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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卫计党工委关于召开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的意见,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党员干部干净、忠诚、担当,全身心投入到健康xx建设事业中,为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 会议主题
以“坚决全面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恢复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主题,对照王三运“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党性观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原则选人用人、违反廉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坐而论道落实不力”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查摆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问题,不留死角,增强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 会议时间
会议拟定于12月底前召开。
四、 参会范围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三是对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项目进行了检查。我们从财产损失证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几个方面着手,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4县(区)局的税务事项审批台账进行了抽查,调阅了3户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庆阳烟草公司西峰区烟草营销部、肃省烟草公司庆阳市公司)审批资料、会议记录、企业内部文件、人民法院裁定书、工商管理部门文件、中介机构签证报告、拍卖公司拍卖报告、人民法院证明材料等财产损失主要证据及相关审批资料。
一、整治原则
重点对人参种植、加工业户和市场经销业户规范整治,塑造人参市场品牌,形象。依据标准和省市文件精神,总体“、教育、规范”原则。
二、整治重点
1人参栽培种植环节。重点整治明令禁止的农药使用的。如“五氯硝基苯”六六六”等高残毒农药的使用情况。
2人参加工领域重点整治糖水煮制红参、硫磺熏蒸白参、用胶粘接人参其它加工伪劣人参的。
3人参流通领域重点整治违规加工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1严禁销售“三无产品”
2严禁糖煮人参。硫磺熏蒸人参、用胶粘制的人参市场。
为全面提升木材检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用要,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8月起在我县水上木材检查站开展执法“六比”活动,即:比严格管理、比行为规范、比程序到位,比文书标准、比廉洁自律、比素质形象。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进一步转变我县水上木材检查站政风行风,促进水上木材检查站做到依法行政。为便于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县水上木材检查执法“六比”活动,是“执法素质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木材流通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当前,在我县木材检查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林业法律、法规不熟,上岗执法身份不明,行政处罚标准不一,案卷制作还不严谨等问题,与木材流通监管形势的发展和要求还有差距。深入开展执法“六比”活动,就是不断提高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活动,县林业局成立县水上木材检查执法“比六”活动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上木材检查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执法“六比”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位木材检查人员身上,水上木材检查站要把“六比”活动列入“执法素质年”活动的中心工作来抓,时间上要统筹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措施上要扎实得力,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内容形式上要结合本站实际,可以丰富多彩。同时,要以执法“六比”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木材检查站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搞好宣传。在执法“六比”活动中,水上木材检查要总结经验,树立好的典型,并对典型人物,典型事件进行及时报道,要求每一阶段上报活动信息。
一、整治原则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总体按照“引导、教育、规范”原则。重点对人参种植、加工业户和市场经销业户进行规范整治,塑造人参市场品牌,树立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1人参栽培种植环节。重点整治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使用的行为。如“五氯硝基苯”六六六”等高残毒农药的使用情况。
2人参加工领域重点整治糖水煮制红参、硫磺熏蒸白参、用胶粘接人参以及其它加工伪劣人参的行为。
3人参流通领域重点整治违规加工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1严禁销售“三无产品”
2严禁糖煮人参。硫磺熏蒸人参、用胶粘制的人参进入市场。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我市国税系统从8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市局又于10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各县、区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工作组,由法规、征管科长带队,分别对××*国税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上述县、区局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核查、国地税协作等五大类23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2号)要求、范围开展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检查辅导与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到上述4个县、区局法规股、征管股、稽查局、城区分局等业务部门和庆阳石化分公司等31户企业。通过执法单位和有关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相互印证,发现查找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了纠改,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税收执法程序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观念得到转变,达到了执法检查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我市国税系统从8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市局又于10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各县、区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工作组,由法规、征管科长带队,分别对××*国税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上述县、区局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核查、国地税协作等五大类23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省局下发的《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2号)要求、范围开展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检查辅导与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到上述4个县、区局法规股、征管股、稽查局、城区分局等业务部门和庆阳石化分公司等31户企业。通过执法单位和有关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相互印证,发现查找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了纠改,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税收执法程序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观念得到转变,达到了执法检查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国家税务局违法违纪事件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健全党风廉政举报制度,加强国税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举报人认为区国税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行为的,依照本制度向区国税局纪检组、监察室举报。
第三条 区国税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并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举报工作的情况。
第四条 负责处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条 举报工作实行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上门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
第七条 举报人应当据实告知纪检监察部门被举报人(单位)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等具体情节和证据。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税务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促进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之间的学习交流,同时做好我镇迎接国家级成效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我镇2020年度巩固提升目标任高质量完成。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核查贫困户摘帽退出“一超六有”“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二是核查贫困村巩固提升“一低五有”情况。三是核查村级资料、户资料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三、范围对象及规模
范围对象:全镇39个建制村,1700户7222个贫困人口全覆盖。
四、力量组织
工作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股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县委、县政府以上部门(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奖励工资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
四、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五、各站所、股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