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90.00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由宋协娜担任主编,创刊于1989年,由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主管、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是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主管、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主办的政法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政治法律 / 政治学、政治法律 / 中外政治制度、政治法律 / 法学、经济管理 / 国民经济。该刊于1989年创刊,本刊为双月刊。主要报道政法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政法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政法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山东行政学院学报》主要设有政治·法治、社会·政策、“域”治理、中国共产党研究的海外视角、乡村振兴等栏目。以广大的政法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政法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均应包括单位名称(院校给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作者的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序号,中间用“;”隔开;工作单位的英译文给出全称,不能用缩写词(系名除外)。
2.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序号在正文引文处右上角用方括号内的阿拉伯数字[1][2]等表示。
3.本刊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注释编号依次为①②等。
4.来稿请附中、英文的题目,其中,中文题目不超过20字,题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须简明、具体、确切,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5.文稿应具严谨的科学性,并有一定先进性和实用性。内容重点突出,文字务必简练、准确、通顺,字迹清楚。
作者:孙录宝
作者:种效博
作者:王喜红
作者:赵玉霞; 王冰
作者:王宁
作者:张伟
作者:王萍
作者:窦玉鹏
作者:陆继锋; 陈庆道; 赵辉
作者:鲁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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