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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合同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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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迫在眉睫

今年是中国律师行业恢复30周年。尽管同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发展历程相比,30年时间相对短暂,但在中国,律师行业已经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1979年律师业恢复重建时,全国公职律师不足300人;而到2008年10月,中国执业律师总数已达14万人,律师事务所共计1.4万多家,律师行业的迅猛发展大大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化进程。

造成行业成员激增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律专业人才数量增加,就业形势严峻,迫使很多刚刚走出校门的学子选择律师行业作为人生目标的起点;另一方面,北京律师较为优质的执业环境,也将很多外地律师吸引进来。

尽管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同国家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相适应,但在发展理念、管理水平等条件尚不具备时,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北京部分律师所管理水平欠缺,却盲目扩张,大量吸收外来律师及新入行的律师,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律师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投诉事件增多,大大影响了律师的对外形象以及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针对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业内人士献计献策,提出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方法。有人指出:律师界应该提升行业门槛,如增加新所成立的注册资金、合伙人人数;增加实习律师实习年限等,以此提高行业成员综合素质,并达到北京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笔者认为,有意识地调控行业发展速度,无疑对行业的良性发展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通过提升门槛来调控成员数量和质量的方法值得商榷。综合多年律师协会工作经验以及律师所管理经验,笔者建议,以现有法律为基础,通过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律师所及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的问题。

律师行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律师行业发展过快所导致的人员素质下降、违规事件增加等问题,实质上是由于律师行业本身的操作特点和管理模式所引发的,只有深入了解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选择应对措施。

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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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之必要

内容提要:信息化时代的律师事务所,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本文认为,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与业务发展模式早已不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为此,今天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带来的信息建设优势,顺应时展潮流,通过建设网站以及搭建综合管理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本文从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以及如何实现信息化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律师事务所实际的信息化发展模式与思路。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信息化 发展

一、中国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律师事务所,从本质上说属于服务性组织。根据这一定位,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各个方面保持充分畅通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同时还需要建立智能化的知识中心,储备智力源泉,以寻求良好的发展。

上述特征和规律,使得律师事务所对信息化的需求,要比其他企业更加迫切。但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中,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无疑走在最后。

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建设就能反映这一现状。

根据2006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相关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近80%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近70%的律所能够提供数据库支持和网络支持,便于律师查阅法律文本和资料。但是,信息化建设的效用十分低下。对于办公管理软件,有42%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购买办公管理软件,有近30%的事务所感到由于律师们的工作习惯难以改变,使用不便;只有20%左右的律所能够提供更专业化的业务辅助,如汇总对部委、机关的咨询记录,建立资料共享制度。

该项调查还显示,在业务管理方面,只有五分之一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到由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软件统一登记,同时进行利益冲突的审查;在客户管理方面,只有41%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客户维护体系,半数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把客户的管理放入发展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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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律所与传统律所的区别以及优势

公司化律所与传统律所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公司化律所采取了一整套管理措施,改变了传统律所的粗犷管理模式,加强了对律所合伙人和律师的管理,使律所成为既有专业分工又能团队协作的整体,从而实现律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

一、管理模式不同 传统律所在管理上比较松散,其模式主要有两类:一是律所主要由合伙人组成,没有提成律师。在这种模式下,合伙人各自带若干名律师或律师助理组成一个团队开展律师业务。对于这个团队的律师或律师助理的薪资主要由合伙人承担,故相关的聘任、薪资、解聘、奖惩事项等,主要由该合伙人个人决定和管理,律所一般不参与;而对于合伙人,则主要由合伙人会议进行管理。但现实中合伙人会议往往只对律所的成本分摊和收入分成等几项重大事项进行处理,对于合伙人的管理、业务开拓、合伙人分工协作等往往是空白。二是提成制律所,即执业律师挂靠在律所名下,挂靠律师办理案件,按照一定比例向律所交纳管理费,剩下的收入归律师自己所有。律所只是向提成律师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提成,而对于提成律师如何拓展业务、如何办理业务等几乎不进行管理。

传统律所在管理架构上主要采取“律所主任—合伙人—律师”或“律所主任—提成律师”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下,律所主任成为管理的关键。但在现实中由于律所主任既要开拓案源、办理案件,又要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往往没有精力进行管理。故这种方式往往会造成两种极端,要么是律所主任大权独揽,律所成为“一言堂”,要么是律所主任无法管住,导致合伙人各自为政,管理较为混乱。 公司化律所借鉴现代公司治理制度,采取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基本管理模式为:律所合伙人会议为律所最高权力机构(类似公司的股东会),在合伙人会议下设律所管理委员会(类似公司的董事会),在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个业务管理委员会,并根据律所情况设立诸如财务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考评委员会等部门。设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可以克服律所主任一人管理律所的弊端,依据类似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对律所进行统一管理。律所的所有人员,包括合伙人都应当接受管理。统一进行人员招聘、统一对人员进行考评、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分配。

二、业务模式不同

传统律所在业务模式上往往采取单打独斗的方式,即一个合伙人往往要靠个人资源获得案源,在进行营销时也只能靠自身,做业务则主要是带着自己的团队进行,提成律师则更是靠自己进行。大多数律师由于生存压力,只要是案件大都会接手做,导致一个团队在有刑事案件时做刑事案件,有劳动法业务时做劳动法业务,有公司业务时做公司业务。由于传统律所与律师之间仅仅是分担成本和分成的关系,律所对于合伙人或提成律师在业务开拓、业务办理方面很少提供帮助。

但公司化律所则有两个方面存在显着不同:

一是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公司化律所强调专业分工,具有从事管理能力的合伙人经选举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专门从事律所相关事务管理,而不再从事具体律师业务办理;具有社会活动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合伙人则专门从事市场开拓和社会活动;在律所内部按照业务领域不同划分不同的业务部门。这种方式能够让律师专心钻研自己业务范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成为专业化律师,可以极大地提高业务部门及其律师的执业水准。而对于重大复杂的跨专业法律事务,则可根据该法律事务所涉及的专业部门不同,让所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从而获得巨大的竞争优势。

二是律所整体进行品牌建设。公司化律所能够统一调配律所资源进行品牌建设,这种律所整体品牌建设让众多高端客户认可其专业能力和品牌,从而带来大量的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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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矛盾化解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创新的基石

摘 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该是人合加资合的共生体,只有人合而没有资合,律师事务所就不会有强大、全面的发展动力,某些利益分配也会失去平衡;只有资合而没有人合,律师事务所则会因利益分配失去平衡而分化瓦解。人合加资合,是典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其内部矛盾也不可忽视,化解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矛盾,使合伙人律师及聘任律师相互包容,共同寻求利益分配、扩张的平衡点,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也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基石。

关键词:合伙;律师;规范化;发展;创新

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2-140-2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人合加资合的共生体,人合是基础,资合是最基本的利益分配体现,人合加资合,能体现出执业律师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促进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平衡,但人合之间埋藏的矛盾与资合之间的利益分配冲突,都不应被社会所忽视,特别是不应被最初合伙人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所忽视。

解决合伙人之间、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其他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人与聘任律师之间和聘任律师之间的矛盾,应当是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也是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必然产物,因此,解决好这些矛盾,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也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创新的动力源泉。

县域和中、小城市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最初改制时,大多律师事务所仅是人合所。所谓人合所,是指改制时合伙人并没有出资或出资不规范,改为合伙制,是大势所趋,以人合为基础,制作的多数改制文件会有不同程度的虚假成份,合伙人没有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出资,注册资金是虚假的或是由牵头的合伙人一人出资或者是其想方设法筹资进行注册的。这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最初应当是有生命力的,这是因为长时间受国资所某方面的束缚,一旦激情被释放,很可能会成为工作中的某种动力。但时间一长,各种矛盾就会暴露出来,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出现大的风险,律师事务所就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大多数合伙人认为应按出资额分担风险而对出现的风险不管不问,而牵头成立合伙所的合伙人或主任则会认为应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分担风险份额,矛盾若化解不了,律师事务所就会解体。若所内有所积累,合伙人之间也会因如何占有积累或分享积累而发生矛盾,这些矛盾的出现和不化解,迟早会导致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或导致律师事务所解体。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干预下,改制时,有些合伙人确实出了资,但由于不乐意和其他合伙人共同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只是另外组建律师事务所不够条件,不得已才和其他合伙人共同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旦条件成熟或有其他原因,没有人合基础的合伙人肯定会退出合伙,另外组建新所或到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时,确实是以人合为基础,再加上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资合,应当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这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会因增加新的合伙人新增实收资本或新增资产,合伙人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承受退出合伙人的股份份额而产生矛盾,这些矛盾虽不太深,但处理不当,也会为产生新的矛盾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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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涉法性成本的管理

[摘要]片面强调缩减工程项目成本可能会导致极大的法律风险和法律代价,工程项目成本与合同、法律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文章在充分分析三者相关性的基础上,从对积极涉法性成本的投入与消极涉法性成本的规避的角度为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涉法性成本;合同管理;法律

在实行总价合同的情况下,工程项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盈利空间的大小,企业通常会尽可能地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然而,以无条件的线性思维片面强调缩减成本,可能会导致极大的法律风险和沉重的法律代价,出现低效益甚至是负效益。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利润来源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多发地带,属于企业重点管控的关键阵地。所以,如何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充分考虑法律因素的影响,从正面积极对待涉法性成本的投入,以防止消极涉法性成本的追加,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管理是在项目活动中运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来实现项目要求,它主要涉及到进度、成本、质量、范围及风险等变量。项目成本管理则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

(二)法律和合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通常。项目管理中的进度、质量和范围都会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具体形式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技术图纸、工程量表、进度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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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及管控

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所涉及的企业改革、经济、民事以及行政纠纷逐渐增多,国有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市场与法律风险逐步加大,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因此,加强对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提高企业法律服务水平,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企业法律风险泛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如制度风险、诉讼风险、经营决策风险、合同风险、流程风险等。企业法律风险多由于企业法律主体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或是法律规定来履行义务、行使权力,或是由于企业外部法律发生变化而对企业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国有企业并购上市以及改制的法律风险

收购与兼并是并购的主要内容。从法律风险角度来看,企业并购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涉及知识产权法、税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具有极高的潜在法律风险,对企业具有较大影响。企业上市与改制则有可能存在非法买卖国有资产等法律风险。而已经上市的企业,如若不按照相关监管条例来运作,企业或是相关管理人员均可能会面临股东投诉、巨额罚款、潜在刑事诉讼或是摘牌的法律风险。

2.重大经营决策行为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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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合同监管的价值

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一)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一个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合同授权和审核管理、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和档案、推行标准合同文本和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

1.制定合同管理总体规划企业合同管理规划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顶层设计,具有指导性、方向性和前瞻性。企业法律顾问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企业合同管理发展的方向和现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提出本企业合同管理总体规划方案,供领导研究决策。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分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资格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对已有的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以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规章制度也应在实践中不断的修订完善,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合同谈判是签订合同的前奏。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履行,谈判的结果直接决定了合同条文的具体内容。合同的起草则是合同双方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草拟和定稿的过程。起草合同是订立和履行合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由于合同特别是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主导或参与。企业法律顾问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全程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与起草,充分运用法律规定促进双方达成协议,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谋取经济利益。

4.审查合同、防范风险日常合同管理中,除了少部分重要合同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亲自起草外,大部分合同则需要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合同审查会签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中的主要工作主要是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周密性进行审核。通过合同审核,起到法律把关、风险评估以及事先预防的作用。

5.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各类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企业法律顾问履行合同管理职能不仅体现在合同起草、审核、参与谈判等环节,而是贯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要指导业务部门签订合法、有效、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合同,并动态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要与财务、审计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开展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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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的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一、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首先,合同立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台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二、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法律顾问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具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5、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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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合同管理是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经济效益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达成一致的协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成败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纠纷是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法律风险的重要表现,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防止出现合同纠纷,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就要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应由企业的专门机构来执行,即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既然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订立合同的行为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注意学习法律,同时关注市场法律环境的变化,研究法律适用对本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学习中培养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认真总结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手段的经验和不依法办事造成损失的教训,学习其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好的做法,具有适用法律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来管理合同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企业的组织机构不同,企业选择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大中型以上的企业,合同管理的模式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因为其部门分工不同,业务不同。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应、销售、研发、投资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分公司、驻外机构等)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由他们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向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备案,并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法律顾问部门随时检查和监督。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建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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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律师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有效机制的构建

摘要: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与运行中存在缺少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发展基金、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松散等问题,构建合伙律师事务所长效发展机制必须从完善律师保障机制、加强律师素质教育和建立律师执业监督机制等方面着手,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长效机制构建

Talk about lawyers affair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 mechanism for construction

ZONG Hong-zhi

(Economic law Department of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Hengyang Hunan,421008, China)

Abstract:Partnership law firms management and existing in the operation of lack of senior management personnel,lack of development fund,lawyers and law firms relationship problems,such as constructing loose partnership law firms long-term development mechanism must be from perfect lawyer safeguard mechanism, strengthen the quality education and establish the lawyer lawyers supervision mechanism from the aspects such as,to enable lawyers to play a role in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law firm;Long-effect mechanis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化,合伙律师事务所已成为律师参与社会法律服务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由于律师事务管理制度还不尽完善,特别是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合伙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中出现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性发展,对建立以法治秩序为核心的和谐社会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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