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主办单位: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479.00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由朱岚(执行)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主管、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是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主管、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主办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文化科学、语言文字、文学、哲学宗教文化科学 / 教育学、文化科学 / 高等教育学、文化科学 / 职业技术教育学、文化科学 / 教育技术学。该刊于1985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教育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教育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主要设有高教论坛、教师发展、课程·教学、职教园地、基础教育、德育·心理、文学·艺术、语言·文化、外语时空等栏目。以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序号按1;1.1,1.2;1.1.1,1.1.2……的顺序排列。标题一律左顶格。各级标题字数不宜过多,同级标题不应时有时无。论文按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等顺序结构撰写。
2.论文一旦刊出,作者要承担文章内容及其影响的责任。有多个署名作者的文稿,第一作者是直接责任者;如果第一作者不具备承担文责的资历或能力,应将其指导教师或课题负责人列为通讯作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参考文献首先按文种集中,可分为英文、中文、西文等。然后按著者人名首字母排序,中文文献可按著者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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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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