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吉林省公安厅 主办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90.00
《警学研究》由崔亚新担任主编,创刊于1986年,由吉林省公安厅主管、吉林警察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治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警学研究》是吉林省公安厅主管、吉林警察学院主办的政治类学术期刊,该刊于1986年创刊,本刊为双月刊。主要报道政治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政治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政治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警学研究》主要设有本刊特稿、犯罪与司法控制、刑事侦查、法治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治安管理等栏目。以广大的政治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政治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来稿应层次清楚,结构严谨,文字简练,逻辑性强,术语准确,数据可靠,标点规范,打印或书写工整。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备稿。
2.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
3.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毕业院校、职称、研究方向、目前从事何种工作、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4.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个位对齐,并用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
5.行文中的注释可使用脚注,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如果参考文献中已经有完备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简注,注释内容置于()内。
6.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内容、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300字左右):摘要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7.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8.表格应按统计学制表原则,采用三线表,标明序号和表题,表中同一项目保留小数的位数应一致,上下行位数要对齐。
9.展示基金项目的研究结果,并对结果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解释结果的意义,与现有研究进行比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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