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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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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很给力

老家二哥,儿子10岁了2010年又要了个女儿。侄女出生那天,除了报喜之外,二哥还给我出了个难题:小丫头是上城区的户口,还是上农村的户口?由于二嫂是市辖区的城镇户口,二哥是农业户口,按政策子女可随母随父落户口,所以哥嫂俩意见出现了分歧。

目前,二哥户口背后的“福利”有:稻田两亩、山地近十亩、宅基地120平米及数分菜地。这些确实较有诱惑力,也让二哥动心。单说他那近十亩山地,目前就是没有收益的荒山坡,一旦被承包了种果树、药材或者被圈为养殖场等,一年该有近千元租金收入。

二嫂坚持让侄女入户城区,为今后上学、看病方便。她认为,在教育和医疗方面,城镇户口的保障还是比农村要完善些。目前农村户口要上城里的小学还是不容易的。

我给他们分析了两点:一、“农转非易,非转农难”,要想从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很容易,反之几乎不可能;二、农村女孩没有宅基地,出嫁后所有的山地田地等将被村里收回重新分配。

虽说小侄女最后还是落户城区,但艰难的选择也足见农业户口的魅力。而日前大家纷纷关注的重庆市大中专院校学生不愿转户一事,更彰显了农业户口的给力程度。

20lO年重庆各大学新生报到后,网络传出学生被“农转非”。此事因该市高校动员农村大学生将户口转到学校,许多学生不愿转,遂在网上发帖而起。我想,学生担忧的是:一、户口迁出后,一旦毕业找不到稳定工作,很难享受到城市完善的保障;二、迁出后,老家的宅基地和农田使用权将被收回,未来老家出现征地、土地规模承包等,其相应的补偿、租金便与他们无关。

对农村学生来说,要成为城里人容易,但要在城市真正扎下根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正如唐代诗人顾况以自居易的名字开的玩笑:“长安米贵,居大不易。”现如今是“北京房贵,居忒不易”。高房价将在―二线城市上学的农村学生逼回三四线城市生活,而三四线城市上学的农村学生干脆将户口留在村里。当然对于其中的优秀者,也会如情况改口所说“有才如此,居易何难!”

事实上,如果户口不迁出,对日后考研、考公务员和找工作几乎没有影响。于是,学生认为转出户口不值当而放弃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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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VS城市户口,你想要哪一个?

现在,许多省市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决定,开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非农户口,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这本来是打破城乡二元化、促进城乡一体化、解决城乡差别的一个利好消息。然而,根据社科院调研报告,有9成农民不愿意变成市民。

先来看看何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吧。农村户口即农业户口,是指原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城市户口即非农业户口,是指原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农户口不再享有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农村和城市户口各有什么样的优势呢?

农业户口优势

第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

第二,养老保险。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

第三,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第四,杂费。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第五,教育。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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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农业户口,有何影响

北京市人民政府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截至今年10月,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

梳理各地出台的方案可以看出,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且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

另外医疗保险,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取消农业户口是否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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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内中国无农业户口

户籍改革大潮初起,在取消城乡居民二元身份的名单上多了一个城市——广州。至少有在表面上,广州做到了无农业户口。此前,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0多个省区取消二元户口,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户口的背后是经济利益与社会保障的差距。作为珠三角的核心城市,广州农民人数减少、收入增加。按照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广州农业产值仅占GDP总量的1.65%,占比微不足道,第二产业为36.84%,而第三产业高达61.51%。单纯从经济贡献论,农业可以从广州的经济版图上消失。

广州土地面积7434平方公里,其中农村土地面积占了67%;2011年年末广州户籍人口为814.58万人,农业人口230万,占了29%,但真正从事第一产业的只有63万人,截止2011年年末,乡镇人口数为501万人,多数人脱离了农业生产。依据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344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818元,城乡居民收入差为2.32∶1。

从广东农民的收入构成就可以看出这一点。200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60.6%、11.2%、119.5%、101.1%,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广州萝岗区为例,当地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提高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58元,同比增长18.4%。财产性收入主要是由集体分红、利息、租金等收入组成。这说明,当地农民已经像当初的东莞农民、广州城中村的农民一样,享受到了土地级差地租带来的好处。

广州户籍改革有两个难点,一是贫困地区的农民是否能够随着户籍享受到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二是目前享受级差地租的农民,是否愿意转为非农,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如何划分。

广州户籍改革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分三步走。首先是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这是从纸面上消灭农民,农民实际上还存在。第二步是在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基础上,公安部门将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社保、劳动就业、计生、国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加注标识,根据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政策。各职能部门逐步改革配套政策,实现城乡“同是居民、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跨出第三步,即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标识,真正实现“户籍一元化”。完成核心的第二步,恐怕五年时间都不够,取决于政府的决心。

户籍改革之后,农民失去土地,占广州面积67%的农村土地,将逐渐实现城市化,逐渐进行商业开发,未来政府是否要给这些已经户籍居民化、但尚未享受居民待遇的农民以补偿?将是考验广州户籍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农民捍卫土地收入的热情,绝对不能低估。另一项重要的议题是,农村人口并未经过专业培训,学历普遍只有初中,如何保障农民提高就业能力,与城市实现无缝对接?

户籍改革的过程,是对的考验,是对就业市场的考验,是对政府财政分配公平度的考验,只有划分清楚政府与农民的利益边界,户籍改革才不会沦为羊吃人的土地掠夺。如以目前速度,估计十年内我国将从纸面上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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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再区分农业非农业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同日举行的新闻会上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意见》对此进行了阐释: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根据《意见》所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

《意见》指出,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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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9月19日公布。该意见中提出,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这一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继全国多省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后,北京市政府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意见指出,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意见还提到,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按照方案,北京还将继续推进居住证制度的落实,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将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除此之外,北京将统筹整合各部门人口数据,加快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和人口调控提供支撑。

目前部分落户北京途径有新生儿、高端人才、应届毕业生、有条件投靠、积分落户几种,此外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也有机会获得北京户口。

热度100:户口新规影响谁?

GoPro首款无人机云台设计成亮点

美国运动相机厂商GoPro近日正式了该公司首款无人机Karma,宣告进入大热的航拍无人机行业,将与该行业的主导公司大疆展开竞争。Karma是一款四旋翼无人机,其外观对比同行大疆的精灵系列来说要显得更加小巧紧凑,机身支架和旋翼臂能够在不使用时进行折叠,这些都源于其创新的摄像机云台设计。同时,它的云台还可以被单独拆卸下来,固定在背包上或是与配套的专用自拍杆相连接,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拍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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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内或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

户籍改革大潮初起,在取消城乡居民二元身份的名单上多了一个城市,广州。至少有在表面上,广州做到了无农业户口。此前,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0多个省区取消二元户口,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5月初,作为重要的改革举措,广州市公安局宣布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本,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广州有条件消灭农业户口,广州市社保现分为城镇职工社保、城镇居民社保,已经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

户口的背后是经济利益与社会保障的差距。作为珠三角的核心城市,广州农民人数减少、收入增加。按照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广州农业产值仅占GDP总量的1.65%,占比微不足道,第二产业为36.84%,而第三产业高达61.51%。单纯从经济贡献论,农业可以从广州的经济版图上消失。

广州土地面积7434平方公里,其中农村土地面积占了67%;2011年年末广州户籍人口为814.58万人,农业人口230万,占了29%,但真正从事第一产业的只有63万人,截至2011年年末,乡镇人口数为501万人,多数人脱离了农业生产。依据广州市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收入344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818元,城乡居民收入差为2.32∶1。

对于广州较为穷困的农民地区而言,对城乡户口一体化有些兴趣,但较富裕的农村根本不想变成“城里人”,拥有农民身份,就可以拥有土地,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获得级差地租,就可以拥有生育指标优势,日子比辛苦工作的城市职工好过得多。

从广东农民的收入构成就可以看出这一点。200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60.6%、11.2%、119.5%、101.1%,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广州萝岗区为例,当地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提高,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58元,同比增长18.4%。财产性收入主要是由集体分红、利息、租金等收入组成。有了土地,城镇扩围,农民可以收房租、土地征收补偿款,这说明,当地农民已经像当初的东莞农民、广州城中村的农民一样,享受到了土地级差地租带来的好处,出租、打麻将,城中村农民的美妙生活在当地复活。

广州户籍改革有两个难点,一是贫困地区的农民是否能够随着户籍享受到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二是目前享受级差地租的农民,是否愿意转为非农,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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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法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

“非转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全市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肄业、结业下同)的户口“非转农”问题,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解决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浙公办〔2000〕46号),本着自愿申请、严格把关、便民利民、稳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民委员会协助。

第三条准予“非转农”回农村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且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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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农业户口还将告别福利差距

针对近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概念从此成为历史,这是此次意见一大亮点。而这个亮点后面更值得期待的还有,将破除户籍性质不同导致的社会福利差异化。

“取消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称呼还是第一步。”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说,取消城乡户籍限制的尝试,此前在江苏、四川、宁夏等地已有所尝试,实践证明将改革落到实处,使得农业户籍人口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成果,还需消除基于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的社会福利差距,并由此建设一个不是基于身份而是基于城乡统一的公共平等的福利制度体系。

资料显示,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以供应城镇居民定量粮为依据,来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实行二元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基本适应了国家对劳动力、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的需要,在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事非农产业人员数量大大增加,“二元”户口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据此前梳理长三角地区一个县级政府的相关数据,结果显示当地城乡居民间存在33项因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

“农业户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但死亡赔偿、社保、医保、低保、住房、子女借读费等福利水平相对较低。”长期关注户籍制度改革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说。

正是基于这种差异,根据交通事故相关赔偿规定,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曾经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殒命的两位受害者,正是因为户口差异,获得的赔偿金额却大相径庭。

顾骏认为,随着户籍改革进入深水区,还应破除依附在不同区域户籍上的不平等福利政策,而破除区域户籍福利不均等比破除城乡福利不均等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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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居民用地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镇是指市、镇和工矿区。

第三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用地,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利用荒山、劣地,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

提倡统建商品住宅。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一般不得自建住宅,应由用地户集资联建或参加建房合作社建住房;其它的镇和工矿区,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独资自建住宅,但不准围墙筑院。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按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用地年度计划,由土地管理部门汇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用地计划,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不得突破。

第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建住宅用地:

(一)原有宅基地因国家建设被征拨,需要另建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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