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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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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会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面开展以甲胺磷为主的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认识,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彻底清剿禁用农药产品,加强替代产品开发,加快示范推广,实现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目标。同时,提升农药市场的农药产品抽查合格率,力争使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法制宣传,营造“禁毒”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加强农药法规、政策和科学施用技术的宣传,重点宣传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国家有关禁令和法规的具体要求,以及可供选择使用的替代农药产品及其配套使用技术,普及农药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药生产经营者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抵制、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五种高毒农药行为的氛围。

(二)检查生产企业,摸清产销情况。组织力量,加强对本市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检查本市农药生产企业档案库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农药生产企业产品产销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同时,重点调查本市农药生产企业涉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库存、销售和处置等现状,全面摸清农药生产企业产销动态,有效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再次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开展市场检查,清剿禁止产品。组织开展对本市农药经营企业的摸底检查,建立健全全市农药经营制度,重点加强以甲胺磷为主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收缴5种高毒农药产品,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对不符合农药经营要求的农药经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净化本市农药经营秩序。

(四)筛选替代产品,加快示范推广。针对本市主要农作物发生的重要害虫,尽快筛选高效、低毒的替代品种和剂型,加大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力度,研究配套的科学、实用的防治技术。同时,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加速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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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鲁农药字〔2012〕7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农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山东省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山东省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山东省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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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农药销售管理探讨

摘要:

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一直是农药管理工作的难点,结合多年从事基层农药管理的经验,分析石阡县村级农药销售现状,并提出开展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建议

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一直是农药管理工作的难点。多年来,村级农药销售因销售人员少、规模小而没有被重视。随着新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实施,农药管理工作将会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农药经营许可环节,将得到进一步监管和重视。近年随着村级农药销售规模逐步增大,村级农药销售引发的农药质量纷争、农药中毒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等时有发生,并且正呈现上升趋势,已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势在必行。

1村级农药销售现状

多年来,石阡县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一直滞后,村级农药销售因销售人员少、规模小而没被重视,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农业产业规模的扩大,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对农药需求量也在增加,销售人员不断增加,销售规模也越来越大,村级农药销售引发的农药质量纷争、农药中毒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等时有发生,并且正呈现上升趋势。石阡县村级农药销售的特点:一是点多面广。石阡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现有303个村,其中赶集的村5个,近1/3的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二是单个点销量小,但多个点叠加销量并不小。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村级农药销售总量在10~15t之间。三是直接面对农业生产,更便捷。销售农药与购买农药、使用农药的都是本村人,邻里乡亲信得过,还可赊账。四是销售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农药销售安全隐患突出。

2开展村级农药销售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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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__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__市__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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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推进农药管理法制化进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山东省201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药检定所所长会议和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开展“全面提升农药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8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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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巩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成果。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件。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以源头监控为基础,以规范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为重点,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手段,建立源头监控、动态管理、检打联动和应急处置农药监管工作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农药科普知识;组织开展新条例培训,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加强源头监控。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严格产品登记评审,完善部省联动评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蔬菜等小作物用药联合试验。加强生产企业库存产品质量监测。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开展对大宗产品农药企业库存产品抽检,重点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的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抽检。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检查。开展对辖区内高毒禁限用农药生产企业检查,检查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检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

(三)规范经营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主体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在农药销售旺季,各地要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农药经营门店的抽查。推进诚信经营。培育引导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践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积极探索农药经营单位的诚信评价工作,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建立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加强农药经营管理。核查农药经营门店的资质,加强对经营人员的培训,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重点县市大力推进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可追溯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模式。开展经营情况摸底。各地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合理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布局。

(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强化市场整顿。重点整顿规范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物流企业和乡村流动商贩。强化市场检查。要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检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案件查处。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特别是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对我省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五)安全使用农药。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规范对主推农药品种的使用操作要求。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情况,推广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农民把握防治适期,用准药、用对药、用好药。继续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加强货源组织,保证放心农药的有效供给。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和标准园检查,核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生产档案,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推行蔬菜、水果、茶叶产地准出制度。严禁农药超范围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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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农药经营工作方案

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是在高毒农药仍继续使用,农民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情况下,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监管理念,强化对农药经营这一上连生产企业,下连广大农民的枢纽环节监管,有效控制高毒农药使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为确保该工作从5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杜绝非法农药产品的流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大幅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资料、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农药经营人员、种植户广泛宣传,要把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种类、使用产生的危害以及对蔬菜、果树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等作为重点,要让广大群众和农药经营者明白和理解高毒农药的危害以及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替代高毒农药品种,提高广大群众抵制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自觉性。同时,要做好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诚信安全经营意识;引导农药经营人员理解、支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符合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并做出承诺,获得高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后,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制度”(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和公开承诺制)。

(二)做好高毒农药的摸底和市场清理工作

各县区在做好广泛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重点加强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零售大户、集散地、乡村流动商贩以及植保站、农资公司、供销社仓库为重点的检查,做到县不漏户、店不漏产品,对清查中发现的高毒农药产品进行登记造册。建议经营者采取退货、折价给定点经营单位等形式尽快处理库存高毒农药,确保5月1日前全部按要求处理完毕。对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逾期未处理仍继续销售的高毒农药,各县区要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引导经营单位将剩余高毒农药转让给定点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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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秋冬种工作尤其是秋冬季蔬菜生产管理全面展开之际,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农药检定所于10月24-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农药管理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各省要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国务院参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长刘坚参加会议。

刘坚指出,农药连锁经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低毒生物农药推广应用“三位一体”农药经销使用模式,把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纳入到农技推广体系中来,可以将已有的相关技术真正落到实处,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减少环境污染,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是基层农技推广的一种新探索,值得各地借鉴。他希望把“三位一体”模式作为农药管理和农业服务体系的一项改革,作为农业增产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积极推广。

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普国在讲话中总结了一年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的省份已从去年的13个发展到今年的25个,地市由58个发展到99个,县级由436个发展到806个。二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范围进一步拓展。一些省份将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地区由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扩展到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主产区,天津、湖南等地要求在全辖区范围内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三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省按照潍坊会议提出的“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的“四化”要求,以及“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的“三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基本建立起“合理布局、市场准入、持证上岗、专柜销售、购销台账、门店公示、实名购买、流向记录、监督检查”等高毒农药规范化经营管理制度,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与农药规范化经营示范点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部门间协调配合更加紧密。各地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过程中,积极、主动与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保证了高毒农药定点工作的顺利推行。五是宣传引导工作得到加强。各地结合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利用不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毒农药禁限用政策,引导农民严格按照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高毒农药,积极推介高毒农药替代品种以及低毒农药新品种。农业部将帮助农民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作为今年“为农民办实事”的工作任务,以园艺作物为重点,兼顾粮食作物,在全国开展农药识假辨劣培训活动,培训2000名农药经销人员,6万名农民。

会议要求,各省要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扎实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探索总结新模式。在有效建立和执行高毒农药经营市场准入、持证上岗、专柜销售、购销台账、实名购买、流向记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深入探索符合本省实际的高毒农药监管模式。在蔬菜主产区,可以采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措施,在粮食主产区,可以设置高毒农药专柜。鼓励产用对接,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与农药规范化使用相结合,与专业化统防统治相结合,探索将高毒农药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备案管理,与条形码管理相结合,提高高毒农药监管的科技含量,建立起高毒农药全链条可追溯监管模式。

二是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面推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已经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省份,要选取典型,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未开展的省份,要在全国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由省农业厅直接督促,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监管的方式和方法。

三是提前谋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多次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明年可能会出台。修订草案中要求各省制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限制使用农药主要是高毒、高风险、高残留农药,农业部将制定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各省要提前谋划,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进过程中,对本地区的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做到心中有数,根据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布点数量,设置经营准入条件,作好《条例》施行前的衔接与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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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管风险凸显 实行经营许可是良策

农药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点和难点,随着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改革、管理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法制化的加速推进,农药监督管理责任重大,风险凸显,农业部门应当积极面对。

风险一:分段监管职责不清

如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已由“多龙治水”,改为“两龙治水”,即由原来的工商、农业、质检、药品、工信等多部门管理改为由农业、食品药品两个部门管理。中编办下文规定:“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就是把销售、批发、加工以前(简称“三前”)的食用农产品归农业部门管理,以后的归食品药品部门按照食品管理。现在关键是“三前”需要有明确划分,中间地段也许就是监管的空白区域,最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此前出现的“甲醛白菜”、“毒生姜”等事件。

目前急需对零售、批发市场、加工企业进行明确责任定义。凡是农产品经过交易后,也就是已经进入市场,属于“三前”以后的监管。如果这样认定,凡是交易后的食用农产品运输、储藏、保鲜的监督管理就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而交易前的由农业部门负责。

其次,有争议的监管领域需要明确。如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毒豆芽”事件,这些监管领域需要中央编制部门权威认定,不能有监管空隙、盲区,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此外,对市场、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测,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田地里的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检测。

风险二:农药经营许可门槛过低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农药没有经营许可,只要工商登记过的经营单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设置许可的,都可以经营。也就是说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可以买卖农药。农药应该有比人药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而我国人药的监管机构、人员、许可都远远严于农药。

在美国,不但生产、经营农药需要许可,就是使用限制农药也需要许可,一旦农场主发现自己的庄稼有病虫,需要使用限制农药,要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调查,拿出使用时间、农药品种、数量的意见。限制农药使用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如果农场主没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则必须在持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的人的指导监督下方可使用。所以,他们滥用农药的现象很少发生,甚至有许多我们禁止、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他们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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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粮食稳步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部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行为,农药生产企业监控范围达100%,农药经营企业监控范围达95%以上,流动商贩销售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超登记范围销售的农药、种衣剂、水稻用药、蔬菜用药,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药。

(二)重点区域 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城乡结合部市场、省际县际间结合部市场。中西部地区要加强对种衣剂的监管。

(三)重点单位 当地农药生产企业、较大农药批发商、乡村农药经营店、蔬菜水果中草药材生产企业、自行包衣的种子加工企业,2009年农业部和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药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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