发生巨额亏损,账面净亏损为3500万元。则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500-(70-60)+(150-120)×30%÷5]×40%=-1403.28(万元)借:投资收益1399.12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389.12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10至此,2012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0,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为1403.28-1399.12即4.16万元。[例8]承例1、例3、例5至例7,2013年,甲公司和乙公司间未发生内部转移,乙公司2013年的账面净利润为100万元。则应享有的投资收益为:[100-(70-60)+(150-120)×30%÷5]×40%=36.72(万元)实际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6.72-4.16=32.56(万元)借: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1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2.56贷:投资收益32.56当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2.56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万元。

作者:赵英会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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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权益法核算与成本法核算范围的改变

【摘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业务,反映对外投资状况,我国相关部门对投资业务处理进行了再次修订,推出了最新投资准则,相对以往,修订后的投资业务准则在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以及准确披露投资业务信息中表现出很大优势。投资准则的最新修订中对权益法核算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本文针对权益法核算与成本法核算范围的改变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成本法 权益法 范围 改变

一、成本法核算与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与权益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确认损益核算方法,两种核算方法都有各自的观点和特征。成本法是指在收到股利或者利润的情况下确认收益。如果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则需按照投资成本计价,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只有在回收投资或者是追加投资的时候进行调整,而平时不作调整。如果采用权益法核算,则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的根据投资企业获取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来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调整前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范围的变化

(一)适用范围的变化

调整前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范围如下表1所示:

通过比较调整前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范围可以发现,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适用范围的变化重要表现在于在把之前通过权益法来处理的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改为由成本法处理,也就是指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的情形不再使用权益法处理,而是改为采用成本法处理。该调整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对权益法核算与成本法核算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占有的比例。当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需要采用权益法,当持股比例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也就是大于或者小于这个范围的时候适合采用成本法。相应的,原来采用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并进入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时需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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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投资方式得到回报的方式是企业进行经营的不可或缺的形式,盘活资金及财务的运作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长远之路。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定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两个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权益法核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与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量的相应变动。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取得、变动、处置和减值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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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与旧准则相比,权益法部分变化较大,不仅运用公允价值来确定投资方在被投资方所占的权益份额,而且由过去的部分权益法改为完全权益法,考虑到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先冲减尚未弥补的亏损部分。剩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1]2006年1月1日,A公司购入合作伙伴财富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作为战略投资长期持有。为完成此次收购,A公司共支付现金2400万元(包含相关的税费)。购入股份当天,财富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除表1涉及的项目外,其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无变化。

表1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存货11001000

固定资产-设备57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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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例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与旧准则相比,权益法部分变化较大,不仅运用公允价值来确定投资方在被投资方所占的权益份额,而且由过去的部分权益法改为完全权益法,考虑到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先冲减尚未弥补的亏损部分。剩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1]2006年1月1日,A公司购入合作伙伴财富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作为战略投资长期持有。为完成此次收购,A公司共支付现金2400万元(含相关税费)。购入股份当天,财富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除表l涉及的项目外,其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无变化。

说明: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所有存货均在当年消耗。固定资产一设备剩余使用期限10年,按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专利权剩余使用期限5年,按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2006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2006年3月20日,财富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元。2007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2008年财富公司出现亏损3000万元。2009年财富公司出现巨额亏损1.2亿元。2010年财富公司经营好转,实现盈利1000万元。2011年,财富公司实现盈利3000万元。

(1)2006年1月1日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成本)240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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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我国原来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是在财政部1998年,并在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原准则)等基础上修订完成的。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程度,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准则。

新准则和原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差异:缩小了规范的范围,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改变了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的确认方法。新旧准则核算方法变化大,但是更符合企业的“资产负债观”,那么怎样来进行新准则下的长期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呢?笔者通过举例来分析具体的会计处理核算程序: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选用范围

(一)定义: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选用范围: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的核算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后,对于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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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思考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成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准则中没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分别就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两种方法进行比较说明。

(一)转换前公允价值上升[例1]A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600万元现金从C公司处(A公司和C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具有公开的交易市场,A公司以短期持有为目的,因此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B公司2012年全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2013年4月3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次年6月30日,A公司又以1200万元现金为对价从D公司处(A公司和D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A公司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1)不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在不追溯调整情况下,A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加上新增12%股权的对价1200万元,就是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转换前公允价值下降[例2]现假定例1其他条件都不变,2013年6月30日,A公司持有B公司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金额为-100万元。

(三)两者的区别对比例1和例2可以发现,由于公允价值的上升,在不追溯调整的情况下,使得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追溯调整情况下高出2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要低100万元。由于公允价值下降,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相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低3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高出400万元。而不管是公允价值上升还是公允价值下降,在追溯调整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都是一致的。即追溯调整的方法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二、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权益法核算

此种情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我国最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在应用指南中以例题的形式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转换时,投资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增加投资而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了更好地分析和说明问题,下面通过具体案例,对不追溯调整和追溯调整进行对比分析。

(一)转换前公允价值上升[例3]A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600万元现金从C公司处(A公司和C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具有公开的交易市场,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其他条件与例1相同。(1)不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按照现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加上新增12%股权的对价1200万元,就是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400万元,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实现净利润不调整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发放现金股利会增加本期的投资收益,也不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具体会计处理如下,(2)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如果进行追溯调整,则视同权益法从开始时就一贯被采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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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代替成本法核算可行性浅析

在会计实务中,根据投资对受资企业影响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对受资企业产生控制或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当投资对受资企业产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准则中要求: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这在实际操作中会加大会计实务工作者的工作量,本文就成本法与权益法进行比较分析,试说明在实际操作中权益法代替成本法的核算。

一、准则规定的核算与调整

[例]20X1年1月1日母公司A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子公司B80%的股份,该子公司当时确认的实收资本为8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投资日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20X1年,子公司B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当年计提盈余公积30万元(按净利润的10%计提),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其中支付母公司A80万元。20X1年12月31日子公司B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8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万元,盈余公积为2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70万元。

采用成本法进行相关会计核算,母公司A购股时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B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子公司B宣告分红时,母公司A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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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摘 要】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有成本法和权益法,而权益法的核算由简单权益法发展到购买法权益法到现在的完全权益法,而购买法是将被投资企业所有的资产和负责由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后持续计算。完全权益法是在购买法的基础上消除内部交易。这种方法是基于实体观仍的一种体现。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内部交易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A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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