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

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宁夏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定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和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其中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副高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为正高级。

第四条对符合本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条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评审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对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准入资格,并执业注册。

全文阅读

药学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59号)精神,结合我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将今年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凡在我省药品生产(含研发)、经营、检验、使用(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涉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资格,均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食药监人〔20****〕263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审核

(一)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20****年度申报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登陆下载,下同)1份;

(二)安徽省人事厅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20****年度申报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5份。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3)。

全文阅读

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为加强我县二级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顺利通过2014年6月省评审委员会对我县中医院的评审验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在群众,促进我县的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于2014年3月3日,对县中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县中医院核定编制54个,共有卫生人员87人,实有编制32人(其中4名为见习生),占总人数的36.7%,缺编22人;聘用55人,占总人数的63.2%,其中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占总人数的45.9%。在学历结构方面,本科学历共8人,占总人数的9.2%,其中在编5人,非在编3人;大专学历共14人,占总人数的16.1%,其中在编6人,非在编8人;高中学历共12人,占总人数的13.8%,其中在编6人,非在编6人;中专学历共48人,占总人数的55.2%,其中在编15人,非在编3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2人,占2.9%;中级职称共14人,占20%,其中主治医师5人,主治中医师2人,主管护师1人,其余6人为中级按摩师(非在编);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54人,占77%。

二、科室建设中人才资源配备情况

根据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细则相关要求,按照科室配备要求,中医院应设立5个临床科室和3个医技科室才能迎评审。县中医院已经结合实际分为肺病科、脑病科、老年病科、妇产科、针灸推拿康复科五个临床科室。按省中医院专家评审建议,每个临床科室至少2-3个中医临床医生,五个临床科室至少需中医临床医生10-15人。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目前,县中医院现有医师共14人(其中临床医师就有5人,助产医师1人,临床影像医师1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职业助理医师)仅7人(主任中医师1人,主治中医师2人,中西医结合2人,中医学2人),比例仅50%。由此明显可见,中医类别临床医生人才非常地缺乏。

在3个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人才配备方面,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中药房负责人中,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煎药室负责人等均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院配备有负责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师,提供中药咨询服务,促进中药合理使用。且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目前,县中医院的中药房全体人员无一人为中药学专业的,主管中药师任科主任、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煎药室负责人等人员均不达标,医院无临床中药师。且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为0。此外,放射科的科主任不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人才队伍的严重不足,造成诊疗科室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制约了县中医院各项诊疗科室医疗服务工作的全面地开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目前,县中医院尚缺:临床一线中医医师至少5人,护理人员18人,中医临床学科带头人6人(妇产科、老年病科、肺病科、脑病科、放射科、药剂科),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5人。

三、人才培养情况

全文阅读

三甲评审中我院中药药事管理规范的确立与执行探讨

【摘要】 目的:我院即将进行三甲评审,为保证医院中药部门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化,顺利通过评审,本文总结了一套适合我院的中药药事管理规范,并提出了一系列持续执行与改进建议。 方法:根据中药各部门的现状,结合目前执行的多个药事规范,比对总结存在的遗漏和所需整改之处,同时通过查阅文献、检索期刊,做一些数据统计,对改进提出自己的见解。 结果:我院中药部门离三甲的标准尚有较大差距。结论:确立中药部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标准,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临床。

【关键词】 三甲;中药部门;药事管理规范;探讨

我院现为深圳东部最大型的综合医疗机构,因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和外来人口极具膨胀,正积极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满足当地医疗服务的迫切需求。

2006年来,为进一步加强中药管理,深圳市卫生局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放心中药房”Ⅱ期建设评估标准》,我院已于2009年第一批顺利通过了该项评审。在医院创三甲的过程中,对已通过深圳放心中药房Ⅱ期建设评估的中药部门同样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药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中药部门建设标准管理内容进行规范化、具体化、细致化,在此基础上进行持续的改进,对我院中药药事发展有了较大的促进。

本文对我院中药药事管理规范的确立和执行改进进行了探讨,希望文中提出的部分建议能为医疗机构中药部门的管理和建设提供些有益的借鉴。

1药事管理规范来源《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以下简称为基本标准)、《广东省医院等级标准与评价细则(三级综合医院)》(以下简称为分级标准)、《深圳市医疗机构“放心中药房”Ⅱ期建设评估标准》(以下简称为放心中药房标准)、《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参考正在修订并即将颁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综合医院药学部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广东省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工作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房建设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库建设规范》等多个规范。

在前三项规范标准对三级综合医院中药药事的基本要求基础上,我科参照其余规范内容补充整理,最终制定出一套符合我院实际的中药药事管理规范,主要项目和内容分为:(1)中药行政和分级管理;(2)场地设施管理;(3)药品质量管理;(4)处方管理;(5)中药临床药学与科教工作。

2中药药事管理规范项目内容与持续改进措施

全文阅读

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方法探讨

【摘要】目的:研究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工作的方法。方法:提出和归纳临床非合理用药的主要判断指征,设计制定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量化表,规范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的程序及工作方式。结果:提供了如何规范地进行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工作的思路。结论:开展科学、严谨、规范的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工作,可以促进医院临床用药逐步达到安全、有效、经济的要求。

【关键词】合理用药;评审;方法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9-2974-02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笔者认为,要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考核评审工作,关键是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清晰明确、符合实际并具有操作性的考核评审标准,使临床医师按此标准规范用药行为、管理人员据此标准科学监管、考核评审专家依此标准统一认识并评价审核。笔者围绕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审工作所涉及的临床非合理用药判断指征、考核评审计分标准、考核评审具体操作方法3个方面进行讨论。

1 明确规定临床非合理用药判断指征

我院是一所以省级重点专科――中医骨伤科为基础的二级综合性中医医院。以中医传统手法正骨结合现代医学技术,在治疗骨折损伤系列疾病方面独具特色。因此,临床用药品种范围较其他综合性医院窄,常用药物除抗菌药物外,广泛使用活血、化瘀、消肿、镇痛、促骨痂生长类药物。在确定临床非合理用药判断指征时,除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外,应结合中医药特点和中医骨伤专科实际,还明确要求符合“适宜”的原则,使考核评审标准全面、科学、符合临床医疗实践的客观需要。

由此可以明确规定或例举,临床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判断为不合理用药行为。

1.1 门诊诊断、住院诊断或辨证以及病历记录,患者无使用该药指征的。

全文阅读

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实践及体会

【摘要】中医药继续教育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全面分析、总结郑州市中医院近5a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执行情况,探讨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促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

中医药继续教育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重要途径,是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分析中医药继续教育现状,探讨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模式,确保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有助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达到中医药继续教育预期效果和目的。本文通过对2011—2016年郑州市中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模式,确保并提高继续教育项目质量,促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1健全制度和科学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郑州市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方案》、《郑州市中医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明确了医院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使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成立了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及管理机制,确立了院、科两级继续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在全院17个临床科室、34个门诊分科室推选出继续教育管理员,由科教科设专人负责有关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具体实施和评估考核工作,定期培训、督导、考核、奖励,确保每项工作按时、有效、规范实施。

2全程监督和规范实施

2.1项目申报

郑州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结合医院特点和发展需求,医院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到组织学习班、举办学术活动是培养高素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同时又可以加强学科建设,将医院的医疗优势加以总结推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医院充分挖掘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重点专科优势资源,整合设计出具有一定特色的培训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见表1。2.2项目立项医院对获批举办的国家、省、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进行年度统筹安排,避免举办时间上的冲突。科教科设专人向每个申报科室和项目负责人下发通知,督促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举办要求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当年有效。

全文阅读

中药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技师聘任制,选拔和培养中药行业高技艺、高技能的人才,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中药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聘范围和职务名称

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中药行业高级技师职务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专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显著成绩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

高级技师要在中药行业工艺技术复杂和具有综合操作技能的专业或工种中设置。先确定在中药炮炙工、中药提取工、中药片剂工、中药针剂工、中药丸剂工、中药调剂员、中药验收员、中药养护员专业(工种)进行评聘高级技师试点工作。

中药各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职务的名称统称为“中药高级技师”。

二、任职条件

(一)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并作出显著成绩,在本行业或企业内部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权威性;

(二)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全文阅读

黑龙江中西药专业技术职评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西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黑龙江省中西药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中西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其中主管药师为中级任职资格,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为高级任职资格。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中药专业

中药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中药研制、质量检测、调剂、营销、中草药栽培、收购、质量鉴别、养护、饮片加工、炮炙、提取、药用动植物的养植、野生药材资源勘查保护、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其他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西药专业

西药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西药研制、制剂、检验、调剂、仓储、营销、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其他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全文阅读

重庆主治医师职评申报材料

一、范围对象

在本市各药店、药厂、医药公司、民办诊所、民办医院以及其他医药卫生组织中从事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药师(医师)、主管药师(主治医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药师、医师(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药士、医士职称(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对任药士、医士职称(员级职务)年限不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过药士、医士职称(员级职务)的,必须是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四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六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十年以上。

2、主管药师、主治医师(中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药师、医师职称(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药师、医师职称(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药师、医师职称(助理级职务)满期五年上。对任药师、医师职称(助理级职务)年限不够的,必须是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获得本专业一年以上的结业证书。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评审要求者,可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称评审并拿证。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全文阅读

我国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现状与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533(2007)04-0175-03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药品流通、医保制度及监管体系的改革,药品流通迅速发展,为人民群众用药提供了快捷的途径,但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对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药品使用终端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由于受利益驱动和体制缺陷的影响,各类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通存在,导致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急剧上升。因此,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增强合理用药意识是当前药品使用环节亟待重视的问题,而这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性因素是药学技术人员的配备及其业务能力的提高。本文就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

1药学技术人员的概念及分类

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受过药学专业教育,具有一定的操作和科研能力,从事药品及其相关技术工作的个人。其分类较为复杂,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临床药师、药师(含一系列的职称)、药物工程师等等。

执业药师是指经政府部门确认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准入资格后,注册登记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处方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指导用药。从业药师是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当前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情况而采取的过渡性政策,允许其在一定的时期内替代执业药师的职能。临床药师是指医疗机构内深入临床、开展药学查房和进行治疗监测,为病人提供个体化用药方案,参与病人治疗方案过程,为保证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合理、经济而进行合理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是具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或具备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在药品零售企业从事用药指导和处方审核的人员。药师是受过药学专业教育或在医疗预防机构药事机构和制药企业中长期从事药物调剂、制备、核定和生产等工作并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药学人员。

在每一类别中,尚有中药和西药之分,本文所指的药学技术人员仅指从事药学服务的人员。

2药学技术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药学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