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半年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金陵法律评论》由吴康宁担任主编,创刊于2001年,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金陵法律评论》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政法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政治法律 / 法学、政治法律 / 法学理论、政治法律 / 民商法学、政治法律 / 诉讼法学。该刊于2001年创刊,本刊为半年刊。主要报道政法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政法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政法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金陵法律评论》主要设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栏目。以广大的政法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政法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2.前言应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
3.注释:页下注,采用Word脚注功能注加在页面底端。脚注编号:①、②、③……基本格式:[国籍]作者:《书名》,出版社和出版年,页码。(中国国籍不用加注);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4.论文要求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实,论证严密,语言精炼,资料可靠,能及时反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新成果。
5.文题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缩写,尽董不出现结构式和数学式等;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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