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由徐力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经济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 / 财政学、经济管理 / 国民经济、经济管理 / 金融学、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该刊于1985年创刊,本刊为季刊。主要报道经济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经济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经济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要设有经济理论与实践、管理理论及应用、财税金融研究、政治法律社会问题研究、应用技术研究、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栏目。以广大的经济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经济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参考文献在文中需用括号表示著者和出版年信息,例如(王玲,1983),著录根据《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2.来稿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军事秘密,文责自负,勿一稿多投,本刊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必要的修改和删减。
3.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获多项基金资助的应依次列出。
4.正文内各级标题处理如下: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单独成行。
5.论文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中英对照)、作者及单位、右边、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邮编: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