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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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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绿色文明工程工作方案

辖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促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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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区绿色社区建设工作,营造市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省环保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推荐表彰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甘环发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3年绿色社区创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任务

区级绿色社区:各有关乡镇(经民政部门批复拥有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各确定2个以上社区开展区级绿色社区创建,5月底完成创建任务,6月底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区环保局、区民政局。

市级绿色社区:各有关乡镇(经民政部门批复拥有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各确定1个以上社区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创建,5月底完成创建任务,6月底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区环保局、区民政局。

省级绿色社区:对已创建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的东关富民花园社区、镇村、东大街雷台社区,要进一步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申报资料务必于4月15前上报区环保局、民政局。

二、申报材料

(一)绿色社区申报表;

(二)创建绿色社区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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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关于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评审条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中要求,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必须遵循以下程序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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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及认证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绿色食品概念应运而生。基于此,本文介绍了绿色食品的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论证,使人们能够充分了解这一知识体系,在生产和生活中充分了解绿色食品知识的认证。

关键词: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食品认证;基地建设;无公害

1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1.1 目标、思路和原则

(1)目标: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县域经济的发展;(2)思路: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地建设。按照市场导向和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水平,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鼓励将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养殖企业需求较大的原料产品建设为基地;(3)原则: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坚持与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相对接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1.2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条件

其基本要求一是基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有专门机构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和绿色食品工作,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措施和经营保证;二是基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 废气、废水、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三是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已有绿色食品产品和龙头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四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五是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具有建设标准化基地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行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制度。

1.3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创建的申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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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工作篇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核准工作。

第三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工作。地(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相关工作机构可受省级工作机构委托承担上述工作。

第四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标志许可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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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绿色通道管治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重点项目、重要投资项目。经项目业主申请,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速审批。

二、工作原则

进入区发展服务中心报批的各类重点项目,应当按照以下各项工作原则,直接进入审批“绿色通道”(区发展服务中心)审批。

(一)简化手续原则。对进入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的项目,各办理部门应按照《市区重点项目“容缺预审”运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容缺预审,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实行审批档案电子化,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通过对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资料数据库,后续审批工作中若需要相同的申请材料,可通过电子档案资料数据库确认后,不需重复提供。

(二)从快办理原则。对进入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的项目,原则上没有涉及现场勘查的事项要改为即办件办理(需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的除外),相关部门、单位要启用“审批专用章”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或派审批负责人到窗口当场审批。无法改为即办件的要提出充分的理由,按最短时限完成审批;涉及现场勘查的,要优先于其他申请事项办理,原则上将现场勘查时限缩短至一半以上;办理过程中涉及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的,要规定明确的时限,纳入审批流程统一监管。

(三)跟踪督办原则。区发展服务中心对进入审批“绿色通道”的审批项目,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等办法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向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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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江西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要点

2011年1月20日,江西省正式出台《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1〕5号),对于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审批流程以及监管制度进行了具体明确。

1. 哪些项目可走“绿色通道”

2009年,江西曾出台了《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规定重大产业项目可走“绿色通道”。此次出台的《办法》,再次明确了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项目范围。《办法》指出,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是指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的,以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以统一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凡是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包括加工制造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均可申请进入绿色通道,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办理省建设条件审批时,可参照执行。此外,江西还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纳入可走“绿色通道”的项目范围。

省发改委为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的牵头部门,负责绿色通道有关文件的制定、并联审批系统开发及日常维护。并具体牵头负责基本建设领域的省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后的各项具体工作。省工信委负责其“三定方案”规定的核准、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后的各项具体工作。省监察厅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实施省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的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察。具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省、市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各自负责纳入绿色通道的重大产业项目的具体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权责不变。

2. 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

《办法》规定,凡进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策划、项目审批和项目运营各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

统一受理制。项目申报材料按管理渠道,由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委等牵头单位分别统一受理。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统一受理单位。申报材料应提交书面纸质文件(材料)若干套(图件应报送若干套,具体数量视情确定并公布),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牵头单位负责将有关申报材料(或通过网络系统)分发各重大产业项目并联审批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将申报材料逐个单位分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申报、受理电子化。

项目代办制。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涉及的各审批单位应免费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咨询、专业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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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建筑审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化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深圳市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打造具有影响力、高水平的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快速发展。本文介绍了深圳市发展绿色建筑的管理措施,并阐述了绿色建筑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深圳市;节能(绿色建筑);审查管理;问题

近年来,深圳市持续推进建筑项目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积极转变建筑行业的传统发展模式,是构建“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重要环节。2013年1月,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全国率先100%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2015年,全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超过910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有20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2100万平米。

一、深圳市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概况

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遵循的原则:(1)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2)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建立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比例要求;组织编制绿色建筑技术规范;绿色建筑造价标准和相关价格信息;负责对全市绿色建筑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绿色建筑发展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深圳市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建筑节能监管机制,涵盖了建筑项目验收、施工、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等各个环节,建筑项目绿色节能施工设计图抽检合格率不低于30%,修改优化以后合格率达100%,并且全面落实了建筑项目节能减排验收工作,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都必须经过能效测评,而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

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在多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工作中,笔者发现部分项目在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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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社区加快创建工作通知

根据新区创模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区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通知》新创模办发〔〕1号)精神,为进步推进新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年我区将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现将创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现低碳生活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加强社区(小区)环境文化建设,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推广全民低碳生活,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镇街各创建绿色社区(小区)2个,年。全区共创建1-2个市级绿色社区。

三、组织领导

宣传部、市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分局。各街道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管委会成立新区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环保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四、创建申报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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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深化绿色建设汇报

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是指以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近几年来,*区已成功创建绿色文明单位59家,其中:获国家级绿色文明单位2家、省级绿色文明单位17家,市级绿色文明单位19家,区级绿色文明单位21家;今年有7家单位正在创建中。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绿色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增强群众环境意识,改变市民行为习惯,提升城市品位的细胞工程,充分发挥绿色单位的先进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建设生态文明*区营造和谐氛围,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机构及承担部门

*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区委宣传部、*市*区妇女联合会、*市环境保护局*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组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分局,环保*分局综合科负责全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的创建范围

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包括了从事物质和精神财富生产经营、消费的各个领域,其中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各个领域的典型代表。

绿色社区是以传统的居住集中地,如居委会、家委会等传统社区为单位,创建绿色社区。

绿色小区是以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地,如花园、山庄、别墅等为单位,创建绿色花园、山庄、别墅等绿色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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