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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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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民政工作工作计划

2010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团结拼搏,发展创新,全面提高我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继续完善低保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和跟踪已保家庭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对新出现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把审核、审批关,落实好联合会审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在解决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时,及时调查困难家庭情况,准确掌握困难户的情况,要根据其实际状况,按照政策及时给予救助。还要与各乡镇加强协调沟通,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及时、准确救助到位。

2、推进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救助效果。继续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提高救助效果,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努力使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和看不起病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3、继续做好住房补贴家庭收入核对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办法收入核对办法》,严把审核手续,做好申请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批工作,并及时与房管部门进行沟通,核对和管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

4、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对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家庭的评估工作力度,使有限的政府资源确实得到有效地发挥,同时完善评估机制,逐渐将评估机制向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效率进行延伸。

5、积极开展春荒、冬令救助和救灾救济应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提前购买必须的救灾粮,保障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完善《*县民政局灾民生活保障预案》,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增强救灾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一旦有大的灾害发生,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一线,核查灾情写出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报告,为上级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

6、积极发挥我县慈善协会的作用,打造慈善公益品牌。积极与市慈善协会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慈善资金,巩固完善以“爱心成就梦想”、“有爱不再孤单”、“急难救援”为核心的慈善公益品牌,大力开展助孤、助困、助学等活动,多方位保障困难学生和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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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民政工作计划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好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编织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网”。落实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低保、低保边缘等救助标准。做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步完善合理进出机制,避免“骗保”、“应退不退”、“一吃到底”的现象,同时要认真做好核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耐心、谨慎地解决好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打造养老服务“四项工程”:一是居家福养老服务镇(街道)推广工程。扩大服务范围,明年计划在木渎、甪直、郭巷、城南及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推广“居家福”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站),提高“居家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二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在全区2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午休照料、娱乐休闲、社交活动等综合性日间服务。三是助餐点建设工程。建成14个助餐点,解决居家老人就餐问题,拓展助餐服务受益面,重点满足独居、高龄、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群体助餐需求。四是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完善工程。努力实现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全覆盖,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活动内容,并在特色和细节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批硬件齐全、服务到位、管理有序、制度健全的标准化社区老年活动室。

(三)积极打造“幸福社区”。

制定“幸福社区”建设指标与评比细则,争取设立引导资金,实施“属地建设管理、区级以奖代补”政策,先行在城市社区、拆迁安置小区打造10~20个创建点。优化社区服务大厅、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便民服务、文体娱乐活动、老人日间照料、学前儿童看护和助残助困等社区服务功能,重点在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扩大社区服务能力、优化社区居住环境、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6个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努力把社区建设成居民的幸福生活圈。

(四)贯彻落实公墓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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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财科工作计划

按照区民政厅计财处和我局的工作布置,2012年全科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管财为公、用财为民”为理念,按照“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提高质量”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准确把握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根本,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理财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理财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计财工作的新措施,狠抓基层,强化管理,打牢基础,着力推进计财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总体目标是:扎实做好各项财务统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好资金保障。根据以上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2012年计财科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计划

1.及时完成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调整修订及打印上报工作,确保预算顺利通过市人大审批。

2.按时按质完成2010年终全市民政财务决算及民政事业费年报工作。保证各项报表数字真实反映民政资金运转情况,保证各项报表上报及时,保证在报表汇审中顺利通过。

3.做好资金计划,积极协调,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每个月的资金用款计划及时审核基层单位的用款申请,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保证资金按时到位,保证各项民政业务开展的资金需要。

4.认真编制调整上报“十二五”规划项目储备库。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加强与各县区、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和更新项目储备库数据,按时编制统计表并上报市发改委和自治区民政厅。

5.详实做好2012年民政部门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及编制工作。根据2012年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积极与业务科室、基层单位配合,找准文件依据,周密、细致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

6.扎实开展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资金开支的审批把关,完善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努力实现民政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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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工作计划

2014年,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加大民政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执法监督,广泛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民政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继续推进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民政部“五有”标准,加强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民政部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民政综合执法现场取证等能力建设,改善民政综合执法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1、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到实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涉及民政事业、重大公共利益或民政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委托社会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方案设计制度。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要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民政对象、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完善或停止执行。

落实“十”依法行政精神、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和全市民政“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务人员和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创造条件开展全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组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开展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婚登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1、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

2、规范民政行政审批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定。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结合民间组织年检和案卷评查,对县市区民政局执行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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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的提标、五保供养提标和优抚抚恤提标工作,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计划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和335元,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计划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6300元和5100元。继续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封顶线,降低起付线;完善临时救助体系,实施政府兜底工程,加大对因灾、大病和遭遇突发事故困难家庭实施救济救助力度,不断扩大救助面;继续开展慈善资金募集和520大病救助、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县政府和本部门的为民办实事要求,计划对7家敬老院实施提升改造。围绕养老护理院建设项目,全力进行招商引资,解决资金短缺难题,确保工程年内竣工。同时做好分老年公寓和县中医托老康复中心工程的指导服务工作。针对老龄化趋势明显、老龄人口增多的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新路子,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年内计划新建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老年关爱之家,为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和低收入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年内建设30个村居社区管理服务站,在4乡镇建设党社联建(政社联建)示范点10个,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计划培育示范社会组织30个(行业协会10个,商会10个,慈善服务类10个),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正常性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四、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争取县财政的大力支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社会管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按照省厅的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有序推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完成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我县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比率要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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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

民政局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我县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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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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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居民低保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根据国务院《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市区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

㈠保证乡村居民基本生活;

㈡保证规范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㈢最低生活保证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相结合;

㈣促使保证对象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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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坚持发扬“这股劲”,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进一步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的要求,紧紧围绕“迎600天”活动的开展,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年,我们将以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为抓手,以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努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帮困、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建设等工作全面发展。

(一)社会救助帮困。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困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着力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各街道镇完成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登录工作,力争救助工作人员及岗位权限登录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街道镇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年底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配备数达到应配备数的80%以上。总结大桥街道试行经验,逐步推进在低保复审工作中引入收入核对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各街道镇爱心帮扶工作室的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通过社区、医院等渠道主动发现地区困难群体,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本区综合帮扶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低保边缘家庭、大重病家庭等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依托“慈善网”这一平台,进一步宣传慈善帮困的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局面。

(二)养老服务事业。以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为契机,以市、区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努力构建平安有序、富有特色的9073养老格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规划的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养老床位600张,力争新增700张。计划新建2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12个助餐点。全面启动社区老年活动室达标建设,计划新、改、扩建50家社区老年活动室。逐步建立养老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会同安监、质监、食监和消防等部门,实行老服务设施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理顺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运作机制,提高为老服务设施的使用率。对养老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鼓励养老机构进行良性竞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的规范化运作,扩大服务受益面,计划全年为18700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开展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星级评定工作,丰富活动内容。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气。深化“牵手夕阳”独居老人结对关爱行动计划。编写孝亲敬老系列读物《和你在一起》初中生版,提高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意识。

(三)社区建设和管理。以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稳妥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依法选举、民主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会同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计生委等部门,及时对新任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居委会干部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同时,积极指导新一届居委会建立“三会”制度建设,推进居民自治。

(四)拥军优抚安置。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双拥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我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发展。继续推进本市双拥“十百千万”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军营一日”。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主题活动。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依法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努力推进优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优抚对象群体的整体稳定。认真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计划完成市下达本区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深入开展“双和谐”活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社会组织建设。扩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范围。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年金制度。加强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管理,适量解决群众团队的活动资金,促进群众团队有序开展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计划对31家拟注销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建设,保证预警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信息处理及时正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机制和途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婚姻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福利企业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为打造知识,构建和谐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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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计划三

(一)城乡社会救助

1、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把改善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把审批关,并认真做好低保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按时足额将保障金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2、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改善在院老人生活,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3、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帮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缓解看病难问题。

(二)救灾救助

1、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重大灾害来临时能迅速、高效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对滑坡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受滑坡严重威胁的群众转移搬迁,并做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3、认真抓好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及时帮助灾民和困难群众解决粮荒和冬令期间缺粮、缺衣、缺被等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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