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绿色金融需要绿色环境

摘要: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发展绿色金融不仅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还需要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相互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绿色经济 绿色金融

在雾霾遮天的日子里,人们渴望青山绿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下的新常态过程中,发展绿色经济成为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体系的强大支撑,绿色金融正在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绿色。

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得到了国家在战略和政策等多个层面的大力支持。2015年9月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及顶层设计。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把“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随后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绿色金融得以快速发展,为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支持。

根据人民银行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国绿色经济每年需投入约为GDP的3%,年均在两万亿元以上。在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约为10%-15%,社会资本比重将占到85%-90%。预计“十三五”期间通过绿色金融融资的规模将达到8.5万亿-9万亿元。据《2016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显示,2015-2016年,我国绿色投融资资金总量分别达到1.65万亿元和1.76万亿元,两年间增长7%;2017年我国绿色投融资金总需求量预计达2.35万亿元,较2016年34%,占2017年预期GDP的3%。从中国金融学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布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2月,我国21家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规模为7.5万亿,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呈持续稳步增长。同时,绿色债券市场飞跃发展,2016年我国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贴标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的40%,跃升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

尽管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取得不小成就,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但我国的绿色金融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绿色金融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设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任重道远。

一是绿色金融交易市场建设不完善。现阶段,除商品林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炭排放权等部分绿色资产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外,大多数绿色资产缺乏统一的价值计量标准及活跃的交易市场,如公益林、水库、湿地等青山绿水因为没有统一的价值计量标准,无法进行市场交易;滩涂养殖权、商品林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具有市场交易价值,但由于受经营地域限制、参与交易者不多等因素影响,交易并不活跃。绿色项目由于绿色发展项目普遍存在前期投入大、收益期长且收益不确定、风险高等特点,如果生态资产没有市场认可的流通价值抵押或项目收益权质押作保障,绿色项目风险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很难吸引金融机构持续参与。

二是绿色信息透明度不高。金融机构与发改委、环保、水务、质监等政府部门缺乏环保信息交流,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掌握企业所处的环保行业信息、筹资项目是否具有国家认可的绿色标识、是否有环保违规处罚情况等信息,加大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成本和难度。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助力绿色经济

“绿色”作为政府十三五规划中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被关注。“十三五规划”中“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成为一大亮点得到各方关注。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构建多层面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达成各方共识。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指导意见》在G20峰会前夕出台,也彰显中国倡导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决心和责任。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在政策层面上,《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激励政策,包括用再贷款、贴息、担保和设立政府参与的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了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以起到激励社会资本的作用。《意见》从中央政府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对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路径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建议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意见》对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落地方面也指明了方向,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绿色发展基金,通过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指导意见》明确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提出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国际上对七部委《指导意见》十分关注,在中国出台政策之后,印尼和拉美的一些国家开始研究类似的支持绿色金融的框架性政策。9月杭州召开G20峰会上,在中国推动下,绿色金融得到各成员国关注,并且首次被写入G20公报中。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颁布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与可选措施。

应该说,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多轮驱动。

近年来,雾霾频发等引发各方关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而绿色金融正在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已经达成了共识。中国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改革。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溯源

大约30年前面,绿色金融的理念开始出现于金融界。之后,不少金融机构加入到探索绿色金融的行列,发展了形式多样的绿色金融业务,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绿色金融模式,制定了一些行业准则,也实现了较为丰富的理论积淀。

目前,对于绿色金融的界定大体上可以分为狭义绿色金融和广义绿色金融。狭义绿色金融重在强调金融对绿色环保节能产业的支持;而广义绿色金融强调将“绿色”作为金融发展的一种标准和准绳,贯穿于金融活动的始终,贯穿于金融产业自身发展和对其他一切产业的金融支持中,从而突破经济价值最大化的单一经营目标,实现包括环境和社会价值在内的多元价值协调最优的综合经营目标,最终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狭义和广义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应金融发展的实际。

2016年8月31日,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这一界定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绿色金融做出的狭义界定,它符合中国金融发展的阶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值得指出的是,绿色金融是在长期的金融探索中实现的。绿色金融从提出到成熟的发展经历了萌芽阶段和勃兴阶段两个较为漫长的时期。

一、绿色金融的萌芽

世界上最早的绿色金融探索是从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开始的。

1988年5月开始营业的西德法兰克福艾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服务对象的银行。为创建该银行,法兰克福市市民每人捐赠100马克,共集资770多万马克,设立了环保基金,作为银行的资本。该行宗旨是:将存款者的本金和利息作为贷款,向重视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企业或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但规定不向化学、原子能、军事、基因工程等有可能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平衡的有关大型企业或开发项目贷款,也不向与种族隔离有关的事业提供经费。这是绿色金融的肇始,之后又陆陆续续有一些类似性质的金融机构成立。1991年波兰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支持促进环保的投资项目。其主要业务有:为波兰环保业筹集并扩大资金;为一些现代化的环保项目和投资提供贷款,如水保护、空气保护、高效利用燃料和电力、垃圾处理以及开发和生产用于环保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仪器设备;为波兰的环保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各项业务均由环保银行的职工和一批环保专家负责,配有现代化的运行程序和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环保银行根据其特定的业务章程,参与执行由议会在1991年批准的国家环保政策。环保银行属以赢利为主的商业银行,但在波兰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赤道原则”与绿色金融的勃兴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正当时

2010年,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将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主攻方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推进实际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良性结合显现出更为迫切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已把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7大新兴产业,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必然成为使其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它们也正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战略支持方向。

总的来看,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促进环保和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第一层含义下,绿色信贷从贷款政策、对象、种类和方式上,把绿色环保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将环保和贷款条件和优惠结合起来,优先支持绿色产业。在保险方面,则是通过对环境高危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规避环境风险,创造环保价值。在资本市场方面,绿色金融指的是优先考虑环保型企业或资源再生类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产业和新兴产业。

而从绿色金融的第二层含义来看,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要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支持社会整体可持续发展,否则也会影响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

应该说,绿色金融的突出特点就是将生态因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体系中,关注环保、生态等长效产业,以未来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支持金融的长远发展。绿色金融将是我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型增长转为主要依靠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实现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手段之一。

多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树立和深化绿色金融理念,通过“信贷综合管理系统”、“环保一票否决制”、“低碳100计划”等措施实践绿色金融,探索绿色金融发展之路。近年来,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包括《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等在内的一系列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并提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但当前从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对绿色金融的要求来看,绿色金融的战略研究与成熟实践仍显不足,要待业内积极行动起来!(本刊编辑刘娜辑)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的争论

解决绿色投资的金融风险和投资回报率问题首当其冲。一是全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一个概念最近趁着“绿色化”的春风反复被提及,那就是绿色金融。

“绿色”契合国人和媒体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而“金融”乍一听就让人觉得很有文章可以做,甚至热血沸腾。这个概念实际上包括了我们常提的生态金融、低碳金融、气候金融、环境金融、新能源金融等内容。一个概念的流行,要么是站在了起飞的“风口”上,要么是这件事很迫切待解决但苦于找不到让大家都满意的好的解决办法,生态金融在中国则两者兼而有之。

金融尽管可以很抽象,但其本质仍需依托一个实体,也就是杠杆的支点。绿色金融所需要的就是绿色产业。时至今日,“绿色产业离成为支柱产业还差几步”成为了舆论追逐的问题。但有两点判断是乐观的:一是国家环保政策趋紧,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颁布实施,“环保强权”时代即将到来;二是新常态下国内“铁公机”类的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放缓,生态环境建设领域投资倒是可以成为“中国模式”下的接力者。

但是,这当中也存在一定的悖论,那就是环保产业规模要扩大,意味着污染的规模还在扩大,不然在金融领域没有增长故事可以讲,越治理则产业规模越小。目前我们讲绿色金融,主要是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三大件”,绿色投资普遍风险高、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报比传统领域要慢,使得这些业务在传统金融机构得不到很好地推行。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社会资本投资的比重将在九成左右。那么解决绿色投资的金融风险和投资回报率问题首当其冲。

生态治理的现代化非常有必要,一是全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通过政府职能转变、资源价格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协同配合理顺和市场的关系;二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推行生态产权交易制度,对生态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实现生态产权的增值性和可流转性,实现资产化管理收益,推动建立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其中新型城镇化领域投融资主要依托PPP模式,新型工业化领域则可以大部分交由第三方治理。

随着国内经济速度的下行,金融机构已经在被动地承受“两高一剩”产业和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违约带来的部分成本,也开始关注生态环境相关问题对自身金融风险的影响。任何一个婴儿的出生都伴随着血污,绿色金融的起势也应该允许“破坏性”的冲击,特别是要留给新社会资本、新技术资本创新的空间。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 第18期

金融业的定位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的,随着可持续发展成为发展的主导意识,“绿色金融”也悄然兴起,并且逐渐渗透到金融理念之中,改变传统的金融活动,形成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概念由来

绿色金融的概念来源于绿色文明。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之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颁布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文件,它是人类对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观念取得初步共识的结晶。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并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在全世界最早制定和公布《中国21世纪议程》,并且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贯彻实施。绿色金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出现的,它是金融业的绿色革命。

金融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大脑”和中枢,不仅仅是一个中介媒体,而且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影响着企业的投资取向,进而影响经济取向,因而要在经济发展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进步,就必须在金融领域中引入“绿色”概念,倡导“绿色金融”。在此意义上,绿色金融是传统金融意识和现代环境意识的融合,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业在经营活动中要体现绿色,即在投融资行为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其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具体地讲,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金融,将生态观念引入金融,改变过去高消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的金融增长模式,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其二,以绿色金融观念关注产业发展,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绿色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也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扩展。从金融活动过程来看,它和传统金融是一致的。然而绿色金融更强调维护人类社会的长期利益及长远发展,它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减轻传统金融业的负面效应,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绿色融资

绿色融资是绿色金融的主要行为和目的。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生态绿色融资,即为谋求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而进行的融资活动。其二是产业绿色融资,即环保产业或企业为防止或治理污染而需要的融资。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启航

2012年,全球与绿色低碳有关的金融市场规模将超过1500亿美元。

2011年6月25日。地坛论坛。

这是一次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主办,北京环境交易所承办的绿色盛会,主题为“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论坛重点聚焦于绿色金融如何推动“十二五”产业升级话题。

北京市东二环聚集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神华等能源央企总部,东城区将依托上述资源聚集优势建设“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为了聚集各方力量,深入推进“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建设,论坛上还举行了相关合作签约仪式,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与中国碳基金将落户东城。

绿色金融起步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在中国,目前仅有兴业银行成为“赤道银行”。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发展

摘要:能源安全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金融部门如何把金融业务运作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是摆在金融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为此,文章通过对中国能源安全与产业结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实行绿色金融、强化节能减排、缓解能源供求压力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能源安全;绿色金融;产业结构

一、引言

能源作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先决条件,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安全是一国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它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爆发于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使得世界经济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同时也宣告了西方世界“黄金时代”的结束。此后,能源安全问题一直是倍受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世界许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和学者们都对能源安全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相关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就经济学领域而言,能源经济学已成为一门专门以研究石油问题为主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和探讨石油价格波动对世界石油市场供求关系和各国经济的影响。国际上研究能源经济学的学者们其研究也大多集中于分析国际油价的变动对世界石油供求和各国经济的影响这一问题上。例如,NoureddineKrichene(2002)通过考察1918~1999年间的世界原油与天然气市场,并对1918~1973年和1973~1999年这两个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的供给与需求弹性进行了估算,发现1918~1973年这一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价格稳定,而1973年之后石油与天然气价格变得极不稳定,反映了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世界石油与天然气的市场结构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JamesD.Hamilton(2003)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证明了石油价格的变动与GDP增长之间呈现出非线性关系的特征;J.Bielecki(2002)从能源安全概念、石油市场演进、制度安全框架、目前石油安全状况、未来石油安全需要、增加能源安全战略措施等方面分析了世界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认为尽管未来不会出现像1970年代那么大的全球能源危机,但某些能源安全的严重程度将继续值得关注,未来并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因而对于能源安全没有任何自满的余地,目前的石油紧急措施有必要扩大到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其他能源来源;DavidK.Backus和MarioJ.Crucini(2000)通过考察石油价格与贸易条件后发现在最近25年中石油价格的变动主要是由贸易条件的变化所引起的,并且量的作用也是极不相同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致了能源需求的稳步上升。特别是20世纪90年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刺激了以电力、石油为主的能源消费需求急增。近年来,国内能源产供能力受多种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能源安全问题开始越来越受到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如舒先林、阎高程(2004)、王树林(2001)、曹志峰(2004)等,他们都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开展了相应研究。然而,与国际上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对能源安全问题的探讨才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深入和系统化。诚然,国内外学者所做的上述研究为进一步更好地开展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研究参考基础。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石油能源以及能源安全供给问题上,而有关能源生产和消费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得较少。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本文以国内外研究为基础,更为深入地分析和探讨金融部门如何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把金融业务运作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对策,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二、中国能源安全现状分析

所谓能源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障能源的持续、稳定供给,即能源的供给安全;二是减少和降低能源生产与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环境安全。就中国能源安全现状而言,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持续扩大的能源需求所形成的供给压力不断加大,能源供给安全受到极大挑战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管理

一、中国能源安全现状分析

所谓能源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障能源的持续、稳定供给,即能源的供给安全;二是减少和降低能源生产与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环境安全。就中国能源安全现状而言,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持续扩大的能源需求所形成的供给压力不断加大,能源供给安全受到极大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能源消费高强度时期。从城市化发展水平来考察,中国城镇人口已由1978年占总人口的17.92%上升到2005年占总人口的42.9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开始逐步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城市就业人口呈稳步上升趋势,从1985年城市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25.68%上升到2005年36.04%(引自2005BP世界能源统计)。从城市人口和城市就业人口两个方面的数据来看,按照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市化率在30%—70%为高速发展时期,因而中国城市化已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就工业化发展水平来考察,根据赛尔奎因和钱纳里产业结构模式,再结合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结构变化趋势来判断,中国工业化正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急剧地扩大了能源消费需求,而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又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部门。199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03388.7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8.82%,2005年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78139.5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9.77%(见表1)。尽管1995—200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没有多大变化,2005年的比重只比1995年高出不到1%,但三大行业的能源消费需求量却增加了72.30%。特别是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石油和电力能源消费需求呈急剧上升态势。就石油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内石油产供能力短时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为满足国内石油需求只有通过扩大石油进口来实现。1993年之前,中国还是一个石油净出口国,而1993年之后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1995年,中国石油净进口为1218.7万吨,而到2005年石油净进口达14275.1万吨[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05》、国际能源机构(IEA)及美国能源署(EIA)网站数据整理而得]。另据国家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进口原油14518万吨、成品油3638万吨,原油进口金额664.11亿美元,成品油进口金额155.52亿美元。随着石油进口的增加,中国石油进口对外依赖程度也随之提高,1994年中国石油对外依赖程度还只有1.9%,但到2003年却高达48.6%,并且石油对外依存度还在不断提高,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石油消费与进口大国也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将持续较快地增加,能源供给压力加大,供求矛盾仍会长期存在,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对外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能源供给紧张格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难以有根本性改变。

(二)能源结构不合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大了对环境影响的压力

从能源资源禀赋状况来看,中国是煤多、气少、油贫。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炭资源储量相当丰富,且煤质较好。中国煤炭资源探明可采储量为1145亿吨,占世界探明可采储量的12.6%,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储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2004年中国煤炭资源采储比只有59年,而世界煤炭资源的平均储采比为164年。就石油资源而言,截至2004年底,中国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为248.44亿吨,累计探明可采储量67.91亿吨,而累计采出量已达43亿吨,剩余可采储量只有24.91亿吨。相比世界富油地区来说,中国石油资源是比较匮乏的,而且人均石油资源储量就更低了。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2007年的数据显示:2006年底,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探明可采储量约为7427亿桶,约占世界的61.5%;欧洲(主要是俄罗斯)石油探明可采储量约为1444亿桶,占世界的12%;非洲约为1172亿桶,占世界的9.7%;北美地区约为599亿桶,占世界的5.0%;亚太地区石油资源最少,约为405亿桶,占世界的3.5%,其中中国约为163亿桶,占世界的1.3%。中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在短期内较难改变。由于中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煤炭燃烧使用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污染性气体大分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这种状况受我国能源结构制约还将持续下去,对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三)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产业比重过大,单位GDP能耗高,能源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给紧张局面

全文阅读

绿色金融在中国

近两百年来,现代工业体系以超乎想象的能力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然而人类在恣意享受物质文明成果的同时,蓦然发觉现代工业的无序膨胀已经给自身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保护共同的家园已然成为全人类的历史使命。现代金融服务业作为当今世界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也必将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近些年来,环境伦理逐渐成为西方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时重点考虑的内容,它们主动关注环境问题,纷纷设立可持续发展部门,并主动向社会各界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国作为迅速崛起的大国,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问题。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但以推动GDP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和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使得环境治理问题难以破冰。

低碳经济悄然来临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低碳技术”日益受到各国关注,并正逐步成为全球共识。而在最关注环境问题的欧洲,发展低碳经济被认为是解决气候和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

2005年2月16日,旨在通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它对主要工业化国家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并且这些排放指标可以进行交易,这无疑刺激了节能、低污染技术和碳金融的发展。

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规定将其他五种温室气体根据不同的全球变暖潜能换算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由此催生出了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交易标的的市场,国际上称之为“碳市场”。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自2004年起,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规模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爆炸性增长至2007年的600亿美元,交易量也由最初的1000万吨迅速攀升至27亿吨。其中,欧盟的排放额度2007年全年的交易量超过了20亿吨等价二氧化碳,交易金额达到了500亿美元。

随着碳市场的愈发成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并创造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碳金融”。在中国,“碳金融”更多是指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金融活动。中国是全球CDM市场的最大供给方,2006年的额度在全球CDM额度的一级市场交易中占比54%,2007年更迅速上升至73%,而中国项目未来潜在的2012年前的CDM供应额度(即已经等待审批认证的)至少是未来潜在供应量的50%以上,可以说,核证减排量(CER)已成为新型的国际贸易产品。所谓核证减排量,指联合国执行理事会向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企业颁发的,经过指定经营实体(DOE)核查证实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只有联合国向企业颁发了CER证书之后,减排指标CER才能在国际碳市场上交易。

碳交易的兴旺表明,环境问题特别是气候变化问题绝不只是单纯的遵守一套环境保护法律规则或者承担环保成本的问题,对于那些就气候变化、水短缺、空气污染和其他问题做出快速反应的企业而言,节能环保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