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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省级验收方案》(农房办字号)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县办字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为认真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领导,实施小组成员,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土地协管员。
二、考核内容
1、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调点主要是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1)初步排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由各行政村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排查确定的对象应占本村总户数的%左右,并将住户名单汇总上报到镇调查组。
(2)逐户调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镇调查组根据各行政村提供的初步排查结果,确定调查对象,进行实地逐户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以及对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20__年,__县残联抢抓被省残联列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县之一的有利契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效运作,特别是在省市残联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和人员少等困难,通过近5个月的强力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县共辖==个乡镇,===个行政村,残疾人户数25476户,占总户数的18%。残疾人26876人,占总人口的5.3%,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家庭生活贫困。
二、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汇报,高度重视。为确保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下达后,我们立即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有力支持。县里专门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管副乡镇长和乡残联专干任小组成员。组织召开了主管乡镇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主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残联专干为直接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范围,有力地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摸清基数,规范程序。摸清基数是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准确掌握各乡镇建卡贫困户中残疾人危房家庭的人数、残情、住房、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我们采取由上而下的方式,由村里先报,乡镇批准,实地查证的严谨规范程序,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着手收集旧房照片和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受助对象贫困程度、残疾程度、家庭人口及本人积极性等因素,认真筛选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并对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主动服务,干群帮扶。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为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好,在项目实施中,我们考虑到残疾人文化较低、信息不灵、行情不熟,不了解建材质量和价格等具体情况,为了方便残疾人,对红砖、水泥、石粉等主要建筑材料我们积极帮助残疾人联系购买,并协调车辆运送到户。这样既解决了残疾人联系材料的困难,又为他们节约了路费等开支。同时,由于统一购买、统一运送,数量较大,购买材料得到优惠,降低了材料购进和运输成本。对于一些缺少劳力的危房改造受助对象,我们要求村组干部动员当地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真正解除了残疾人建房的后顾之忧。
四是指导监督,保证质量。在建房期间,县残联成立了督导小组,不定时下乡督导,并要求各乡镇残联专干必须经常下村里了解情况,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危改户,帮助其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工作好乡镇的大力表彰,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年底不评先,不合格的坚决不兑现。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采取了有力措施把好“三关”:一是在项目实施村,确定两名懂农村房屋建筑的村民作为质量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把好工程技术关;二是县残联会同乡镇领导小组请建设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把好检查关;三是在工程结束后,县残联对各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把好验收关。
一、实施范围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1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二)目标任务
2012年需改造1000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类型。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一、实施范围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1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为:湾沚镇、六郎镇、陶辛镇、红杨镇和花桥镇。
(二)目标任务
2012年需改造1000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类型。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强塘固房”工程,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建村发〔20*〕23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县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全面摸清我县现有农村危旧房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二、调查范围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村居民在住危旧房。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和农村低保标准200%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
三、调查内容
(一)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农户20*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待遇,确定其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农户经济状况划分为五保户(分散供养)、低保户、低保标准100%—120%(含)、低保标准120%—150%(含)、低保标准150%—200%(含)和其他等六个类别。
同志们:
一、充分认识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意义
实施固房工程,是深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生命工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事工程,是大力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民心工程。农村困难群体住房补助工作的开展,可以使农村困难群体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户,通过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深受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欢迎。我县从2011年开始开展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试点工作,主要受助对象为2010年“桑美”台风的受灾倒房户;2012年全面铺开,争取到省建设厅232万元资金400户农村困难群体住房补助指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淤上灾民安置小区的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这次即将开展的全县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是全省现状调查组成部分,将为省政府出台固房政策提供依据,特别是对省里出台欠发达地区扶持政策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更是一项为我县在2009年到2012年争取更多的救助指标、救助资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含金量极高。
二、明确调查任务和标准
(一)调查对象: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二)调查范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村居民危旧住房。重点是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以及农村低保标准200%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
(三)调查内容:一是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农户2011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待遇,确定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农户经济状况划分为五保户(分散供养)、低保户、低保标准100%—120%(人均年收入1800—2160元)、低保标准120%—150%(人均年收入2161—2700元)、低保标准150%-200%(人均年收入2701—3600元)和其他等六个类别。确定的对象户数原则上应掌握在农民总户数的30%左右。二是查明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查明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准确掌握农村群众住房现状,统筹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摸清底数、制定规划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农村群众住房情况、农村低保情况、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农业农村等涉及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掌握农村群众住房现状,摸清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底数,是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又好又快推进农村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规划。各地民政部门要负责具体任务的承担、协调和组织落实,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搞好春耕生产等各项工作的同时,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搞好普查工作。
二、真实准确,确保进度。要认真组织好调查登记人员培训,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建立台账,确保不漏村、不漏户。填报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漏报、错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特别是在认定危房过程中,重点要把握好四点:一是调查对象必须是农村困难群众。主要指自救能力缺乏,靠自身能力无法完成危房改造工作的农村居民,包括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因重病,伤残、缺乏劳力等原因致贫的农村家庭。二是必须是困难群众唯一居住的农村居民住房。对有多处住房、已建新房旧危房未拆的以及闲置房、辅助用房不列入统计范围。三是必须是危房。即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四是对已上报雪灾倒房台账列入今年灾后重建计划的危房户不再重复统计,对拟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和今年已经开展危房改造的困难户仍列入统计范围。
各县市区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将《全市农村群众住房情况登记表》、《全市农村群众住房情况统计表》和《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统计表》(包括电子版)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统计情况进行抽查核定。
三、收集归档,妥善保管。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数据和材料不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文本的,都要妥善保管,为我市今后统筹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村群众住房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低保信息数据库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改造,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建重建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批实施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从20*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旧房维修改造工作。建立申报有序、政策优惠、资金扶助、机制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