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广西文学》由覃瑞强担任主编,创刊于1951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广西文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文学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文学、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文学 / 中国文学、文化科学 / 教育学、经济管理 / 产业经济、经济管理 / 国民经济。该刊于1951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文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文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广西文学》主要设有小说_特约头条、小说_中篇佳构、小说_短篇精制、小说_微篇妙品、诗歌_诗群绿风、诗歌_新发现、特别策划·重返故乡、散文_特别关注、散文_岁月留痕、散文_微尘如烛等等栏目。以广大的文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文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正文中参考文献采用“著者+年份”制,即在被引用的著者姓名之后用圆括号标注参考文献的出版年代。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一般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英文缩略语、字符和代号,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题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独立成篇;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
3.页下注释的格式基本与参考文献格式一致,但需注意的是外文注释中的作者姓名遵照外国人名的书写顺序。
4.作者单位: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应写到所在院系或研究所),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5.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作者:陈应松
作者:胡柏明
作者:梁志玲
作者:秋人
作者:卓娅
作者:相裕亭
作者:王文钢
作者:孙丽丽
作者:陈振波
作者:王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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