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主办单位:中国监察杂志社
半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中国监察》由刘越担任主编,创刊于1988年,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主管、中国监察杂志社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中国监察》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主管、中国监察杂志社主办的政法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文学政治法律 / 政治学、政治法律 / 中外政治制度、政治法律 / 中共党史、经济管理 / 产业经济。该刊于1988年创刊,本刊为半月刊。主要报道政法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政法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政法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中国监察》主要设有本刊特稿、工作视窗、监察论坛、企业广角、标兵风范、警钟长鸣、监督顾问、百花文苑等栏目。以广大的政法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政法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注释采用页末脚注,用数字加圆圈标引((1)(2)(3)……)。
2.来稿一般不退,所有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必复,1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对稿件自行处理。
3.关键词的确定应按GB/T3860的原则和方法,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论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4.在作者的下一行写出工作单位的全称、所在市和邮政编码。
5.论文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即使不得不使用,也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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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建华
作者:理轩
作者:师长青
作者:师长青
作者:许振超; 刘强; 于剑峰
作者:石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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