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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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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双方合同签约人的合法性

最近,在供电所检查供用电合同签约情况时,发现合同中的用电方签约人身份不清楚,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不符合签约条件。其中有法定代表人配偶、子女及单位企业其他人员代替法人签约情况。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在合同法中的自然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是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独立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但还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例如某企业的筹备部门、某公司的分支机构等。

供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供用电合同的合法签约人,也可以委托人签订供用电合同;用电方是法人的,它的法定代表人是供用电合同的合法签约人,他也可以委托其人签订供用电合同。

根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标准》,供电方合同的签约人应首先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证》。取得授权委托书的必要条件是持有有效的《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证》。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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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视角下家庭医生签约思考

1社区首诊制度落实广度和深度是阻碍家庭医生签约式

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性因素目前实施的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对社区首诊制的推行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推行首诊制度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目前医疗保险通行的“一卡通”政策使得居民即使与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仍然可以随意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造成就诊无序、社区首诊无法实现,家庭医生对居民的属地化管理难度很大,医疗服务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不利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致使家庭医生有心承担起守门人的职责,最终却“无门可守”。

2合同法视角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契约各方权责关系的思考

目前各地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过程中,都出台了适合本地的协议书范本。从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协议范本的调查情况看,契约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规定契约主体: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家庭医生及团队成员;第二部分主要规定协议的基本原则、可选择的服务项目、乙方的告知义务、契约的有效期限等款项;第三部分主要是双方签名和盖章。对比研究发现,各地协议书范本对于签约居民所能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权利做出了规定,并且居民还有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服务项目的权利。就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协议书样本来看,对社区能够提供的服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具体的量化指标有些只做了笼统的规定。对于家庭医生而言,其对于专业领域的问题和应当履行的义务非常明确;但对于某些签约居民来讲,仅仅能知晓自己签约,但具体该享有哪些权利,比如对于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2013年)的要求,老年人可以享受到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健康指导四类健康管理方面的服务,那么他们能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享受到这些服务?每年的次数是多少?协议中必须明确、具体,才有可操作性。由于协议中没有明确标明,居民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权利边界模糊、权利不知悉的情境下导致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内容很难实际履行,相当一部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成为完成指标的“数字游戏”。

2.1权责模糊背景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契约主体认定原则

2.1.1服务契约的性质家庭医生服务契约(合同)作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以医疗服务为主要目的,在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的合同。在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针对这种合同均没有专门的规定,通常认为它属于无名、非典型合同。但由于医疗服务合同的标的(医疗服务)与患者的生命健康密不可分,使其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存在强制缔结性和高风险性并存、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并存、合法性和道德性兼备等特殊特性[3]。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深入研究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从法律规范角度明晰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而设计一套合法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医疗服务合同范本是签约服务顺利推进的基础。

2.1.2契约主体的范围

契约关系的主体,即在契约中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签约服务的质量是关乎家庭医生服务能否持续推行的生命线,为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在目前全科医生欠缺、医疗资源有限、针对性资金保障缺位情况下,要使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就要合理界定社区服务人群,切忌片面追求签约数量而采用没有原则的“一刀切”。如果家庭责任医生签约式服务的目标人群过大,必然会出现“人人负责等于没人负责”的尴尬局面,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目标也难以真正实现。因此签约服务必须具有针对性,选择部分病种、部分人群,全面提供签约中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将更具可行性。《山东省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规定,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辖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贫困居民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省和地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即为此法理的有效落实。卫生资源的有限性和健康需要的无限性之间存在永恒矛盾,卫生发展必须优先鼓励那些具有良好成本效果的服务和干预措施在公众中得到普遍应用。鉴于我省家庭医生人力资源缺乏、社区居民数量与家庭医生比例存在失衡的现状,由此借鉴宁波“粉丝”为基础的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粉丝”的解读就是指那些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互相熟悉的弱势群体中的“老患者”[4]),而“粉丝”模式主要将重点服务对象中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与慢性病患者作为签约主体,虽然不需要住院,但是也要坚持长期治疗。他们与家庭医生有过长时间的接触,相互都比较熟悉,多半已经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他们作为签约主体,有重点对他们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既有利于家庭医生保障签约服务的质量,又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签约居民的质量广告效应带动其他居民全面认可家庭医生制度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医生的数量和增强其服务能力,并逐步扩大家庭医生的服务人口数量,这样才能让现有的家庭医生发挥更大的服务效能,产生更为积极的改革效应。同时,作为签约的另一方当事人,签约服务不应只是家庭医生的事情,整合卫生资源,建立由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助理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是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由全科医师、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组成,各方各有侧重与专业分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是服务团队的一员,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的主要任务;公卫医师则是协助全科医师完成签约居民的公共卫生工作;护士辅助全科医师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话随访、预约门诊等工作,三者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服务团队,才能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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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履约管理策略

摘 要: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社会生产生活对电力能源的需求也明显增大,用电量随之提升,电力工程建设速度加快,电力物资明显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具有一定复杂性。本文基于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进行简要介绍,进一步探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具体策略,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履约;管理策略

电力企业经营与发展过程中,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于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库存实践段且要求一次性使用,因此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整个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加大力度探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策略,对于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

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力物资在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直接物资、间接物资以及辅助物资三个方面。电力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其对供应时效性要求较高,对物资质量要求较高,库存时间短并且无法实现循环利用。当前社会发展条件下,电力物资供应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竞争力度也明显加大,市场资源配置更具合理性。但为保证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有效性,积极加强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要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依据,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允许延长合同签订时间。二是应当以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等作为签订物资合同之前的重要资料依据,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必要情况下物资部门需要招标采购时,应当明确物资采购结果,并结合具体信息以及相关规定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切实保证操作的规范性,进而提高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效果。

2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具体策略

2.1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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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管理中的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

摘 要:文章分析了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探析了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有效措施,旨在为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管理;物资合同;签约;履行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4.153

1 前言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使其物资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物资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具有库存时间短、时间要求快、专业性强以及一次性使用等。近年来,用电量显著增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电力物资逐年增加,产生的合同数量也在显著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至关重要。因此,文章针对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法律要点至关重要,尤其是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耽误或者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其二,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以相关资料为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包括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规范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果物资部需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则应该先确定物资采购结果,然后再根据和结果的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必须保证中标者的相关条框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框相同,同时还应该保证合同条内容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签订不具备实质性条款的物资合同。

3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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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签约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对整个工程的实施起到总控制、总保障的纲领性经济法律文书。能否签订好、履行好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将直接影响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和工程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本文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签约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施工合同中价格条款签约存在问题

(一)合同约定条文过于简单

合同约定条文过于简单,特别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后,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固定单价合同的条款约定不甚明确,这些合同往往省略很多有关工程经济方面的详细约定,特别是关于工程变更、纠纷处理方面的约定。如某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后,于2009年9月签订承包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并有下列条款:“施工期间无论定额和取费标准及材料价格如何变化,工程单项造价均不调整”。当期定额人工单价24、26、30元/工日,市场民工工资60~90元/工日,在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中,发现其人工数量如下:24元/工日计5万工,26元/工日计15万工,30元/工日计10万工。进入施工阶段,人工价格大幅上涨,而且由于甲方拆迁不到位,致使施工方延期开工6个月,至2011年5-6月份,已完成合同价的80%,此时市场民工工资已上涨至120~150元/工日。 2011年10底施工单位以“市场人工价格猛涨导致严重亏损,无力履约”为由,向业主方提出书面合同索赔:要求补偿人工上涨价格。同时施工现场全面停止施工。

(二)阴阳合同屡禁不止

建筑市场人员素质低下,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供求关系失衡、恶性竞争严重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体地位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这是产生阴阳合同的根本原因。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随意增加苛刻条件,有的合同首期进度款要在地下室结构完成后支付,有的在中标后要求中标人让利或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相违背的阴阳合同,这些不良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如某工程合同为汽车配件厂房、办公楼、单身宿舍、员工楼和附属工程及室外道路等工程的建设,建筑面积约为5.5万m2。后双方发生造价纠纷。纠纷处理时发现合同有两个版本:甲方提供的施工合同,合同造价4680万元,总价、单价均以本合同造价为准,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合同承包范围在附件中含消防工程。乙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经有关部门备案,合同造价3500万元,合同范围未明确包含消防工程,总价、单价均以本合同造价为准,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资料中有乙方与某消防工程公司签订的该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甲方与任何公司签订的该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同价格条款履约率低,信用保证体系缺失

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没有在实际工程合同的条款中真正体现,致使出现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结算以审代拖等现象。承包人项目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公司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严重脱节,致使项目部合同管理形同虚设,合同履约率低下,不利于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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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网络电话客户签约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既与甲方建立起了合同约束关系。

在合同期内: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的通话服务,保证乙方的正常通话服务。

2、在通话服务出现故障时,如果是乙方硬件及网络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是甲方的通讯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

3、甲方负责乙方网络电话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的维修三包规定)。由于客户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即包括以下情况:

(1)产品有明显的摔/碰、破损或断裂,机壳有明显拆卸痕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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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思考

摘要:本文将对家庭医生签约时服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以上问题的因素,最后研究医疗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合同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完善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怎样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发展成为医疗事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家庭医生签约时服务的形成以合同的签订为基础,所以可以从合同法切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健康发展。

1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实施现状

近些年来,国内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开始认同家庭医生契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试点工作已经在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中开始施行。实际当中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以居民个人自由意愿为基础,通过和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书》达到“契约式”服务活动的优先开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主动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和居民间健康稳固医疗卫生合作关系的建立。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针对户籍居民和常住居民范围,利用团队合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手段,让居民在政策的引导下基于社区签约获得指导转诊、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

2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问题分析

2.1缺乏有效的签约制约机制:

健康信息上互通、健康促进上互动是双方能够真正实现有效签约的标志。当前我国家庭医生存在专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数量不足等问题,同时相应政策缺乏足够的支持和保障,居民难以获得优质家庭医生服务,进而降低了某些地区的签约率。当前多采用“软签约”制度,能难形成对居民有效的约束,在签而不约的情况下居民的全程健康管理无法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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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供用电合同签约风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

【摘要】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实现高度现代化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开放,电力需求也随着日渐增多,但是因供用电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却层出不穷。供用电合同就是供电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正常的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其双方的法律关系的文书。因此,对供用电合同签约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风险点分析;防范措施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是法律健全的表现,保护了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是电力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不合理以及不规范,往往导致签约双方出现纷争和矛盾,这都严重影响电力的良好经营。本文旨在通过对供用电合同的风险点进行有效的分析,并根据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保证电力运营的良好,以及签约双方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实现。

一、供用电合同签订存在的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方对用电人和用电单位出示的凭证,是规定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文本,是规避供电运营危险的最佳方式。但是其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分为如下方面。

(一)电力立法落后

立法是进行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行业协调高效发展的根本条件,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国关于电力运营的规范条例和法规还是比较僵化,未能适应市场化的纷繁变化。供电企业难以达到有利的依据,难以实现有法可依,在具体的工作和实施的过程中,会出现和现行法律不协调和冲突,影响其工作的良好运行。

(二)供电企业人员法律意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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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

摘 要: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从合同的角度来审视工程量清单计价,他不仅仅是计价模式、计价程序和计价方法的改变,而是建立了建筑产品买卖双方的一种新型的合约关系,将对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带来深远的影响。因此,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研究和实践符合“清单计价”特点的合同管理模式和合同管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合同签订 合同履约 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分析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施工领域,使得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施工单位及专业越来越短。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并且因工程项目存在履约周期长、涉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所以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识别各种风险,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是十分重要的。

综合单价综合了工料消耗及费用报价,因其报价风险较大,施工施工承包企业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其进行风险分析。综合单价的报价将最终体现在合同中,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较大,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风险的总体分析和预测是十分重要的。

2.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各方的风险管理

2.1业主风险种类与对策

业主风险很广泛,有环境要素风险、行为主体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等。也可以分为不可抗力的风险、人为风险、政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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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文章从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了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辨析了内部审计独立性与运营责任,提出了关键环节抽样测试、注重后续审计、构建监督文化体系等解决对策。

Abstract: The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audit problems before signing the contract, analyzes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alyzes the internal audit independence and op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including key link sampling test,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follow-up audit, building a cultural system of supervision and so on.

关键词: 合同审计;独立性;抽样测试

Key words: contract audit;independence;sampling test

中图分类号:F239.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5-0164-02

0 引言

由于合同是联结企业横向经济往来的纽带,是合同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为了对企业正在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过程监督,许多内部审计机构都开展了合同签约前审计,旨在有效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但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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