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北京大学主办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于1955年创刊,本刊为双月刊。主要报道教育行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期刊的创办有利于加强教育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本刊将及时推出该领域的科研成果,使国内外同行能及时、方便地查阅、引用,为教育行业领域的发展做贡献。该杂志得到了广大作者、读者和外审专家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赢得了学术界认可和好评。《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要设有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传统文化再思考、文学研究、诗学与诗歌史研究、文研讲坛(之十四)——江山胜迹:人文风景的建构与传承、《立法法》修订笔谈、纪念厉以宁先生等栏目。以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发表专业论文和学习的学术平台。
1.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讯地址、电话。
2.文题:应简明扼要,能准确反映文稿的主题,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文章应该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4.标题序号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顺序排列,一般不用“①”号。根据文章具体内容,序号可适当减少,但不可反顺序使用。
5.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6.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7.注释:本刊实行“参考文献”与“注释”分开排版,“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紧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释以①②③……的序号单独排序,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8.文章要求在5700以上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必须在20字以内。
9.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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