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旬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676.00
《人民司法》由李敏(执行) 刘晓燕(执行) 李芹(执行)担任主编,创刊于1957年,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人民司法》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政法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学、文化科学政治法律 / 法学、政治法律 / 民商法学、政治法律 / 诉讼法学、政治法律 / 刑法学。该刊于1957年创刊,本刊为旬刊。主要报道政法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政法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政法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人民司法》主要设有卷首语、感悟人生、作家专栏、法律人生、精彩人生、印象人生、雅致人生、珍藏人生等栏目。以广大的政法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政法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名称,所在省和城市名称,邮编),如多名作者则分行依次排列。英文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姓名格式:“ZHANG De-Lin)。
2.稿件须为Word文档,要求主题明确、论点新颖、论据可靠、语言简练、具可读性。
3.参考文献应选择公开发表且以主要的列入,其序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序编排。著录格式按GB/T7714-2005“文后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编排。
4.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5.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作者:张斌; 唐震
作者:蔡伟
作者:胡浩; 史凡凡
作者:高翡
作者:钱小红; 曹佳音
作者:朱铁军; 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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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付琴; 谭明; 刘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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