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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合同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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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聘用合同范本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 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 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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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劳动合同书模板

国外旅行社的分类主要是指欧美国家中旅行社的分类。那么旅行社劳动合同书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行社劳动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旅行社劳动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 旅行社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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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中的旅行社责任

1.前言

旅游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实施的过程中,旅行社本身的其他旅游项目提供者都会给予旅游合同对象相应的服务,若是旅游项目提供者未能够做到应尽的责任,则会严重影响到旅游合同的权益问题,容易产生法律上的纠纷。

2.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

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拥有权利和责任两个方面,首先,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有以下几点:(1)收客决定权;在旅游行业中,旅行社有权利选择任何个人或者旅游团体来签订旅游合同,然而在考虑到特殊因素时,旅客有无特殊病史如心脏病、慢性病及易发性病等,考虑到该类旅客的人身安全,可以在旅客报名时及时说明清楚,旅行社可根据此种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来实施是否收客的权利。(2)收费权;旅行社有权依照双方的旅游合同上的约定来收取相对应的酬金,并且要向旅客履行合同中所应当提供的服务及旅游产品。(3)行程安排权利;旅游合同中所约定好的旅游行程属旅行社自行拟定,旅行社有权依照旅游合同安排旅客的行程,包括旅游出行时间的确认、旅游的线路以及游览的方式等等。旅游行程并不是绝对的,旅行社可以根据旅客的要求来进行人性化的变动,但是归根结底,旅行社有最终决定旅游行程的权利。(4)求偿权;当旅客在报名以后要求变动出行日期或者路线等,由此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已发生的业务损失费等,旅行社有权要求旅客自行承担,依次收取相应的费用。(5)追偿权;如果是因为旅行社所造成的权益损害,则由签约旅行社或者是组团社来自行承担,其损害责任是因为其他旅行社所造成的,旅行社在承担相关责任赔偿以后,有权向实际造成权益损害的一方实施追偿权。(6)紧急处置权;一旦遇到不可抗力如天灾、动乱、交通等不可控因素所造成行程临时更改、延误或者滞留等时,在征求旅客同意的前提下,旅行社有权依据实践情况作出全权处理。德国《国民法典》中指出:“旅行社与旅客签约合同后遇见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因素等所造成的损害及危害,旅行社及旅客有权依照规定对合同发出预先接触的通知”。

3.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的责任

3.1依照合同旅行合同条约旅行社与旅客签订好合同以后,旅行社有责任按照旅游合同中所约定好的旅游项目及服务提供给旅客,且所提供的服务及旅游产品必须与合同相一致。

3.2保障旅客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责任在旅行开始前,旅行社务必提醒旅客注意安全及保护财产安全,并且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及旅游产品都必须要符合国家所制定的相关安全标准,在旅行期间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之前,必须先向旅客作详细的解说和明确的警示,同时要采取正当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3.3旅游目的的概况必须如实表述在进行实地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的导游要向旅客发送有关旅游目的的宣传资料,并且及时地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所可能涉及的当地重要习俗、规定等,防止旅客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触碰到当地的禁忌,旅行社有着帮助旅客安全避险的责任,并且告知旅客在当地的小费支付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行程具体安排、各种项目的标准等都要向旅客如实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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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而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那么签订旅行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行社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 旅行社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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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合同挖抗 快乐旅游先睁大眼

暑期将至,出游高峰也将到来。记者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6月起,旅游线路整体价格将有所上扬。业内人士提醒,出游前一定要做好功课,几大陷阱不能不防。

暑期来临旅游线路整体涨价

“女儿高考之后,想领她去南方旅旅游。”长春市民韩女士最近和旅行社打的交道较多,她说,目前旅游线路有很多人都在提前报名,在5月末6月初,旅游线路整体上都会涨价。省内某旅行社总经理刘先生说,6月开始,随着中高考的结束,出游高峰期到来,各景区的酒店、机票、餐饮价格等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旅行社的发团费用自然会“水涨船高”。

多家旅行社均表示,在暑期出游高峰到来前,整体旅游线路的价格将会上涨。

旅游陷阱前要擦亮眼睛

随着高峰出游期的到来,一些旅游陷阱也悄悄“潜伏”到了游客身边,影响出游好心情,尤其是合同陷阱,市民不得不防。

陷阱1:霸王条款

今年6月,长春一位市民参加了含有漂流加探险项目的旅行团,但最终她只玩了漂流,合同承诺的探险项目并没有得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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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是旅行社的法律义务

摘要:《旅行社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旅游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从立法目的解释、文义解释和对法条的理论分析来看,旅游合同的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是旅行社的法律义务。

关键词:旅行社条例;旅游合同;法律义务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三)签约地点和日期;(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一、立法目的解释

旅游者即游客常常由于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旅游合同的约定含混、模糊,导致一些旅行社以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景点、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次数、时间等手段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因无旅游合同作为证据不能通过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司法部门提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法》也没有对旅游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权利义务做出规定。为保障减少旅游争端,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本条规定了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等十四项内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可见,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就是要明确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权利义务,若无书面载体,则游客无书面旅游合同作为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监控缺少了最重要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因此,无论从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还是从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来看,旅游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文义解释

1.从语法逻辑来看,旅游合同的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条规定:“……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签订”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双方订立条约或契约并签字。“载明”是记载并说明的意思。从语法逻辑分析,签字、记载应当具有书面的载体,否则无从签字、记载,口头合同不存在签字和记载的环节。所以,旅游合同应当是书面旅游合同,应当理解为《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我国各省都普遍制定了书面的示范旅游合同书,现阶段签订旅游合同基本表现为签订书面的、纸质的旅游合同书。数据电文中的电报、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等,若双方当事人认可或者发生争议时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形成证据链条,可认定为合法有效的书面旅游合同。

2.签订旅游合同是旅行社的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负有义务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义务作为一种关于行为的要求,由法律规则所规定,是社会和国家对法律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提出做(或不做)特定行为的要求。即使权利人没有提出要求,也不能排除义务人的义务。本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而不是“可以”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社会和国家对旅行社提供服务必须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提出的要求,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所以,为游客提供服务,无论提供的服务是市内旅游服务还是长线旅游服务,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的法律义务,即使游客没有提出签订旅游合同的要求,旅行社也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否则,旅行社便违反了该条的规定,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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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摘 要 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游客损害的,如组团社与履行辅助人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各自过错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关键词 履行辅助人 过错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1案情简介

2013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签约后,乙方成为东南亚、海岛地区线路产品供应商;甲方在销售乙方旅游产品时,须与客户签订《国内旅游合同》或《出境旅游合同》并提供相关票据;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客源,要保证接待和操作质量,重点做好全陪的培养与选派工作,地接社的选择与规范工作;在乙方负责接待的旅游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乙方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甲方,并将相关情况资料收集取证待查,凡是在团队行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应积极妥善处理,在乙方事故处理工作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乙方过错造成事故以及其他安全问题,致使客户人身以及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013年11月,李某某与甲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约定李某某、焦某参加甲公司组团赴泰国旅游。合同的通用条款载明,组团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李某某在安全告知书上签字。焦某在友情提示上签字,其中有“因无法预测水下状况及不适合开展水上活动项目的天气状况,旅行社要求游客根据自身的情况谨慎参加水上或水下项目,要求游客不要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费项目,如游客执意参加发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条款。

旅游过程中,焦某在参加行程包含的浮潜项目时溺亡。为处理焦某溺水事故善后事宜,乙公司支付各项费用近6万元。后焦某继承人就其溺亡损害赔偿事宜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甲公司在安全警示的内容和形式上存在较大缺陷,同时选择的景点缺乏必要安全保障设施和人员,在焦某处于危险状态时未能及时采取专业救援措施,最终导致焦某死亡,甲公司在此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判令其赔偿焦某继承人各类损失共计81万余元。

甲公司认为是乙公司在履行过程中未尽安保义务造成焦某溺亡,故提讼,要求判令乙公司向其支付赔偿款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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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导游劳动合同范本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对于旅行社导游劳动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行社导游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旅行社导游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名称:

地址:

性质: 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乡(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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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旅行社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研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大旅行社的竞争也愈加激烈,尤其是中小旅行社在不断的发展中已经认识到合作的必要性,并且在“1+1>2”的理念引导下,不再进行激烈的竞争,而是开始了合作。虽然合作的效果不同,但是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理念中已经融入了合作共赢的思想。本文对中小旅行社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的原理依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对现阶段中小旅行社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的中小旅行社正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而一些大型的旅行社也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更无法在旅游行业起到很好的引I作用,致使中小旅行社无法融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最后只能进行恶性的价格战。因此,中小旅行社必须重新整合资源,并且协同发展,才能在不断的合作中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改变传统的业务流程,集中采购,减少成本的使用,进而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一、中小旅行社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的原理依据

(一)协同理论

协同理论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探讨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的相同特点与协同机理,尤其是各种系统变化的相似性。人们起初将协同效应称作“1+1>2”效应,是指两个企业合并后产生的总效益比企业单独效益的和多。协同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协作,不但减少了竞争的压力,还可以共享资源,进而做出科学性的决策。企业运营中的协同效应实质上是将各个系统之间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有效的协同运作,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

(二)资源整合理论

只有企业在不断的竞争中才能形成资源,主要指组织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以及有形资源等。整合是指将市场或企业的行为重组,用多种传播形式进行综合协调,并形成一个相同的传播形象与发展目标,有了相同的产品信息之后,双方才能更好的合作,进而树立良好的品牌,以此实现行销目标与产品传播。旅行社的资源合并是为了扩大规模,实现优势互补,进而节约成本,以此收获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对中小旅行社经营模式创新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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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虚拟社区成员“感知―认同―契合行为”模式的实证研究

[摘 要]除交易行为外,顾客的非交易(即契合行为)也对企业有重要影响。顾客的非交易被概括为“顾客契合行为”(customer engagement behavior),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成为营销学界研究的热点,在营销实践中也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关注顾客契合行为,并且践行顾客契合营销策略。文章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旅游虚拟社区成员的“感知-认同-契合行为”模式。数据分析结果表明,顾客感知的功能性价值、社交性价值和娱乐性价值都对成员的社区认同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在三类价值中,社交性价值对社区认同的影响最大;社区认同对成员的社区参与、知识共享和口碑推荐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社区参与对知识共享和口碑推荐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知识共享也正向影响口碑推荐。

[关键词]顾客契合行为;顾客价值;社区认同;旅游虚拟社区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6)08-0061-10

Doi: 10.3969/j.issn.1002-5006.2016.08.011

引言

21世纪以来,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企业的营销方式不断与时俱进,以信息革命为标志的通讯技术手段的发展更是改变了交易双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感。随着以微博、人人网为代表的一系列网络虚拟社区的出现,顾客与企业的联系不再局限于交易行为,口碑推荐、在线评论等非交易也越来越多。顾客的这些非交易被概括为“顾客契合行为”(customer engagement behavior),其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成为营销学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在营销实践中也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关注顾客契合行为,并且践行顾客契合营销策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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