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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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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开展“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业企业“四抓四促”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是巩固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美化人居环境的一项集中清洁行动,区工信局集中利用1个月(3月1日—3月31日)时间,在全区工业企业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国土绿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外防输入环节,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把“四抓四促”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与疫情防控、国土绿化、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业企业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整治、大清理、大绿化,倡导人人落实“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在全区工业企业中构建起防疫情、整环境、保健康、促文明的工作格局,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紧盯“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对工业企业厂区卫生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要求企业专人负责、专人保洁,配备环卫基础设备,实行定时巡回保洁,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保洁及时到位。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建筑、工业垃圾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建立企业内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员工健康信息建档到位,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厂区车间班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位,应急方案、管控措施制定到位。

(三)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帮助指导企业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包抓企业联系人积极对接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复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班组及从业人员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做好设施设备检修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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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整治目标、组织领导、整治重点、整治步骤、有关要求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重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坑开挖和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整治步骤,宣传发动、重点整治、整顿提高、总结提高;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0〕9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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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__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__〕9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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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两旁石灰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确保空气洁净,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乡、人和乡开展石灰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大力整治污染企业,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整治任务

(一)乡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牵头关闭、搬迁市宝胜米石厂、市黄小青石灰厂、市耐根米石厂等3家企业。此项工作在12月20日以前完成。

2.负责辖区内市恒辉矿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详见附表)进行整改,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以前完成。

3.今后在乡村公路主干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不准再兴建粉尘较大的类似企业。应着眼长远,拿出搬迁方案,统一规划选址,为现搬迁和将来整合规模企业用地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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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范围:全省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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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委会《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确保全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特制定我局旅游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入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有效筑牢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屏障,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和升级,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较大以上事故目标,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细化领导

县旅游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企业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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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和县委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查找当前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夯实基础,整体联动,重点防范”的工作方针,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三个小组开展工作,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参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由安监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参加;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建设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财政局参加。

三、整治内容

(一)煤矿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煤矿资源开采和探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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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实施“双五”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潞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20xx年和20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的、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着力抓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编制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误报行为。凡是发现一级保护区新增设排污口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指标100%达标。

2、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和直接排污等问题。对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要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及未经处理仍在直排渗滤液的问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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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环发〔2007〕66号)和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07〕5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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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专项整治方案

河东区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专项整治方案 为提高我区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我区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现状,以加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经费投入为切入点,积极推行群众性的“联防联消”制度,提高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风险共担,安全共查,隐患共除,联防联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1、批发市场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市场开办或管理部门为主,成立“联防联消”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进行防火巡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经营服装、食品、塑料、木材、板材等易燃物品和人员密集的大型市场必须成立至少6人以上由消防安保队员组成的专职消防队,同时,成立以消防安保队员为主、市场从业人员为补充的义务消防队。所需经费由市场开办单位筹集。 2、在板厂集中的区域设立小型消防站,每站配备1-2辆简易消防车和一定数量的消防泵,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车取水口。从事经营木材、板材的专业行政村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消防摩托车、消防泵或农用喷灌机械,由村民兵连或治安联防队负责管理,主要负担辖区内的日常防火检查和初起火灾的扑救等任务,日常工作由驻地派出所领导,消防业务工作受区消防部门指导。同时,各板厂要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设立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提高厂房耐火等级,留足防火间距。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财政、村(居)和各板厂业主共同承担。 三、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各批发市场和所有板材加工企业的规模、经营生产品种、从业人员数量、市场摊位数量、消防保卫人员状况及建筑布局、道路、水源、供电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摸清底数,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治理方案,于3月20日将方案和调查报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专项规划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由区建设、安监、工商、公安及有关街道办事处,根据城区规划要求,对各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项规划,确定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等设施的位置和数量,留足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合理布局板材企业位置,统一建设标准,提高耐火等级。 3、实施落实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由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公安、建设、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统一配合。各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消防水池、消火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建设,配齐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器材。市场开办单位有关村居要及时筹措资金,确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做到消防设施设备到位、人员到位。 4、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有关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和整治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消防条件不达标的市场、板厂进行停业整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紧迫感。批发市场物资集中,人员密集,大部分市场建设之初缺乏消防统一规划,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存有先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造成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多数板材加工企业与居民区距离较近,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消防安全隐患更加突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做为我区创建“平安河东”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抓紧、抓好、抓实。

2、严格标准,确保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重点解决市场和板厂消防管理缺位,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通道间距不足等突出问题。各批发市场要健全消防领导组织,确定专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齐各类消防器材,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各板材加工企业要提高厂房耐火等级,留足防火间距,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有关街道、村(居),要按照规定配齐消防摩托车和消防泵,随时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准备。通过治理,使全区的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从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特大火灾事故来看,公民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技能薄弱是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重要原因。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批发市场和板厂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督促他们自觉地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财政、建设、规划、安监、物价、供电、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治理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靠上抓落实,并及时将治理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附:1、河东区批发市场、木材加工企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东区批发市场、木材加工企业消防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职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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