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400.00
《传记文学》由斯日担任主编,创刊于198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传记文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文学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文学、历史地理、艺术、文化科学文学 / 中国文学、历史地理 / 历史学、文化科学 / 教育学、艺术 / 美术。该刊于1984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文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文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传记文学》主要设有封二、封面专题、美好的生活·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栏、我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专栏、子善专栏、传记研究、封三_资讯、封底等栏目。以广大的文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文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原始语种非英文参考文献后同时附相应的英文项目,并注明其原始语种。
2.摘要不少于200字,内容要能含盖论文的主要信息。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用引文。
3.标点符号及数字的用法一律遵照国家标准。
4.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5.文稿应写明作者姓名、第一作者个人简介,所在单位、省市地名及邮政编码。注明联系电话、E-mail。
作者: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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