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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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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者的师德培训

近年来,媒体频繁曝出有关校长在学校管理方面的道德失范,部分教师的师德败坏事件,引发了人们关于师德问题的热议。从“杀无赦校长”到“下跪校长”“带学生开房的校长”,再到体罚学生、有偿家教、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的老师,一系列拷问师德的案例也在拷问着现行学校管理实践中的伦理价值观。近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逐步打破教师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制度。在全社会都在关注师德建设的今天,关注学校管理者的师德培训理应成为师德建设的新视角。

一、学校管理者与师德培训

目前,我国中小学校的管理干部在入职前大多要经过相应的任职资格培训,有些地方还会开展任职后的岗位培训。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学校管理者通过培训可以了解管理岗位“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而有关师德内容的培训一般局限在教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和师德先进个人的专题报告等,很少能够引入一些先进的思想理论引发管理者对于管理实践中伦理价值的深层次思考,引起教育者对自身管理实践的反思。

二、师德培训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提出了基本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师德建设问题提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首次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为今后教育改革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三、学校管理者师德培训的设计及应用

(一)道德领导理论的引介――依靠道德领导力去影响教师

道德领导思想的代表人物托马斯・J・萨乔万尼在《道德领导:抵及学校改善的核心》一书中指出,道德领导是“领导者借助专业的和道德的权威,在帮助教师实现自我管理的同时,将学校从一个组织转变为一个共同体,从而最终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过程”“道德领导是抵及学校改善的核心”。因此,学校领导者既要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借以影响教职员工对学校的义务与责任,同时还要依靠道德权威的作用对教职员工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从而引领全体成员为建立道德共同体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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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推动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审批。举办实施初级职业技能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办学所在地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管理;举办实施初、中级职业技能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办学所在地省辖市(含扩权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管理;举办实施高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办学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由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省属和中央直属单位、驻豫部队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管理。跨区域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举办者所在地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由办学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建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抄送同级教育行政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2、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设置标准)的要求。培训规模须在200人以上,用于培训教学的设备、仪器等(不含基本设施)价值按培训层次确定,分别在10万—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初级工培训10万元,中级工培训20万元,高级工及其以上层次培训为30万—50万元。

注册资金须在审批机关指定的国家商业银行存储。职业培训学校批准设立后,持批准文件将注册资金转入学校银行账户。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一般履行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举办者根据学校具备的条件,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或正式设立申请及所规定的材料。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设置标准,结合本地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情况,认真受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筹建申请和正式设立申请及有关材料。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履行以下程序:受理、审查、考察评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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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一、 永嘉县罗东小学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纪律,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成效,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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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者师德培训

一、一场辩论引发的思考

在校长任职资格班的课堂上,学员们正在唇枪舌剑,激烈争辩。大家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更应注重扶危济困还是更应注重自我保护”为辩题,正反双方正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正方认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更应该注重扶危济困,因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实的形成就是以扶危济困为基础的,如果首先考虑自我保护,就会错过最佳的救助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反方则认为,近些年来无论是“南京彭宇案”还是广东“小悦悦事件”,都用鲜活的事实告诉人们,如果没有自我保护作为前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要承担本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受到不公正的评判。作为管理伦理课的教师,当笔者把这个两难问题抛给学员的时候,最想听到的就是学员们关于目前社会最热点的道德问题所发出的最真实的声音。师德关系到学生的道德品质,关系到教育领域的道德观念,关系到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关系到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振兴。师德的基础是教师基本的道德修养,体现在教师对待工作与生活中的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上。从道德事件的讨论到焦点问题的辩论,学员们自然地分成了两个阵营。一边认为目前中国的道德水平处于爬坡状态,尽管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总体来说呈上升趋势;一边认为中国的道德水平处于滑坡阶段甚至已经跌入谷底,面临严重的道德危机。为了进一步引发讨论,笔者问及了目前学校管理中道德缺失的案例。例如,从“杀无赦校长”到“下跪校长”“带学生开房的校长”,再到体罚学生,有偿家教、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的教师,这一系列拷问师德的案例也在拷问现行学校管理实践中的伦理价值观,同时也在拷问我们教育工作者,这些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件根源出自哪里?有的学员在发言中谈到“我对中国社会目前的道德状况持悲观态度,我觉得以自己一己之力根本改变不了现实”;有的学员在案例讨论时论及“教师是普通人,校长也一样,犯错误是难免的,社会应该给予理解”……;等等。这些观点不仅仅是出自一两个人,更是代表了部分教师群体对待这些热点问题的态度与看法。为了引导学员们进行价值澄清,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笔者没有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法律的不完善、媒体的负面舆论宣传等角度去分析问题的原因,而是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学校管理者的角度(学员均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教育所承担的使命与责任的角度理性看待学校管理实践中伦理缺失的案例,引发学员对于师德建设的思考。

二、师德培训应该成为学校管理者的必修课

日前,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当有记者问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师德问题不断曝光,如何从源头上遏止?”这一问题时,许司长答道:“师德教育必须作为基础,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要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笔者个人认为,师德教育不仅应该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更应该成为学校管理者的必修课。这是因为:

(一)从学校的功能来看,学校管理具有全程育人的本质特点

教育的使命是育人,而学校作为一个育人的机构与场所,不同于企业组织。“企业注重结果导向而学校则注重过程导向,即在教育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人才。”学校是以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融与感化为中介的,需要一个自由、民主、平等、和谐的环境与氛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尊重与信任,无疑需要学校管理者努力创造这样的环境,这也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基本体现。

(二)从教师职业要求来看,学校管理者具有道德示范性特征

教师的道德修养对学生的思想行为会产生塑造定型的效应。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强调:“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该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作为教育管理者,一方面应具有教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应具有更高的道德境界,成为教师的楷模和表率,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能够将领导权威建立在真正的令人信服的道德领导之上,从而实现对学校师生的价值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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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是教育思想、方向、方法最集中的体现,他不仅决定教育质量而且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所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指出“振兴民族教育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因此,为适应当前全国素质教育形式的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教师的道德、业务水平,加快知识更新,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搞好我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的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务实勤业、博深精业、开拓创新”的符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家长学生满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明确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参培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与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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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对学校管理作用的初探

摘 要: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对学校的管理起着积极作用,校长是带动学校校本管理发展的主要力量,校长对教师起很大的引导作用。结合工作经历,阐述校本培训的含义和本质特点,并且研究分析了校本培训对学校管理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以期引起每一位学校管理者对校本培训的高度重视,努力做好校本培训,打造高效的学校管理。

关键词:校本培训;学校管理;作用;校长

校本培训是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以及教师进修有机结合的一种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学校发展,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推行校本培训需要校长和教师的共同参与,校长作为“掌舵者”对学校的广大教师进行指导,教师则应最大限度地配合校长的调配。作为工作在一线的教师,针对校本培训对学校管理的影响和作用进行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让更多的同行也来关注校本培训。

一、校本培训的内涵和本质

校本培训本质上就是以学校为本,从教师的教学、研修角度出发,结合学校的实际特点和学校的发展需要,对学校进行管理的一种体制,其最终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学校管理以校本培训为主,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增加学生自我体验的机会,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达到学校管理的目的。

二、校本培训对学校管理的作用

1.校本培训有利于建设教师队伍

校本培训可以提高每一位教师的思想认识,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可以使每一位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作为教师,我们通过学习和进修培训,可以不断增强自身爱岗敬业的精神,加深理解教师职业的意义,使自己更加热爱教师职业并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教学质量才会逐渐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给学校的全面管理营造有利的环境,进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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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校本培训管理现状分析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终身过程,“一朝受教,终身受用”的时代已经过去。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的知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新课程改革提出加强教师的校本培训。校本培训是以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学校的预定目标及发展规划为着眼点,目的在于满足于校内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在教育专家指导下由学校安排的各种实际培训活动。其作用一方面是通过培训使教师获得主动学习和不断自我发展的动机和能力,促进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另一方面也应当通过培训,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和学校的发展,树立学校更美好和富于特色的形象。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校本培训已吸引了更多专家和学校校长的关注目光。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教师校本培训的绩效并不尽如人意,尤其在农村学校,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教研基地过小,缺乏专业引领,培训形式泛化

目前农村学校(尤其是一些“偏、小、远”的山区学校)的校本培训没有多少经验可以借鉴,本校的教师人数不多,平时工作繁忙,造成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和专业引领。校本培训作为一种被许多专家和教师认可的培训方式,它有着其坚实的理论支撑,如反思性教学理论、建构主义的理论等都是校本培训的理论基础。调查一下许多农村学校的校本培训,培训形式泛化的情况很多,教师学历进修、教师政治学习、写学期个人工作总结等工作经过名词转换,都被装进了“校本培训”这个“筐”里。以至于不同的学校开展的校本培训,从内容到形式再到结果,甚至连学校校长的总结都如出一辙。这反映出校本培训管理中存在的不务实,不严谨的工作作风。由于培训任务来源偏向于外部,缺乏培训动力。尽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有提高专业素质、解决问题的需要,但是教师和学校的需要并没有在概念上和行动上最终促成“校本培训”成为现实。

二、培训内容零散不系统,培训过程不够规范

教育是有规律的,教师的成长也是有规律的。然而,有的学校在实施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却不考虑教师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盲目跟风,随意的安排培训内容,既缺乏总体规划又忽略了教师的长远发展,对教师在岗的自我发展方式关注不够,甚至导致教师因为参与培训而工作忙乱不堪。比如说校本培训应将教师的自主学习与群体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有的学校培训只重视集中学习,个人反思没有加以重视,这样的校本培训管理使学校的高投入得不到高回报,根本无法真正为教师搭建专业发展的平台,而且还会使学校的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三、培训与现实相脱离,资源共享程度不高

校本培训如何进行主要依靠管理者(农村学校一般为校长)的宏观指导,然而有的校长在没有深入到教学第一线,在不了解本校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和教师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就凭个人意愿设定培训内容,闭门造车,设计与现实严重脱离的培训内容,根本不能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新一轮课程改革要求教师在教中学、在学中研,与新课程改革一起成长,这更要求校本培训要关注教师在岗位上的自我提高和发展。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师认为校本培训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时间,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目前校本培训中存在的最大问题:集中培训多,分散培训少;培训与教师的教学等日常工作脱离。由于培训内容与现实相脱离,教师参与培训的兴趣可想而知,没有人愿意学的内容,其共享程度也可想而知。其实学校可以从教师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物,对其个人专业发展进行追踪研究,为其他教师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学校还可以通过鼓励教师间的交流和研讨,并为教师的交流和研讨提供时间和机会,使学、培、研一体化。

四、培训评价机械片面,缺少有效的评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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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管理制度分析

[摘要]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培训管理制度,其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国家校长标准》为校长专业发展和行动提供了明确的要求;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通过《国家校长专业资格》的认定、培训机构的合理架构、专业学会的学术引领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充分运用,以保障培训质量并满足不同需求;校长培训的内容注重培训项目的不同类别和受训校长的实际需求,培训形式关注校长实践能力的培养。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管理制度表明,在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管理制度上,不存在最好的理论,适合的才是最有效的。

[关键词]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制度

英国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出台之后,学校改进压力剧增,对于校长的要求也与日俱增,校长的角色发生了很大改变。之后,英国的校长培训制度经过了重大变革,目前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培训管理制度。其特征具体表现在《国家校长标准》的制定、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校长培训的内容与方式三个方面。

一、国家校长标准

为了促使所有的校长都具备相应的条件,1998年英国师资培训署在吸收全国各地及有关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颁布《国家校长标准》。《国家校长标准》不分校长所在学校的发展阶段和学校类型,适用于所有的校长,对校长专业角色和领导技能等作出了明确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增强校长资格培训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奠定了基础。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变化,2004年又对《国家校长标准》进行了修订。

《国家校长标准》承认校长在政府的教育政策执行和发展以及提高学生就学水平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体现了校长应有的发展方向。它包含以学习为中心、注重领导能力和表现出尽可能高的专业水准三项重要原则。《国家校长标准》的主要目标是制订教师职业核心领域明确的要求;在各方面帮助教师制订和调整职业计划并有效地工作以及制订旨在促进他们提高效能的明确目标;保证所有人都能关注提高学生的成就和教育的质量;帮助制订教师的专业和成就要求;帮助专业化发展和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能够满足个别教师和校长的需求,充分利用时间并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受益。

《国家校长标准》将校长标准分为五个组成部分,即校长的核心目标、领导的主要效果、专业知识和理解力、技能和品质、校长职务的主要领域。对于每个组成部分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其中校长职务的主要领域是《国家校长标准》的主要内容。

在核心目标方面,《国家校长标准》指出,校长要为学校提供专业的领导和管理,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都达到高标准并得以不断改进。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校长必须确保全体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并实现所有学生的潜力,有效地管理教学和学习,使学生取得较高的成绩。在学校管理方面,校长是学校领导和管理的专业人员,要确立学校愿景和发展方向,保证实现学校管理和组织目标。校长需要和其他人一起工作,保证所有人的机会公平,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在整个教育系统方面,校长还必须有效地发展与其他学校、儿童服务机构、地方教育局、高等教育机构等的关系,以为整个教育系统的发展作出贡献,为学生创设卓越、优质的学习氛围,激发所有学生的较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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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的实施

【摘要】县级进修学校作为县域中小学校本培训的业务管理部门,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为目的,统筹和落实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近年来,特别是校本培训管理从学年管理转变为年度管理后,以省培训管理平台为中介,进修学校逐步加强了对中小学校本培训的管理,并承担全县校本培训指导服务工作。本文就县域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的实施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业务管理 校本培训 管理 实施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9-0032-01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始终是校本培训的本质追求,华东师大郑金洲教授明确提出校本培训应是“基于学校”、“为了学校”、“在学校中”的培训。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对中小学的校本培训实施年度管理,省级培训管理平台也按照年度的方式进行登记。

对县域中小学校本培训的管理首先是在顶层上进行设计,涉及到有关校本培训管理的组织、标准、流程、内容体系及相关的保障措施等方面。

在管理组织的安排上,进修学校选派有校本培训方面经验的校级领导分管这一领域,全员参与,全体教职工分成四个组(全县约40所左右中小学),老中青搭配,每组检查的学校有10所或11所,包含有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及职成技校,努力做到各种搭配均衡,有利于后期各组间的交流及提高教职工对各种类型学校校本培训的理解。

中小学校本培训效果的评价主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制定标准就成了对校本培训管理最为重要的内容。在校长的带领下,先由经验丰富的老师根据以往的校本培训管理经验制定初稿,经过多轮的研讨,最后确定了以“组织保障”、“培训管理”、“活动开展”与“培训效果”的4个一级指标及“学校规划”等17个二级指标,并列出了“评分标准”、“整档意见”、“分值”、“评分”及“备注”等栏目,完善了标准的整体格局,并对标准实施“二四级”打分制,同时进行评估检查前的培训,有效避免了不同组之间的分数差距。

校本培训工作是学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日常工作性工作,并且围绕年度计划安排实施,为规范学校有序开展校本培训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按照时间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加强过程性管理,建立“申报-立项-实施-督导-验收”校本培训程序管理制度,总体的年度工作流程分七个步骤,具体如下:1.整理上报计划(2-3月);2.培训校本培训管理者(3月);3.随机检查(4-5月);4.上半年总结(7-8月);5.年度检查(11-12月);6.评分总结(次年的1月);7.登分(次年2月)。在流程每个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加强了各小组与所检查学校的互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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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意见

区直有关部门,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

1、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条件。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设置标准)的要求。主要标准条件为:①培训规模200人以上;②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不含租用的校舍、场地、设施等)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③有与开办职业相适应的师资、实习实验设备、教学计划等。

2、进一步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程序。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应履行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尚不具备正式设立条件,有办学愿望的,申办者可向审批机关提出筹设申请,审批机关参照设置标准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同意筹设。批准筹设的,筹设期为一年。筹设期内,具备正式设立条件的,可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筹设期满仍不具备正式设立条件的,可申请延期一年,但筹设期最长不超过3年。申办者申请正式设立的,根据学校正式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及所规定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审批权限依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受理。审批机关依据设置标准对举办者提供的法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遗漏或不完整的,通知举办者限期补充。对申报材料审查无异议的,审批机关正式受理,举办者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2)。②核查。由审批机关组织评审组,对举办者的教室、实习场地、设施设备、学员食堂、宿舍、活动场所等办学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对举办者提交全部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形成考察评估报告,提出能否设立的意见。③审批。审批机关依据评审组评审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并将申办材料及时退还申办者。劳动保障部门原则上每年6月和12月各审批一次。

3、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域、字号、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泰安市*区×××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冠以"国际”、"中华”、"全国”字样。名称中含"山东”字样的,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含"泰安”字样的,须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般不以举办者的姓名和专用名词冠名。捐赠者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冠名。

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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