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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精选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西安;历史文化遗迹;城市景观

1前言

城市文化景观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在1992提出的一个概念,并被正式列入到世界遗产当中。城市景观主要的侧重点是:地域、历史、文化以及具有特色的城市改造和再现。随着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城市无论是内在的精神文化还是外在的街道建筑,也都在悄然发生变化,然而在我国拥有深远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历史的文化遗迹却在某些时候成为了城市设计的最大阻碍,因此,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城市的改建成为了我国城市设计研究课题当中的城市建造和改建主要问题。这自然也是历史古都西安所在面临的问题,这座独具特色的自身发展历史,城市的设计是主要部分,但是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更是重中之重,所以本文将如何在城市设计当中维护历史文化遗迹,又如何在文化历史遗迹当中发展城市设计等问题作为主要探究对象。

2对西安历史文化景观和遗迹的探究

文化是一个城市区别与另一个城市的独有的特色文明,其一般包括:艺术作品,风俗传统,学术思想,工艺技术,文学著作等人类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是一个城市对于文明的记忆,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和文化内涵的城市景观的表现,是城市景观以建筑的形式对历史的传承,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中许多的历史文化已经慢慢消逝了,许多历史遗迹需要修复还原,例如:西安的城墙是我国至今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城墙,在明代具有军事防御性质,经过西安改造和开发,成为了西安城市官的代表性建筑,还有小雁塔,寒窑遗址公园,大明宫等一些经过原地遗迹修建的休闲娱乐场所和主题公园都成为了西安城的独特历史文化景观,可以看出在西安的城市设计和改造中,不仅需要继承更需要被保护,只有通过修复城市的历史文化遗迹,运用现代的景观建筑观念来设计,以景观讲述历史表示场景,才能够让前来参观的人对城市的文化传承有很深入的了解,了解不一样的历史故事和文化。

3西安历史文化背景及现状

历史文化是一个城市风貌的形象,是一个城市提搞精神品质的最佳辅助,西安是一个具有丰厚历史文化底蕴、遗迹颇多的城市,身为十三朝古都,历经周、秦、汉、唐两千年岁月历史的冲刷和演变,依然能够看见留存的建筑风格和风俗文化。因此在西安城市景观的设计上,要以其特有丰富历史文化、自然天赋、大气的人文精神以及目前城市基本情况和客观的发展规律为前基础,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众环境,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为目的,在创造、保护、展示的基础上将西安打造成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在国际旅游特色与历史特色的大文化背景下,西安定制了统一计划改建设计,即在发展现代建的筑理念当中坚守文化传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修复古城墙,改建护城河,将汉唐格调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构建,在地面上改造鼓楼广场,将商业空间置于负层,这是西安风貌设计的基础定位与重点保护。并在其遗迹保护设计理念的指导下,改造南大街商业街,西大街商业街,保护和开发大雁塔曲江桥的旅游区等工程,将修复和改造设计贯穿于整个西安城市,设计出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现代建筑,例如对汉城湖,大雁塔南北广场,大唐芙蓉圆,唐城墙遗址公园的开发设计,充分展现了秦汉古韵的城市文化景观,收到社会的一致赞赏。

4探究历史文化遗迹在当今城市景观运用

因受现今环境的不佳以及城市的快速变化与改建等影响,人们开始着重保护自身生活的城市,面对城市中历史遗迹的修复和改建。不管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文化传承的问题都是设计者多多考虑的方向,因为这不只是一个简单历史修复与保护,而是一个城市文化继承与发展的问题层面,是城市风貌、物质空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城市内在特色的物质表现,在时代的不断更替当中,西安城市景观一直在努力探索城市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的问题,例如西大街城隍庙改造项目,具有六百多年沧桑的城隍庙,一直都是道教的胜地,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随着时代历史的迁移,逐渐被各种商店百货占据,于是在2003年3月份,西安市政府出巨资把庙中的商业区迁移出去,将庙回归历史,交由道教协会。跟随对西大街改造工程将城隍庙做了全方位位的重修规划,修复了城隍庙当年的英姿,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景观,设计的元素在总体上是按照改造、恢复的新颖思路来实行,将道家文化元素和古建筑的抖拱结构作为主要表现文化景区,西大街的大牌坊与山门便是新景观表现。截止日前,其项目工程已经竣工,西大街标志性建筑除了改造设计的大牌楼和山门作为“点“单体之外,还恢复了周边历史环境基调,从风格色彩、街坊形式以及高度体量等方面和钟鼓楼的广场相互呼应,完成了城市景观对历史遗迹维护的要求,成为了西安古城一道靓丽的景点。除了西大街城隍庙改造外,在西安还有天郎大兴综合设计的项目。此项目以公寓、商业、住宅等多种业态的融合开发,继承了汉文化的精华,将文化建筑的风格作为城市区域建造开发的助推器,其设计旨在建立休闲娱乐、商业居住等特色主题,在园林的山、水、屋、树等元素中巧妙将汉代元素融入其中,深刻体现了设计师对历史文化的探究。总而言之,历史文化遗迹的恢复与改造是城市景观设计主题的主线,通过继承设计将历史文化景观激活,体现出城市深沉而久远的历史文化内涵,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丰富的历史文化,也有因时代变迁而发展的城市景观,要学会将二者灵巧运用创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就像西安一样设计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用城市景观表达历史文化遗迹,让历史文化遗迹与城市景观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参考文献:

[1]詹秦川,王婕弘.大尺度空间下大明宫遗址公园景观设计的体验性探究[J].艺术评论,2016,14(9):172~174.

[2]徐晓晨.大尺度空间下大明宫遗址公园景观设计的体验性探究[J].现代园艺,2015,22(24):179.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字】:历史遗迹;蔚州古城;景观格局;建筑

【引言】:信息、交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全球经济文化方面的世界性日益增强,“既是人类一大进步,又起了某种微妙的破坏作用,它不仅破坏了传统的文化,而且正对创造了过去伟大文明的文化资源起着销蚀作用。”保护历史遗迹势在必行。历史文化名城,代表着一方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与发展是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是历史脉络的世代延续。

1、古城概况

蔚县古称“蔚州”又称萝川,曾为“燕云十六州”之一,位于河北省西北部,东临京津,南接保定,西倚大同,北枕张家口,现在所说的蔚州古城具体是指蔚县县城老城区,是河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

2、蔚州古城资源与价值分析

蔚州古城是河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占据着重要的地理位置,它蕴含着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丰富的内涵。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已然成为一种可以被持续利用的资源,既体现了城市的形象,促进城市经济、文化发展,也符合现代人的精神需求,因此成为了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重点考虑和规划的部分。蔚州古城的历史文化资源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2.1物质文化资源

蔚州从代王城发展到今天的蔚州古城,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 北面是地位最高的玉皇阁,现存的城墙只有西、北两段,总长约2200米,城楼也只剩下了南边的万山楼和北边的玉皇阁两座,蔚州城内的历史遗迹除了玉皇阁、南安寺塔、万山楼之外还有众多的庙宇楼阁以及民居建筑,光绪版的蔚州城池图庙宇共15座;民国时期的《蔚州城街巷形势详图》中庙宇楼阁增加了很多,共计35座。

2.2非物质文化资源

蔚州古城不仅物质文化丰富多彩,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更是造就了蔚县深厚的文化底蕴,流传下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丰富的民间文化、工艺、小吃印证了蔚州古城的历史沉淀。

3、蔚州古城的传承与保护

3.1历史遗迹传承与保护的内容

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对于历史遗迹主体的保护,第二历史遗迹周边环境的保护。目前为止对于历史遗迹的保护研究还是仅仅局限于历史遗址主体的保护,对于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相对滞后。19世纪颁布的《威尼斯》以及2005年颁布的《关于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周边环境保护的西安宣言》都强调了遗迹环境对遗迹对象保护的重要性及保护遗迹环境的重大意义。

3.2历史遗迹传承与保护的原则

3.2.1整体性原则

历史遗迹保护与传承的整体性包括历史遗迹本身、其周边一定的空间范围以及历史遗迹所存在的城市。历史遗迹的构建一定从宏观角度出发,对于空间场所的限定一般以遗迹周边形成院落或有一定次序性的程序,其限定的空间对于历史遗迹带给人的直观感受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历史遗迹最重要的宏观性就是空间层面的宏观性。同时,在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处理好社会、经济、文化与历史遗迹之间的关系,同时将这些要素进行整合以促进历史遗迹的发展。

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面临错综复杂的问题,我们必须以宏观的眼光来处理历史遗迹与这些问题的矛盾,宏观的调控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此才能将历史遗迹的传统魅力在现代社会绽放光彩。

3.2.2客观性原则

历史客观存在即原始的、非复制的,即历史遗迹的原真性,“关于原真性的奈良会议”是国际上专家针对文化遗产原真性的研究,并对其进行了扩充。历史遗迹的鞒杏氡;ね样要遵循这一原则。

蔚州古城传承与保护的客观性包括传统景观文化的客观性、景观材料的客观性、本土文化的客观性。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不仅仅是历史遗迹本身而言,它是建立在本土的风俗文化、精神信仰之中的,它是这种地域传统文化以及精神寄托的载体,因此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需要有其自身的文化色彩。

3.2.3文化传承性原则

历史遗迹环境景观分为原生环境未被破坏和被破坏两种类型,历史遗迹极其周围环境会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的积累时代信息,保存完好的历史遗迹经过时间的变迁会积累大量的历史信息,我们在进行历史遗迹传承与保护过程当中应该对这些历史信息采取尊重保护的态度,并且对原始信息以及后来人工的手段加以区分,从而使得后人可以明确历史遗迹所表达的历史信息,解读历史遗迹的精神与历史文化,从而来重现历史遗迹景观环境,使现代人通过景观环境来解读历史遗迹的内涵。

3.2.4艺术审美原则

艺术审美原则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无限的情感意境的原则。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包含艺术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十分注重美学的研究,美学是涵盖了人们内心关于美的认知与意境的表达,时间、地点、场景、心境等任何一种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引起美的表达的变化,美具有一种无限的力量,因此,在历史遗迹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艺术性原则。

3.3历史遗迹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蔚州古城历史遗留了大量的历史遗迹,因此如何发展复兴历史遗迹是当代蔚州的主要问题,蔚州城内散落的各个古迹如何将它们联系起来打造成为一个整体的文化生态网格是蔚州历史文化名城构建的唯一出路,目前蔚州古城采取的“有机保护”、“一城、两山、三堡、四区、五朵金花、六大服务体系”针对蔚州古城自身问题,站在整个古城的角度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历史遗迹的一体式发展,相互促进、相互依托。

4、结语

蔚州古城的保护与发展是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做好这项工作需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文化资源的利用切忌目光短浅,只顾眼前有限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长远的根本利益和影响,或者盲目无限地开发和利用。

只有认真保护不可再生的民族资源,合理消费,把损耗降到最低限度,历史的脉络方能世代延续。只有在强调物质环境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同时,在精神品质上追寻地域文化的历史沉淀,才能真正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鄂西传统民居聚落影响因素分析[D].华中农业大学.2008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3篇

“世世代代人们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传统活的见证。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古代遗迹看做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古迹的共同责任。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

一、我国的遗址保护现状

中国的历史历经数千年之久,产生的历史文明丰富多彩,先辈们留给后人的文化遗产更是难以计数。中国是一个历史遗址、遗迹大国,已有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共计29处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就数量而言,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名列世界第三。但是在遗址保护方面由于历史与国情的原因起步较晚,加上长期以来法制观念薄弱,关于遗址保护的立法与法规不充分使得许多遗址在国家政府机构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保护方案时已经受到破坏。那么,我们能够很肯定的说,那些经过有关部门的保护、规划、建设之后的遗址就一定是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性发展了吗?也许不见得!遗址在现代景观中的保护和修复开发,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尺度和方式,或者说目前的某些方式方法存在的不合理因素、不系统性,使得一部分的遗址在今天人们的善意“关爱”下也正遭受着破坏。

遗址是人类文化与文明的发展和演变的载体,遗址景观也是景观学科中有着特殊意义和需要认真对待的一门学科。然而当下最热门的词语“保护性开发”也只是宽泛的给了一个大的方向。大多数人总是片面的去看待这个问题,完全保护性的维持原状不一定就是好的遗址景观;反之,完全的修复遗址原貌更不一定是成功的遗址景观。

经济发展和遗址古迹保护,常常是一对矛盾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开发、乡村改革、公路铺设等等,都会带来较大规模的环境变化,造成地上和地下的遗址不同程度的破坏。由于资金、观念、经济利益等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定,政府机构不可能保护到所有遗址,只能选择一部分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本文以西安周边已开发保护的遗址为例,来分析和阐述当今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张下的遗址的“生活方式”。

二、遗址的三种类别。

遗址的定义通常是指人类活动的遗迹,其特点表现为不完整的残存物,具有一定的区域范围。我们保护与修复遗址的目的在于把它们即作为历史的见证,又作为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予以保护。我们暂且将古人留下的这些客观存在的并且保留至今的种种文化载体看做一个宽泛的“遗址”,正如它的定义那样。那么本文将对遗址类别重新划分,将遗址分为:较完整性大遗址、残存遗迹、再建设遗性址。

(一)较完整性大遗址

本文所指较完整性大遗址是历经朝代更迭而得以代代流传至今或当代考古发掘的较完整的历史建筑群、俑坑等大型历史遗产。它的遗址原貌基本没遭到严重的破坏,呈现在后人面前的历史文明一目了然,这些遗址在宏观的视觉上让人们能够直接感受到它们自身与生俱来的震撼力和历史文化价值。例如: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陵兵马俑、西安市内的明城墙遗址以及陕西乾县的乾陵等等。

(二)残存遗迹

遗迹是指古代或旧时代的人和事物遗留下来的痕迹。这里的遗迹是指遗址在历经千百年风霜雪雨后逐渐被岁月蚀去了原有的光辉和形态,或由于天灾、战争、人为破坏,留给后人的客观形态已残存无几更甚者则已不复存在,只剩下一段历史故事或是美丽的民间传说。所以,残存遗迹还可以分为:(1)有残留的客观主体的遗迹。例如:唐大明宫遗址、西安寒窑遗址等。(2)只剩下历史传颂或是民间传说的遗迹。如:西安曲江池遗址、西安唐城墙遗址等。

(三)再建设遗性址

此类遗址是原有的遗址保护性发展至今,它们的文化历史价值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和肯定,并且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经过不断地挖掘和深入的研究,发现此类遗址原有的风貌以及功能等因素,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今环境下社会与人们的需求。同时为了传承与发展当代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生活等,通常是在原有遗址周边扩大范围开发新的场所。当然,新的再建设场所的主题、建筑风格都必须与原有遗址保持一致,以求协调统一。例如:陕西扶风县法门寺、西安汉阳陵等,在开发和利用上都基本遵循这一原则,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本文把较完整性小型遗址归入第二类“残存遗址”的保护开发原则中。)

三、遗址保护性开发的基本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素质的提高,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与支持。当代人们在发展和建设景观大环境的同时,对遗址景观的利用与开发也日益频繁,从业者也表现足够兴趣;但是遗址景观的建设应该把握一个科学合理的原则以避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破坏。在此笔者针对不同类别的遗址总结出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遗址开发利用原则以供参考:

1、较完整性大遗址的保护性开发原则:这样的遗址它们自身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通过直观而又完整的形式呈现给当代人和后代人,它们不需要后人运用过多的装饰手段来为它们“打扮”,这样的遗址基本不需要后人的再开发。它们自身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无与伦比、无懈可击的艺术魅力,让任何后来的修饰都成为一种画蛇添足的破坏。即使有一些局部的残损,也要保存它们的原有的形态,这种残损为遗址平添了一份历史的沧桑和时的空距离感。这样的遗址,当代人们能做的就是维持与保护好它们的原样,如果能向人们把它们展示出来,提供一个可以欣赏到它们风采风貌的平台就是一种合适的遗址传承和保护了。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后人只是在那些藏坑上为前来观摩学习的人们建造了可供观赏到它们的一座房子和相应的配套设施而已;而乾陵则是基本上维持了武则天墓的原样,依然能让我们清晰的感受到先辈们高超的文化艺术造诣和它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

2、残存遗迹的保护性开发原则:(1)有残留的客观主体形态的遗迹。这类遗址需要将仅存的遗迹保留保护起来。由于残留的遗迹已经不能将遗址往日的风貌气魄和它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完整的展现出来,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对历史文化继承的需求,可以在遗迹之上、遗址周围或地下进行开发拓展和科学合理的建设。当代人可以依照文献、传说等多方面的信息去复原它们原有的历史风貌。这一原则西安目前在建的大明宫遗址和2010年5月即将开园的寒窑遗址公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都是在复原原有遗址的恢弘场面进一步展现遗址的文化价值。(2)只剩下历史传颂或是民间传说的遗迹。此类遗迹可能连原有遗址的确切地点已无法确定,只剩下一个大概的方位或模糊的传说,它的原貌更无从考证,但却能够因为它的故事而闻名。那么,此类遗址可以根据当时时代的特征及传说内容为中心进行合理的修建,这样的建筑或公园是在给现代人们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是一种精神文化需求的充盈和相关历史文化信息的普及。西安曲江池遗址公园建成以后,成为免费向群众开放的公园,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历史记载曾有18位皇帝驾临过的曲江池;传说中有在某个干旱的年代,白龙在曲江池显灵等众多历史故事让曲江池遗址公园的内涵变得丰富而立体起来。据调查问卷显示,76.4%的人们认为曲江池遗址公园的建设开发是成功的,建设风格也是合适的,同时为环境的改善和发展、经济建设与发展、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历史文化常识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性作用。

3、再建设遗址的保护性开发原则:此类遗址是在不破坏原有遗址的基础上衍生出的建筑群或景观带,是为了美化环境和适应当代人生活需求的遗址衍生体,但基本准则是设计风格要延续原有遗址的风格与文化特征,并写入当代的文化“语言”。笔者认为,每个不同时代建设的景观、建筑都要反映出自己所处时代的文化特征,以传承给后人,让后人去理解也可以研究我们这个时代的文明。笔者在法门寺对游人进行的调查问卷显示,57.7%的人认为法门寺的扩大再建设是合理的,让法门寺这座千年古寺更加有气势了,36.2%的认为应该保持法门寺的原貌,6.1%的人认为无所谓。然而78%的人认为法门寺的扩建风格与法门寺原址的风格不协调。看来,科学合理的建造方法在遗址保护性开发过程中显得非常重要。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遗址,在合理的保护性开发时,首先应该在得到群众与政府部门的支持,然后对于周围的环境应该在经济发展允许的条件下进行退让,使得遗址的保护性开发能够拥有一个足够建设的过渡范围,让遗址能够更协调的生存在当今社会的大环境中并发挥出它特有的文化魅力和文化价值。

四、结语

面对遗址的保护性开发我们首先是对遗址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定位,将遗址科学合理的分类,然后根据不同形式、类别的遗址利用不同的手段进行保护和保护性开发,这是完全有必要的。极端的全面保护和“修旧如旧”不一定能够体现出某些遗址的价值和风采,但是一味的现代化扩张实际上就是在消减遗址带给我们的文明,无论是哪种极端,都容易引起某些文明的断代。然而我们能否打破根据规划来决定遗址拆或者留的格局,进而根据遗址的分布与保护来规划我们生活的环境;使那些需要我们后代人去维持它们原本形态的遗址幸福的与我们一起生活。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4篇

2007年10月16日,2007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丝绸之路文化研究中心年会及学术交流会在古城西安召开,来自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丝绸之路沿线省区的30多位于会代表就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旅游局《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遗迹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专题研究专题”展开了讨论和学术交流,取得了一致意见。

丝绸之路是一条具有历史意义的国际通道,我国对丝绸之路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初复兴至今已经20多年,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近年来,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86年开始,我国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1987~2006年,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33处。我国先后分三批公布了9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保护。虽然如此,历史文化遗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城镇的保护状况仍旧不容乐观。尤其在西部地区,还有很多具有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东西未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在西部大开发的形势下,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城市化节奏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的各个区域功能发生变化,许多旧城、老街被拆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变得相当严峻。

2006年12月20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丝绸之路文化研究中心宣布成立,这对丝绸之路文化研究、宣传和保护是一件大事。中心成立的宗旨是为丝绸之路文化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社会平台,为丝绸之路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系统的、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中国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做出贡献。

2007年8月,受国家旅游局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课题组邀请,研究中心参与编制《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负责对丝绸之路沿线历史文化遗产、遗迹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专题研究。9月,研究中心组织了专题研究小组,分四组对陕西、甘肃、河南、青海、新疆等丝路沿线省区进行实地考察,历时19天,行程1万多公里,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遗迹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专题研究及研究中心以后的学术研究奠定了基础。

在这次年会上,专家们纷纷发言,认为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加强丝路沿线城市政府、学术机构的联系,建立丝路沿线的学术交流网络,对促进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和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十分必要。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5篇

城市文化景观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在1992提出的一个概念,并被正式列入到世界遗产当中。城市景观主要的侧重点是:地域、历史、文化以及具有特色的城市改造和再现。随着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城市无论是内在的精神文化还是外在的街道建筑,也都在悄然发生变化,然而在我国拥有深远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历史的文化遗迹却在某些时候成为了城市设计的最大阻碍,因此,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城市的改建成为了我国城市设计研究课题当中的城市建造和改建主要问题。这自然也是历史古都西安所在面临的问题,这座独具特色的自身发展历史,城市的设计是主要部分,但是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更是重中之重,所以本文将如何在城市设计当中维护历史文化遗迹,又如何在文化历史遗迹当中发展城市设计等问题作为主要探究对象。

2对西安历史文化景观和遗迹的探究

文化是一个城市区别与另一个城市的独有的特色文明,其一般包括:艺术作品,风俗传统,学术思想,工艺技术,文学著作等人类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是一个城市对于文明的记忆,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和文化内涵的城市景观的表现,是城市景观以建筑的形式对历史的传承,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中许多的历史文化已经慢慢消逝了,许多历史遗迹需要修复还原,例如:西安的城墙是我国至今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城墙,在明代具有军事防御性质,经过西安改造和开发,成为了西安城市官的代表性建筑,还有小雁塔,寒窑遗址公园,大明宫等一些经过原地遗迹修建的休闲娱乐场所和主题公园都成为了西安城的独特历史文化景观,可以看出在西安的城市设计和改造中,不仅需要继承更需要被保护,只有通过修复城市的历史文化遗迹,运用现代的景观建筑观念来设计,以景观讲述历史表示场景,才能够让前来参观的人对城市的文化传承有很深入的了解,了解不一样的历史故事和文化。

3西安历史文化背景及现状

历史文化是一个城市风貌的形象,是一个城市提搞精神品质的最佳辅助,西安是一个具有丰厚历史文化底蕴、遗迹颇多的城市,身为十三朝古都,历经周、秦、汉、唐两千年岁月历史的冲刷和演变,依然能够看见留存的建筑风格和风俗文化。因此在西安城市景观的设计上,要以其特有丰富历史文化、自然天赋、大气的人文精神以及目前城市基本情况和客观的发展规律为前基础,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众环境,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为目的,在创造、保护、展示的基础上将西安打造成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在国际旅游特色与历史特色的大文化背景下,西安定制了统一计划改建设计,即在发展现代建的筑理念当中坚守文化传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修复古城墙,改建护城河,将汉唐格调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构建,在地面上改造鼓楼广场,将商业空间置于负层,这是西安风貌设计的基础定位与重点保护。并在其遗迹保护设计理念的指导下,改造南大街商业街,西大街商业街,保护和开发大雁塔曲江桥的旅游区等工程,将修复和改造设计贯穿于整个西安城市,设计出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现代建筑,例如对汉城湖,大雁塔南北广场,大唐芙蓉圆,唐城墙遗址公园的开发设计,充分展现了秦汉古韵的城市文化景观,收到社会的一致赞赏。

4探究历史文化遗迹在当今城市景观运用

因受现今环境的不佳以及城市的快速变化与改建等影响,人们开始着重保护自身生活的城市,面对城市中历史遗迹的修复和改建。不管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文化传承的问题都是设计者多多考虑的方向,因为这不只是一个简单历史修复与保护,而是一个城市文化继承与发展的问题层面,是城市风貌、物质空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城市内在特色的物质表现,在时代的不断更替当中,西安城市景观一直在努力探索城市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的问题,例如西大街城隍庙改造项目,具有六百多年沧桑的城隍庙,一直都是道教的胜地,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随着时代历史的迁移,逐渐被各种商店百货占据,于是在2003年3月份,西安市政府出巨资把庙中的商业区迁移出去,将庙回归历史,交由道教协会。跟随对西大街改造工程将城隍庙做了全方位位的重修规划,修复了城隍庙当年的英姿,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景观,设计的元素在总体上是按照改造、恢复的新颖思路来实行,将道家文化元素和古建筑的抖拱结构作为主要表现文化景区,西大街的大牌坊与山门便是新景观表现。截止日前,其项目工程已经竣工,西大街标志性建筑除了改造设计的大牌楼和山门作为“点“单体之外,还恢复了周边历史环境基调,从风格色彩、街坊形式以及高度体量等方面和钟鼓楼的广场相互呼应,完成了城市景观对历史遗迹维护的要求,成为了西安古城一道靓丽的景点。除了西大街城隍庙改造外,在西安还有天郎大兴综合设计的项目。此项目以公寓、商业、住宅等多种业态的融合开发,继承了汉文化的精华,将文化建筑的风格作为城市区域建造开发的助推器,其设计旨在建立休闲娱乐、商业居住等特色主题,在园林的山、水、屋、树等元素中巧妙将汉代元素融入其中,深刻体现了设计师对历史文化的探究。

总而言之,历史文化遗迹的恢复与改造是城市景观设计主题的主线,通过继承设计将历史文化景观激活,体现出城市深沉而久远的历史文化内涵,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丰富的历史文化,也有因时代变迁而发展的城市景观,要学会将二者灵巧运用创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就像西安一样设计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用城市景观表达历史文化遗迹,让历史文化遗迹与城市景观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作者:张继红 单位: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詹秦川,王婕弘.大尺度空间下大明宫遗址公园景观设计的体验性探究[J].艺术评论,2016,14(9):172~174.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各方面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况。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内容、层次等进行分析,提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措 施,从而更好的解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

0引言

城市是历史文化发展的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中留下自己的痕迹,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极大的改变着城市的面貌。然而,城市的建设会忽略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人展开,关键是要让社会各界更好体味与认同它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价值同样蕴藏着巨大的财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应是城乡规划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政府必要的政务工作。

自19世纪中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成为全世界的焦点问题。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由单个文物的保护到历史地段的保护,再至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且内容不断深化。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来,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很多破坏城市文物古迹、历史环境的现象。对此,要明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各项基本问题,从而使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1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1.1原真性

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1.2整体性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性还包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就应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

1.3可读性

是历史遗物就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可读性就是在历史遗存上应该读得出它的历史,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不要按现代人的想法去抹杀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就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

1.4可持续性

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要一朝一夕恢复几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保护古城不仅是为了保存珍贵的历史遗存,重要的是留下城市的历史传统、建筑的精华,保护这些历史文化的载体,从中可以滋养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和城市来。

2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

法定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虽未定级但确有价值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民居、遗址遗迹以及反映城市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历史价值的风景名胜地;较完整的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岁月特色的地段与街区;能够体现历史上城乡规划成就及反映城市发展历史的规划格局。除以上建筑实体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外,文化传统也应是重要内容之一。传统的戏剧、绘画、音乐、手工工艺、民族风情、传统物产等都属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列。

3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层次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可以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分为三个层析,即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这种分层次的保护方法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年来的经验总结,是解决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的有效途径。

3.1保护文物古迹

包括古文化遗迹、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文物保护法》规定要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是一般名称,文物保护单位是法定保护名称。

3.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确定,建设部在文件中提出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有真实的历史遗存物,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街道等是历史原物,不是仿古假造的。整个地区内会有一些后代改动的建筑存在,但应只占一小部分且风格上基本统一。第二,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第三有一定的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一致,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

3.3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第一,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第二,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第三,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这里,对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提了保护和延续两层意思,对现状完好的应予保护,新的建设则要求延续,延续格局和风貌特色应成为古城地区的创作设计的一项原则,新建筑的形象考虑与传统建筑的对话与联系,做到既有时代感,又与历史有所呼应。

4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1)要建立和完善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

(2)各级政府要把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同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实际状况,对每一处文化遗产都要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和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促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3)洛级政府要加大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投人。

(4)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遗址遗迹;利用;综述;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148-04

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被称为“无声的纪录片”。无论是站在建筑学、艺术学还是旅游学的角度,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我国拥有丰富的古迹资源,世界文化遗产多达28处,对其合理利用有利于延续传统文化。有学者曾指出:文化是旅游之魂,为旅游注入品质内涵;旅游又为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提供广阔市场[1](张培端,2008)。

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的价值已得到广泛认可,同时也是重要的、不可复制的社会资源。相关研究正不断深入、范围和方法也在不断拓展。本文对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相关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展望。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世界遗址遗迹研究领域的权威组织——国际古迹理事会(ICOMOS)于1964年颁布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威尼斯》)曾指出:“……历史文物……不仅包含建筑,也包含任何能够见证文明、社会发展及历史事件的、来自于城市与乡村的环境”;“它(遗迹)绝不局限于伟大的杰作,也可以是过去不太重要、但随着时间流逝重新获得文化象征的任何作品。”

遗址遗迹类资源应具备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反映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成就。在这一点上它与文物相同;但遗迹又是一种特殊文物,是不可人为移动的。

根据《文物保护法》,遗址遗迹类资源相当于如下范畴。

一是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古遗址、建筑、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与著名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及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与教育意义、历史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

二是根据我国国情,具体表现为单体古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等形式。1972年法国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定义为“历史文物、历史建筑及人类文化遗址。”并进一步细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种文化遗产。本文讨论的“遗址遗迹”的概念则相当于“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移动”这一部分。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将常见旅游资源划分为8个大类、31个亚类、共计155种基本类型。其中遗址遗迹类(E类)旅游资源分类详情,如下表所示[2]。

二、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及其利用研究现状

参考文献来自CNKI及互联网等,年份从1999年至2011年。从研究方法看,早期以定性研究为主,兼有少量定量研究;近年来受国外研究影响、及数学建模工具大量引入,定量研究逐渐成为主流。

从研究内容看,1999年-2005年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领域;近年来在基础研究继续深入的同时,大遗址研究、旅游市场、资源开发与城乡建设、公共管理及政府职能等逐渐成为新热点。

(一)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地形象

旅游地形象是指旅游者对接待地旅游资源、产品和服务的总体印象及评价。由于资源同质化现象一直严重,鲜明的旅游形象便成为竞争力的基础。

郭晓康(2011)针对山西平遥旅游发展现状,提供确立当地旅游形象定位的一系列措施,如对建筑风格重新思考、引入“旅游形象识别系统(TCIS)”等[3]。李锋(2008)借助Logit模型对影响古城镇旅游前感知形象要素进行一系列研究,指出8个重要因子并分析其作用程度的大小[4]。陈建明(2008)利用SPSS从物质景观、社会文化两方面对凤凰古城旅游形象要素进行分析,并研究旅游者类型对其影响[5]。

(二)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市场及旅游经济

目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旅游市场综合分析、旅游地经营模式的选择等方面[6-10]。

侯建会(2009)通过比较山西、陕西两省遗迹类旅游业发展特点及差异,指出并分析下列影响因素[6]:资源构成结构的差异;文化侧重点的差异;价值认知与推介模式的差异。

他指出:“文化沟通与精神上的共鸣有助于提升旅游质量,因此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与旅游业间的互动关系”。这也是未来开发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的必然趋势。

刘青(2008)利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了四川成都主城区名胜古迹旅游行业竞争现状[7],结论可推广到更大的市场范围,为进一步研究同类市场提供参考。

当前,我国遗址遗迹类旅游区的典型经营模式有“转让式”和“管理式”两种[8]。前者表现为政府向有关市场主体转让其对景区的经营、管理与收益权,倾向于市场化运作;后者需要行政部门直接推动,有一定的官办垄断性。

蒋满元等(2008)针对文物古迹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对有关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认为在建立有效市场监管的前提下,辅之以恰当制度安排,才会推动各经济主体由竞争走向合作[8]。薛婉珍(2009)认为评价文物古迹的经营管理应从保护状况、经营绩效两方面考虑[9]。前者包括项目投入、政策执行力和完整性;后者包括经营管理活动带来的实际收入、成本控制等。

多数遗迹类景点在开放后实行购票参观,既是经济手段又是管理手段。首先,为了避免过多游客活动造成破坏,门票起到控制游客数量的作用;其次,面对目前财政拨款不足的困境,门票收入也是景点经费重要来源。李晓东(2002)针对部分古迹景点门票价格过高现象进行研究,指出财政支持不力、弥补虚空、价格听证缺失都不利于指导科学定价;另外商业化泛滥也使景区逐渐失去公益性质,成为某些单位赚取利润的工具[10]。

近年来随着大批景区实现免费参观,这一问题已得到缓解。文物古迹的公益性质正在回归。

(三)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保护问题在全部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相关理论较为成熟的领域[11-21]。

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加速,遗址遗迹的生存空间日趋狭窄,与外来开发的冲突也在不断增多。宁夏曾发生一系列古墓葬在商业开发中被损毁事件,部分文物甚至被开发商私人占有[11]。2012年初重庆行营被开发商强行拆除事件[12],再次刺痛了媒体及民众的神经。城市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两者间的脱节,将考验决策者的素养及政治素质[13]。

关于开发与保护的争论由来已久,文献颇多。王小斌(2009)结合四川彝族“渔沙拉聚落”保护规划与当地旅游业发展,认为边远村落民族心理较为稳定,不易受外来文化冲击。若在良性思想指导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对其民族文化的保护、挖掘、整理和展现有积极推动作用[14]。宋子千、宋瑞(2010)针对周庄、宏村等4个古村镇,在对居民、专家两个群体调查基础上利用成本—收益模型对当地旅游开发效果评价进行实证研究[15],认为旅游开发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总之在这个问题上,一切偏激思想都是需要摒弃的。我们反对任何短视行为,也反对一味保护而放弃开发的行为。因此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还将持续存在。

张柏(2005)认为应关注对遗址遗迹周边环境的保护[16],包括物质环境与历史文化环境。由于环境具有动态性,要根据变化的性质谨慎对待。罗述龙等(2010)根据深圳宝安区文物古迹现状,运用“主因子法”对该区80余处文物古迹按其内在价值、保护状况、影响因素等进行定量评估,划分为3类预警方案,以此为依据制定保护与开发措施[17]。

古迹、古建筑作为城市景观特色重要构成部分,通过科学规划,完全会使历史遗存及其周边特色环境在新环境里继续发挥功用。陈军(2005)从宝应县城镇规划案例出发,提出城市更新应考虑保护古迹、塑造特色、完善功能等方面,使古迹在当代城市中得到更好的保护[18]。吴良墉(2009)认为城市功能区、交通线及生态系统的设置都要针对“城市性质如何为旅游发展服务”这一问题,既保持古城整体性又要控制周边环境[19]。邹珺(2004)指出各地古迹规划多隶属于总体规划,由于《城市规划法》有其自身缺陷(如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古迹规划很容易带有传统城市规划的缺点;另一方面,当前各地建设规划多委托专业机构或高等院校设计,较为程式化,往往脱离实际或违背设计者初衷[20]。于学文(1999)通过回顾北京市数十年来发展过程中古迹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21],认为应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古迹周边地带提出明确的建设控制要求,并建议利用经济杠杆协调两者间的关系。

(四)关于“大遗址”类资源的研究

“大遗址”概念,是我国近年来针对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保护的需要而提出的。目前在我国2 35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墓葬及古遗址占到710处,其中“大遗址”为583处[22]。

“大遗址”最早由苏秉琦于1980年代提出[23];1997年《关于加强与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首次以官方形式提出“大遗址”概念[24],当时专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继2005年设立“大遗址”专项保护经费后,“十一五”规划正式确定将重点保护100处大遗址;2009年“中国大遗址保护洛阳论坛”提出:我国初步形成“长城、京杭大运河、丝绸之路‘三条线’、西安洛阳‘两大片区’为核心,100处重要大遗址”的格局[25]。一时间“大遗址”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从“遗址”到“大遗址”,正是我国遗址保护工作走向深入的重要环节[26]。由于这是个相对较新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作出权威定义。相关研究集中于大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大遗址与周边环境及城乡建设的关系等方面。

从属性上看,傅清远(2008)认为大遗址专指那些在规模及文化价值上突出的文化遗址,具有遗存丰富、信息量大、不可再生的特点[27]。张忠培认为大遗址除具有艺术、科学、历史价值,还有文化价值[23]。指出大遗址“不但包括各王朝或民族政权遗留的、有代表性的遗迹、陵墓、地下遗存物及交通遗址,也包括根据历史传说修建的纪念性建筑物(如黄帝陵)等”。

从规模上看,孟宪民(2001)指出大遗址是古人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建设、从事生产生活的遗存[28],是“大规模的文化、环境遗产”,认为它与自然历史环境相关,具有一种自为或计划的群体系统。董欣(2004)认为“面积在3km2以上、有明显区域性”即符合大遗址特征[29]。朱光亚、崔明(2006)认为大遗址并非新的遗址类型,而是各种大型古代文化遗存[29]。张祖群(2006)指出大遗址可界定为“具有重要价值的大面积文化遗存”。其“大”的概念体现在相对规模大、综合价值大、存在问题大、保护难度大等方面[30]。

通过总结思考,笔者认为“大遗址”应具备如下特征。

1.依托于单个或数个有关联的文物单位。范围除中心区域,也包括周边任何相关环境、风貌等。

2.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埋藏有较丰富或重要的文物、古遗迹等。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3.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多个管辖部门。

4.多为露天形态,易受外来损害。

《威尼斯》指出“保护文物建筑,意味着要保护其周边环境”。白海峰(2008)以大遗址环境为切入点研究西安附近汉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等保护利用情况,认为大遗址环境整治应与所在区域发展相结合[31]。冀和(2007)以通济渠为例探讨“线形大遗址”这一特殊形态大遗址的保护问题,认为它实质上是穿越不同行政区域的“文化带”,合理保护有利于沿线地区城乡建设、提高社会经济效益[32]。肖莉(2010)认为大遗址属于土地资源,兼具土地价值与遗产价值。但两者效益常存在矛盾,因此首先要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入手[25]。事实上,对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并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已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樊海强(2005)认为实现大遗址的产业化经营应坚持主体多元化、保护展示现代化、开发深度化、商品市场化、管理科学化[33]。

关于大遗址与社区关系的研究,赵宇鸣、赵荣(2006)利用萨缪尔森的“外部性理论”分析大遗址保护区的居民行为,提出消除“负外部性”的措施是加大政府的购买支出[34]。张宏(2009)通过研究汉长安城内部聚落发展趋势及其对遗址的影响,提出解决聚落搬迁问题的措施[35]。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应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展示与利用模式[22]”,近年来各地在不断摸索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新思路。2001年浙江批准设立“良渚管理区”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创新管理模式[36];还有人建议在大遗址密集地设立国家级保护区[37],认为有利于统一保护利用、取得政策技术支持等。

三、总结与展望

总体来看,关于遗址遗迹类资源与旅游业的研究仍有限,但涉及面广,已有一定建树。从文献来源看,近年来核心期刊的文章数量有所增多,涉及各个领域(表2)

(一)研究对象

纵观全文,目前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文献多集中于旅游市场及目的地研究、旅游资源、综合规划、旅游与环境及社区的关系等;而有关旅游者心理及行为、线路设置、旅游产品开发等则是今后需要关注的方向。

由于遗址遗迹类资源研究处于学术交叉领域,文献多以建筑类、高校学报及综合性杂志为主,纯旅游研究型杂志寥寥无几。作为旅游研究的前沿阵地,旅游学术刊物应更加重视遗迹类旅游资源在旅游业中的重要地位。

(二)研究方法

未来旅游学研究的重要方向是实证研究,可进一步分为数理研究、案例研究等,要求研究者能够提出假设并加以验证。相对于国外同类文献以实践性强、视野广阔著称的特点,国内文献目前仍停留在感性阶段,以理论构建与前沿性研究为主。近年来定量研究、个案研究已有长足进步,多为定性与定量方法兼备。但研究方法、研究领域等略显单一,且多照搬国外相关经验。这也反映了中西方旅游课程教育模式的不同。

(三)研究区域

目前研究以中东部旅游较发达省份最为活跃;西部地区则以大遗址领域为主,综合型研究仍然匮乏。西部民族区域(、青海、新疆等)拥有丰富古迹资源及特色文化,近年来随着区域开发的不断深入,当地旅游业发展如火如荼,相关文献已有一定数量,如罗会光(2008)分析新疆新和县文化古迹资源开发利用的利弊[38];次旺(2011)就的古迹资源及开发价值作了初步探讨[39]等。受环境及研究方法所限,以基础型研究为主,实证分析尚不深入;涉及宗教旅游、生态等专题性研究也相对缺乏。填补相关空白有助于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当地旅游资源及旅游业。

(四)研究展望

随着全社会对于遗址遗迹的讨论不断升温,良好外部环境有利于推动相关研究进展。

我国拥有日益庞大和完善的旅游市场,面对剧增的境外旅客,遗址遗迹类资源日益成为对外宣传本国悠久历史及特色文化的重要基地,地位愈加明显。在深入基础研究的同时,以资源密集区为重点、以国内外相关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拓宽视野和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回顾十余年来研究轨迹,旅游资源、旅游产业、旅游规划等传统领域仍占据主流;有关交通设施、旅游者特征、市场营销、产业政策等新兴研究仍具发展潜力。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遗址遗迹类资源商品化、产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由于各地的资源在规模、价值及功能上各不相同,如何合理选择及评价开发方向、开发模式,值得探讨。

从研究方法上看,针对前沿理论的综述、定性研究将趋于稳定;针对实证的定量研究及混合研究将持续增长。由于研究对象的随机性及建模的不严密性,研究结论存在局限。因此某些开创性研究仍有必要深入开展,在不同区域和文化环境中接受更多验证。

从政府及社会扶持力度来看,近年来源于各级科研基金、特别是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正在增多,对旅游学术研究的重视度在加大。未来针对遗址遗迹类资源的研究需要更多联系实际,真正服务于旅游学科及地方旅游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培端.如何打造舞阳河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旅游经济圈[J].科技信息,2008,(13):648.

[2]高峻.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22.

[3]郭晓康.平遥古城旅游地形象定位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1,(5):85.

[4]李锋.构成古城镇前旅游感知形象的要素研究[J].软科学,2008,22(5):23-28.

[5]陈建明.湘西凤凰古城旅游形象感知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27):11895-11896.

[6]侯建会.秦晋古迹旅游业发展差异及其战略借鉴[J].新西部,2009,(18):49-50.

[7]刘青.谈城市主城区名胜古迹旅游行业的竞争状况[J].商情,2008,(2):71.

[8]蒋满元.文物古迹旅游区经营模式选择的博弈分析[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114):45-48.

[9]薛婉珍.文物古迹旅游区科学管理的评价策略[J].中外企业家,2009,(6):110-111.

[10]李晓东.论文物参观场所门票的性质与作用[J].中国博物馆,2002,(3):14-18.

[11]秦沣.古迹保护的喜与忧[J].新西部,2005,10:10-11.

[12]茆琛,王晓磊.重庆保护性拆除行营,称将尽量留精华[EB/OL].http:///local/2012-02/15/

c_122703300.htm.2012-02-15.

[13]高峰勤.文物古迹的尴尬处境与脱困认知[J].东岳论丛,2007,28(4):200.

[14]王小斌.特色村落的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文化思考[C]//.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世界大会专题会议论文集.昆明:昆明大学出版社,2009:674-682.

[15]宋子千、宋瑞.古村镇旅游开发效果评价:居民感知、专家意见及其对比[J].旅游学刊,2010,25(5):56-60.

[16]张柏.还古迹遗址保护一个真实的环境[J].中国经济周刊,2005,(27):21.

[17]罗述龙,李禹辰.基于分类预警评估体系的文物古迹保护与利用[J].规划师,2010,(18):21.

[18]陈军.试述小城镇建设中文物古迹保护与利用——以宝应县城区文物古迹保护为例[J].江苏城市规划,2005,(2):36-40.

[19]吴良墉.试论历史古迹旅游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以曲阜规划为例[J].国际城市规划,2009,增刊(1):43-48.

[20]邹珺.历史文物古迹规划保护反思[J].山西建筑,2004,(8):12-13.

[21]于学文.文物古迹保护与建设控制——以北京市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1999,(5):12.

[22]单霁翔.让大遗址保护助推经济社会发展[J].中国文化遗产,2009,(4):12-14.

[23]张忠培.中国大遗址保护的问题[J].考古,2008,(1):18-26.

[24]朱光亚、崔明.江苏省大遗址保护规划浅析[J].文博,2006(6):65.

[25]孙利华,王子君.大遗址保护洛阳高峰论坛隆重开幕[N].洛阳日报,2009-11-01(2).

[26]肖莉.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J].中国文化遗产,2010,(1):34-35.

[27]王学荣.中国大遗址保护研讨会纪要[J].考古,2008,(1):39.

[28]孟宪民.梦想辉煌:建设我们的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和园区——关于我国大遗址保护思路的探讨[J].东南文化,2001,(1):6.

[29]董欣.陕西大遗址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研究[D].陕西:西北大学,2004.

[30]张祖群.大遗址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分异探讨——汉长安城案例[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22.

[31]白海峰.大遗址环境整治与区域发展的互动[D].西北大学,2008.

[32]冀和.大遗址环境整治与区域发展的互动[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7,(9):19-22.

[33]樊海强.大遗址产业化经营的初步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3):38.

[34]赵宇鸣、赵荣.大遗址保护中的外部性影响及其消除[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06,36(1):89-92.

[35]张宏.大遗址保护中聚落搬迁研究——以汉长安城为例[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9,29(1):58-64.

[36]秦正长,盛正岗.新辟242平方公里管理区,良渚遗址将得到根本性保护[N].浙江日报,2001-12-24(2).

[37]周兆军.倡议设国家级大遗址保护示范区[J].中国人大,2009-(9-10):38.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8篇

一、古迹的定义

古迹是指古代流传下来的建筑物或具有研究、纪念意义的地方。在这里有两种说法,一是即古代遗迹。多指建筑物或其残迹。如唐?李白《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诗:“冶城访古迹,犹有谢安妗!甭逞浮妒樾偶?致黎烈文》:“我们要保存故宫,不过不将它当做皇宫,确是作为历史上的古迹看。”

另一种说法是指古人的法书墨迹。《隋书.经籍志一》:“又聚魏已来古迹名画,於殿后起二台,东曰妙楷台,藏古迹;西曰宝迹台,藏古画。”

由此可见,古迹是指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包含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街市,考古遗址及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涵盖政治、防御、宗教、祭祀、居住、生活、娱乐、劳动、社会、经济、教育等多方面领域,弥补文字、历史等记录之不足。

二、古迹旅游资源的涵义

(一)古迹旅游资源概念

人们把这种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历史文物真迹标为古迹旅游资源,它是人类在各种活动中创造的、把动态的历史用静的实物体现出来、能激发人们旅游动机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二)古迹旅游资源分类

古迹结合旅游,可分为名胜古迹和历史文物古迹。

1.名胜古迹

是指风景优美和有古代遗迹的地方。中国名胜古迹众多。名胜古迹里最直观的文化现象恐怕就是那些浩如烟海的楹联了。这些楹联,或镌刻于亭台楼阁,或分贴于寺庙祠墓……以抒发兴致和情怀,它们不但为山水增色,美化了环境,又是游人吊古凭史的场所,既陶冶了人们的情操,又得到了大自然的享受,所以世世代代为人所称道、传颂。

2.历史文物古迹

是指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活动遗迹、遗址、遗物及遗风。它按照历史时期可分为:古代遗址和近现代重要史迹;按照文物古迹的形式、特点可分为:居住遗址、生产遗址、古战场遗址、古城与村落遗址、古建筑遗址、摩崖石刻遗址;按照反映人类活动可分为:生产活动类、生产类和精神类。

在这些分类中,还可细分,例如:

(1)人类历史文化遗址可分为:古人类文化遗址、社会历史文化遗址以及历史名人遗迹。

(2)古代建筑又可分为:皇家建筑、楼阁亭台建筑、墓陵建筑、宗教建筑、居民建筑、其他重大工程建筑,如防御工程、古代桥梁、古代水利工程等。

(3)历史文物可分为:原始社会文物遗存、青铜器遗存、陶瓷器遗存、雕塑遗存以及古代绘画遗存。

这些历史文物古迹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真实写照;是我国辉煌历史的美学展示;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集中凝聚;是我国古代科技的高度浓缩。

(三)古迹旅游资源的特点

古迹旅游资源不同于一般的旅游资源,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

1.时代性,即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

任何文物古迹都是一定时代(或年代)的产物。从结构、形式到内容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蕴含着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诸多内容和信息。它们是人类历史遗留下来的遗存,是历史的残迹,这就决定了文物古迹不能再生产,建造。虽然人们现在可以复建,仿建出外形一样的古迹,但却无法复制文物古迹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信息。因此,文物古迹也就具有不可替代性。

2.物质性

文物古迹是有形的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文物古迹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都是由人们用一定的材料制作或建造的。文物古迹的物质性和形态(种类、造型),使它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文化内涵深藏于物质载体之中。

3.价值的客观性

文物古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包含着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和艺术文化等丰富内涵。它的价值是凝结在文物古迹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

4.突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

如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民族文化,加之地域辽阔、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的差异,文物古迹的种类和风格非常丰富。

5.实用性

许多古建筑可以作为生活居住、游乐活动等场所;很多古老的水利工程,至今仍发挥着重大作用。如京杭大运河、都江堰、灵渠等。

三、古迹旅游的涵义

为了了解历史,继承文明,人类需要去考证、去分析,人们对古迹旅游资源越来越关注,为了追溯历史,回首往事,人们对祖先遗留下来的历史遗址、古陵墓、古建筑、历史文物古迹也越来越感兴趣,由此产生的旅游方式,称为古迹旅游。

古迹旅游是主题旅游中一种形式,是以观赏游览历史古迹资源为主要内容,游客不仅能够获得精神上享受,更能增强其历史感和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

文物古迹与旅游的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和十分密切的关系。旅游离不开文物古迹,文物古迹借旅游发挥其作用,流传其历史,传播其信息。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三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在认知了古迹、古迹旅游资源、古迹旅游之后,在此提出了三个问题,即是不是所有古迹都能成为旅游资源?是不是所有古迹旅游资源都能成为古迹旅游产品?是不是所有古迹旅游产品都能带来效益?下面谈谈我的个人观点,供大家探讨:

(一)文物古迹与旅游资源之间的关系

将历史文物古迹开发为旅游景观乃是着眼于经济和社会效益,它能促进旅游消费,刺激经济发展,带来可观的利润,同时能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启迪后人、警示后人,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古迹资源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用于旅游业开发,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视为旅游资源:

1.历史的知名性

该古迹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曾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2.文化的展示性

历史遗址旅游是历史文化的体验之旅,只有物质遗存丰富、文化内涵浓厚的历史遗址,才能让普通游客看有所知,知有所思,感触深刻,难以忘怀。

3.开发的可能性

旅游者的大量进入,必须会对历史遗址的遗存环境带来干扰,影响遗址的寿命,旅游开发不会对其造成负面影响的历史遗址才能够允许旅游业开发利用。

古迹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的最优形式就是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价值高;观赏内容丰富;观赏性强;文物古迹与周边的人文、自然景观相协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可入性好。如北京的故宫、西安的秦陵兵马俑、洛阳的龙门石窟皆因有最优的旅游资源表现形式而蜚声中外,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景区。

(二)古迹旅游资源与古迹旅游产品之间的关系

古迹旅游资源必须开发转化为经济良好、社会和生态效益高、吸引力强的旅游产品之后,才可言谈发展古迹或文化旅游业。而且在古迹旅游资源开发、转化之初,就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必须坚持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与游客流量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潜在古迹旅游资源都值得开发,也不是所有的潜在资源都适合于现在开发。开发与否,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来认识和开发,因为不同游客的需求是不同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游客的需求也是变化的。

(三)古迹旅游产品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1.丰富完善的古迹旅游产品能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

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实现社会效益。

2.单一的古迹旅游产品结构,无法形成产业链,不能实现旅游综合效应

古迹旅游旅游产品结构单一,仅仅重视观光旅游区(点)内的旅游者需求,而忽视他们在景区滞留期间的餐饮、娱乐、社交、住宿、休闲游憩等需求,没有形成旅游产业链,那么留下的仅仅是“门票经济”,不能体现最大限度的旅游经济效益,自然也就实现不了当地的综合效益。

3.针对性、目的性较强的古迹旅游产品,同比效益有限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9篇

历史文化遗迹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历史积淀的精华,是一个民族、国家、地区、城市、社会共同生活人群的集体记忆,是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具有不可移动性的遗址、遗存,能够体现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对现代历史研究和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历史文化遗迹不可再造,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关注的是比较闻名的历史文化遗迹,而忽视了那些散在民间的、名不见经传的历史文化遗迹。吉林西部,特别是在白城市所辖的洮北、镇赉、洮南、通榆、大安等县、市、区境内分布着多处历史遗迹。新石器时代后期,这一地区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用具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广袤无垠的土地上,依托一江两河,繁衍生息,留下了一些遗迹遗物,同时丰富多彩的民风和民俗至今仍深深影响着吉林西部人民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吉林西部历史文化遗迹有待于去保护,有待于展示给世人。城四家子古城坐落于白城市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的洮儿河北岸。古城是一座典型的辽代古城,1961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又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恩地局”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兴隆街中段北侧,始名于清末光绪皇帝赐封札萨克图郡王旗“蒙荒行局”。历经沧桑,几度易主。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阎宝航、陶铸同志曾驻“天恩地局”办公。几经战乱,除前院“双门照壁”被拆除和后花园被占建房外,无重大破坏,保护尚好。1987年11月,被定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洮南双塔,俗称“双塔子”又名保安塔,为清初十五旗葛根庙的寺前喇嘛塔。双塔距洮南市区9公里,濒临洮儿河,西距辽金泰州城址,仅1.5公里,198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葛根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东南30公里洮儿河左岸,陶赖图山南坡脚下。葛根庙建于1798年,是东北地区最大喇嘛庙,仿斯热捷布桑庙式样的寺庙群,共有梵通寺、广寿寺、广觉寺、宏济寺和慧通寺五大殿堂,总面积6万多平方米,鼎盛时曾有1200名喇嘛,目前庙内共有喇嘛20多名,在每年4月15日的庙会日,参加庙会的人达4000多人。吉林西部及其周边地区还有许多历史文化遗迹值得我们去保护、去研究、去利用,这里限于篇幅主要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让大家通过窥一斑而见全豹。

二、吉林西部历史文化遗迹的特点

吉林西部历史文化遗迹有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悠久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吉林西部分布着多处历史文化遗迹,在20世纪80年代,对包括白城市区和当时白城地区所属的9个县市进行统计研究,早在一万年以前的吉林西部就有人类活动。吉林西部的所辖地区新石器时代开始于大约7000年前,而止于距今3500年前后。在这个历史阶段中,生活在这个区域的先民勤劳勇敢,机敏智慧,同大自然进行着英勇的搏斗,并创造出了绚丽多彩的物质文化,成为我国光辉灿烂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代繁衍生息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则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

(二)地域特色

吉林西部无论是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还是新石器时代的左家山文化、昂昂溪文化、富河文化,再到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大安渔场墓地,隋唐时的方家围子遗址,辽金时的泰州遗址,明清时的永发河遗址,都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我们的先民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过程中所留下丰厚历史文化遗迹,这些历史文化遗迹激发后人不忘历史,缅怀先烈的情感。

(三)分布较广

吉林西部位于科尔沁大草原东部,这里自古以来具有独特的区域环境,世世代代养育了我们的先民,他们创造了丰富的文化,留下了厚重的历史文化遗迹。20世纪80年代,经过专家学者的研究和统计:吉林西部有新石器时期遗迹127处,其中,镇赉县有50处,洮北区有4处,大安市有20处,通榆县有38处,洮南市有15处。

三、文化遗迹保护的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人们在文化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使得历史文化遗迹显示出越来越大的精神价值和经济价值。全力保护和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迹,正日趋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人们的共识。从21世纪初至今,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注意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以2002年党的十六大为标志,在短短的5年里,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2005年首次决定在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2006年11月文化部公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颁布了《文物保护条例》与《名城保护条例》,促成一批文物列入了《世界遗产目录》。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使命,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局面。历史文化遗迹是宝贵的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对文化传承乃至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更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应该把生态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结合在一起,使二者相得益彰,发挥各自的效益。吉林西部历史文化遗迹,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通过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探讨吉林西部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能够对中国东北草原民族文化生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能够把美丽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使之散发着独特的北方渔猎文化的魅力。同时,也能够对开发旅游资源等现实问题提供借鉴。历史文化遗迹除了具有审美价值、教育价值、科学价值,还具有经济价值。旅游为人们认识、利用历史文化遗迹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利用历史文化遗迹,可以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和吸收人力资源,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分工,实现跨学科协作,通过深入这一区域的历史文化遗迹,探索凝结千百年来该地区民众智慧的历史创造,发掘这一地区文化的深厚底蕴,揭示其中个性化的文化内涵,为地方经济的发展献策献力。对悠久的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是打造白城文化旅游业的有益尝试。开发旅游资源不仅集中展示了吉林西部独特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树立了白城新形象,而且向世人充分展现了这一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现了这一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前景。吉林西部曾是中国东北的政治中心,受传统思想影响比较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整体来说这些文化古迹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和民族色彩,有着自身的特点。对该地区的历史遗迹进行保护,了解这一地区先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研究内容极为多样,任务极其繁重。吉林西部历史文化遗迹资源丰富,其保护利用已得到我国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尤其是东北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还存在不少差距。加强对这一地区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对于挖掘区域文化底蕴、梳理文化脉络、促进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集中体现本地区的特色资源有助于促进和提升该地区文化水平,彰显区域民族文化特色。这对于提升吉林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的知名度起着重要作用。建设和弘扬吉林西部文化,开发吉林西部旅游业,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白城师范学院作为吉林西部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有责任和义务来担负起本地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责任,热爱家乡,发展家乡,展示家乡,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挖掘该区域文化底蕴,梳理文化脉络,对于促进和提升白城区域文化水平,彰显区域民族文化特色,促进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聂翔雁 单位:白城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赵福山.通榆县志[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历史遗迹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经济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保护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保存城市的记忆和遗产,保存自己民族的源和血脉以及浓郁的文化传统。

那么,历史文化遗产是否存在经济价值呢?经济价值是指任何事物对人和社会在经济上的意义。经济学上所说的“商品价值”及其规律则是实现经济价值的现实必然形式。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前在自然状态的土地上,经人类开发出来的产品,包含人类劳动的物化,具备经济价值的功能与特性,对人和社会具有经济上的意义,即具有经济价值。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经济的经营。

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悠久历史的载体,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体。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其意义重大: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人类历史发展有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或民族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从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至今,我国的历史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人类发展历史,喻古明今,有利于促进社会进一步发展。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古文化研究有重要意义

在文化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古建筑、构筑物等隐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如我国山西大同市的古城墙,大同早在作为北魏拓跋氏的都城的时候,就已经修筑有规模宏大的城池。到了明朝初期,由于是京畿屏藩,军事位置十分险要,因此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大将军徐达在旧城基础上增筑,形成今天世人所看到的大同镇城。最后形成的大同镇诚呈大致正方形,边长达到1.5公里和1.75公里,周长6.5公里,面积2.63平方公里,以巨大的条石为基础,城墙内芯为三合土夯筑,外包每块重达17斤的青砖,城墙高14米,垛墙上又砌长5米、高0.8米、厚0.5米的砖垛,垛间距0.5米,共580对垛子,据说代表了大同当时所辖的村庄数。大同镇城遗迹保留对研究北魏及明清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文化是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现代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发展旅游经济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文化遗产保护得越好,其利用价值也就越大,旅游业和其它相关产业才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旦历史文化遗产因过度开发或保护不力而丧失殆尽,旅游业和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发展我国的旅游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之加强保护,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历史文化遗产的持续破坏不断提升其经济价值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存环境所受到污染与损害已经触目惊心。人类的生存环境,除了直接面临着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的自然生态的威胁外,还存在着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科技等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商业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的旅游资源开发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以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问题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因此,利用经济学的供给规律来分析:由于历史文化遗产是稀缺资源,甚至是衰退资源,故它的供给弹性为零。在这种情况下,供给曲线与坐标横轴垂直,其斜率无穷大。这时,无论价格如何变动,供给量均不会变动。在历史文化遗产供给量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人们需求量的增大,不仅有相对应的价格,而且价格还随着需求量的增长而增长。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护稀缺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支付意愿将不断上升,亦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将不断升值。

三、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难达共识

虽然社会总体上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群的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存在差异,导致认识和利益要求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如在城市建设中对一些古迹遗址的去留问题上,在一些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景观要不要新建的问题上意见相左。这种状况导致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因为缺乏共识而难以处理。

2.历史文化遗产家底不清

许多历史文化遗产沉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碰到历史文化遗产时,讲不清道不明,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本没有调查、登记,更谈不上公布文保单位及对其进行合理规划。

事实上,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怠慢,就是对其经济价值的低估,在很大程度上将制约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历史文化遗迹的经济作用

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遗迹,象一颗颗璀璨的宝石,镶嵌在华夏大地。它们不仅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中熠熠生辉,在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同样会闪闪发光。

(一)增添城市形象的光辉

历史文化遗迹就是城市的一道光环,同其他成就相结合,城市的形象会更加高大与辉煌。例如,山西省的平遥市,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名城,身价倍增,旅游、商贸及其它产业相继发展,这个晋中小城的兴旺发达,指日可待。因为,其著名的历史文化古迹不仅扮演过英雄史诗,而且汇集着那些年代的文学艺术和多种科学技术知识。其次,文化积淀丰厚,表示文明程度高。文明城市意味着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民风淳朴,热情友好,无论投资、通商、旅游、文化交流,人们都乐意前往。

(二)增强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