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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产评估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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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产评估引发的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

编者按:作者立足资产评估市场,分析评估市场的分布情况,联想到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存在的问题,从金融机构的天性及发展、政府行为、经济发展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即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发展农村经济,重建农村信用体系,转变政府职能以及加快农村金融立法等。期望给读者了解有关经济、金融知识带来益处。

笔者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多年,从所从事的评估业务的范围来看,主要是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抵押贷款、中外合资、出资注册等经济行为;从评估业务的分布来看,主要是保定市及23个县市区。笔者所在公司作为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评估机构,已为联社评估抵押贷款项目千余项,一般抵押物都是个体工商户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而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应面对的主体——农民户本身,委估资产案例接近于零。出现这种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下面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谈一下自己浅显的看法。

一、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生态环境含义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概念。在国内,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学领域。《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5)一书中,把金融生态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是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主体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生产者;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本文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从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两个层面来理解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是指在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由农村居民、农村企业和基层政府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与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金融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机制和环境;外生环境则是指农村金融的消费群体和金融主体生成、运行和发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外部的体制、制度和环境。

(二)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存在的问题

金融的本质就是资金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因此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的核心就是农村金融主体和消费群体之间的资金流动关系,即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状况。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不平衡。

首先表现为金融消费“量”上的不平衡。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存贷差较大和长期以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致使大量资金被转存到中央银行,流出农村。其次还表现为金融消费“质”上的不平衡。农村金融服务(即资金流动的载体)不充分,不能满足其服务需求。我国农村居民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其金融服务的需求旺盛。然而,农村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偏少,面对庞大消费群体,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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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土地资产评估论文

1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发展需求

对584户农户和98位专业人士的问卷分析表明,在问及“是否需要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问题时,有近70%的农户及88%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回答需要。这一问题同时也被另一问题所佐证,在“您认为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重要吗?”问题中,有近80%的农户和95%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回答很重要。调研数据表明,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已成为时展的潮流。

1.1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村土地市场得到逐步发展。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农村土地既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资产,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资源必将进入市场,参与流通和交换;另一方面,国家鼓励农村土地市场建立和发展。2003年3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标志着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放开,随后党和国家相继一系列法律政策,鼓励引导农村土地市场的建立。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土地估价的问题越来越多,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租赁费用计算,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耕地复垦价值计算,新农村建设中住房置换价值确定等,使得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变得日益重要。调研数据显示,53.25%的农户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占被调查农户一半以上,表明忠县已存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67.81%的农户愿意流转土地,他们普遍认为,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土地流转不仅不会威胁到他们的生存安全,还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具备合理的农村土地价格是确保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的首要条件。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交易价格混乱,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土地评估标准,因而这种市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从长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党的十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土地市场。健全现代土地市场,应加快发展农村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体系,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一方面,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价格是市场的灵魂,按照价值规律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土地资产流动,引导土地从低效率经营者流向高效率经营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我国农村土地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国城乡土地资产市场的二元特征明显,主要表现为:土地产权城乡二元、土地价格城乡二元、土地市场城乡二元、土地用途城乡二元、土地规划和管理城乡二元。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资产评估标准,有利于建立“同地、同权、同价”的城乡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发展。

1.2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据调查,63.18%的农户认为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不合理,73.97%的农户对我国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党的十指出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农村土地是农民发展的经济资源,是农民从事生产与维持生计的固定资产,也是农民最主要的财产。显化农村土地资产、盘活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村土地平等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实现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有效途径,是农民产权权益的经济实现形式。然而,在农村土地资产化过程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07~2011年,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最低(表2)。由此可以看出,在农村土地资产化过程中,土地并没有发挥其增收的功能,农民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犯。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损害了农民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采用“产值倍数法”的计算方式,并且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这种政府垄断和干预的土地补偿机制并没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农民缺少话语权,导致土地补偿标准偏低,严重扭曲了土地真实价格,最终损害了农民权益[5,6]。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根据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被征地的人员在获得公平交易后自谋生计。结合国际经验及遵循市场主体平等、利益均衡的原则,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是完善我国征地制度的前提条件。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有利于实现“按价征地”和充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交易中,交易价格大多是由双方自行协商或由农村基层组织协商确定的,缺乏科学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引入第三方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交易土地进行评估,给出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估价格能有效维护农民的权益。

1.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过程必然导致农村土地流转[7]。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滞后,缺乏政府的统一管理,土地流转大多是流转双方私下协商交易,导致流转行为不规范,在流转中容易产生欺行霸市、倒买倒卖等投机行为,而土地流转的投机性又导致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和农地非农化。加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有助于确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建立农村土地市场价格体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土地既是一种重要资源,又是一项重要财产,推进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有助于加强国家对土地的宏观管理,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一,有助于提高耕地保护质量。我国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了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开展农村土地评估,建立农村土地价格体系是促使我国耕地管理向数量质量双重管理转变的重要依据。第二,有助于加强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测。加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有助于摸清全国各地农村土地生态质量(包括数量和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测算我国农村包括土地在内不动产的价值总量。第三,有助于指导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应用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成果,有助于合理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及应采取的措施,提高农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2推进农村资产评估面临的主要挑战

2.1农村土地制度供给不足通过调研,笔者发现,绝大部分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士认为制约我国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发展最主要的障碍是农村土地制度供给不足。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在国家层面上制度设计较少,又缺少相应层面的法律制度或规章制度,导致土地资产评估缺乏科学性,无法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表达机制,造成农村土地资产价格扭曲;另一方面,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土地资产的评估。根据马克思主义地价理论,土地价格是土地所有权垄断而产生地租的资本化。因此,推进我国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首先应加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农村土地产权模糊,产权模糊将不利于产权主体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最终损害了分配机制[8];第二,农村土地产权不稳定,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期及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建立;第三,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土地使用权具有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权能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正是由于残缺的土地使用权,才导致了土地使用的随意性以及土地流转的困难性。姚洋[9]认为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能够使得土地使用权具有边际产出拉平效应与交易收益效应,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此外,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市场制度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土地资产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流转主体的障碍、流转权利的限制、流转规则不明。农村土地市场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市场体系不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管理机制缺乏。

2.2评估方法技术体系不健全现代估价方法体系的建立是基于一套固定的政策构架及市场环境假设,其常用的方法包括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核算法。现代评估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国情的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市场。一方面,中国农村土地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的市场,国家政策对农村土地的收益影响较大,预期收益成为一个难以预期的变量,导致现有估价方法需要重新考虑标准化变量的误差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资产独特的产权性质和保障功能决定了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方法设计需要更多的考量。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日地价的方法[10]。运用市场比较法所求取的价格与市场价格最吻合。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市场不健全,流转交易价格不规范,缺乏参照性。因此,在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核算法。成本核算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推算土地价格的方法。成本核算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的估价,在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中应用范围有限。例如,运用成本核算法对在农村地理条件恶劣地区开垦的一块贫瘠土地估价,由于投入多,估价高,这就与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所评估的结果相差甚远。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目前,学术界大都形成共识,认为收益还原法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估价中最适宜的方法。但是,收益还原法中待估地的年总收益、还原利率等参数因子很难确定,阻碍了收益还原法在实际中的应用。针对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方法,62%的重庆市资产评估专业人士认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可以参照城镇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进行。还有部分人士认为,鉴于农村土地的多样性及各种类型土地本身的特性,在开展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时应采取分类评估的方法,建立分类评估技术路线。他们认为,农用地评估可以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法,建设用地评估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此外,沈秀峰等[11]认为,在测算农地价格时应根据农地流转方向进行不同的估价,农地转农地,则只需要测算其经济价值,农地非农化,应测算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而不同价值估价时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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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三资监管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镇村账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1)经营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经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4)“四荒地”、机动地、超标宅基地、非农业税计税面积、堰塘等资源和机电泵站及闲置固定资产拍卖、租赁、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5)集体统一经营收入;(6)转移支付资金;(7)土地补偿费;(8)上级部门拨付专款(救济扶贫款、其它专项资金);(9)集体统一收取的谁受益谁负担资金;(10)其它收入(清收历年欠款、各种代收款、利息收入等)。

3、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衢州市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及时缴存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账户。对不及时缴存的村委会、村、村民小组,镇财政所、村账服务中心暂停划拔各村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

4、发包收入款项一旦签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核准。

5、严禁瞒报收入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收入款项和白条抵库。

二、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实行招标拍卖制度

1、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等组成各村处置村级集体资产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对处置活动进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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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做好迎接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镇成立了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2个行政村均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按照党委书记、镇长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进行前期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成员确定工作、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成立合作社工作等五个阶段的工作,保证我镇的工作进度与质量,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一)制定评估总结工作方案,镇依据省产改领导小组规定的评估内容和指标、制定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方案,明确评估总结总体要求,评估内容、操作程序、方式方法、时间节点、基础保障等,推动评估总结工作有序开展。

(二)召开评估总结动员会议,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评估总结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按排部署评估总结工作。

(三)开展专题培训,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业务人员对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评估总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稳妥开展评估总结工作

按照镇评估总结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一)系统梳理。对照省市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全面检查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合作社改革、折股量化、登记赋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具体工作举措等8个方面60项指标,确定产改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査漏补缺。根据梳理结果制定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村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必要时由镇产改办派驻工作组,到现场督促和跟踪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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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方法创新研究

摘要:自上而下的行政性评价体系是传统的农村公共服务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在政府的反馈并不如人意,农民的话语权并没有被重视起来,参与社会的力度也不强,评价的指标缺乏合理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能正常实现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方法的必要性的分析展开本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创新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方法的途径。以此为基础,笔者建议综合评价农村公共服务的绩效可以从公共部门投入产出比的工具性效率测度以及农民满意度的非工具性效率测度两方面着手。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创新

一、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方法创新的必要性

(一)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在要求

决定绩效信息的准确性标准是农村公共服务有效的绩效评估方法,这是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整个农村公共管理中不可获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是农村公共服务包含的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的基本要求。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的实际工作当中,服务提供人员有大量的资料,为服务提供人员更好的掌握服务的方式,提高服务的效率是信息存在的重要意义。创新绩效评估的方式是保证绩效评估实质意义产生的根源。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管理与服务充分满足管理人员与被服务者的需求。所以,在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当中,我们要将两方参与者的需求都要考虑在内,才能确定公共服务是否真正的给他人解决问题,满足用户的需求。

(二)农村公共服务评估的复杂性

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共服务,其主要的只能是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提供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因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供给方多样性导致其特点呈现为复杂性。其表现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农村公共服务因主体不同目标也不相同,所以对于管理与服务的实际效果很难评判。第二,双方信息不对称,对于公共服务的实际效果很难评判。第三,绩效评估的手段多元化,选择标准不统一,取舍困难。

二、农村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方法创新的导向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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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与体系构建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与深入,农村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在当前新城镇化呼之欲出的新背景下,可以预测,未来农村对资金的渴求更为强烈。但是由于抵押物的局限和缺乏,加上农村融资性担保法律障碍,造成资金难以向“三农”融通。融资难成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重要难题,解决好“三农”的资金筹集难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深入的需要,也是未来新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农村融资问题分析

1.农村融资需求呈现出小额贷款需求减少的趋势,资金需求向大额方向发展。目前,农村资金正向技术含量高、行业及企业规模大、效益好的方向流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增速明显,加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如粮食补贴、农税减免等,使农户自有资金不断增加。同时,国家近些年不断加大对农村小额贷款的支持,从而使小额信用贷款资金需求减少,资金需求额度逐渐增加。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农村资金需求正向大额方向发展。

2.农村生产风险造成融资信用风险较高。在我国农村经济组织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农户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村的生产经营风险较大。同时我国农村经济的科学化水平还较低,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不充分,生态条件还比较脆弱,农业生产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3.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间接融资的费用成本较高。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信贷制度等不能完全适应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我国的“三农”融资渠道主要有传统的民间拆借融资、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借贷融资三个方面。其中民间融资成本过高,一般难以承受,直接融资渠道太窄,我国尤其是农村证券市场化程度不高,绝大多数“三农”中小企业不可能从证券市场获得融资。以间接的银行融资为主的融资渠道,门槛太高,一定要抵押才有可能得到贷款。尽管银行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虽呈政策性、商业性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格局,但仍主要集中在信用社、农业银行及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而由于这些资金供应主体本身存在着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客观上限制了其对个体企业的投入。

二、农村信用担保制约因素分析

1.缺乏有效的农村征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征信体系不发达,缺乏完善的信用机制和有力的金融支持,导致农户贷款难、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现有的农村融资渠道中,多以民间借贷为主,加上受当前的经济形势的影响,农村民间信用借贷问题突出。我国征信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征信市场不发达,征信产品较为单一,农民对征信行业的认知程度低。征信市场发育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征信体系发展的根本问题。农村征信建设覆盖面小,难以全面采集和共享征信信息。征信机构仅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工商税务等非金融机构,这些开展征信工作主动性不够,只是服务于自身需求,征信目标及方法比较单一。采集的信用信息数量少、不全面,缺乏有效的征信环境,导致农村信用建设缓慢,农村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难以全面完整地采集和共享。

2.信用担保资信评价机制不健全。由于征信环境不健全,征信机构间的信息不共享,导致信息不对称,担保机构无法获得全面准确的数据,难以核实企业和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获得的企业数据主要是依靠企业自己提供,担保等评估机构无法在短时间内核实企业财务及信用状况,信用数据不够真实及全面。加上我国信用评估也起步较晚,评估方法和手段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信等级。资信评估虽然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的,但构成的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缺少适合农村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评级指标和评估办法。没有跟踪评估,评估缺乏灵活性。资信评估只是对企业一定时期内资信状况的表述,资信状况好,资信等级高,只能证明某个阶段的企业状况,评估机构应对被评企业进行跟踪检测,及时调整企业的资信等级,造成我国信用评估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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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探讨

【摘 要】200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移民条例》),提出了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的要求。推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是新时期移民安置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对原有管理体制的创新。文章阐述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概念、原则、依据、任务和内容,以及对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概念

监督评估是一种管理手段,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其职能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监测、督促,诊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作出评价预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及时地把信息传递到管理者手中,以便管理者进行决策,使项目达到最佳效果。

根据《移民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由监督评估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是监督评估单位通过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迁建、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等移民安置权过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协调,从而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进行评价和预测。

一、农村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农村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有:编制农村移民安置方案,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实施农村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实施移民搬迁,以及农村移民安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因此,农村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编制情况,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农村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实施情况,农村移民搬迁情况,以及农村移民安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

1.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监督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农村移民户籍核对和人口复核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外迁集中安置移民对接及其安置方案;监督检查后靠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监督检查投亲靠友农村移民相关手续;监督检查农村外迁安置移民的户口及党团关系的迁移以及军烈属、五保户、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有关手续的转出情况;监督检查迁安两地以及移民村的职责分工;评估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2.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监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监督工程占地、淹没影响人口搬迁情况,包括人口数量和搬迁时间等情况;监督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迁及处理情况,包括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类别、数量及拆迁时间等;监督工程占地、淹没土地的移交情况,包括土地类别、数量、权属、性质及移交时间等;评估农村移民搬迁、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与移民安置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的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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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路子

近几年,中国股份制经济的重要发源地――台州市黄岩区为了改善金融服务,解决农村的融资难,在农户、银行和政府的积极探索和共同推动下,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银行推新、农户参与”的农村金融改革新路子。

农村金融创新的一些探索

台州市黄岩区共有19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2009年人均GDP34228元,人均存款余额5.3万元。近年来,黄岩区在农村金融创新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探索:

根据当地“农业外拓”的新情况,在浙江省首推“外出务农创业贷款”项目,解决了长期以来“外出农户贷款难”问题。“农业外拓”是黄岩区农业发展的一大亮点。全区每年外出务农人数达3万余人。超过黄岩山区劳动人口的40%。他们主要前往广东、上海、江苏、海南、四川等14个省(市、自治区),并以种植西瓜为主。由于瓜农长期在外。处于“创业地难贷款、居住地贷款难”的境地,不利于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对此,黄岩区农村合作银行在浙江省率先推出“外出务农创业贷款”项目。解决了外出瓜农创业前期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问题。该项目创新性地引人第三方经济组织――瓜农协会。通过联络员及时收集瓜农资料与信贷需求,宣传农村金融信贷政策,实现了瓜农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同时,政府和银行鼓励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贷款项目的潜在风险。

配合“农房改造试点村”建设,对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农户提供“农民住房改造贷款”,缓解农民建房的资金压力。除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旧房改造外,黄岩区农村合作银行专门面向辖区内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农房新建、拆建、扩建等过程中资金不足的农民,推出“农民住房改造贷款”。该项目主要目的是支持新农村建设,贷款用途仅限于“农房改造”。借款人符合规定的担保条件后,可按建房造价的30%~35%申请贷款,一般每间房屋贷款额度为3~5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收入情况确定,最长期限为3年。同时,申请住房改造贷款的农户可享受同档次农户贷款利率下浮15%的优惠。这一做法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建房资金的压力,为改善当地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奔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

探索性地进行“拓宽农村信贷抵押物范围”的新尝试,先后推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和“森林资源抵押贷款”试点项目。农户信贷抵押物不足是农户贷款难的症结所在,一方面,导致农民财富长期停留在房屋、森林资源等固定资产形式;另一方面,制度性因素使得农民无法享受到这些固定资产增值带来的财富增加。黄岩区政府大胆尝试将农村住房和森林资源作为抵押获得贷款的新路子。农房抵押贷款项目规定借款对象须满足两大要件:第一,必须为辖区内具有两处及以上住房的农户;第二,必须具有合法且稳定的收入或资产、资信良好,具备第一还款人的清偿贷款本息能力。试行过程中,为了控制项目风险,银行审慎评估住房价值,从而确定授信额度。一般信贷额度不超过住房评估金额的50%,单户贷款额度控制在1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大多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利率方面享受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25%的优惠。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的对象可以是符合规定的企事业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满足条件的个人。贷款用途目前仅限于林业生产经营以及林农子女的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一般是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当前农村金融创新存在的障碍性因素

黄岩区农村金融创新的障碍性因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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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农商银行信贷风险 营造农村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摘要:吉林省农村深化改革发展和农村经济的不断提高与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和资源支撑息息相关。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为广大农户的贷款提供了巨额的资金帮助,但在为广大农户提供信贷资金时存在诸多的管理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研究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对保障商业银行利益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2.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3.039

吉林省倡导国家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而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在这股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最初为从事农业的中小企业贷款发展成为广大农户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对稳定吉林省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业务的扩展,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信贷风险管理问题,同时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持续的改进完善。本文将以此为背景,探讨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独立且贷款行业集中度过高,信贷检查制度、利率定价、客户评级及资产评估体系等多项问题,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提供借鉴。

1信贷风险管理不独立且贷款行业集中度过高

1.1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不独立

吉林省绝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按照现代企业的组织构架和管理机制实现了自己的法人体制,即董(理)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1]。行长不但可以能领导全行的公司业务部,还能直接干涉个人业务部的信贷调查、信贷评估和信贷审批等多个业务环节,造成信贷风险管理的不独立,更易引起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发生。

1.2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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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摘要:在高效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三个一级指标、八个二级目标、45个三级指标的新型农村社区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河南省73个社区进行实证评估,不仅对其现有工作进行考核并查找当前工作的不足和缺陷,更重要的是对未来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指明方向。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4―0060―06

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农村社区的新内涵体现在集约经营、土地流转、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新型农村社区更加注重质量,强调高效、包容、可持续,按照这些标准衡量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水平,对于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进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评估体系的原则

(一)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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