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危房改造救济机制建构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年以来,我县连续5年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民生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根据政办字《关于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救助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促进和谐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困难,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街道)农村住房困难户数、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人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各乡镇(街道)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数量。新建住房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做到既经济实用、相对美观,又符合县域村镇规划。

(二)明确目的,保证重点。以为农村贫困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为目的,确保对最困难、最急需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实施救助。

(三)政府资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认真落实财政资助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集体的帮扶作用,引导有自筹能力的贫困家庭筹集危房改造款物,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

全文阅读

农村危房变新居:“住有所居”的乌当实践

“如果不是党和政府给我帮助,我家不晓得还要多少年才能摆脱居住的破烂房子。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去年10月我家就住上新房了。”韦付红看着自家的新房,连夸党的政策好。

韦付红家是乌当区新堡乡陇上村渡寨组的一户危房户。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他用政府的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起了新房。2008年,在乌当区像韦付红家一样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有1659户。至2008年11月底,他们都通过新建或者改造、维修的方式,住进了新房。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乌当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已成为解决农村弱势群体“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尝试。

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乌当区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形成了自己的“范式”。

充分发挥村委会民主管理的基层组织作用,以“两书、一金”来促进改造工作的开展。百宜乡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采取“乡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村委会与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建房户向村委会交危房改造保证金”的方式促进工作的开展。

采取“三书、两办法、一申请、一合同”的办法,将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水田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职工1人包保一户,领导干部包保2户以上”的包保责任制,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即: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奖补办法;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职工包保责任奖补办法;建房户必须主动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镇政府和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修建合同。

采取“四统一、两集中”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下坝乡在危房改造中,要求:统一认识,危房改造工程是针对凝冻灾害对农村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统一行动,要求各村真实、详细掌握危房户具体情况,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主动向村委提交书面建房申请表,经村两委会讨论,报乡社会事务办审核,确定危房改造名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一协调,为减少群众办理建房手续的困难,乡政府召开社会事务办、国土、规划、农业服务中心四家联合办公会,对建房户实行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统一资金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统一资金调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两集中”是指:集中采购,为降低农户建房成本,成立建房户理事小组,集中采购建房所需物资;集中运输,对建房户的建筑材料,乡政府采取竞标方式组织有运输资质的运输户集中运输,为建房户降低运费投入。

坚持“三个原则”、注重“三个结合”、严把“六关”、做到“五个统筹”。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和规划中,东风镇坚持量力而行、因势利导、分类指导的原则,注重与整脏治乱工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旅游开发工作相结合,并严把危房改造的摸底调查关、审核关、民主票决公示关、选址宅基地关、建设质量关和迎接验收关,做到统筹人力、统筹物资、统筹资金、统筹技术指导、统筹农户手续办理。

全文阅读

乡村危房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全文阅读

致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农村危房改造朋友:

大家好!为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区市县的统一部署,近年内将对农村达不到抗震的危房全部进行改造。

一、改造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极度贫困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它贫困户。

二、改造程序。

一 个人申请。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的村委会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五保供养、低保金领取、贫困残疾人、贫困户等证件和危房照片材料,并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

二 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书及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做好会议记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 审查公示。各乡镇(管委会)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国土、民政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各乡镇(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拟改造房屋选址进行公示,并留有公示照片资料和会议记录,乡镇(管委会)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改造协议。

三、改造原则。严格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采取集中改造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必须是坐北向南),对属D级危房的进行拆除重建(极度贫困户采取集中建设)。一是以自筹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村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二是以分散分户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较集中的村庄进行改造,统筹协调道路、供水、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无论是分散改造还是集中改造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有偏亲、厚有和冒名顶替的。三是以就地翻建为主,农户确需在异地重建的或集中连片兴建的,必须办理相应合法手续,不得擅自私盖滥建,更不能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00米,国省道50米,县乡道20米范围内改造建房等。四是以一幢一户为主,坚决杜绝一幢房屋多户申请验收享受补,确需直系亲属(有3个宅基地证的享受2套,有2个宅基地证的享受1套)建在一幢上的必须屋顶瓦分开且下面有院落隔墙属单门独院。

全文阅读

乡村贫困家庭危房改建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年我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危房改造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对年各镇(街)农村住房困难户数、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人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情况,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数量,制定规划建设方案。危房改造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做到既经济实用又相对美观,符合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

(二)明确目的,保证重点。危房改造房屋为贫困家庭成员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厨房、仓库等其它附属设施。确保对最困难、最急需的农村家庭实施救助,重点改造农村土坯危房。

(三)政府资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认真落实政府资助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集体的帮扶作用,引导有自筹能力的贫困家庭筹集危房改造款物。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四)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居工程的科学评估,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利用旧房原有物料,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资助对象范围和重点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助对象范围是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贫困优抚对象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分散供养孤儿家庭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严重受损且自身无力恢复重建的灾民户家庭。

全文阅读

县政乡村危房整改方案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根据上级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全文阅读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

为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全文阅读

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农村建房政策,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临湖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湖镇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经认定可实施危旧房翻建区域的危旧房翻建。全镇建设预留区、特色风貌区、规划道路、零星村落等建房控制区范围内的危旧房修缮另行制定实施办法;符合预拆迁安置条件的按预拆迁安置政策执行。

全镇一律停止审批异地出宅建房。

二、具体政策

1.农村宅基地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宅基地规划管理实行《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意见》制度。

2.翻建住房建筑占地面积原则不超过100平方米,住房层数原则控制二层,平均层高控制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住房立面形式、色彩,采用传统建筑风格,并与当地传统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3.农村宅基地住房建设必须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市政公共设施,并妥善处理好住房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

全文阅读

镇政办农村危房改造方案

为解决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扎实推进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9月30日前,完成20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改造范围

主要适用范围是镇辖区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优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现居住的房屋(已纳入村庄改造的除外),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国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和《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鉴定属于整体危险(一级)或局部危险(二级)的房屋。

三、改造方式

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房屋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否则,不予改造。改造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修缮加固: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可通过更换部分构件能够恢复安全居住功能的危房(C级或二级),由我镇统一组织或个人自行修缮加固。

全文阅读

住建局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2015年-2020年以来,我县共实施新居建设(农村危房改造)448户,补助标准为重建2万元/户;维修加固0.85万元/户,发放补助资金707.95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对口援建社会帮扶危房改造128户补助标准为重建2万元/户;维修加固0.85万元/户;发放补助资金163.45万元。

一、主要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多个部门以及所有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县住建局成立了全县农村危房评定小组。

(二)实地查看、摸清底数,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组织专班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进行了实地查看,进行了安全鉴定,出具报告,下达了房屋安全达标认定书;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房屋危险等级,为每年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依据。

(三)严格审查,确定改造对象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精准识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严格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并公示,村级审核合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审查合格后报县住建局核准备案的程序,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识贫标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确定为改造对象,并根据农户评定结果确定改造等级。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