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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办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对外开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办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干事创业,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条评选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突出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全办干部职工或本科队站在工作中自身创造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跨科队站联合合作完成的创新成果,必须经联合科队站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在贯彻全办重要工作部署中,勇于创新,积极对外联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重大突破;
(二)对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办党组决策,取得了明显效果;或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肯定并予推广或表彰的;
(三)创新成果应在月督查中体现;一般应评选为年度全办大事。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业技术干部的资格评审、聘任、考核及评选优秀专业技术干部的程序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干部
2引用标准
2.1人职发〈90〉第4号《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2人职改字〈87〉10号《关于在企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2.3晋纺科字〈97〉6号《关于山西省纺织系统科技功臣、科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3管理内容与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政〔〕18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人事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工问责工作,正确、及时地处理问责事项,根据《县人事局关于实行干部职工问责制的决定》和《人事局行政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问责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同一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问责事项是指《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问责内容。问责工作依照《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条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理恰当、程序正当、手续完备;在适用问责规定上人人同等;局办公室调查处理问责事项,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章受理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一、重要意义
促进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变工业“低、小、散”状况,优化我市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任务。2009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了146家省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我市有4家企业列入其中,这些企业在行业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形成一批在全市工业行业中有引导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群体,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二、培育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育发展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0亿元以上企业2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5亿元以上企业50家。全市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从现有的1%提高到2%以上。龙头骨干企业真正成为工业行业的排头兵和转型升级的示范者。
三、认定范围及数量
1、《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重点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9]99号)以及《丽水市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中确定的机械装备、不锈钢、建筑五金、合成革、鞋革、汽车配件、照明电器、竹制品、木制玩具、羽绒服装、日用及精细化工、特种合金材料、生物医药、特种纸和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
2、全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确定30家。其中:机械装备及不锈钢产业各确定4家;建筑五金、合成革、鞋革、汽车配件、照明电器、竹制品、木制玩具、羽绒服装和日用及精细化工等产业各确定2家;特种合金材料、生物医药、特种纸和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各确定1家。
四、申报条件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加强对干部创事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激励和引导干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抓典型、抓重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干部创事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干部创事业工作实行项目服务管理,开展干部创事业“创业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创新奖”的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立足于打造亮点、创造特色,选择1至2项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向县委组织部进行申报。
2、县委组织部将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收集汇总,报干部创事业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认,正式通报,下发实施。
二、“创业创新奖”的评选办法
按照“年初申报、全程跟踪、定向督查、年终评比“的方式进行评选表彰。
(一)年初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干部创事业大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申报并得到确认的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单位的每个干部也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业务工作,制定干事创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审查后组织实施。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冀职改字【200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冀职改字【20__】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