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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摘要】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年增长率为0.58%,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担。为了能够减轻由人口的快增长带来的沉重压力,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计划生育”的策略。在“计划生育”的影响下,我国的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但是也导致了一些新问题的出现,例如子孙赡养父母和老人的压力较大、受溺爱程度较高、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频繁发生。由此可见,计划生育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探讨,即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引发因素、防范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几点措施,希望对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引发原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9-0118-02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渐深入,一方面缓解了我国的人口负担,但是另一方面使得计划生育科的医疗纠纷也在不断地增加。要想有效地防范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产生,必须先对导致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在分析引发因素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一些改进。

1 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引发因素

1.1 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很多病人在进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检查或治疗时,其家属对相关的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一旦医疗结果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期望值出现一定的偏差,便会使得病人及其家属觉得是院方的责任和计划生育医疗人员工作的不负责,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

1.2 病人经济状况的影响。目前,随着经济地飞速发展,物价也呈现着持续上涨的趋势,医药用品也不例外。医疗制度改革之后,由病人自己承担的医药费比例上升,使得病人的经济负担也随之增加。很多病人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佳,甚至无法承担起较高的医疗费用。这一现象造成很多病人无法得到有效地治疗,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医疗纠纷的产生。

1.3 医疗技术水平较低。1982年,“计划生育”被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一直以来,计划生育的工作都非常顺利地展开,但是计划生育科的医疗技术仍没有得到较好地提高。相对于世界的计划生育科的医疗技术水平而言,我国的医疗技术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地位,严重阻碍了我国计划生育相关疾病的治疗,让很多病人恢复身体健康受到一定的限制。

2 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完善医疗制度。严重的医疗负担,让我国很多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们得不到有效地治疗,使得疾病的恢复受到一定的限制。对此,国家应该不断地完善医疗制度,对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的病人进行有效地治疗保障,减轻他们医疗费用的负担,促使他们能放心地在医院进行治疗,保证身体的健康和疾病的顺利治疗。

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种:1.设定收支平衡的预算工作,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对相关财政基金进行有效、合理地管理。2.在政府的补助上,激励社会资金的参与,强调社会的责任感,通过利用社会慈善资金为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们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引导人们积极参保。3.将老年人和幼儿的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工作的重心,分步实施相关的医疗制度。

2.2 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较低,严重阻碍了我国计划生育医疗工作的顺利展开。由此可见,提高医疗技术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我国的医疗技术在世界上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为了能提高我国的计划生育科医疗技术水平,可以借鉴其他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的发展经验。通过引进较高的医疗技术和功能较强的医疗设备,为我国计划生育科的治疗工作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促进我国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在工作时,医院可以加强技术交流,发展医疗方面的先进技术,从而提高我国的医疗水平。

2.3 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素质。很多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工作人员,并没有拥有较扎实的医疗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容易造成一定的失误,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为了解除这一弊端,国家应该提高对计划生育科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应该有所松懈;医院应该注重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素质,录用医疗工作人员时应该采取相对严格的态度,做好医疗人员的职前培训工作;计划生育科的医务人员应该在工作中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这些都能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产生。作为医生,应该熟悉地掌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提高自己的诊治水平,并应该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待病人应该善意真诚。还需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发生医疗纠纷时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4 医疗人员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很多病人对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的了解程度较低,使得在发生其他并发症后判定为医院的失职,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主要原因之一。为了能让病人能有效地了解自己身体的真实状况,计划生育科的医疗人员应该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对病人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全面、通俗且真实地告诉病人其所患疾病的病情和诊断方法。并帮助病人及其家属分析治疗的利弊,从而选择适合病人真实身体状况的治疗方案,获得病人及其家属的理解,改善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预防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发生。

3 总结

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产生,使得医患关系紧张、患者的疾病得不到有效地治疗,并且也严重都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分析得出,我国计划生育科医疗纠纷的引发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病人及其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病人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较高;病人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我国的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疗质量较差等等。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以下改善对策:1.完善医疗制度;2.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3.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素质;4.医疗人员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到以上四点,便能有效的防范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 李光荣;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践中的创新与发展[J];理论学习;2008年12期

[2] 刘书鹤;刘广新;解决农村“两大人口问题”的基本对策和首要对策――论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建立渐进尚齿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A];中国老年学学会2006年老年学学术高峰论坛论文集[C];2006年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美国人在工作期间大部分是由雇主来提供医疗保险,而退休以后如何来解决医疗保险的问题呢?在美国,65岁以上老人有专门的医疗保险,也就是联邦政府为他们专门提供的医疗保险,基本涵盖了65岁以上民众所需要的医疗保险需求。

四种医疗保险计划

美国65岁以上老人主要依赖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来保证晚年看病和医疗,而医保计划主要分四种类型。医疗保险A计划(Hospit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B计划(Medie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c计划也被称作是附加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 Advantage 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些额外的保险,以降低在看病时花费的成本。医疗保险D计划(Prescription Drug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处方药的保险。在这些保险中,有的是老年人可以免费享受的保险,有的则需要老年人每月支付一定保险费用。

只要年满65岁的美国公民或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的永久居民达到一定的工作点数,就可以加入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65岁以下的残疾人、任何年龄有晚期肾病的人也符合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资格。政府医疗保险A计划参加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也不看加入者的收入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如果达不到工作点数,则需缴纳部分的保险费。

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几乎涵盖了65岁以上的全部人口,2010年为4600万人,预计到2020年,美国老年人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人为6100万人。美国65岁以上人群晚年可以享受到的医疗保险福利费用一般在10万~50万美元。(见表1)

老人医疗保险费用从哪里来

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对在职人员征收医疗保险薪资税,该税是强制性的税种,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工资收入的1.45%,合起来为2.9%。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中86%来自医疗保险薪资税、8%来自利息、5%来自其他税收。

医疗保险中的B计划的资金来源是一般性财政收入和自愿投保者每月缴纳的保险费,目前资金的75%来源于一般性财政收入,24%来源于个人的保险费,1%来自利息。医疗保险D计划的资金78%来自一般性财政收入、10%来自个人的保险费、11%来自各州政府缴纳的金额。在联邦政府三类医疗保险计划所有经费来源上,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薪资税占了40%,一般性财政收入占了41%,个人保险费占了11%,各州政府缴纳金额和其他税收个占2%,利息占4%。1990年,美国政府医疗保险的支出额为981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7.8%。2008年政府医疗保险支出额达到599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20%。

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另外一种叫做医疗补助(Medieaid)计划,这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医疗保险。2010年美国民众符合加入医疗补助计划的收入标准为:2口之家年收入在10584美元之下,4口之家年收入在14622美元以下,6口之家年收入在18253美元以下。

老人免费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

65岁以上的老人全部可以加邦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如果工作点数达到40点(一般工作3个月为1个工作点数,1年为4个工作点数,工作10年即可以达到40个工作点数),加入者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的保险费用。0~2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461美元的医疗保险费。30~3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254美元的医疗保险费。(见表2)

那么加邦政府提供医疗保险A计划的人会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呢?他们在住院期间有2人一室的病房,医院为其提供饮食和护士护理,医院的治疗等。在有护理的卫生机构住院的老年人所享受到的医疗照顾包括:两人一室的病房,饮食、有经验护士的护理、康复治疗等。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的老人可以享受的家庭健保服务包括:临时性护士护理照顾、家庭健康援助服务、理疗、提供轮椅等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一般情况下这些服务经过保险公司核准后不许付费,对一些医疗设备如轮椅等,病人需要支付20%的费用,余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有病住院要花多少钱

下面我们看看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的老人在住院期间如何分摊住院及医疗费的。老人住院时间有长短,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有定额。在个人支付费用之外,其余的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一个病人住院第91天至第150天的时间被称作是保留时期,每个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一生中多次住院超过90天,那么91天以后的所有住院和医疗费用都要自己支付。美国的保险为何限制病人的住院时间呢,这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疗成本太高,如果病人可以长期无限制地住院,这将使保险公司难以承担重负。第二,医院不是疗养院,也不是老人护理院,为避免小病大养、无病也养的情形发生,对住院的病人采取超过一定天数要支付部分住院和医疗费的方式,自然也会限制一些人长期住院的愿望。

如果老人经过医院的住院治疗,需要在养护之家(Skilled Nursing Facility)继续治疗,那老人需要支付多少医疗费呢?养护之家不同于养老院(Long-term Nursing Home),医疗保险A部分不涵盖老年人在养老院的费用。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计划的老人如果在养护之家治疗,1~20天他们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所有住院和医疗的开支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住在养护之家超过20天,从第21天至第100天,老年人需要每天支付137美元的住院和医疗费,保险公司支付余下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如果住院的时间是超过100天,住院病人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都要自己来付。需要家庭护理的老年人,医疗保险一般不包括护理人员的费用,但对需要的医疗设备,病人需支付20%的设备费用,余下的由保险公司支付。拥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如果需要输血,输血的前3品脱血液不需自己付费,从第4品脱开始,所需的血液费用则要病人自己来支付。

医疗保险B计划享哪些医疗福利

医疗保险B计划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年人所享受的医疗福利包括:医生看诊、门诊室看病、动手术、诊断检验等。同时也包括身体检查和化验。例如验血、验尿、病理诊断检查、常规性身体检查、X光检验、CT透视、MRI透视、EKG检

验。对于这些检验和服务,加入医疗保险B部分计划的人无需付费。同时老人也享受到医院门诊看病的医疗待遇,但病人在医院门诊看病时需要自己交付一部分费用。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老人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预防服务,如每2年一次的骨质检查、每5年一次的心血管疾病血液检查、直肠癌检查、糖尿病检查、每年一次的前列腺癌检查。每年一次的流感疫苗注射、青光眼检查、女性每年一次的X光照相、每2年一次的早期癌变检查等。这些检查和服务有的是免费,有的需要老人自己缴纳一部分费用。

参加医疗保险B计划费用多少

医疗保险B计划不是免费提供的,不同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用会有很大不同。表3是2010年不同收入家庭每月缴纳医疗保险B计划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不同收入家庭每月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不同,基本上在100-400美元之间。

看病化验检查要花多少钱

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人看医生或是做检查,每年要缴的基本费用是155美元。在美国的医疗体制下,个人都会按照保险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而看家庭医生时老人需要支付20%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费用。到医院看门诊时,老人也要支付20%的医疗费用,但支付医疗费用的上限为1100美元。在医院所做的各种检验,一般情况下老人不用付费,个别检验项目则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对于预防性检查,视情况不同,有的检查不用付费,有的检查需要老人缴纳20%的费用。心理健康医疗服务,第1天至第60天,老人支付的费用为1100美元,第61天至第9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为275美元。第91天至第15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550美元,第151天以后,所有费用要由老人自己负担。

私人保险公司医保计划

医疗保险计划C(Medieare Advantageplans)则属于私人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加入这一计划的老人即不再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的待遇。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医疗保险c计划必须涵盖有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所包含的医疗服务,但在有些医疗服务上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更广泛。例如,医疗保险c计划可能会提供处方药保险、牙医服务、听力检查和助听器、眼睛检查和配眼镜、额外的预防性检查等。医疗保险计划C是政府管制下的私人医疗保险,除了提供的医疗服务面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更宽外,主要的优点是个人在长期的医疗上自付金额会比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要低。加入这一计划的人,因计划不同,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从100到数百美元不等。

老年人买药要花多少钱

医疗保险A计划和医疗保险B计划为老年人提供看医生和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而在用药上老年人需加入医疗保险D计划(Preseription Drug plans)才能降低在用药上的支出。美国的药品特别是品牌药品价格相当高,而一些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需要长期服药,所以老人用药上的支出是他们晚年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开支。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180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标准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4%缴纳,由财政负担。其余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

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给予妊娠妇女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均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由用人单位补足。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中宫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支付项目,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五条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男职工日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社会月人平均工资÷30日。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二)第二次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一个生育保险年度内)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四)生育、施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五)自行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的费用;

(七)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第十九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特殊情况经医保中心批准,可转到长春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和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范围,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医疗费收费标准,超出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垫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四条男职工配偶无单位的报销,要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医保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五条应当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并说明理由。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七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

(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三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附则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参加的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7%。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但超过0.7%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4%,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到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对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二)将超出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六章附则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疗建筑 前期策划

Abstract:Comprehensive healthcare pre-design process plays a critical role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the how the hospital functions overall. Understanding the technical components of the program and their relationship will determine the functionality of the healthcare facility. State-of-the-Art Healthcare facilities in America which push the limits of advanced technology and innovat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trends are an excellent source for healthcare design in China.

Keywords:Healthcare architecture Preliminary planning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程度持续加快,以及社会老龄化日趋加剧,加强医疗设施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医疗建筑功能复杂,有别于其他建筑形式的专业领域。美国的医疗设计事务所进驻中国,带来了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设施建设的成熟经验,其医疗设施规划设计研究方法科学、独到,尤其在建筑方案前期的建筑策划阶段,对整个医疗建筑的建设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一、中美医疗建筑策划领域现状概况

医疗建筑策划属于建筑策划范畴,是对一个客户机构、设施使用者以及周边社区内在相互关联的价值、目标、事实、需求全面而系统的评价。美国医疗建筑策划阶段,是为项目提供建议书和任务书的关键阶段,它从医院的使命、愿景、市场定位等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充分的讨论,由建筑设计机构与院方管理者联手为项目指引发展方向。

中国医疗建筑策划才刚刚起步,医院设计多采用竞标的方式来选择设计机构,这种方式会因为前期的商业规划(Business Plan)不足和后期设计时程过短,致使院方和设计方不能有效沟通。对于并不熟悉建筑专业的院方而言,由于不知道作为设计师需要什么信息才能帮助医院实现愿景和目标,因此对于提供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所需要改进的内容以及医院现有设施条件所需改善的问题和症结等关键信息,是有一定难度的。于是,就造成了经过投资建设之后,医院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二、美国医疗建筑策划的详细步骤及方法

(一)医疗建筑策划的步骤

(1)明确医院的使命

包括支撑慈善事业、帮助低收入群体、为退伍军人提供终身医疗服务、支助教学和科研活动等。这些将影响建筑类型、建设标准、空间氛围等重要因素。

(2)愿景

即业主投资所希望得到的实体医疗环境,满足其功能、审美、服务效率和经济方面的各种需求。

(3)市场策略

在医院的管理运营上,需要针对患者以及各类医疗人才制定一套市场策略。策略建立在对医院的准确定位和所在区域市场环境、需求条件的基础上。例如,用“医疗环境优雅宜居”以吸引需要静养的康复治疗患者;加入文化因素,以增加服务群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强调高新科技和高端护理服务以及高质量的治愈效果,供高要求患者选择等。

(4)设施需求

包含了医院每一级部门机构的需求和实现需求的必要空间大小及类型的数据。例如,从每个临床部门的医疗服务工作量中将住院、门诊、检验及急诊的划分比例,即可大致划定这几个部门的空间大小和布局。

(5)需求量化

医院员工和建筑师之间对设计要求及设计目标达成共识的文本,包含了医院中每个科室或每项服务按其当时具体的操作管理对设计提出的要求。

(6)量化数据实体化

设计机构将依据任务书各阶段抽象的和量化的前期信息,具象化到建筑上。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场地功能分区、组织交通、出入口与停车场、绿化用地与建筑的关系、分期建设建议、朝向与节能、防灾预警、市政工程设施等。在以上这些重要因素都得到充分的考虑之后,设计机构将出一套表示建筑在场地中的空间布局、出入口设置、市政设施利用情况的总图及建筑各层部门分区图。它作为总体规划设计的文件提交给业主。

(7)方案的评估报告

策划工作的末期,建筑机构依旧会和业主沟通,对所选方案的优势和潜在的劣势做进一步分析,单就将来建筑建成后如何保持优势、转换劣势等问题,为业主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二)医疗建筑策划的方法

美国医疗建筑策划团队主要有两种有效和科学方法运用到策划过程中(以美国医疗设施规划设计团队的HKS公司为例)――

(1)工作会议

同样是在项目前期与院方管理者的沟通会议,不同的是,美国团队将就每个部门空间(门诊部、医技部、住院部等)与相关科室分别进行工作会议交流。例如,眼科门诊的空间需求,以及各类人员使用动线的安排是与眼科医护人员沟通确定而得到的。这种细致程度的工作,直接对应着需求量化的准确性,为医疗建筑的设计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

(2)循证设计

循证设计是在循证医学和环境心理学基础上诞生的一种设计思想,强调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统计数据来证实建筑与环境对健康的实证效果和积极影响。这正是需求量化的原因所在,依据这些数据,用科学的方法来组织安排医疗空间。这种方法对于医疗空间规划的意义在于不再依靠“经验”来主观判断这样的功能平面是否合理,而是进行量化分析,从而杜绝了设计人员经验不足或是由于遗忘而导致的设计问题。

三、美国医疗建筑策划团队构成

美国医疗建筑策划流程的推进和循证设计方法的实施,涉及医疗政策、医学模式、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建筑、医疗环境等多个学科系统,为多学科合作。这种实现医务工作者与建筑师沟通、衔接医院管理与医疗设施建设的工作,是由团队中的专业化人才来胜任的。

(一)医疗建筑设计专家“ACHA”

美国建筑师专业化程度从其建筑师资格种类可得到佐证。美国建筑师协会注册建筑师(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简称AIA)是美国建筑师的专业组织,相当于中国一级注册师的资格。美国医疗建筑师学院(American College of Healthcare Architects,简称ACHA)是在AIA之上,旨在提高全美医疗建筑设计服务的质量的高阶机构。通过提供医疗建筑专业领域的资格认证,向公众证实建筑师已经成功完成了学院的进阶教育、通过了医疗建筑设计经验的评估(包括资格考试、高质量医疗建筑设计作品集等)。作为为数不多的“ACHA”头衔的建筑师,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和经验来胜任其使命。在建筑类别分工的部门系统中,大大提升了专业化的程度,成为高质量医疗设施规划设计的保障。

(二)绿色建筑设计专家“LEED AP”

LEED机构(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在医疗建筑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以及医疗绿色建筑指南(GGHC)的规范指导作用,使得美国医疗建筑的节能设计已经有了成熟的技术和体系。在建筑前期策划阶段,拥有节能设计专家(LEED AP)做专业设计,能够就能源流向、节能措施、节能预算等问题做合理规划。

(三)医疗设施的使用者

医院的使用者和服务对象在概念上有差别,使用者是长期在医院工作的人,为患者服务,并且受医疗建筑的影响大、时间长。我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说明中国医院中使用者人数最多的是护士。美国的护士比例比我国标准更高,在执业医疗机构中护理人员的数量一般仅稍稍少于病床数量。相关调查显示,护士每天至少有40%的工作时间用在访视患者上,需要往返于护理站和病房之间看护患者、观察病情、照料患者日常生活。由此在医疗建筑的设计中,医护人员在策划过程中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在美国,从医疗建筑策划的阶段开始,护理人员的想法和意见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认识。HKS医疗设计团队中的高级注册护士(Adv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 Nurse)和护理专家(Nurse Practitioner)是发挥重要作用的特聘专业护理人员,拥有丰富的经验。在项目中,她们会参与医疗规划设计这一部分的工作,参与沟通和策划,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设计的合理性。她们的意见和建议是提供高质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护理服务的保障。

(四)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员

HKS团队中还聘有酒店设计部门的专家,为舒适性医疗环境提供设计依据、经验和方法,使医疗设施空间从实质上脱离“病房”概念从而营造出“家的氛围”使患者得到身心的康复。另外,科技发展和医学模式变化使得机电设备成为医疗建筑中的重要部分,这一学科的专业人员将协助规划设计人员对机电空间的要求和空间布局进行准确的把握,以实现医疗设施设备的与时俱进。

四、结束语

医疗建筑策划是融合各方信息、真切满足患者和使用者需要,同时避免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的有效措施。由于这个过程的缺失,我国医疗建筑设施很难解决医院管理决策和运营方式与建筑规划设计的沟通协调,即使有国外优秀的方案予以借鉴,由于未能实现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量体裁衣”,依旧难于建设出真正符合医院发展需要的建筑。从美国的实践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用科学的管理学方法从全局的角度来审视和策划医疗设施及医疗服务是医疗设施领域的发展趋势,需要以宏观的角度来考虑医疗设施建设的策略,从而实现投资的减少和医院的长远发展。

另外,行业“专业化”是实现高质量服务的重要手段,从美国注册建筑师AIA到医疗建筑规划设计专家ACHA,从助理护士CNA到护理专家NP,美国行业呈现出向深度、高阶领域延伸的“专业化”倾向。这些专业人士将合力创造人性化的医疗环境,科学而有效地以整体的方式来实现高质量的服务。 (编辑 许译心)

参考文献

[1]张维,李弘远.美国医疗设施建筑策划特点评介[J].华中建筑,2008.10

[2]David Rhodes.医院运营管理与建筑设计一体化[C].2006北京医院建筑设计及装备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6.8.15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不堪重负,催生员工医疗福利创新

美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政府出资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和企业或个人出资的商业医疗保险体系构成。在全球的主要经济实体之中,美国的医疗支出一直居高不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医疗支出达到一万六千亿美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美国的人均医疗支出为6714美元,而印度和中国仅为96美元和62美元。

在美国,员工的医疗福利主要由雇主提供团体医疗保险,但雇员也通常需承担一部份保费。在过去的十年里,由于慢性病发病率增高、人口老龄化加剧、生活方式转变,以及医疗技术进步、新药品的研发成功和使用等原因,员工医疗福利成本不断攀升,其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薪资平均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美世的《2007年美国雇主资助的员工医疗计划调研报告》显示,在2001~2003年中,美国每年员工人均医疗成本呈现惊人的双位数的增长。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由于美国的企业在过去几年里采取了一系列创新的措施来控制医疗成本,员工人均医疗成本的增长率在过去三年逐渐回落并稳定在年增长6%的水平。

纵观近年来美国企业在控制医疗成本方面的尝试和实践,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成本转移策略、消费者导向策略和员工健康管理策略。

成本转移策略是指企业在设计团体医疗福利计划时,通过让员工分摊一部分成本,或要求员工在每次就诊时个人承担一定比例或金额的医疗费用,或设置全年免赔额的方式,将员工医疗福利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这种方式见效最快,并对员工医疗成本增长放缓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消费者导向策略是指企业在团体医疗福利计划的设计中,赋予员工更多的自,提供更多的信息帮助员工做出如何使用其医疗福利的决定,以及通过激励措施引导员工做一名精明的医疗消费者,从而达到医疗计划成本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消费者导向医疗计划(Consumer-Directed Health Plan,简称CDHP)”可谓是消费者导向策略的代表。许多大型美国企业允许员工选择参与传统的员工医疗福利计划,包括“优先供应商组织计划(Pref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简称PPO)”和“健康维护组织计划(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简称HMO)”,或者参与新兴的“CDHP”。典型的CDHP是一个高免赔额医疗计划和一个雇主资助的“医疗报销账户(Health Reimbursement Account,简称HRA)”或“医疗储蓄账户(Health Saving Account,简称HRA)”相结合的计划。未使用的医疗福利资金可以累积到未来年度用于医疗费用开支,这样可以鼓励计划的参与者明智地使用累积的资金。如果员工使用该计划报销医疗费用,那么他需要承担一个较高的全年免赔额;如果他使用计划允许的预防保健服务,如年度体检、打疫苗、儿童保健等,则不适用免赔额。这样的计划设计鼓励员工采取更多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以减少未来因疾病导致高额医疗支出的机率。如果选择“医疗储蓄账户”,存入账户里的资金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可用于支付退休后的医疗保险费。

虽然消费者导向策略操作起来比成本转移策略复杂得多,但美世的调研显示,许多企业认为这是一个成功的策略。美世2007年的调研数据显示,美国大型企业(指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的CDHP的成本比PPO和HMO低得多。CDHP员工人均医疗成本是5903美元,而PPO和HMO分别是7429和7486美元。虽然CDHP和PPO相比最明显的成本差异原因是CDHP免赔额较高,但这并不是惟一的原因。年免赔额在1000美元以上的PPO员工人均医疗成本是6944美元,仍高出CDHP许多。

除了消费者导向策略以外,员工健康管理策略可谓是美国近十年来最流行的员工医疗福利成本管控手段。许多企业都相信员工健康管理策略有助于控制医疗成本、改善员工健康状况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美世的调研结果,美国80%的大型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实施了员工健康管理计划。

未雨绸缪,推行员工整体健康管理

有别于传统的医疗福利计划,员工健康管理策略强调的是整体健康管理的理念。传统的医疗福利计划只考虑在员工发生意外或疾病时为员工全部或部分承担医疗费用,而整体员工健康管理考虑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通过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员工保持他的健康状态,规避健康风险;帮助已经存在一定健康风险的员工改变不健康的生活习惯,降低或消除他们的健康风险,延缓或避免某些疾病的发生;帮助患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员工通过合适的医疗和护理,减轻疾病症状,降低他们的缺勤率和医疗费用开支。

根据美世的调研结果,美国大型企业通常采用以下一些方式进行员工健康管理:

健康风险评估(Health Risk Assessment,简称“HRA”)

有56%参与调研的大型企业提供的健康风险评估计划是员工健康管理的基础。它提供给企业关于员工健康状态和生活习惯等有价值的信息,企业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地为员工设计一些目标行为方式变革计划,如戒烟计划、减肥计划等,这些信息也可以应用于疾病管理和个案管理。当健康风险评估被个人重视时,它常常能有效地推动生活方式的改变。几乎三分之一的大型企业和超过一半的员工人数在2000名以上的企业相信吸烟、不良的饮食习惯等这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导致慢性病的发生,因此尽早地协助员工改变这些不良生活方式至关重要。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有很严格的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法律,企业不会得到任何员工的个人健康信息,但是仍可通过评估企业整体的健康状况来设计有针对性的方案。

健康管理网站和护士咨询热线

企业会主动为员工提供信息,让员工可以更主动地参与自身的健康管理以及与医疗服务供应商有更好的沟通。78%的大型企业提供健康管理网站,76%的企业提供护士咨询热线。

疾病管理计划

疾病管理计划用于帮助患有某种特定疾病的员工改善健康状况,减少住院或发生残疾的可能性。参加美世调研的三分之二的大型企业和86%员工人数在2000名以上的企业为一种或多种疾病提供疾病管理计划,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是最常见的需要管理的疾病。

个案管理和临终个案管理

个案管理是员工健康管理计划的常见组成部分。76%参加美世调研的企业为患有多种疾病或病患情况复杂的员工提供个案管理计划。42%的企业提供临终个案管理计划。

如果没有员工和其家庭的参与,健康管理计划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许多企业同时也采取一些激励措施来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比如员工如果完成了一次健康评估、参与或完成了一个特定生活习惯改变计划,或参加了一个疾病管理计划,都可以获得奖励。

实施员工健康管理计划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定的资金投入。55%的员工人数在2000名以上的企业表示采取了一定的方法来衡量员工健康管理的投资回报。衡量的方法之一是分析员工的缺勤成本。美世《2008年美国员工缺勤成本调研报告》显示,在美国由于员工缺勤导致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占工资成本的比例高达36%。由此可见,通过员工健康管理降低员工因疾病缺勤为企业带来的财务损失极其重要。

因地制宜,中国企业如何起步

美国严峻的医疗福利现状催生了创新的员工医疗福利管理方法和实践。那么,这些创新的方法和实践对我们中国的企业是否有借鉴意义呢?

中国大部分企业成立的时间还比较短,员工的平均年龄也比较年轻。但我们不可避免地能预见到,随着员工队伍的逐渐老龄化和医疗服务价格的不断上涨,中国的企业在不远的将来也会面临如何应对医疗福利成本上升、减少员工缺勤率、提高员工生产力这些挑战。有170多家企业参与的美世《2008年中国员工健康和福利现状调研报告》显示,88%的企业对员工现在和未来的健康状况感到担忧,50%的企业计划在未来一年内推出新的员工健康管理计划。

在中国,美世建议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设计和实施适合本企业的员工健康管理计划:

员工健康风险评估和健康管理计划诊断

首先对相关数据,包括员工结构、健康状况、目前医疗福利的使用情况、因疾病导致的缺勤率等数据,进行多维度的深入分析,找出本企业员工中存在的健康风险。其次,对本企业现行员工医疗福利和健康管理计划进行逐项评估,诊断这些计划或措施对于评估出来的本企业员工健康风险来说,是否有很好的针对性,是否存在缺陷或不足。

制订员工整体健康管理目标

一套完整的健康管理方案通常应围绕以下目标制订:健康状态保持――让身体健康的员工保持健康状态;健康风险管理 ――帮助存在健康风险的员工发现、消除和管理他们的健康风险;慢性疾病管理 ―― 为患病的员工提供援助,控制病情,避免恶化;人身伤害管理 ――帮助受伤的员工尽快痊愈,返回工作岗位;疾病缺勤管理 ―― 确保缺勤的合理性和必需性,尽量帮助员工缩短缺勤的时间。

制订员工整体健康管理计划

最后,针对处于不同健康状态的员工设计一套整体的员工健康管理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沟通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计划的有效性,最终达到让尽可能多的员工处于并保持健康的状态,帮助患病的员工提高出勤率和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7%。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但超过0.7%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4%,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到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对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二)将超出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六章附则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最近几年,医院的门诊、住院及相关的临床信息系统取得长足进步,但医院特需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却相对滞后。

医院特需诊疗信息系统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以手工作业为主。目前特需诊疗科室对病人的处理基本上处在比较原始的手工处理上,从登记、排班、治疗、报告到档案保存和查找都采用手工或者半手工方式进行事倍功半,缺乏科学有效的处理,严重影响了科室对病人的处理速度。

缺乏规范化管理。当前,特需诊疗资料的保存、收集、分析、统计缺乏规范化管理方法。有些医院使用住院系统代替,如把住院系统用于急诊留观,导致统计报表的不准确并给病历管理带来混乱。

信息无法实现共享。为了让医生能够掌握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特需诊疗信息必须能进行共享,无论在门诊部还是住院部这些特需信息应该都可以查询和浏览,提供病人相关诊疗信息。

因此,如果能够对急诊留观、放疗、透析、生殖等介于门诊和住院之间的一些特需诊疗进行信息化处理,对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加强病历管理、优化就医流程,并与门诊系统和住院系统进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医院信息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大设计原则

医院特需诊疗信息系统在设计中,主要应突出以下特性:

简单易用。根据急诊留观和特需病人门诊诊疗的特殊性,其要求操作高于门诊又低于住院,而且急诊要求操作简单、功能更具有人性化,必须在简单操作的情况下尽快处理病人信息和医疗业务流程,保证快捷、畅通、易用,节约时间,加快对病人的处理速度。

强调重点。该系统重点不在于庞杂的功能,而在于突出工作重点,强调简单实用,在于重点突出快速登记、快速处理医嘱、快速处理病历和快速处理费用。

突出共性。特需诊疗具有很多共同的属性,这些属性都可以进行合并研发,共用一套表结构和一个程序界面,减少研发人力资源浪费、减少开发时间,提高研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

整合差异。将特需项目中看似特异性的一些因素进行巧妙结合,求同存异,在后台数据结构上进行整合,只在程序界面上体现不同。

功能注重实用

系统主要针对急诊留观、放疗、透析、生殖等介于门诊和住院之间的一些特需诊疗病人,重点加强这些特殊群体的医疗信息处理能力,并与门诊系统和住院系统进行信息共享,让医生全面掌握病人诊疗情况(见图)。

特需(留观)登记。统一分配号段,根据病人主索引建立特需号,与病人ID进行对照。以特需号和ID号作为系统的主线,各特需号之间相对独立。我们将特需项目进行分类,建立了特需诊疗类表,并对参加特需诊疗的科室进行单独设置,建立了特需科室配置表,配置跟科室有关的相关属性,并控制程序运行。

病人登记。主要登记病人以下信息: 特需号、ID号、姓名、费别、身份、初步诊断、就诊时间、离院时间和总费用等一些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可参考病人住院主记录和病人主索引字段来进行设置,将信息记录到特需号索引表。

床位设计。立科室特需床位安排表,对床位或仪器进行管理,有些科室如急诊留观等可以根据科室设置进行床位安排,血液净化科可以将床位变成血液净化机编号。床位的处理就是给出床位的状态如预约、改约、结束治疗、出科等。

诊疗计划(医嘱)模块。与住院子系统类似,由医生下达医嘱或者医生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补充录入。为了加快医嘱处理速度,护士无需转抄医嘱,直接处理医生医嘱、录入后直接校对执行。医嘱保存后不可删除,未执行医嘱可作废。

药品处理模块。药品还是以门诊处方为主,与现有药品流程类似,可采取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存在大批量集中的病人和处方的科室,可以根据住院摆药方法,设计特需摆药程序,药房每天定时按该科室的执行计划(药疗医嘱)自动摆药,生成药品清单和待发药处方; 二是病人和处方无法集中的科室由科室处理执行计划(药疗医嘱)时直接生成药品清单和待发药处方,由药房来确认发药。

各种申请模块设计。开单申请参照门诊和住院医生站申请查询模式。申请时将申请信息写入检查申请表中,并将费用写入开单临时表和费用明细临时表,由辅助科室扣除相关加查检验费用。

护理信息。制定的护理计划直接录入到诊疗医嘱中,与医嘱一起处理,费用可以使用划价按钮实现对未划价的医嘱进行一次性划价,可以是单个病人也可以是全科室。

费用模块设计。对于计费问题要坚持以下原则,从哪里产生的费用还是由哪里执行扣除。与住院后台划价一样,根据医生医嘱进行划价,由科室选择全科、单个病人或多个病人每天自动划价,直接收取已执行医嘱的护理费、治疗费、其他费等长短期医嘱,费用直接写入门诊费用明细表。

病历档案设计。指电子病历档案的建立、书写、存储、调阅。用于初诊与复诊病人的病情记录,提供科室、医生常用门诊病历书写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采用经济实惠、稳定可靠的军卫病例文件服务功能,与住院病例类似,建立特需病历文件主索引,只允许经治医师修改病历。

病人转住院。急诊留观等病人可直接转入住院系统继续治疗,直接申请住院登记,将医疗信息带入住院模块中,并实现留观信息共享。

病人预约功能设计。根据特需诊疗要求,对长期治疗病人进行预排班,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设计特需诊疗病人每周预约表,用于定义每周病人的排班情况,然后再根据周预约表进行一个时间段的预约排班。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调整周预约表或正式预约表,正式预约表也可以批量删除,然后重新生成。

科室人员设置及医护排班设计。首先设计了科室工作人员表,定义科室工作人员信息,记录在职人员和历史人员信息; 其次设计此表定义各科室工种类别字典,定义用于排班科室的工种; 其三定义了排班字典表,科室工作人员按工种分配每周排班预定,然后再根据时间区间进行自动生成工作人员排班表。

信息共享模块。支持医生查询病人历次门诊就诊信息及住院信息及辅助检查结果等。与门诊和住院医生站相结合,将特需诊疗信息查询等模块移植到病人信息中,直接供门诊和住院医生查阅。

医疗文书管理。可将各类宣传材料、专业教学与训练资料、讲义、学术报告资料、训练计划及考核成绩存档; 提供各种医疗治疗和医疗文书,各类抢救流程、质控标准、各类标准表格文书等。

我们对特需诊疗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后,设计编写了适合各个特需科室的专用信息处理系统,不仅解决了病人门诊看病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还彻底解决了以下弊病: 第一,病案查找困难; 第二,档案存储空间不足; 第三,病案安全性低; 第四,大量的医学信息无法萃取利用,一些医疗信息(病历资料、医嘱、病人检查诊断报告等)很难保存和传递; 第五,制定诊疗计划费时费力,而且手工计算的精度不够; 第六,患者对自己的资料情况和费用查询很困难; 第七,收费容易出现错收、漏收情况等等。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前期规划范围及内容

*医院定位

类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

规模:床位数、年门诊量、年急诊量、年手术量;

标准:医院级别等次、学科划分、专业设置及业务能力、教学、科研设置等;

服务:区域卫生规划所赋予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

*医院管理

体制:包括产权关系以及财政体制、医院治理结构等;

管理:包括医院组织结构、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方式及后勤保障体系等。

*医疗工艺

专业结构:医院功能单元(科室)设置和业务设定;

工艺流程:一级流程(科与科)和二级流程(科内流程)设定;

业务标准:卫生学标准和各科业务标准的设定;

指标体系:医院质量和效率各种指标的预设。

*信息系统(HIS)

HIS结构:HIS、CIS(PACS、电子病历、LIS等)、OA;

HIS作业流程:与医院服务流程和医疗流程相匹配的HIS作业流程设计等;

HIS网络结构:HIS综合布线方案及信息点位设置等;

HIS管理:编码管理、权限及数据管理等。

*专项设施

洁净室:洁净手术部、血液净化病房、生殖中心等方案;

医用气体:气体种类、终端设置及技术要求等方案;

物流传输系统:物流传输方式及点位设置方案;

标识系统:医院导向方案及表达方式;

无障碍设计方案。

*装备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及机房条件等方案;

护理装备:各种护理装备配置及房间布置要求;

医院家具:各种家具配置方案及标准。

后勤保障:餐饮、洗衣、物资供应、保安、物业管理等工作。

建设前期的界定

鉴于医院建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医院管理、医疗工艺、信息系统、医疗装备等诸多方面均需反复详尽的规划。为此,将医院建设前期界定在建筑初步设计完成前较为合适。主要包括5个阶段: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建筑初步设计。前期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详见图示。

前期规划技术要点

*医疗工艺规划要点

医疗工艺设计包括专业结构、工艺流程及相关技术指标和系统能力等。工艺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和条件设计两个阶段。工艺方案设计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工艺条件设计是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并与建筑设计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

医疗工艺设计两个阶段的要求,见表1。

医疗工艺设计成果,主要为工艺系统说明,任务量计算书,工艺流程设计、设备、装备、配置及说明(含技术条件及参数),用房配置要求(含用房条件)及相关系统配置(医用气源、洁净室、物流传输等)。

*医用专项设施规划

医用气体系统。三种基本医用气源为:氧气(O2)、真空吸引(Vac)、压缩空气(Air);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可按实际需要配置;手术室应设置手术废气回收装置。

呼叫对讲系统的规划要求,见表2。

物流传输系统。宜采用气压管道传输方式,每个物流传输站点终端应配备标准计算机接口和电话机接口。物流传输系统的使用应建立符合责任要求的管理措施。

标识系统。应具有定位、指引、服务、管理等功能,也是医院形象设计的一部分,可综合采用标牌、专用符号、专用色彩、多媒体技术等方式体现。

此外,常用房医用家具基本配置,也应纳入规划,如诊室应配置诊查床、诊桌、座椅、屏风、观片灯等,治疗室应配置药品柜、器械柜、操作台、治疗车、抢救车等。

*医疗设备规划

医疗设备配置方案,应根据医院总体医疗能力和各医疗专业需求而定。设备配置计划,应根据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设备选型,并结合投资能力来确定。

设备机房规划应根据医疗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要求而定,主要包括:机房选址、房间尺度、结构要求;机房条件,包括给水、排水、温湿度、电源及电负荷、综合布线及信息点设置等;设备定位,包括机房布局和布置要求,以及设备通道要求;防护要求包括各种射线防护要求和电磁波屏蔽要求等;卫生学要求按GB-15982标准。

医疗设备机房条件应在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加以明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完成医疗设备机房全部技术设计。

*医院信息系统(HIS)规划

HIS需求分析:主要是应用范围、应用能力和条件;

理疗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卫生、药品监督、价格、计划生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企业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

第十条 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第十九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二十条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医疗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收费凭证的;

(四)违反医疗、药品、价格等管理规>,!

第二十六条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