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陕西教育报社;陕西省教育厅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陕西教育·理论版》由郭鹏(总编辑)担任主编,创刊于2006年,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社;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陕西教育·理论版》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社;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于2006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教育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教育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陕西教育·理论版》主要设有领导与科学、文化与艺术、教育与管理、专题与学科、教学与方法、信息与技术、科技与创新、经营与管理、法制与社会、金融与财务等栏目。以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保证原创性、科学性;无涉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署名须无争议。本刊不接受在其他报刊杂志、专著、论文集等公开出版物上已发过的文章。
2.小标题层次用1、2、3……1.1、1.2、1.3……1.1.1、1.1.2……顶格排序。
3.论文作者姓名按照作者承诺签署顺序列举于题名下方通栏居中排列。多个单位的作者用逗号分隔,通过姓名右上角数字在篇首页脚中标识各自所属单位。
4.引证的参考文献限于公开发表的列入,并用单字母方式标示参考文献引用论文的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研究报告R,标准S,专利P,DB/OL-联机网上的数据库,其他Z)。
5.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6.为检索需要,文章应给3—8个关键词,关键词标引应建立在对全文进行主题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反映文献特征、内容规范的词、词组。
7.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
8.图表:图表分别连续编号,图题位于插图下方,表题位于表格上方,图题格式为“图1图题”,表题格式为“表1表题”。
9.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并附证书复印件。
10.凡在本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本编辑部享有节选出版与转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媒体、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物、网络平台等媒介载体,作为交流使用。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邮编: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