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单位: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双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山东精神医学》由王汝展担任主编,创刊于1988年,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办的一本医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山东精神医学》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办的医学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医药卫生、哲学宗教、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医药卫生 / 临床医学、医药卫生 /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哲学宗教 / 心理学、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该刊于1988年创刊,本刊为双月刊。主要报道医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医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医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山东精神医学》主要设有论著、简讯、论文、综述等栏目。以广大的医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医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指少数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附Email与电话号码)。
2.摘要应按“四要素"书写,即: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综述文章可不按“四要素"书写。中、英文摘要应300字左右,英文摘要300个单词左右。
3.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4.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5.本刊所载文章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编委会和编辑部观点。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济南文化东路49号,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