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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地规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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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龙珠村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摘 要】 文章以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龙珠村践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为例,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引起的变化、产生的效益、发展走向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创建生态和谐美丽新农村;坚持独特性、开放性、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科学性创造条件。

【关键词】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村庄土地;规划

一、前言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宝贵的资源,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人类在生产生活中通过根据土地的质量情况来协调安排土地的使用价值,这个过程称为土地利用。充分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以及协调处理好土地资源和人类的生产生活关系显得极其重要,为此土地利用规划则应需而产生。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土地资源的性质、规模、容量和承载力前提下,并结合社会综合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土地资源做出行之有效的利用并赋予土地价值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更好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满足人们的生活、生存、生产需求,从而能够达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龙珠村作为贺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事例,其土地利用规划在适应“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政策方案实施中,得到了科学有效的规划和利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土地的作用,为当地经济、人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龙珠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变化走向

1、农村的城镇化趋向

随着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变化以及人口的增加,深刻的改变了传统农村的地域结构。农村的领域逐渐扩展,并形成一定的商业小圈,广大农村地域凝聚起大量的新兴小城镇。此外,原有的城镇街道随之农村规划用地的延伸也得到了拓展,使得城镇、街道与农村新兴小城镇相互接轨,形成片状、条状、带状分布使得农村向城镇化方向发展。

2、农村村民的非农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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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摘要】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 而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以土地作为载体, 因此,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土地利用问题。随着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越来越重要,如果处理不好新农村建设与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处理不好,将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甚至给以后的村庄建设带来后患, 同时也给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和实施造成不良影响。

【关键词】新农村 土地利用 编制 实施

一、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用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户。在分配的过程中,考虑到了土地的质量、好坏搭配均匀,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分配的结果是整块的土地被分割,农用地呈现零散不集中、单位面积狭小的局面。

(二)耕地的面积锐减、质量下降且污染严重

近年来,农村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同时,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过度追求耕地的产量、盲目开发和过渡垦殖等,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出现了土地沙化、盐碱化和荒漠化现象,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且耕地退化严重。在土地耕作的过程中,过多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对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造成了严重的耕地污染。

(三)农用地闲置抛荒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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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在新农村规划土地整合中的应用

摘要:新农村规划土地整合涉及到国家和整合双方的利益,本文就对土地整合的优越性、土地整合的技术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农村规划、土地整合、精准测量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为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以及新农村规划,全面实现现代化新农村的农业化、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政府如何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合理规范流转和集约利用,应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进行积极探索。以稳步实施农村土地整合,不仅最大限度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发挥了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了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推进了城镇化进程,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土地整合的优越性

第一、节地增效,扩大集体经济。实行土地整合后,节水滴灌技术得以应用,田间大埂、灌溉毛渠不复存在,耕地利用率显著提高。以老沙湾镇老沙湾村为例:全村5100亩耕地面积,土地整合后,耕地面积变为5900亩,农户拥有的土地数量不变,机动地却多出800亩,增加了集体收入。不但还清了村里了20万元外债,而且为村队拉了电线6.7公里。走乡入户等措施,鼓励农民土地“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连片规模经营,使分散、零星的耕地集中,并对土地集中连片。

第二、节水增效,节约水资源。当前,水资源相对匮乏。据调查,由于近年来水资源的大量开采和浪费,地下水位已明显下降。例如老沙湾镇以前打井100米深即可见水,而现在需要300米深度。如何解决节约用水与保障作物合理灌溉的问题显得迫切而重要。节水滴灌技术无疑是农业灌溉制度的一次革命,它将传统的“浇地”改变为“浇作物”,节水效果十分明显,可实现节水30%左右。如: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土地整合前,大水漫灌的棉花全生育期浇水4次,需水量480m3/亩左右。土地整合后,实施了膜下滴灌节水技术,棉花全生长期滴水7-8次,需水量320 m3/亩左右,相对节水160m3/亩。若该县有40万亩棉花实施节水灌溉技术,则为该县节约农业用水6400万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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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土地的合理规划与利用

【摘 要】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重新整合和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作为大会的主要内容,被灌输了新的定义。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笔者将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出发,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建设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规划;土地利用

1、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1.1因地制宜

目前我国从事农业发展的人数还占人口总数的很大比例,全国三百多万个农村,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存在很大的差异,生态环境也有差别,所以它们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文化习俗都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区域不同的乡村在整治和发展上也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当地发展的道路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当地的发展就应该经过实际的调研考察,深入农村,了解具体的农村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村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出适合当地的发展策略。

1.2量力而行

上文提到了目前我国农村数量庞大,经济发展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在发展的策略上就需要科学的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对于,一部分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的农村就需要提高发展的目标,改善经济发展的模式,不断实现科学的发展。而对于那些还是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经济很薄弱,根本没有经济的增长点。从基础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它们需要国家先期投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建设的同时带动当地的初步发展。

1.3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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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地区新农村规划交通用地布局探析

摘要:山地丘陵地区新农村规划中,由于受到地形和现状布局的限制,交通用地规划与城镇型居民点和平原地区农村布局有较大区别。本文针丘陵地区农村交通的特点,结合生产生活与景观的需要,阐述丘陵地区新农村规划中交通用地布局的要点和布局模式,为农村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科学可靠的辅助手段。

关键词:山地农村 村镇建设 交通规划

村庄交通用地主要由对外交通道路、车行道路、步行道路、停车场和村落出入口组成,本文着重研究村庄内部交通用地的规划。

一、丘陵地区农村交通的特点

1. 简单的道路系统

丘陵地区由于村庄规模较小,因此道路结构往往较为简单。如龙泉市规划到2020年有自然村288个,占地1459.75公顷 ,平均每个自然村面积为5.07公顷。多数村庄的道路系统由1-3条主干道和一些支路组成,结构层次简单。根据内部道路的功能可将其划分为干道-支路-步行小路三级结构。

2. 多用途的道路职能

由于农村居民点公共设施用地比例低,因此道路用地往往成为多种功能用地的复合体,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常常兼有晾晒,小型集会,休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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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 规范农村土地综合利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是指简单的新村建设,而是指农业和农村的整体发展,这需要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因此只有做好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也要缴纳相关税费,专项用于耕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对于划入基本农田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的中低产田,在农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继续实行严格管理。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前提下,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基本农田整备区,将零点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为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在乡级规划修编时,通过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为新农村住宅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中小学建设,农村卫生院建设留足空间。对于独立工矿,要优先保障省和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而且布局要相对集中,共同利用基础设施,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工矿用地内部布局要紧凑,集约利用土地,对土地特别是耕地具有破坏性的工矿企业,如砖瓦窑,要限制其发展。由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原用地单位或个人要负责复耕。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耕地数量的增加和耕地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因此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要进一步编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主要通过退耕还林、还水、还草和盐碱地、沙地的综合开发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化利用程度;大力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及对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以及对沟、渠、路、坎进行综合整理,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系统,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星地块,促进土地集中程度和规模经营;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4.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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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以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对区域内农村土地在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在时间和空间上所作的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安排。我国政府正在大力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农村的具体落实,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问题的典型体现。为了更好地配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顺利开展,农村的土地规划工作应该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和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确保农村土地的科学化利用和可持续化利用。本文通过对当今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建设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实,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有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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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问题

提要本文在深入分析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规模、布局现状及其历史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探讨农村居民点用地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从规划、融资、政策等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巢湖市;农村居民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全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的理念,农村居民点用地是否合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现状

1、农村居民点数量与用地规模。2005年末,巢湖市土地总面积939,367.47公顷,全市有1,518个农村居民点,平均密度16个/百km2。全市乡村户数101.24万户,乡村人口312.60万人,农村居民点平均人口规模为667户/个和2,059人/个。

2、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域差异。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72,36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0%,占建设用地比重的66.34%。户均用地714.7m2,人均用地231.5m2。全市四县一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从大到小的排序为:庐江县>无为县>居巢区>和县>含山县。

对全市5个地域单元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状况进行分析,从含山县的196.7m2/人到庐江县的253.8m2/人不等,大部分县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在200~250m2/人之间。总体上巢湖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人均用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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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汇报

自1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会议以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回来后,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学习蒙政【】1号文件精神,并专题研究了我镇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1月29日我镇又组织召开了镇村全体干部大会,再一次学习蒙政【】1号文件精神,向各村下发了《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实施意见》和《镇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行事历》,对我镇的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我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综合工程。只有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新农村规划建设、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新农村规划建设、建设用地置换的内容和重大意义,才能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获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我镇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和召开村民组大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张贴标语140条、悬挂横幅20条、发放明白纸12540份,召开村民会议124次。如今我镇上下形成了人人话新农村规划建设,人人谋新农村规划建设,人人参与新农村规划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落实。我镇在实施村庄规划过程中,严格坚持因地适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搞一刀切、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原则。我们要求各村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在突出自身特色的前提下,村村必须有突破有成效。有条件的村,一定要建一个上规模的中心村,条件不成熟的村也要因地适宜,认真搞好村庄的整顿治理。让每户居民能够住上房屋,确保人民群众村容整洁、交通方便、生活舒心。为配合县政府土地置换需求,我镇给每个行政村都分配了土地置换指导性的数字,建立了土地置换承包网络,并制订了严格奖惩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村都要确保完成土地置换任务。目前,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我镇各村虽然步调不一,进度参差不齐,但都在如火如荼的实施中,有的村正在酝酿谋划、刚刚起步,有的村已经大刀阔斧、稳步推进,已初现成效。

目前,我镇在搞好全镇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用地置换的同时,更注重抓好岳东村的文化节中心村和寺村岳北中心村建设。通过抓关键、抓典型,做到以点带面、示范全镇、发挥模范和辐射效应。首先我们依托文化街、育才街,有利的基础设施和市场效应,带动路南前于、路南后于整顿治理,带动南小于、李小庄的整体搬迁,逐渐形成一个规模大、交通方便、基础实施配套齐全,村容整洁的现代化的中心村。现在文化街中心村,正在积极实施中,已初具雏形。我镇拟把西环路向北穿过307线,与九龙路西段相连,把镇文化站、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搬迁到西环路307线北侧,把前张、后张、张老家、代塘寨向南搬迁到九龙路两则,对骑路葛、代后楼、代前楼进行整治,形成一个460户,1530人的岳北中心村,既扩大了镇区,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目前岳北村正在搞土地调整、图纸设计、宅基地分配等前期工作。

三、存在的的问题。我镇在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因中心村建设涉及到土地调整,特别是村民组之间的土地调整比较困难;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老村庄已建楼房较多不利于新农村规划;老村庄拆迁比较困难;群众建房资金比较紧张,无钱再搞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村庄复垦;不按新农村规划要求未批先建、顶风抢建现象较多,执法力量薄弱;补助资金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土地置换热点难点问题。2、进一步加大岳东村文化街中心村、寺村岳北中心村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试点中心村的示范辐射效应。3、紧盯各村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土地置换不放松,确保每个村都有突破,全面完成土地置换指标。4、集中人力搞老房屋拆迁,为土地复垦扫清障碍。5、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顶风抢建应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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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视角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研究

摘 要:“三农”、“土地”是我国面临的两大重点难题,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属于二者的交集。其既关乎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居民权益保障程度及其生活质量。该问题应当获得相应程度的重视。从现状看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着缺乏秩序、效率的情况,其中,宅基地使用无秩序之问题应当得到更大程度的关注和优先的考虑。重视土地利用规划与宅基地初始取得过程中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的内在联系,消除二者间的人为阻碍,建立二者顺利协同作用的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城乡规划

中图分类号:D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072-02

一、宅基地使用概述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宅基地使用的重要依托,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系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有关其取得、转让、行使等具体内容,《物权法》没有再作详细界定,而以指引性规范指向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及其他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偿无期限拥有并用于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宅基地申请单位为“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该处宅地的面积受到限制,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户向集体经济组织就宅地的面积与位址提交申请,获得集体经济组织肯定后,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有关情况需经过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听取其他成员意见,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上的住宅,可以出卖、出租的形式让予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其他成员,但出卖出租住房后的农户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另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置换的形式交换宅基地。

如上而言,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限,兼且批准程序较为复杂、权利行使受到较多限制,凸现其社会保障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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