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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直相关部门、各培训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了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的步伐,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鄂办文[20*]9号)和罗清泉省长在20*年省政府第一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实现《*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部门监管、齐抓共管、学校主办、注重实效”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向输出与县内就业并重,加大为县内主导产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度目标任务为8000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完成3300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完成110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技能就业计划”完成3600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质量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关键,要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培训过程中要做到“五有”、“二坚持”:“五有”即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备课、授课、实习记录,有技能考核标准,有结业证或技能证书;“二坚持”即坚持培训时间不变,坚持培训重心下沉,把培训班办到乡村。
2、打造劳务品牌。近年来,我县能开展培训的专业逐渐增多,基本具备了培养电子操作工、家电维修工、缝纫工、宾馆服务员、建筑工、家政服务员、农产品加工员、旅游服务员、保安员、美容美发师等岗位的能力。尤其是县农广校打造的“*电子工”已成全省十大劳务品牌,“*电子工”在长三角、珠三角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今后我县要进一步做大做强这个品牌。同时各基地要有品牌意识,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十一五”期间我县要重点支持和建设一所有品牌、有影响、有规模的品牌学校。
摘 要:“特岗计划”是教育部等中央四部门联合启动实施的专项计划,这项政策制定的目的就是要探索建立农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批高素质教师队伍。本文在对“特岗计划”政策出台的背景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当前“特岗计划”实施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使“特岗计划”这项政策更好的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关键词:农村;特岗计划;特岗教师
2006 年,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 特岗计划” ),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这项计划旨在探索、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农村教师补充,提升农村学校师资水平。通过几年的试点,计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 、“特岗计划”政策出台背景:破解农村师资难题,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一)教育发展到提高质量的新阶段,有必要更加关注师资队伍水平
通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先后实施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以及“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教学设施等硬件逐步得到了有效改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有学上”的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但在这些办学“硬件”条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师资队伍“软件”建设并没有齐头并进,相对滞后。从而,“有学上”的问题逐渐被“上好学”的问题替代,并日益成为突出矛盾,尤其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何为优质教育,在办学“硬件”条件基本达标的情况下,师资质量就成了决定因素。某种程度上说,优质师资就等同于优质教育。当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小学“择校热”等问题,归根结底是择好教师的问题。在教育发展到追求高质量的新阶段,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教育工作的重心必然从关注办学“硬件”转向更加关注师资质量,只有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才能为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切实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渴望。
(二)农村师资质量偏低、结构不均衡等问题仍然突出,难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目前,作为中小学教师主体的农村教师队伍仍存在师资力量薄弱、整体素质偏低、骨干教师流失严重、新教师补充困难等突出问题。第一,城乡师资分布失衡,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紧缺。虽然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数量从整体上看并不短缺,但城乡师资分布失衡,存在结构性超员、缺员的问题。城镇教师超编与农村教师缺编并存,尤其是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 贫困地区学校教师普遍短缺,教师严重不足。第二,部分农村教师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的教育教学需要。截至目前,农村教师中仍有 16.7万多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有些教师虽然学历达标了,但实际水平不够,存在“有学历无水平”的情况。相当一部分在岗的农村教师是“民转公”和“顶班”教师,这些教师多数职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普遍存在观念陈旧、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难以适应教育发展的状况。而在教师进修提高中又普遍存在教非所学、学非所用的现象,达不到进修提高的目的。第三,农村学校合格新教师补充困难,现有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学校留不住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大量向城市、县镇和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还有部分教师通过考研、转行等方式离开农村学校。另外,因受财政编制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存在比较严重的“有编不补”、“有编难补”或“无编可补”的情况,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进不来,连续多年不补充或者不按照正常渠道补充新教师,农村教师队伍存在两难困境问题,在岗不合格的人员流不出,新教师又补充不进来。农村学校师资现状难以满足新阶段对高质量师资的需求。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农村科普工作会议要求,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发挥科学普及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根据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关心农村,致富农民的部署和《东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跃、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推动全市农村的科技进步、科学知识普及、实用技术培训、新品种试验推广和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整合农村科普资源,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东港市是省科协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县(市)之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试点的行政村建立和配备“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旨在搭建科技传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2006年1月—12月为试点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确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2007年为示范推广阶段,全市行政村60%完成“三个一”建设;2008年所有的村建成“三个一”,实现农村科普网络的全覆盖。同时,组织科普志愿者80人;建设《科普大蓬车》播放点15个;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农村科技服务200人次;年培训农民13万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000人次,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200人,培训农村青少年1500人,培训农民经纪人500人;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实用技术20项。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增收工程”的深入开展,完善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科普实践,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工作内容
(一)、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起点,巩固和发展完善已经取得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辽宁省科普工作达标县(市)”荣誉和成果,深入开展科普示范镇区、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科普网络建全,科普设施完备,科普队伍稳定壮大,科普示范基地完善规范,科技活动经常,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
(二)、以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即“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农技协、村委会、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科普服务站,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栏,把农技协负责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组织起来,培养成为科普宣传员,形成村级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科普宣传阵地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在试点村至少培养一名以上科普宣传员。科普活动站要建立组织机构,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标牌、有电教设施、有活动记录,每月至少活动1次,并有效发挥作用。科普宣传栏一般修建在村部明显处,贴墙或立式,用白钢和铝型材制成,长5米,高1.5米(8块科普标准挂图),每月更换1次内容。市科协组织50名涉农专家组成新农村科技服务团,结合“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和培训任务,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服务,实现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对接合作。
2010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年,拼搏之年。在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人为本,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农业农村能源环保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主要工作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010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10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116.28%;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85.59%;沼气综合利用推广5.5万亩,占年计划的54.96%;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42.7%。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465.12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3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406.98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930.24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0.86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5.5万亩,培训农户2.14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10〕115号要求,对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2009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2906口(石林1373口、东川733口、禄劝8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计划54个(石林36个、东川18个)、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个(东川2个、禄劝10个)。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抓好我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28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内抓培训、外建基地、扶持创业、做好维权、强化服务,全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00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
三、转移途径
一是外建基地,扩大省外输出转移规模。充分发挥省外劳务基地的作用,通过加强有组织化输出转移,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塘等省外地区,输出转移45万人次,其中新增4.5万人。
二是依托项目,增加市外省内转移人数。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依托西安周边重点建设项目和优秀企业,积极向市外省内输出转移25万人次,其中新增2.5万人。
三是开发岗位,扩充就地转移就业容量。依托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就业容量增加,充分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在市域内转移就业15万人次,其中新增1.5万人。
2009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年,拼搏之年。在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人为本,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农业农村能源环保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主要工作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009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116.28%;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85.59%;沼气综合利用推广5.5万亩,占年计划的54.96%;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42.7%。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465.12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3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406.98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930.24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0.86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5.5万亩,培训农户2.14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09〕115号要求,对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2008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2906口(石林1373口、东川733口、禄劝8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计划54个(石林36个、东川18个)、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个(东川2个、禄劝10个)。
2009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年,拼搏之年。在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人为本,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农业农村能源环保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主要工作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009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116.28%;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85.59%;沼气综合利用推广5.5万亩,占年计划的54.96%;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42.7%。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465.12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3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406.98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930.24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0.86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5.5万亩,培训农户2.14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09〕115号要求,对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20*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2906口(*1373口、*733口、*8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计划54个(*36个、*18个)、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个(*2个、*10个)。
【关键词】 农村小学;营养餐;背景;品质;影响;问题
【中图分类号】 G643.6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5) 16―0023―01
2011年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甘肃又将该计划推广到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市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生也因此受益。本文以兰州市七里河区某农村小学为样本,通过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小学营养餐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在城乡结合部小学的实施效果,并就学校在营养餐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背景
由于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家庭条件困难及营养意识不足,导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营养健康和生长发育等方面都远低于标准水平。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进行试点,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这是继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之后,中央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发展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甘肃省地处我国经济较为落后的西北地区,也被中央作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2012年秋季学期起,甘肃省又将该计划推广到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国家试点标准进行补助,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在兰州市所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中小学中,地处市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也同样受益。
二、调查结论分析
1. 营养餐品质状况。《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可根据早餐种类评价早餐的营养是否充足:包括谷类、动物性食物(肉类、蛋)、奶及奶制品、蔬菜等四类,则为早餐营养充足;包括其中三类营养较为充足;两类及以下为营养不充足。供餐公司提供每周营养餐食谱并按食谱供餐,学校对每周及下一周营养餐食谱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