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72.00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由岳崇兴担任主编,创刊于1978年,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辽宁师范大学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辽宁省教育厅主管、辽宁师范大学主办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文化科学、社会学、文学、哲学宗教文化科学 / 教育学、文化科学 / 教育技术学、历史地理 / 历史学、文学 / 中国文学。该刊于1978年创刊,本刊为季刊。主要报道教育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教育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主要设有辽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文学与艺术、东北历史文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哲学原理与社会学、法学理论等栏目。以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文题应精练、切题,尽量不用副标题,避免使用代号或不常用缩略语,不使用外文缩写词,慎用结论性语句及“…的研究/观察”等非特定词。
2.正文标题末尾不使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序一般不超过5级,可使用“一”“(一)”“1.”“(1)”“1)”标明,不宣用①,以与注释序号区别。
3.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4.参考文献紧接正文,重复文献请以第一次出现的次序标注。
5.本书采取页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页的注重新编号。本刊注号为圆圈注号,即“①”,勿用其他注号。
作者:刘敏
作者:柯阳友; 李琼
作者:李祖军; 吕辉
作者:邹玉华
作者:张清; 刘艳
作者:田荔枝
作者:姜廷惠
作者:王江洋; 李媛媛; 高亚华; 王菲
作者:张慧杰; 宋星蓉; 温文娟
作者:高玉娟; 王瑞婷;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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