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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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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汇报

20*年1月*日,我县*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县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民缴费和政府、集体支持为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互助共济为保障形式,以提高集体抗风险能力为目的,以提高农民整体健康素质为目标,并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等试点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两个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策划、筹备以及试行过程中,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试点乡镇农民的普遍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开了个好头,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近一年来我县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从*年*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基本赢得

了农民的认可。同时也为增强农民集体抗风险能力,缓解参保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改善参保农民整体健康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承保情况。*镇、*乡两个试点乡镇共有农业人口*人,其中学生人数*8人,参加商业保险人数2*人。本年度两个乡镇应参保人数*人(包括五保、低保户6*人),实际参保人数*8人,参保率5*42%;全县共筹集农保基金58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30*元。(具体见表1)。

2、补偿情况。截止2年月2日,共2××人次获得保险补偿,给付补偿金额累计v.54元,平均补偿金额为每人次××14元,单次最高补偿金额为××元,最高赔付比例为××,平均赔付比例为v60%。在县内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v65%;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27.57%;选择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获保险补偿的仅有2例,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0.××%。(具体赔付情况见表2、3、4、5、6)。

二、主要措施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试点工作管委会成员会议及××等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在基线调查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依托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对试点乡镇开展业务理赔工作,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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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研究

国家政府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在2003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至今已过去十二年,在这十二年时间内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的卫生医疗环境造成危害。

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发展现状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去的集体经济形势逐渐开始瓦解,原有的合作医疗模式由于制度问题无法再执行下去,农民失去了医疗服务的保障。在1980年我国还有70.2%的农村有合作医疗,但是到了1990年这一年全国具有合作医疗报站的农村只占总体的3.9%。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国多数农村家庭因病致贫,据不完全统计调查一些农村因病致贫的人数占村庄总人数的88%,那段时间的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在2002年10月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农村卫生医疗的困境,提出“要创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确定了农村合理医疗制度的相关方针,次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三年之后,随着《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08年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到现在全国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了8.55亿,参合率提升到了97%。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利于吸引农村参加保险。由于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缺乏较高的公信度,再加上社会上一些对商业保险企业的非议,让商业保险得不到农民的信任,部分参与商业保险合作的农民对保险企业的操作存在疑虑,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工作。

2.受到政府管理费用的影响。例如,农村政府支付管理费的委托合同管理模式的前提就是要政府定期支付全额的管理费用,不然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就难以展开。政府以委托合同的方式托付商业保险企业开展运行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难以准时到位,因此,支付费用是否能够及时到位是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条件。如果政府的费用不能够及时到位,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进度。

3.不利于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长期持续发展。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商业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但是以现在的合作模式,给商业保险企业留下的盈利空间非常之小,一些中小型的商业保险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的现象。所以,在新农合中引进商业保险,并且还要保证新农合基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让商业保险企业还要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这种情况还得不到有效的证实,需要长时间观察。

三、促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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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

国家政府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在2003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至今已过去十二年,在这十二年时间内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的卫生医疗环境造成危害。

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发展现状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去的集体经济形势逐渐开始瓦解,原有的合作医疗模式由于制度问题无法再执行下去,农民失去了医疗服务的保障。在1980年我国还有70.2%的农村有合作医疗,但是到了1990年这一年全国具有合作医疗报站的农村只占总体的3.9%。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国多数农村家庭因病致贫,据不完全统计调查一些农村因病致贫的人数占村庄总人数的88%,那段时间的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在2002年10月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农村卫生医疗的困境,提出“要创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确定了农村合理医疗制度的相关方针,次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三年之后,随着《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08年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到现在全国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了8.55亿,参合率提升到了97%。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利于吸引农村参加保险。

由于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缺乏较高的公信度,再加上社会上一些对商业保险企业的非议,让商业保险得不到农民的信任,部分参与商业保险合作的农民对保险企业的操作存在疑虑,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工作。

2.受到政府管理费用的影响。

例如,农村政府支付管理费的委托合同管理模式的前提就是要政府定期支付全额的管理费用,不然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就难以展开。政府以委托合同的方式托付商业保险企业开展运行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难以准时到位,因此,支付费用是否能够及时到位是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条件。如果政府的费用不能够及时到位,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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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国家政府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在2003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至今已过去十二年,在这十二年时间内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的卫生医疗环境造成危害。

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发展现状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去的集体经济形势逐渐开始瓦解,原有的合作医疗模式由于制度问题无法再执行下去,农民失去了医疗服务的保障。在1980年我国还有70.2%的农村有合作医疗,但是到了1990年这一年全国具有合作医疗报站的农村只占总体的3.9%。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国多数农村家庭因病致贫,据不完全统计调查一些农村因病致贫的人数占村庄总人数的88%,那段时间的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在2002年10月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农村卫生医疗的困境,提出“要创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确定了农村合理医疗制度的相关方针,次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三年之后,随着《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08年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到现在全国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了8.55亿,参合率提升到了97%。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利于吸引农村参加保险。

由于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缺乏较高的公信度,再加上社会上一些对商业保险企业的非议,让商业保险得不到农民的信任,部分参与商业保险合作的农民对保险企业的操作存在疑虑,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工作。

2.受到政府管理费用的影响。

例如,农村政府支付管理费的委托合同管理模式的前提就是要政府定期支付全额的管理费用,不然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就难以展开。政府以委托合同的方式托付商业保险企业开展运行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难以准时到位,因此,支付费用是否能够及时到位是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条件。如果政府的费用不能够及时到位,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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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初探

摘 要 近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试点顺利开展,至今已为1亿多农民带来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的特点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参与合作医疗的方式,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商业保险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研究。

关键词 商业保险 合作医疗 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新的环境下,允许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2003年我国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提出远景规划,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上;第三,统筹层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代替了过去的乡、村为单位来开展统筹,增强了抗风险管理能力;最后,规定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加强了领导、管理和监督。

另外,还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以维护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附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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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研究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医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医疗事业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日益加剧,重大疾病对居民健康等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低水平、广覆盖等,抑制我国医疗制度发展。本文从农民的待遇感受和政策的待遇效应两方面考察新农合的政策效果。全国10个省30个村的千户农民调查数据显示,新农合的待遇性并未得到农民高度的认可,部分农民认为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医疗机构、基层政府而非农民。新农合在提高农民看病积极性、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农民健康状况等方面已初具成效。新农合在农民的参与,制度的设计与运行、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了农民的福利感受和政策的福利效应。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可行性

作为以国家财政大规模支出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给了农民一种待遇感觉?在改善农民的医疗状况方面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在农民享受医疗服务方面产生了多大效果?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都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从农民的待遇感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效应进行探讨。

1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调查抽样方式,采取分层和非严格概率抽样方法,分别对两次调查抽样方式是基本相同的,即都是采用经验分层和非严格概率抽样方法对浙江、江苏、福建、河北、湖北、河南、安徽、广东、广西、四川、陕西11省38个行政村进行调查。

2福利感受

按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安排,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提高到20元,并规定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农民缴纳筹资总额1/3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筹资总额是40元(2006年)标准的医疗待遇,而且根据大数法则原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报销40%以上。从制度来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或公共产品特征[1]。但调查数据说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福利感受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样强烈(完全肯定的人仅占15%),甚至有人认为完全不是农民福利。这一问题可从农民针对“你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谁”的回答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解释。除54.4%的农民认为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外,分别有7.7%、10.7%和20%的农民认为是这项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等医疗机构,甚至有7.1%的农民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大受益者是乡镇干部和政府。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福利感受与对最大受益者认识两个变量存在着高度的相关关系(Lambda系数达到0.533),且这种关系在总体中也相当显著(sig.=0.000)。说明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大受益者是农民的人有着更强烈的福利感受,换言之,那些并不非常认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福利性质的农民,较大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是医疗服务提供方或政府。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现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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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

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是拓展和延伸新农合保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合群众大病保障水平,本文以鹤庆县2013-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情况和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材料为主,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降低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是一项切实有效的惠民政策,对农村医疗制度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新农合 大病保险 分析

一、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本次调查活动围绕“鹤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以鹤庆县2013-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情况和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相结合,所有问卷调查由新农合管理人员深入到村民家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并对有关的新农合大病保险问题予以解释,确保问卷调查的有效性。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为200份,有效率为100%。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方法主要有:统计分析法、问卷调查法。

二、鹤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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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风险分析

【摘 要】 文章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江苏省苏北、苏中、苏南三个地区的12家样本医院患病住院农民的调查结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保障基金; Logistic回归; 风险分析; 影响因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了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参合率逐年上升,补偿水平也逐年提高。2011年全国参合率达到了97.5%,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了有病可医(周绿林等,2011)。但是随着国家财政能力的增强与我国农民对医疗保健的重视,保障基金每年的支出也在不断上升。从表1可得,2005年当年基金支出为61.8亿元,在短短6年间基金支出已经上升到了1 710.2亿元,是6年前27.7倍。如此巨大的基金支出,让基金的安全运行与有效管理成为新农合制度能够长久实施下去的关键问题,本文选取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探索影响基金风险的影响,揭示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供参考。

一、实证分析

(一)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

2012年3—6月笔者调查了江苏省苏北、苏中、苏南三个地区的8家三级甲等医院和4家三级乙等医院,研究对象为患病住院的农民,在上述12个样本医院中,随机抽取2 200份住院资料,重大疾病患者489名。2 200名被调查者中,男性1 090名,占49.5%,女性1 110名,占50.5%,性别比为0.982;年龄分布:最小年龄20岁,最大年龄88岁,平均年龄为61.15岁,主要分布在65岁以上,占48.0%;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最多,占62.7%;人均收入主要分布在1 000~2 000元,占42.7%;新农合参保的占91.2%;离退休占68.5%,在业28.9%,无业或失业2.6%,详见表2。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核对、逻辑检验,并用Logistic回归方法进一步分析新农合基金风险的影响因素。

(二)影响因素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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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研究

【摘要】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在全国试点并全面铺开,随着开办新农合的参保率逐步提高,人员数量不够、管理水平不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和运行成本过高这些问题阻碍着新农合的继续发展。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途径,本文就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三种模式进行了分析,讨论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优势和劣势,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保险新农合三种模式优劣势

一、新农保的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我国设立的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参保个人、集体和地方政府多方共同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前身是制度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三种模式

(一)委托管理模式

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服务来对新农合进行管理的一种模式。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就新农合的管理问题签订委托合同,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医疗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并承担新农合基金的盈亏风险;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的约定,受政府委托承担新农合基金的审核、支付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参合规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责任。商业保险机构收取的管理费用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全部从地方财政列支。保险机构不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在每年支付后有结余的话全部进入下年度基金账户统筹使用,基金如果收不抵支出现出现亏损的话也由政府财政承担。

优点:(一)加强了风险控制能力(二)提高了服务能力实现共赢。商业保险公司帮助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政府向保险公司支付管理费,使得政府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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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状况

自从2003年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运行状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不断调整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促进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2009年,卫生部规定:“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不能低于100元,地方财政给予农民的补贴也不能低于40元每人,个人自缴费不从20提高到30元,新农合的补偿封顶线也提高到当地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1年中央出台政策要求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每人,而且要求各省市应该积极广泛地进行门诊的统筹工作。同时报销比例也应达到70%左右。“补偿封顶线不能低于5万元”。参合人数2011年是8.32亿相比2009年8.33亿和2010年的8.36亿没增反而再降;参合率2011年为97.5%自从2005年以来一直在增长;筹资总额,支出总额也在不断增长,而且增长趋势明显。“补偿收益人次在2011年为13.15亿人次,相比2010年的10.87人次增长了3亿人次左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互助自愿的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区别的惠民政策。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农民收入有限,生活水平远远不如城市居民,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非常常见。所以这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都得到积极的响应,各级政府都给予很大支持,新农合制度实施当中有很多问题存在。

1.政策宣传不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惠民制度,如果在广大农村地区不能得到良好的宣传,那么农民对于它的认知程度就低,自然参合率就会降低。当前新农合的宣传手段只要依靠宣传手册、村委会开会宣传等,但据笔者了解,横山县合管办宣传手册没有真正地发到农民手中,而是堆积在合管办。工作人员的这样不负责任行为直接导致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即使是宣传手册内容,对新农合的的介绍,也不是非常详尽。另一方面村委会开会宣传,但是由于作为宣传员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并不能真正的理解新农合的一些政策,很多地方,只是将参保费用告诉了参合农民,还有参合后带来的好处,至于一些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如何报销的问题则并不能准确传达。对农民来说,宣传效果不持久、不深刻,就很难形成农民自愿、持续参合的大环境。

2.逆向选择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是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政府只起一个引导和鼓励的作用;而后者则是强制参加,从根本上杜绝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在农村地区,农民的经济生活水平相对比较低,经济收入低。“有些偏远的地区,随着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不断提高,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所以一些年轻力壮的,身体条件较好的农民就选择放弃参合,而家中体弱多病的,老人和小孩则会参合,逆向选择的问题就应运而生”。而逆向选择的产生,对新农合的影响不言而喻。首先会造成新农合的基金短缺问题,逆向选择可能会让基金筹集困难,而在支出水平则远远要高于筹资水平,这样基金就不能保持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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