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248.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由张德霖担任主编,创刊于2002年,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的经济类学术期刊,该刊所发表的论文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主要有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 / 国民经济、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经济管理 / 世界经济、政治法律 / 法学。该刊于2002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经济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经济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经济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主要设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栏目。以广大的经济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经济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3.论文所引文献的注释必须规范,准确标明作者、文献名称、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称、出版或发表的时间、页码等。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方式,注释序号使用1、2、3……标示,每页单独排序。
4.题目应简明、确切地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5.基金资助信息:列出基金项目名称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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