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主办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半年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358.00
《中国诗歌研究》由赵敏利担任主编,创刊于2002年,由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管、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中国诗歌研究》是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管、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办的文学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文学、文化科学、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文学 / 中国文学、历史地理 / 历史学、历史地理 / 中国史、文化科学 / 图书馆学。该刊于2002年创刊,本刊为半年刊。主要报道文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文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中国诗歌研究》主要设有古代诗歌研究、词学研究、诗歌文献研究、域外汉诗与诗学研究、现代诗歌研究等栏目。以广大的文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文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2.中文关键词标注3-5个,选词要规范,应尽量选取专指性叙词,避免泛指之词。
3.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4.文章正文内标题一般分为四级,分别用“一、”“(一)”“1.”“(1)”等标示排序。
5.观点要明确,内容有创新,论证须缜密,引文须准确,应体现出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作者:斯波六郎; 刘幸(译); 李曌宇(译)
作者:谢思炜
作者:何素婷; 何宗美
作者: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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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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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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