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法律史学研究》由何勤华、王立民担任主编,创刊于2004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管、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文化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法律史学研究》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管、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文化类学术期刊,该刊于2004年创刊,本刊为年刊。主要报道文化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文化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文化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法律史学研究》主要设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栏目。以广大的文化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文化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用字规范。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一般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英文缩略语、字符和代号,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题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独立成篇;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
3.注意引用近两年国内外的最新文献。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参考文献,文献序号按出现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应处标出。
4.中文摘要300字左右,每篇文稿可选3~5个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须对应,不得使用缩写词。
5.稿件必须在文后提供作者详细准确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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