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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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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而制定的。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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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馆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旅馆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使我县旅馆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县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秦岭最美是”城市名片和建设“旅游休闲名县”为目标,按照“教育、规范、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以政府为主,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要求,重点围绕辖区宾馆、酒店、旅馆、饭店的门牌、卫生、安全、消防、社会秩序、服务质量达标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全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酒店旅馆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一)工作重点

1.清理整顿旅馆业经营单位门牌、标识和户外广告。对名称使用不规范的旅馆业经营单位,督促其变更登记注册,限期更换招牌、门匾。

2.开展酒店旅馆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3.监督检查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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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式旅馆治安问题新对策

摘 要:通过对松江大学城周边的家庭式旅馆的实地考察发现,非法经营的家庭式旅馆枝繁叶茂,遍布了各个居民小区。其中存在很多问题:非法经营现象严重;入住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没有完备的安全设施,安全隐患大;"黄赌毒"案件时有发生,容易滋生犯罪;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控制管理困难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以及一些旅游城市对家庭式旅馆有效的管理方式,探讨出了一些合理的对策:立法定位;行业组织构建;星级评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

关键词:家庭式旅馆;治安问题;对策

一、家庭式旅馆现状

家庭旅馆一般是利用住宅改造为旅馆,其特点为成本低,规模小,收费低。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人数的增加,景点的旅馆已经不能够满足旅客的需求,我国家庭式旅馆便首先在旅游景点诞生。在我国,家庭旅馆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家庭式旅馆既满足了景点的旅客需求和旅游者探求异地文化的需要,也促进了旅游景区的经济发展,使旅游业走上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随着家庭式旅馆的深入与发展,家庭式旅馆已从旅游景点附近发展到城市的各个地段,火车站、汽车站、新建的居民小区等区域。

国内家庭式旅馆虽然解决了客床需求以及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存在大量的问题。长沙市人大代表杜有志在2011年召开的长沙市两会上提交建议,称"各类事故层出不穷"的家庭旅馆,"已成为社会乱源之一"。①主要问题:(一)大量家庭式旅馆"非法经营";(二)家庭式旅馆存在安全隐患;(三)家庭式旅馆容易滋生犯罪;(四)家庭式旅馆对小区居民影响大;(五)对家庭式旅馆打击的困难性。

二、国外家庭式旅馆的管理模式

(一)英国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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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旅馆业管理的暂行规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旅馆业管理的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旅馆业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旅馆业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此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市范围内经营的旅馆的均按本暂行规定管理。

第三条: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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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整顿个体旅馆业专项行动方案

**市综治委关于集中清理整顿

河南街站前个体旅馆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规范河南街火车站前个体旅馆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这一区域内旅馆存在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扭转站前周边治安秩序混乱局面,创建“平安**”,市综治委决定集中清理整顿河南街站前个体旅馆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合法经营为目标,全力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依法律、按政策,从严管理,从严打击,实行综合治理,彻底铲除该区域旅馆业中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妨害社会平安的“毒瘤”,确保个体旅店业合法、有序经营,为构建和谐延吉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清理整顿,在该区域取缔无证经营的“黑旅馆”,查封违规经营的个体旅店,打击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不法业主或经营者,使河南街火车站前个体旅馆业存在的无证经营、不符合“一户一照”标准、不按照规定登记、为各类违法犯罪提供场所等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打击和遏制,清除经营人员街头拉客现象,彻底扫除这一区域旅馆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努力,实现三个具体目标,一是该区域内旅馆业全部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管理、治安管理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经营秩序良好;二是该区域内个体旅馆内存在的“黄、赌、毒”和、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彻底根治,治安秩序良好;三是该区域内的个体旅馆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建设等安全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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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监管不力”问题的承诺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通过对全区旅游景区监管不力问题的治理,使我区旅游景区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旅游市场得到全面规范,不断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提高景区管理水平

1.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景区做到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景区标识标牌、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符合标准规范。旅游监管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馆(老馆、新馆)、规划展示馆、区文体旅游局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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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信息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旅馆业是流动人员落脚的重要场所,也是不法分子栖息和利用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场所,是公安机关强化治安管理、搭建信息平台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迅猛发展,旅馆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增加,目前,我县已经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的就有172家。但由于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旅馆业信息系统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笔者结合我县实际,就旅馆业信息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旅馆住宿登记存在漏洞。目前,我县已经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的有172家但住宿人员信息的登记、上传率很低。主要体现:一是少数旅馆出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自己开房间给别人住宿等与实名登记不符的现象。二是部分小型旅馆电脑配置达不到要求,经常出现网络不通,信息无法上传或不能及时上传等现象。三是由于旅馆前台登记人员总体素质较低,信息及时录入意识薄弱,使得公安机关无法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旅馆住宿人员动态情况,从而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监管。

(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中小型旅馆从业人员一般以外地人居多,且文化程度偏低。尽管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必须达到初中以上,但仍有大量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文盲的从业人员充斥其中,特别是家庭式旅馆中广泛存在,这就导致了住宿旅客信息不能及时准确的上传。

(三)值班民警网上巡查与旅馆业行管民警日常监管力度不大,存在漏管、失控现象。一是我县目前各派出所除了两三个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开展了网上巡查,其他派出所均为开展,导致了对辖区内的旅馆是否登记上传了住宿旅客信息不清。二是旅馆业行管民警日常到旅馆实地进行检查不够,掌握辖区内的旅馆是否按一人一登记的制度进行了登记上传,存在漏管、失控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旅馆业业主对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旅馆业业主只顾生意招揽客人,忽视旅馆业的安全管理,很多旅馆业业主认为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安全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存在对立情绪。部分旅馆业从业人员甚至明知自己的行为有违法嫌疑也不加以纠正,明知入住旅客行迹可疑,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致使旅馆业的治安管理隐患较多。

(二)对入住旅馆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不够好。在旅馆业日常管理工作中,旅馆业业主为了经济利益,往往对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不认真核对,甚至出现用他人的身份证件登记也可以顺利入住的情况;遇见熟人,就不登记直接入住。有时还出现对检查不配合,一旦发现民警前来检查,立刻通知没有登记的旅客从消防通道撤离。另外,由于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变动相对比较频繁。有些旅馆对新招收的前台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前台相关业务培训就上岗操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电脑操作技能比较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名登记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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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旅游与农家乐监管工作意见

为维护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全县旅游家庭旅馆、“农家乐”的经营和管理,促进我县乡村休闲旅游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的工作理念,鼓励引导农户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劳作方式,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以景区、林区、郊区四周为重点,创建“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乡村旅游品牌,形成“吃在农家、住在农家、娱在农家”的乡村旅游模式。

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开设的家庭旅馆、农家乐饭庄等进行监督、检查与服务,推进全县家庭旅馆、农家乐饭庄达标升级,为游客创造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提升昌黎乡村旅游整体形象。

管理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家庭旅馆,是指以家庭空置房为基本接待单位,以住宿旅客为接待对象,以盈利为目的,以个体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经营(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文化及农民生活等资源体验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为特色,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赏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乡村休闲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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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式旅馆消防管理探讨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和游客大量增加,小型家庭旅馆更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小旅馆最大的隐患是消防安全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导致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此探讨家庭式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家庭旅馆;消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家庭旅馆是以合法拥有的空置住宅为基本接待单位,以接待住宿为目的,以个体经营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住宿接待设施单体式家庭旅馆是指一幢住宅整体用于家庭旅馆及其辅助功能用房的建筑物。由于家庭旅馆要求不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场所火灾隐患普通大量存在,在其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小场所导致大的火灾事故,因此对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家庭式旅馆存在的问题

(1)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大多家庭式小旅馆是通过民用住宅改建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往往存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等先天性业灾隐患。

(2)消防设施未配备或配置数量不足。大多家庭式小旅馆并未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即使开业时配备了,往往出于经济因素,挪作他用,损坏后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3)从业人员大多来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大多家庭式小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消防安生观念淡薄,灭火、疏散和逃生常识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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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中小型旅馆火灾隐患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清剿火患”战役向纵深开展,加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挂牌整治工作,促进我县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摸清中小型旅馆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措施,确保实现全县范围内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伍表、县公安消防局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局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乡镇中小型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对象

本县范围内2007年9月13日前已投入使用,且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治安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且住宿客房数不超过30间(50个床位以下),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中小型旅馆。

四、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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