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包头师范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由李东魁担任主编,创刊于198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包头师范学院主办的一本科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包头师范学院主办的科学类学术期刊,该刊于1982年创刊,本刊为季刊。主要报道科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科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主要设有数学、生物、体育、信息技术、过程性教学评价、创新与创业教育、教育教学等栏目。以广大的科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科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来稿必须是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题名:要求准确,精练,易读,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题名,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开头,不用代号和商品名。
3.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多个作者之间用分号隔开,同一作者的介绍之中不出现句号。如有通讯作者,请标明。
4.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5.注释: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请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顺序排列,序号为:①②③……格式为:序号、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6.摘要应在200字以内,要求文字通顺、简练,反映论文的主要观点。用第三人称叙述,不用“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等。
7.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8.计量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轧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其名称和符号。
9.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10.论文须提供中文的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及作者简介。请勿一稿两投;请遵循学术规范,如出现剽窃,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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