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280.00
《经济思想史学刊》由胡乐明担任主编,创刊于202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经济思想史学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经济类学术期刊,该刊于2021年创刊,本刊为季刊。主要报道经济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经济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经济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经济思想史学刊》主要设有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中国经济思想史、外国经济思想史、当代经济理论等栏目。以广大的经济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经济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及以下标题起首空2格。前两级标题独占一行,三级及以下标题与正文连排。全文正文采用宋体字,一级标题四号字加黑,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不加黑,三级及以下标题及正文用五号字不加黑。
2.文章应使用规范的简化字,以国务院2013年6月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人名、地名、术语、专有名词等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并核对无误且全文统一。外国人名、地名和专业术语等,凡已有定名、有通行中文翻译的,一律采用定名的、通行的中文译法;所有译文第一次出现时需括注相应的外文原文。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国外学校、机构、团体名称,也须译出全名。
3.文中数字用法须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2011),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一致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4.文中标点符号使用须以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为依据。其中关于连接号,有关复合名词、外来语内部分合等情况用短横线(占半格);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的起止、数值范围等情况用一字线(占1格)。
5.图表随文编排,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先见文字,后见图表。表题居中置于表上,图题居中置于图下,注和说明置于图表下方。
6.对正文中的术语、概念、观点和资料等进行解释、辨析或评论的注释,以脚注形式放在同页末,脚注采用①②③……编号,每页单独编号。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标点符号之后。
7.文献征引方式采用著者–出版年制。在文中引文处括注引文的著者、出版年,在文后参考文献处详列征引信息。文中出处注须与文后参考文献一一对应。
8.文中出处注基本形式出处注在正文中以夹注的方式出现,位置可在正文、脚注、图注或表注中。夹注中一般出现作者、出版年信息,页码信息视引用范围而定。中文作者姓名一般全列,外国作者只列姓,作者姓名的拼写应同原文献。首版年份与引用年份,通常采用引用年份,如确有必要标示首版年份,形式为“责任者(引用年份/首版年份)”“(责任者,引用年份/首版年份)”等。
9.文后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1)中文参考文献在前,外文参考文献在后。(2)中文文献(包括外文文献的中译本)按照独著或第一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排序。中译本独著或第一作者的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中间用“,”隔开;第二及以后作者姓名仍按照习惯为名字在前、姓氏在后。(3)外文文献按照独著或第一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序。独著或第一作者的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中间用“,”隔开;第二及以后作者仍为名字在前、姓氏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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