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北京文学期刊中心
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340.00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由刘恒担任主编,创刊于2003年,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北京文学期刊中心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北京文学期刊中心主办的文学类学术期刊,该刊于2003年创刊,本刊为月刊。主要报道文学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文学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主要设有作家访谈、文化报道、社会时评、历史人文等栏目。以广大的文学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文学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2.题名。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紧扣文章主题,用语用词严谨规范且利于网络检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和代号。
3.来稿需附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学历,作者详细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参考文献尽可能使用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数量在10—30条,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5.注释是对文章中某一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也可以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阐发。注释随页标注,采用“①、②、③……”符号排序。
6.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说,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内容,即解决的问题、所用方法、结果与结论等),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词。
7.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场白,应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对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进行简要的概括。
8.文稿中图、表和照片力求精简,一般不超过6幅。图表用计算机清晰的打印出来(将绘制好的图存于磁盘中寄给本刊),表格形式为三线表,并写明图名(标有图注)、表名。
9.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10.来稿勿寄我刊编辑或员工任何个人,以免丢失。寄往我刊编辑部的任何纸质来稿,均有专人登记、编号并交由编辑审读,三个月满未收到用稿通知,请作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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