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汕头大学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76.00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由邓剑光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汕头大学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是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汕头大学主办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于1985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教育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教育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主要设有经济、文学·哲学、法律·教育、新闻传播心理专栏等栏目。以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1个月内如本刊没有回复用稿通知信息,作者可自行投往他刊。
2.论文题目宜简炼、准确,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主副标题要各有侧重,主标题尽量传递核心论点、学术创新点,副标题应限定研究范围、学科范围,廓清研究对象,标识文章性质。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居中。
3.作者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必须提交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讯作者。
4.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的文献。
5.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6.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不用公式和化学结构式、图表、特殊符号等。表达力求简单,不空泛,术语规范,一般400字符内。
7.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层,采用1,1.1,1.1.1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8.文中图、表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复或与文字表述重复。每个图、表均应有简明的图题或表题及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的图序和表序。
9.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并附证书复印件。
10.来稿应有创新点和较高的学术价值。论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严谨、层次清楚、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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