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黑龙江省环保局 主办单位:国家环保总局信息所;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28.00
《黑龙江环境通报》由宋力敏担任主编,创刊于1988年,由黑龙江省环保局主管、国家环保总局信息所;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的一本环境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黑龙江环境通报》是黑龙江省环保局主管、国家环保总局信息所;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的环境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农业科学、建筑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经济管理 / 产业经济、建筑科学 / 市政工程。该刊于1988年创刊,本刊为季刊。主要报道环境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环境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环境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黑龙江环境通报》主要设有专论、综述、环境管理、环保法规、环境监理、污染与防治、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等栏目。以广大的环境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环境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注释:以尾注形式进行注释,在文章中相应出处的右上角用①等标识。
2.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3.正文中的引文,依次将顺序号和页码上标右上角,顺序号使用中括号,页码使用圆括号。
4.参考文献:请用五号仿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来稿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
作者:曹凤中; 安琪
作者:朱海
作者:柴晶
作者:李骏; 刘晔
作者:廉树成; 苗万强
作者:张烜宇; 缪柠璐; 马媛媛
作者:裴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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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启飞; 银利利; 吕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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