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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县二五年元月卷烟销售数据来看,我县共销售卷烟1119.5箱,一、二类卷烟销售55.67箱,占总量的5,同比62.89箱下降0.4。今年春节比去年提前13天,理论推算元月一、二类卷烟销量应比同期上升,为什么会下降呢?带着疑问我抽查了本县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卷烟零售户。一、卷烟零售户的经营现状
抽查对向为大小型超市、闹市区、生活小区内零售户,销售结构较高。到以上零售户消费的人群一般消费水平都属中、高档。发现以下销售情况:
1、消费者来买烟时,说来包5元的黄果树,老板头也没抬丢出一包烟,找了钱,接着招呼下一位。
2、熟客来了,招呼到:“××,取包烟。”老板不用问品牌取出一包他熟知的烟。
3、消费者叫了几声取包烟,见没回声,扭头就走。
4、坐在火箱里打牌,有人买烟装没听见或叫小孩去取或让消费者自取。
5、在门前卖早点,正忙着,说:“自己取,钱丢在柜台里。”
6、正忙着做家务,也是叫小孩取或自取。
目前,我国报刊发行数据普遍缺乏第三方认证,直接导致虚报发行量的盛行,混乱的发行数据实质性损害了广大广告主和强势发行报刊的利益。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的成立,开启了中国报刊发行量第三方认证之门,代表了中国报刊市场规范化的发展方向。
零售发行是我国目前市场化报刊最主要的发行方式。杂志方面,在发行和广告效益都较好的杂志里,零售量占总发行量的比例一般都达到80-90%,有部分杂志的发行甚至100%依靠零售;在经营效益较差的杂志里,往往都在困惑于如何打开零售市场,订阅往往极少。报纸方面,广告投放量最大的都市报零售占总发行量的比例通常也超过60%-70%。零售发行量的调查对比结果往往可以准确反映市场化报刊实际发行量的对比状况,对选择报刊进行广告投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北京开元策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策略),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报刊发行研究的专业性机构,在跨度四年的时间内,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中心城市,数十个类别近500余种的强势报刊进行季度性零售量监测,调查范围囊括了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强势报刊。通过科学的调查手段,开元策略获取了主要报刊实际零售发行的第一手数据,通过客观分析对比零售数据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报刊广告投放参考》,是揭开虚报发行量面纱,进行报刊真实发行量比较的最有参考价值的资料,是发行量第三方认证的有效替代品。以下所有数据均精选自《中国市场化报刊广告投放参考》,对部分热点报刊类别进行了分析。
从《中国市场化报刊广告投放参考》可以获得开元策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中心城市,对主要市场化报刊进行定期零售市场监测研究的结果中,对广告投放有参考意义的零售市场信息。根据《中国市场化报刊广告投放参考》提供的信息,可以对不同报刊,在不同城市的零售期发实销总量进行客观的比较。
开元策略作为专业性研究机构,站在独立第三方立场,以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应用专业和科学的方法,对报刊零售市场进行自主性调查和研究,在不受报刊发行数据利益各方中任何一方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
数据来源:北京开元策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报刊零售终端进行了抽样调查,共收集有效样本572个。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筛选有代表性的报刊销售摊点,采用访问员问卷面访的形式,要求访问员协助摊主当场完成问卷。访问完毕后,经过对超过30%已执行问卷所进行的走访及电话复核表明,全部调查的访问工作均符合调查程序的规范和质量要求。
指标说明:开元销售指数是报刊实际零售量的指数化表现,报刊实际零售量是开元销售指数的N倍(定值)。开元销售指数能够反映单种报刊与整体市场(以30种基础报刊代替)的销售对比情况,可以消除季节性变动等因素对销售的影响,对报刊的销售状况进行连续性的跟踪分析,利用这个指数可以大体推断单种报刊零售市场的规模,也可以根据这个指数对任何两种报刊进行期发量大小的比较。
四大城市各类别零售规模合计第一的报刊(1)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不仅是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作出重要调整的一年,也是零售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这一年来,在全体储蓄检查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较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更令我们欣慰的是,在××××年基本没有发现经济案件和发生特大业务事故。现将××××年度的工作简单回顾如下:
一、各位储蓄检查辅导员严格履行自己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零售业务检查,纠正了一些执行规章制度的偏差,发现了一些违章隐患,部分支行还制定并执行了业务核算质量检查考核标准,保证了各支行零售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组织了两次全市性的零售业务大检查,重点围绕储蓄科的管理,事后监督的质量,责任卡、凭证管理、特殊业务等易发案部位,对全市个支行的个营业点进行了专题检查,检查面占全部网点的。通过检查、通报、整改,不断规范全市的零售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三、在各位检查辅导员写出研讨文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三次“易发案部位研讨会”,对零售业务的易发案部位分个专题进行研讨,通过研讨交流了一些业务中的难点,对规范管理、提高检查辅导员的制度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结合急需解决的问题,还组织检查辅导员对集零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为我处制定集零业务管理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四、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集零业务、挂失和按姓名查帐号业务布置了两次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一些重点部位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零售业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根据省行零售业务处的要求,以“加强服务和执行制度”为专题进行了调研,不少检查辅导员深入一线,与储蓄科长、所主任、柜员一起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文章,提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为我行零售业务处写出调研报告提供了依据。
六、各支行普遍重视业务培训,检查辅导员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年,各支行共举办培训班期,参训员工累计达人课时,按全市名储蓄员工计平均每人培训课时。培训的内容除一些新业务的培训外,大多数是对一些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对差错事故的分析,对规范一线柜员和事后监督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对全体储蓄检查辅导员分两期进行电脑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率为,初步掌握了用电脑处理检查辅导台帐的技能。目前,已有个支行的检查辅导员在电脑中分所建立检查台帐,个支行的检查辅导员用软盘上报检查辅导月报。
储蓄检查辅导工作年度总结
××年在全体储蓄检查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较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更令我们欣慰的是,在××年基本没有发现经济案件和发生特大业务事故。现将××年度的工作简单回顾如下:
一、各位储蓄检查辅导员严格履行自己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零售业务检查,纠正了一些执行规章制度的偏差,发现了一些违章隐患,部分支行还制定并执行了业务核算质量检查考核标准,保证了各支行零售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组织了两次全市性的零售业务大检查,重点围绕储蓄科的管理,事后监督的质量,责任卡、凭证管理、特殊业务等易发案部位,对全市个支行的个营业点进行了专题检查,检查面占全部网点的。通过检查、通报、整改,不断规范全市的零售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三、在各位检查辅导员写出研讨文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三次“易发案部位研讨会”,对零售业务的易发案部位分个专题进行研讨,通过研讨交流了一些业务中的难点,对规范管理、提高检查辅导员的制度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结合急需解决的问题,还组织检查辅导员对集零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为我处制定集零业务管理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四、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集零业务、挂失和按姓名查帐号业务布置了两次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一些重点部位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零售业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根据省行零售业务处的要求,以“加强服务和执行制度”为专题进行了调研,不少检查辅导员深入一线,与储蓄科长、所主任、柜员一起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文章,提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为我行零售业务处写出调研报告提供了依据。
六、各支行普遍重视业务培训,检查辅导员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年,各支行共举办培训班期,参训员工累计达人课时,按全市名储蓄员工计平均每人培训课时。培训的内容除一些新业务的培训外,大多数是对一些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对差错事故的分析,对规范一线柜员和事后监督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不仅是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作出重要调整的一年,也是零售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这一年来,在全体储蓄检查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较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更令我们欣慰的是,在××××年基本没有发现经济案件和发生特大业务事故。现将××××年度的工作简单回顾如下:
一、各位储蓄检查辅导员严格履行自己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零售业务检查,纠正了一些执行规章制度的偏差,发现了一些违章隐患,部分支行还制定并执行了业务核算质量检查考核标准,保证了各支行零售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组织了两次全市性的零售业务大检查,重点围绕储蓄科的管理,事后监督的质量,责任卡、凭证管理、特殊业务等易发案部位,对全市个支行的个营业点进行了专题检查,检查面占全部网点的。通过检查、通报、整改,不断规范全市的零售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三、在各位检查辅导员写出研讨文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三次“易发案部位研讨会”,对零售业务的易发案部位分个专题进行研讨,通过研讨交流了一些业务中的难点,对规范管理、提高检查辅导员的制度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结合急需解决的问题,还组织检查辅导员对集零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为我处制定集零业务管理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四、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集零业务、挂失和按姓名查帐号业务布置了两次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一些重点部位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零售业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根据省行零售业务处的要求,以“加强服务和执行制度”为专题进行了调研,不少检查辅导员深入一线,与储蓄科长、所主任、柜员一起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文章,提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为我行零售业务处写出调研报告提供了依据。
六、各支行普遍重视业务培训,检查辅导员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年,各支行共举办培训班期,参训员工累计达人课时,按全市名储蓄员工计平均每人培训课时。培训的内容除一些新业务的培训外,大多数是对一些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对差错事故的分析,对规范一线柜员和事后监督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对全体储蓄检查辅导员分两期进行电脑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率为,初步掌握了用电脑处理检查辅导台帐的技能。目前,已有个支行的检查辅导员在电脑中分所建立检查台帐,个支行的检查辅导员用软盘上报检查辅导月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售行业出现了一些新的促销形式,丰富了经济生活,繁荣了市场,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商业零售企业(以下简称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促销宣传行为不规范;在促销时采取谎称降价、虚构原价等标价方式及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作出诸多限制;开展促销活动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等等。这些不规范的促销活动与“诚信兴商”的商业道德相悖,损害了零售商自身形象,引发了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还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1号),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包括整治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在内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商业环境,促进零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年5月18日,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整规发[*]269号),明确将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等六类商业欺诈行为纳入专项整治工作。*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9号),明确提出要“引导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依法打击商业欺诈,整顿规范流通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及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兴商意识,使企业通过不正当促销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现象得到明显好转,促销行为更加规范,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促销活动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基本得到治理;建立公平、规范的促销环境,维护零售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分工
(一)制定有关规定,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商务部要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制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零售商在促销安全、促销宣传、促销价格、促销商品质量保证等方面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建立部门间的协调管理机制。
近年来,零售行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即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在全国各地引发了多起供应商哄抢货物等,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整规发[2005]269号),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以下简称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有利于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共同发展,从而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明确提出要“引导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依法打击商业欺诈,整顿规范流通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及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意识,使零售商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得到预防和有效遏制,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零供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建立正常、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分工
(一)制定有关规定,建立协调机制。制定《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零售商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的具体表现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等,预防、查处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同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建立部门间的协调管理机制。
(二)对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预防在先。零售商超出合同期限、有能力偿付而故意不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即为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地区存在的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对供应商反映强烈、特别是涉嫌诈骗的零售商,要通过行业协会等掌握该企业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况,包括被拖欠的供应商数量、拖欠的货款数额、拖欠的时间等,提早采取应对措施。
零售业者最为担心的问题包括因顾客和员工行窃、供货商欺诈及行政失误导致的产品库存损失。根据最新公布的《全球零售盗窃晴雨表2011》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从2010年7月到2011年6月的整年间,零售业的此类损耗高达人民币73.70亿元。
《全球零售盗窃晴雨表》为年度调查报告,自2001年推出欧洲版后,于2007年起将调查范围扩至全球。本报告由英国诺丁汉零售研究中心负责编撰,研究经费则由保点系统公司独立赞助。此项调查是当前全球最具规模及最详尽的零售盗窃与犯罪调查。
今年的《全球零售盗窃晴雨表》调查由保点系统公司负责进行,并首次将韩国纳入调查范围中。监察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全球零售业的损耗状况,提供了对43个国家大型零售商的问卷调查结果,针对4750家大型零售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共回收1187份有效问卷。参与调查的企业共经营251895家商店,累计营业额达人民币63734.36亿元 。
根据《全球零售盗窃晴雨表2011》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零售损耗率为1.11%,虽然仍位列全球损耗率最低的十个地区之一,但与去年同期的1.04%相较,上升6.7%,升幅为亚太区之冠,并达到四年来最高值。
报告显示,全球大部分市场在调查期间零售货品损耗额都有所攀升,原因包括入店偷盗案件增加、员工欺诈行为以及有组织的零售犯罪率上升。2011年全球零售货品损耗总额高达人民币7693.34亿元,约占全球营业额的1.45%,与2010年的1.36%相比,损耗率上升6.6%。
在中国方面,从造成损耗的原因分析来看,“顾客入店行窃”所造成的损失最高,占49.8%,总共造成国内零售业损失达人民币36.69亿元。
“内部及行政失误”是国内零售商品损耗的第二个原因,占总损耗率的22.8%,相当于人民币16.79 亿元(2.60亿美元)。此比例为亚太区市场中最高,亚太区市场在这方面的平均损耗率仅为17.1%。
其他造成损耗的两个原因分别为“员工行窃”以及“供货商欺诈”,前者占总损耗率的20.6%,相当于人民币15.18亿元;而后者占损耗的6.8%,相当于人民币5.03亿元。
GSP是一个完整性系统工程,它涉及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运作的方方面面,企业在完成了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与养护后,销售环节服务要求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应该注意的是药品的陈列:
药品陈列
1.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在陈列药品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正确选择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针对具体品种应参照以下规定陈列存放:
⑴根据销售需要合理确定药品陈列数量;
⑵陈列药品的包装和质量应符合规定;
⑶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今年以来,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一部署下,北京市各区县开展了统计督导工作。统计督导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以服务调查对象为原则,通过面对面的业务督导和指导,加强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调查对象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统计督导与统计执法相比,程序基本一致,只是对检查结果的处理不同,督导中发现问题是及时指导调查对象改正,统计执法发现问题则要依法处理。
■ 统计督导工作一般要求
统计督导工作由各区县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因涉及调查对象较多,需要一批熟悉统计业务并获得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应事先通知,并依据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表格作现场督导检查。
被督导单位应提供齐全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相关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统计登记证;二是统计相关资料,比如经普方案、2008年经普统计年报和其他统计年报,统计台账等;三是填报统计年报的依据,指单位2008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相关费用的明细账表(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能源指标有的还涉及会计相关原始凭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应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应缴税金科目的应缴增值税科目,已有2008年审计报告的单位需提供审计报告。
■ 统计督导检查内容
统计督导检查内容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统计基础工作,即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人员拥有统计从业资格、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布置会暨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数据审核等情况;二是统计数据质量,主要涉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报表、2009年定报、2008年日常年报的数据质量,通过查看相关内容,了解被督导单位的情况。笔者根据2009年2月份已督导的企业的情况,将督导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归纳如下:
行业划分是否准确
通过查看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2008年《利润表》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判定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督导中发现,2008年经济普查新纳入规模以上的企业中,有部分行业划分存在问题,其中一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左右的企业,90%以上的营业收入为销售商品实现的,应为商业的批发业,清查时按工商执照照搬为投资管理的服务业;还有的清查表为商品零售业,企业是在商场设有专柜销售商品,与商场结算货款,实际是以商品批发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