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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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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客户价值提升营销活动中的信息应用

摘 要:提升现有客户价值是市场营销重要的目标之一。通过策划营销活动,销售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给现有客户,能有效提高客户收益,并最终为银行创造利润流入。本文首先使用业务案例分析模型和ROI(投资回报率)评估,评价招行现行的营销活动价值,展示未来营销活动效果的预测方法;其次,本文通过招行钱包份额的测算,识别开展客户价值提升营销活动的时机;最后,本文针对两类典型的提升现有客户价值的营销活动,使用图表分析方法,判断替代产品促销活动中的产品替代字段,使用可视化购物篮分析识别可捆绑产品。

关键词:市场营销;招商银行;信息应用

一、提升现有客户价值中的信息分析方法

本节介绍提升现有客户价值营销流程中的信息分析方法,具体包括业务案例分析模型与营销活动ROI评估,客户钱包份额测算方法,产品替代字段识别方法,可视化购物篮分析与网络分析。

1.业务案例分析模型与ROI评估

业务案例分析模型能够从客户角度分析营销活动的绩效信息。该模型将用ROI作为绩效指标量化营销活动价值,同时又将回报率分解为成本和收益两部分,其中成本包括前期成本和持续成本,收益主要包括消费增加和客户生命周期增长其中(殷勤凡;郑喜平,2010)。

业务案例分析模型和ROI评估通常有在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计算已经推向市场的营销活动价值,判断其是否该持续运行或终止,以及其对后续营销活动策划的指导价值;二是预估正在策划的营销活动价值,决定是否要执行(曲波,2012)。

2.客户钱包份额测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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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国金融营销十佳

2007年12月28日,由本刊和中国金融市场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金融营销十佳奖揭晓,来自16个金融机构的20个精彩营销案例分别获得评委会特别大奖、十佳奖、优秀奖和公益营销奖。这是国内首次有关金融营销的评奖活动。

2007年度十佳营销奖评选自9月份拉开帷幕后,收到来自全国40多家金融机构选送的近百份金融营销案例。为了保证评选的客观公正,主办方组织了一个由市场营销领域、广告领域、金融领域等方面诸多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各个层面、不同角度来对案例进行剖析、筛选、评价。案例评选标准主要着眼于对金融营销活动的前期准备、营销方案和目标的设定,中期运作流程的控制,后期效果和经验评估三个方面,以期做到总体把关、客观对待、综合评估。

从参选案例来看,金融营销采用较多的手段主要有三类:一是服务营销。由于我国的金融产品之间差异很小,使服务显得更加重要。这表现在很多银行着重抓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强、选择范围广的服务。二是知识营销的方式比较普遍。现在银行业广泛采用高新技术,这些技术有很多消费者不懂,不会使用。知识营销旨在对消费者进行消费引导和教育,增加他们的金融知识,促使其使用新技术产品。三是网络营销的使用不断加强。网络技术的发展对金融企业的传统业务方式提出了挑战。尤其在银行业领域,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能够提供更为方便和快捷的服务。比如网银可以提供24小时服务,打破了时空界限,而且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因此,网络技术逐步受到金融界的重视,用它来建立自己的品牌、赢得更多的客户。

总体来看,此次参选案例运用的营销手法多样,从业者能够将这些方式灵活运用、充分发展,体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

众多优秀案例和有限获奖名额让评委组左右为难。案例涉及面之广、参与度之高,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市场营销的重视。一份份精心准备的案例,让我们看到金融市场化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首先,案例有广泛的代表性。参选案例涉及金融领域的各个层面和金融运作链条的各个环节,对各种形式的营销活动均有反映。从品牌架设到品牌推广,从企业公关到产品促销,从整体规划到细节展示案例的丰富度、覆盖的广度前所未有。个别案例突破传统思维限制,以持续性营销为出发点,做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营销规划。

其次,营销方式多样化,营销理念和运作模式不断创新。直接的促销推广、事件营销、关系营销、公益营销等等方式灵活运用,金融市场化发展脉络清晰而且特征明显。

第三,我国金融市场营销从业人员的素质显著提升。在市场分析的全面性、目标定位的精准性、产品设定的个性化、营销方式的创新性、后续服务的完备性等方面,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运作能力已经达到一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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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实证研究

【摘要】文章以内蒙古移动某盟市公司为期1年的驻地项目经历为基础,结合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理论,提出省、市级电信运营企业市场营销策划闭环管理模型。实践证明该模型可以有效解决电信企业省、市级分公司职责不清、联动效果不佳、评估作用不显著等弊病,有利于提升电信运营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

【关键词】电信运营 市场营销策划 闭环管理 精细化管理

1 引言

当前,电信运营商持续发展面临诸多不利因素,既有移动普及率提高带来的增长压力,也有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带来的严峻考验,还有全业务竞争、号码可携等带来的挑战。电信运营商要想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需从粗犷式经营向精细化管理发展。从日常生产及用户角度来看,营销策划方案是公司与用户沟通的直接桥梁,同时也是电信运营商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抓好营销策划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现状及问题

从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几年基础电信业将保持低位运行,难以赶超GDP增速,如何保持健康持续发展是电信业当前亟待破解的重要难题之一。

从电信运营商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市分公司营销案的设计、执行、评估等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给省公司审批、督导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另外,营销案的跟踪分析完全通过手工进行,经分系统难以实时跟踪。

从理论研究情况来看,国内外关于电信运营商省市上下联动的市场营销闭环管理模型的成果较少,实践指导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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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问题论文

摘要:在《刑法修正案(七)》公布之后,组织、领导他人实施传销活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具备骗取财物的要素的,仍然成立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他人实施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同时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犯罪的,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不同类型的传销活动的参与人员,依然可能承担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犯罪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传销犯罪;类型;基本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在传销刚进入我国的时候,主要以传销商品为主,参与人员用高于商品价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购买商品,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从所有各级下线购买的商品中,以滚雪球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获取自己的销售收入”。[1]尽管这种行为对下线人员并不明显具有欺骗性质,但正如国务院1998年4月18日《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所言:“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于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10日《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大体可以肯定的是,《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之前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传销行为,并不一定或者说并不必然具有骗取财物的性质。

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被禁止的传销行为并不以骗取财物为条件。例如,前述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之日起,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严肃处理:(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三)假借专卖、、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7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显而易见,这些规定所禁止的传销行为,并不以骗取财物为条件。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行为,也不必然包括骗取财物的事实。例如,1997年4月,郑某、李某夫妇以台湾华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湖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了华良(长沙)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海豹油等产品并进行传销活动。他们以按期返还高额红利的回报为诱饵,采取会员制网络传销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传销境内企业生产的海豹油、目脑灵、减肥茶、神仙养生酒等产品。被告人王某、杨某、甘某、方某等人也加入传销组织,并分别主管不同部门。从1999年12月27日至2001年5月,该传销组织非法经营数额近3亿元人民币。法院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2]不难看出,本案被告人虽未实施骗取财物的行为,但依然构成非法经营罪。类似的案件与判决并不少见。

由上可见,在《刑法修正案(七)》公布之前,之所以对传销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并不是因为传销行为骗取了他人财物,而是因为传销这种经营方式破坏了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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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内容营销盛典”获奖名单

2014年度内容营销特别大奖 (排名不分先后)

新浪微博“让红包飞”台网联动创新模式

获奖方:新浪微博

联想30周年“逆生长”品牌社会化传播

获奖方:联想

腾讯互动娱乐“名家风范 大成之道”艺术高峰论坛暨系列纪录片

获奖方:腾讯互娱

2014年度最佳内容营销案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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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网络营销教学中的探索

摘 要:网络营销作为电子商务专业中的专业核心学科,在教学过程中各种教学方法的使用显得尤其重要。案例教学法符合电子商务专业跨学科特点和网络营销创新性的要求。通过案例教学法,分析,总结并加以实践学习,不仅能更好的让学生全面认识电子商务,掌握网络营销技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且案例教学法体现以生为本,建设开放型的学习氛围,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网络营销;势在必行;实践与思考

网络营销作为电子商务专业中的专业核心学科,在教学过程中各种教学方法的使用显得尤其重要。电子商务专业的跨学科特点和网络营销的创新性,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我们的教学模式和创新我们的教学设计。

一、中职《网络营销》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网络营销是一门交叉和综合很强的学科,而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理论接受能力原本薄弱、更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教育对象,等待他们的却是如此复杂,陌生,全新的课程,单纯的进行理论传授,则显得枯燥、难懂,甚至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所以我们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合理采用案例教学法,选用生动具体,切合实际,紧跟时势,有针对的典型案例贯穿与整个网络营销教学之中,这可提高教学质量,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网络营销案例的教学实践与思考

案例的选取及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结合中职学生原有知识基础,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强调紧密性,体现“以生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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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风景道营销工具包述评与认识

风景道(scenicbyways)是一种路旁或视域之内,拥有审美风景、自然、游憩、文化、历史和考古等价值的景观道路,它实现了道路从单一的交通功能向交通、生态、游憩和保护等复合功能的转变。风景道是欧美国家近20年兴起的对道路生态、资源和品质保护和建设的体系,是其百余年来注重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延续和发展,反映了工程技术与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景观游憩的有机结合,也是生态文明的一种发展。依据1991年NSBP的规定和标准,美国分别于1996年、1998年、2000年、2002年、2005年和2009年分6批共计评选出了37条泛美风景道(AllAmericanRoad)和170条国家风景道(Na-tionalScenicByway),建立了遍布50个州的美国国家风景道体系(NSB)[1-2]。为了将NSB向国内外游客进行统一和整体营销,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风景道品牌和旅游目的地形象,增强社区认同感,带动旅游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从国家到州及地方层面都在积极寻求各种营销手段和方法对NSB进行促销和推介。为此,国家风景道计划营销委员会编制并出台了风景道营销工具包。风景道营销工具包是基于国家风景道体系营销工作的迫切需要,为风景道营销而定制编著的一整套动态和实用的营销技术工具包,目的在于为风景道营销提供技术援助,以规范和指导全国各州和地方的风景道营销工作,提高营销实效。营销工具包在规范、指导和推动NSB营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其经验与启示,对于我国风景道营销、旅游营销以及其他各类营销都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营销工具包起源、功能与作用

(一)起源与发展

营销工具包经历了一个逐步成熟完善的过程。在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NSB发展,各州及其地方政府开始积极寻求各种手段营销自己的风景道,以便吸引大量的旅游者前往,通过旅游者购买和消费风景道产品来体现风景道的价值。应对各州及其地方政府需求,国家风景道计划营销委员会于1999年年末推出了风景道营销工具包[3]。作为一套实用的营销技术指导工具,营销工具包获得了各州及各地方政府广泛好评和应用,在风景道营销中发挥重要作用。如2000年科罗拉多历史风景道营销策略及阿拉斯加风景道营销计划、2004年佛罗里达州风景道市场营销计划,以及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伊贝特风景道市场营销计划都是在营销工具包指导下的成功案例[4-6]。

(二)功能与作用营销工具包

将市场营销理论应用于风景道这一线性开放空间,进而形成了一套适合风景道营销的动态技术工具,其功能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国家层面制定了一套具有一定权威性的风景道营销计划标准。规范、指导和促进各地风景道营销,使各州及地方政府在制定营销计划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并结合各自实际,在细节上加以调整,进而制定出最佳的营销计划和方案。二是营销工具包为各州及地方政府提供了营销技术援助。工具包用300页的文字详尽阐述了制定营销计划的方法与步骤,使各州和地方在制定营销计划时,能够有据可依。三是营销工具包为推动风景道从“产品”向“品牌”转化提供了重要的营销技术支撑,丰富和完善了风景道理论,在促进国家风景道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营销工具包解读

本文从基本框架与内容、案例剖析、营销工具包评述等3个方面对营销工具包进行解读与评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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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的基本问题论文

摘要:在《刑法修正案(七)》公布之后,组织、领导他人实施传销活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具备骗取财物的要素的,仍然成立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他人实施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同时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犯罪的,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不同类型的传销活动的参与人员,依然可能承担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犯罪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传销犯罪;类型;基本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在传销刚进入我国的时候,主要以传销商品为主,参与人员用高于商品价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购买商品,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从所有各级下线购买的商品中,以滚雪球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获取自己的销售收入”。[1]尽管这种行为对下线人员并不明显具有欺骗性质,但正如国务院1998年4月18日《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所言:“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于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10日《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大体可以肯定的是,《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之前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传销行为,并不一定或者说并不必然具有骗取财物的性质。

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被禁止的传销行为并不以骗取财物为条件。例如,前述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之日起,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严肃处理:(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三)假借专卖、、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7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显而易见,这些规定所禁止的传销行为,并不以骗取财物为条件。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行为,也不必然包括骗取财物的事实。例如,1997年4月,郑某、李某夫妇以台湾华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湖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了华良(长沙)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海豹油等产品并进行传销活动。他们以按期返还高额红利的回报为诱饵,采取会员制网络传销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传销境内企业生产的海豹油、目脑灵、减肥茶、神仙养生酒等产品。被告人王某、杨某、甘某、方某等人也加入传销组织,并分别主管不同部门。从1999年12月27日至2001年5月,该传销组织非法经营数额近3亿元人民币。法院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2]不难看出,本案被告人虽未实施骗取财物的行为,但依然构成非法经营罪。类似的案件与判决并不少见。

由上可见,在《刑法修正案(七)》公布之前,之所以对传销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并不是因为传销行为骗取了他人财物,而是因为传销这种经营方式破坏了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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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营销创新典范奖

卡夫食品

营销案例:Stride炫迈“持久挑战研久所”

点评:在Stride炫迈“持久挑战研久所”活动中,通过“挑战‘10亿咀嚼分钟’极限”这个想法及互动模式,精准传递了“美味持久 久到离谱”的品牌理念。活动自2012年9月7日上线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获得了卓越的传播效果,超过200万次分享,直接覆盖目标受众超过2.5亿,活动参与人次已经超过2,000万,不仅并且提升了品牌认知度,并且线下销量增长迅速,抢占市场份额

聚美优品

营销案例:CEO营销+2分钟天价励志广告

点评:“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的漂亮。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2012年一支将近两分钟的广告片登陆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黄金时间档,聚美优品80后创始人陈欧本色演绎年轻一代的励志故事。

2011年,聚美优品以陈欧做为品牌代言进入人们的视线,省去明星代言费的同时,开启了电商品牌拟人化的新路径,为电子商务融入更多社会化属性,获得了最具人气美妆电商之称

雀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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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课程分析性案例教学模式探索

摘要: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中国教育将由量变向质变迈进。作为教育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中等职业教育正在进行着各种教学模式的探索。职业教育的有效教学模式在不同课程中有着不同的形式。理工类课程的教学完全可以搬到实验室、操作车间进行。但是市场营销课程的课堂教学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市场营销课程的分析性案例教学是一种很有效的教学模式。本文主要就分析性案例教学在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中的有效性、具体要求和操作过程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销课程 分析性案例 教学模式 有效性

这里所说的市场营销课程是指市场营销专业中最基础、最核心的一门课程,在不同的教材中有不同的名称,比如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基础、市场营销原理等等。虽然教材的名称有所差别,但是它们的内容体系大致相同。

一、中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传统教学模式

1.中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课程的教学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以职业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这种教育的性质及定位决定了它的教学模式更加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以致用以及面向工作的第一线。在这个层次的教育中,市场营销专业注重于培养既懂营销技能技巧、又能适应营销管理工作的实战性人才。学生毕业后要从事的是与客户打交道的实际工作,需要掌握各种营销方法,同时要学会判断在何种环境下采用何种方法解决问题。因此,充分体现实用性是市场营销课程的教学目标。

2.中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市场营销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是:理论知识(主要)+实习实践(少量)。而且基本都是把全部的理论知识讲完之后才安排少量的实习。一些学校提出的2+1或2.5+0.5学制,即在学校学习两年到企业实习一年或半年,是一种很好的学制,但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学生把全部的理论学完之后再到企业中去实习的时候,已经把学过的理论忘记的差不多了。另外,实习工作往往与专业不相近,学生根本无法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模式不够先进。因此,转变教学方式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界的共识。对于市场营销课程来说,分析性案例教学是一种很有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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